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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七毛

七毛在黄州镇上是有名的打架高手,关于他的传闻很多,自然被其他小一号的打家四处传扬。有年夏天,他的战绩赫赫到令人毛骨悚然:用砖头拍断了鬼头的一根腿筋,许多年以后,鬼头去福利院上班,仍是一瘸一拐的;用虎牙咬下了狗婆的半只右耳,从此狗婆一撅不振,即使在炎热的夏天,也留着一头能遮挡残耳的邋遢长发;据说那半只右耳,后来被泡在七毛家的一个盛满福尔马林的玻璃容器里,时至今日,也没听说七毛归还过那半块右耳。他家的那个玻璃容器里,究竟泡着几块人肉战利品,一直是其他打家众说纷纭的。鉴于他超强的战力,战火烧到镇外毫不奇怪,有黄州人不熟悉的人肉落入其中,也是预料之中的。鉴于我与七毛的关系特别,亲密但不致被人视为同犯,疏远又不致挑起战火,所以那些年,我的日子还算好过。

最近,因为回国探亲,我在离开黄州二十年后,又回到家乡。映入眼帘的还是一条条七毛曾经拼力厮杀、战斗过的旧街道,固然店铺已经焕然一新。我去福利院找了鬼头,刚开始,他的态度有几分冷。

“他在牢里。”鬼头看都不看我一眼地说。

“他犯了什么事?”

“不犯事,也得进去,大家都这么说。”鬼头坐下来,翘起那条断了筋的腿,让它休息一会。很显然,他对七毛削弱了这条腿的腿劲,以及至今还像个领主似的拥有他结拜兄弟狗婆身上的一块肉,耿耿于怀。

福利院的气氛平静得过于虚幻,像是对过去那种可怕生活的诅咒、惩罚。我建议到街角的水轮酒吧喝一杯。这个建议使他休眠的思绪突然醒了过来。他站起来,为了友好地回应这个建议似的,开始滔滔不绝。我知道他酒后话多,但没想到仅仅是喝酒的建议,就提前打开了他的话匣子。到了酒吧,他甚至把多余的兴奋劲儿,用在摆弄那条过于活络的腿上。我看出鬼头不是酒吧的常客,刚进来时他有些不知所措,一杯酒下肚后才镇定下来。

“他现在是个惯偷。你走后,他父亲就平了反。十年后他父亲死于车祸,给他留下一笔现金,一爿杂货店,和远在郊区的一片荒地。不到两年就被他全赌光了,然后他向他的两位姐姐、一位住在黄州的大姨、从他父亲遗嘱中分得过遗产的两位姑姑,扯起了没完没了的债。直到所有亲戚都对他失去了信心,一齐对他关上借债大门。不过日子再窘迫,他也不肯干卖菜、扫地之类的行当。终于有一天,他想发挥自己的特长,甘心当了一名雇佣打手。他接的第一件活,是打断凤光珠宝店女老板的一只胳膊,委托人是镇外的一个房地产富商。这个珠宝店是富商送给与自己有过一腿的这个女人的。看样子女人得手后把富商给抛弃了。七毛拿了五千块钱的‘修理费’,然后把女老板修理了一顿。X光底片上,女老板的右手骨断成两截。盛怒之下,女老板报了案。不到一天,七毛就铛锒入狱。不过直到这时,他的表现还算差强人意,他表现出了应有的职业道德,他没有供出付他钱的那位富商。虽然镇上人人都知道事情真相,但他一口咬定是自己一人干的。警察拿他毫无办法,判了七年徒刑了事。

“七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不过对他这种坐吃等死的人来说,肯定长了点。他一出狱,就变样了。吓破了胆似的,变得畏缩起来,成天只干些偷鸡摸狗遭人唾弃的小勾当。他的样子变温良了,反倒使大家很不习惯,所以人人都怀疑他又在搞什么阴谋。如果不是看在过去血腥的份上,他恐怕早就被人揍扁了。每次偷窃失手,被人送到警察跟前,他都是一副可怜相,似乎使警察下不了狠心,判他个一年两年。也许警察有着商人的精明,觉得在牢里养这种无关社会疼痒的小偷,实在不划算,倒不如放他到社会上去筹措自己的生活费。所以往往临时关几天,一桩偷窃案就算了结。谁也说不清他被抓或不被抓的时间有多长,大家都只当他在牢里,或者死了……”

鬼头的话颇耐人寻味,他的怨愤中居然流露着对七毛英雄气概的期待。我忽然觉得自己在一个下午对鬼头的了解,甚至超过了过去的许多年。在扇形光束的灯罩下,他的脸越发狭窄,把他眼里的疑惑衬得更大了。后来,我问起狗婆的事,他依然滔滔不绝,没有让我感到一秒钟的冷场。狗婆在离黄州不远的黄石市发了财,他靠加工石料起家,后来投资了房地产和服装店。他甚至为自己接连开张的连锁店,设计了胚胎形的图案。有一次,他告诉鬼头,其实那是他的右耳,被七毛咬去的下半截。我不知道,如果七毛走在黄州大街上,看见狗婆开的连锁店,是否知道门头上的店徽,是过去血腥岁月的一个象征。

鬼头咂嘴直夸酒好,他接连喝了三小瓶白干。我能感觉出他的生活有多寂寞和乏味,只有醉醺醺的时候,他才能找到理想的对话者,另一个拿着酒瓶的虚幻的鬼头。他说自从七毛入狱后,这个小镇变得不好玩了,大家都变得太温良,没有了纠缠不清的世仇,没有了让人振奋又刺激的格斗。他说他有时真想大打出手,说着他举起了一个空酒瓶子。

“别,别……”我忙用手摩挲他的脊背,让他冷静下来。但就在这时,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穿着一件长摆风衣,高耸的衣领几乎遮住了半张脸。是七毛。他还是那么精瘦,额头上有像眉毛一样横着的一道刀疤。他进来时,酒吧里的所有说话声都停止了,所有人都警惕地看着他。这时两个怕惹祸上身的人,赶紧结帐离去。看得出,他的威严犹在,时至今日,他仍是小镇上最臭名昭著的人物。鬼头的表情最富戏剧性,由刚才举着酒瓶时的愤怒,一下转成了惊惧。“啪”的一声,空酒瓶滑落到地上,他一下酒醒了。七毛听见声音,朝这边瞥了一眼,在走到柜台之前,他一直这样疑惑地看着我们。接下来,我的举动让酒吧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上前和他握了手,邀他过来同我们喝一杯。他跟我走过来时,鬼头不知所措地站起来,和七毛对视着。那一刻让人似曾相识地想起二十多年前的那场街头大战,他和鬼头各率一班人马鏖战前相互奚落的场面。但一两秒后……景象又回到温馨的一幕。同过去一样,七毛话不多,但面部的线条柔和多了,他不时在我说话时笑一下。有一刹那,我甚至觉得他的笑中有愚笨和痴呆的成份。他不关心我在哪里?干什么?倒是专心地喝那杯我为他点的酒。鬼头也拘谨地呷着,不再说话了。酒吧里重新漾起众人交谈的嗡嗡的背景声。

七毛喝完了酒,马上站起来,像为了表达感谢,过来用劲搂了一下我的肩膀,同时侧脸犹豫地看着鬼头。

“你们和解吧,相互握一下手。”我在一旁怂恿道。鬼头表情温和地站起来,大概七毛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应许,出人意料上前拥抱了他。七毛走出大门时,鬼头和我未再挪动脚,倒像被他走后留下的一个空白惊呆了。我们重新坐下后,竟不知该说些什么为好。

突然,鬼头把酒杯一顿,惊叫起来,未拿酒杯的另一只手正在衣兜里摸索。

“我的钱包……我的钱包呢?妈的,这个丧尽天良的家伙,他居然偷了我的钱包,你看看,他居然假装亲热偷了我的钱包……”听到喊声,酒吧老板连忙跑过来帮他查实。我已有预感地去摸自己的衣兜。的确,塞在西装右边口袋里的夹有几张美钞的信用皮夹不见了。

事到如此,几乎酒吧里的所有人都支持鬼头报案,他们恨不能把七毛再关上一年两年。当鬼头气恼地冲到柜台拨打电话时,我走过去,“嗒”一声揿断了刚拨到派出所的电话。酒吧里只有我对此事表示了异议,我拿出五百元钱,平息了鬼头的愤怒。做这件事时,我感到身体深处竟然涌动着一股二十多年前的敬畏之情。

我把鬼头拉到大街上,用手指指自己的脑袋,“你不觉得他这个地方出了问题吗?”鬼头眨巴着眼睛,显然,疑团在他眼窝里陷得更深了。

临到分手时,我要鬼头答应,以后如果听到七毛被判刑的消息,请他立刻通知我。在留给他的名片上,我又补写了一个网上邮址。起先鬼头有些不情愿,当我塞给他一张百元美钞后,终于答应了。但他颇有尊严地把美元退回给我。

“好吧,我答应。不过如果他真被判了刑,谁也救不了他。”

“我只要你通知我。”我强调说。转身后,我听见了他把手骨捏出的嘎啵声。

他一直目送我走出老远,快到街角时,我不放心地又回头喊着,“可说好了,一言为定!”他在夕晖的大街上用劲点着脑袋,同时想要表达一个深邃的含义似的,用左手指指他的头,又指指他的心脏。我装着弄懂似地点点头。我走到礼堂广场时,他还人影模糊地站在原地,远远望去,只见他的那条用右手提着的伤腿,像一根垂柳在风中摇曳着。

20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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