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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半缘君(6)

就这样,林小枫和艾蓓蕾的位置彻底空了整整一个早上。很多人问我艾蓓蕾去了哪儿,我口里虽镇定自若地说不知,心里却有股难以忍耐的剧痛。

午后,林小枫和艾蓓蕾的出现,几度将原本安静的教室掀至沸腾。艾蓓蕾的右手和林小枫的左腿都缠上了厚厚的纱布。那刺眼的白,让我顿然有种羞愧。

林小枫给我写来纸条,他说:“我从未想过,你会是这样一个卑鄙小人。”

艾蓓蕾和我冷漠了许多。很多次,我就这么茫然地看着她从背后绕道我的身前,扬长远去,对我视而不见。

班里有人说,林小枫和艾蓓蕾早恋了,还送给艾蓓蕾一只很大很大的会唱歌的卡迪熊。

我多愿自己是那只身不由己的熊。如此一来,我既能成为林小枫的礼物,又能为艾蓓蕾带去欢愉。可这些在现实中决裂的友谊和破碎的懵懂情感,又岂是一只顽皮的熊所能换回?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给他俩各送了一张精致的音乐卡片,卡片的扉页上有几个金黄的大字,友谊长存。

艾蓓蕾终于和我冰释前嫌。林小枫依旧冷漠,对前事念念不忘。

毕业那天,许多人都趁着酒性坦白了。大家心里明白,这一别,便是天南地北。当林小枫举着杯子,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预备说些什么时,艾蓓蕾微笑着开口说话了:“其实,我有一个秘密,我一直喜欢一个男生。”

满桌人都朝站着的林小枫起哄了,嚷嚷着要听名字。艾蓓蕾站了片刻,一本正经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很久没有看到他去篮球场了。反正我喜欢的人,既不是李兴海,也不是林小枫。”

我和林小枫都陪着整桌人笑了。那是林小枫第一次向我敬酒,他说:“我一直舍不得这段友谊。兴海,谢谢你,当了我那么长时间的情敌。”

因为情敌,我们彼此才有了完整的毫不寂寞的美丽时光。

美丽的谎言

她刚来的第一天,我就彻底着迷了。

寒风呼啦啦地席卷了整个小城。南方的天空,骤然飘起了久违的白雪。她穿着蓝色球鞋走进棕色木门的时候,我正巧倚在左边的窗台上,对着漫天白雪鬼喊鬼叫。

后排男生冲她把口哨吹得悠扬婉转。她莞尔笑笑,举着一本蓝色的教科书说,大家好,我是你们新来的实习老师,姓江,请多多配合我的工作。

一听不是新来的同学而是实习老师,后排男生顿时兴致全无。倒是我,从始至终都听得津津有味。

她像一团蓝色的火苗,顷刻间,仓皇急迫地点燃了我那颗十六岁的少年心。

我时常伏在窗台,迎接她的款款脚步,目送她的清瘦倩影。偶尔,我会想,如果有一天,她不再是老师,而我,亦不再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那该有多好。

时光并不因为我的惦念而作片刻停留。当她在台上读出席慕容的那首《爱的筵席》时,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

“是令人日渐消瘦的心事/是举箸前莫名的伤悲/是记忆里一场不散的筵席/是不能饮不可饮/也要拼却的一醉。”

她念这首诗时,窗外正飘着细亮的小雨,淅淅沥沥,冷冷清清,把整个世界都浸润得如同一只热泪盈眶的眼睛。寒风呼呼地刮过窗台,像是要把那些残留的痕迹和记忆一并卷到岁月的深沟里去。

我该不该告诉她内心的想法呢?如果不说,可能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如果说了,我有九成的可能会遭到无情拒绝。

深思熟虑了整整了一宿,最后,在手表指向凌晨五点的时候,我铺开纸笔,打开手电筒,在温热的被子里给她写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封信。

第二天清晨,在她搭乘的班车下,我把这封信混在淡紫色的精品盒里送给了她。信末,我不但附上了回信的地址,还留下了最常用的电子邮箱和QQ号码。

我仍然习惯趴在窗台凝视那条她常常走来的小路。淡蓝如海的思绪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被尖锐的上课铃切断。

自从她走后,一向很讨厌网吧的我,只有一点空余时间就拼了命往里跑。我生怕自己不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她给我回复的邮件,不能在冬日午后接受到由她发来的好友请求。

就这样,我用等待熬过了白雪皑皑的冬天。当第一缕春光扑向大地,扫过明媚的窗台,我才忽然惊觉光阴的转瞬即逝。我决定主动去找她,去那所遥不可及的大学求证最后的答案。

没有她的电话,没有她的宿舍楼牌,我只能默默地站在外语系门口。来往的行人见我始终在那儿,不由自主地投来诧异的目光。

第三天,她终于出现了。桃粉色的高腰羽绒服像一瓣夏日的莲花,把她衬托得清雅淡丽。

那天,大学门口的西餐厅里,她和我说了很多很多。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因为我想要的,不过是一句简单的答案。

我说,你喜欢我吗?她犹豫了片刻,轻微地点了点头。而后,坚定地告诉我,不过,高考之前,这是你我的最后一次见面。如果你能考上重点大学,我就去你所在的城市看你。

她给我留下了电话号码。不过,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约定,在没有考上重点大学之前,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拨打。否则,一切都算作废。

因为这个甜蜜而又严肃的约定,我开始了昏天暗地的苦读。偶尔,我会提起话筒想要告诉她,我又进步的消息,但迫于定下的规矩,只好把所有的思念和苦楚都咽回心里。

录取通知书下来那天,我激动异常地按下了那串熟悉的号码。我一遍又一遍地细心确认,但那头传来的却始终都是空号的回话。

我坐在喧哗的网吧里,漫无目的。打开信箱,想要记录当天的心情,却无意发现了她的来信。

因为她的欺骗,我足足恨了三年。尽管当初她在信中已经说明,那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但我还是平息内心的洪流,更解不开洪流中的疙瘩。

大四那年,学校组织去湖南实习,回程后,我收到了一封十六岁女孩的告白。我该如何引导她走出这片暗无天日的沼泽地呢?和当年的她一样,我给这位十六岁的女孩留下了一个美丽的谎言。

我终于明白她当年深藏的良苦用心。打开电脑,我给四年前的那封邮件写了回信:谢谢你用谎言拯救了一位迷途的少年。

为了爱情

十年之后,每每遇到被爱伤挫之人,我还是会无由地说起这个小镇中的久远故事。

他实在想不起来,到底是何时遇见了她。在大队分配之前,他们早已熟识。他在城里念过几年书,但终因家贫落破,半途归乡。

在他没来之前,村里没有一个人刷过牙。那时候,刷牙是件极为稀罕的事情,是城里人和读书人的专属。

她记得他刷牙的模样。蹲在潺潺的溪边,用一把青绿的牙刷,刺啦刺啦地从嘴角扯出许多白色的泡沫。

她痴楞着站在不远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他们彼此见过很多次,虽不知晓对方姓名,但意识中,却早如朋友一般亲切。那天,他不但从兜里取出一把牙刷送她,还极为耐心地教她刷牙。

她吓坏了。她不知道为何从自己口里扯出来的泡沫不是白色而是血红色的。她记得他那天的叮嘱,他说,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刷过牙,才导致牙龈出血,记得以后要坚持刷牙。

从那以后,她迷恋上了刷牙。她多希望自己也有一口像他那样洁白的牙。每个阳光深邃的清晨,在潺潺的溪流旁,只要一张嘴,便能散发出薄荷的清香。

后来,他分配进了大队。时不时地跑过来看她,帮她抗笨重的粪桶和一筐又一筐的土豆。她心里是喜欢他的。那种喜欢,像一条泛满阳光的溪流,汩汩地涨满了她的心田。

只可惜,他们所在的年代,是一个贫穷的时代,也是一个先婚后爱的时代。成千上万人的终身幸福,都像一场迷幻的赌局。他们根本不知道将与自己相伴一生之人的模样,更不明白,自己为何要采花插头,同结连理。他们清楚,他们没有丝毫选择的权利。

像她如此美丽的姑娘,是该与一个条件不错的贫下中农结成连理的。他不想耽误她的一生。因此,在她挣扎着死活不肯出嫁的时候,他仓促至极却又大张旗鼓地完成了自己的婚礼。

他婚后的第三天清早,喜庆的锣鼓敲开了她的门扉。她是一路哭着去的。村里人都以为她舍不得自己的父母,纷纷安慰她,婚后也可以回家。只有蹲在溪旁刷牙的他知道,她眼泪深处的全部秘密。

就这样,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被时光和距离残忍地割裂开了。他们各自奔波在一个狭小的角落里,成了人父人母。

许多年后,他们的配偶相继去世。而此刻,村里的溪流早已干涸,山道变成了宽阔的柏油路。终于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他们从一南一北的小镇角落里赶来,彼此牵挽着手。

不知是谁想起了他们当年的故事。从溪流到牙刷,从牙刷到粪桶,再从粪桶到土豆。人们终于明白,这对风烛残年的情侣在当年的痛苦的无奈。

他们携手许诺的时候,已是白发苍苍,来日可数。小镇里的人都为这段横穿岁月的爱情感动着。可婚后不到一年,他们便相继离世。

十年后再想起这个故事,我双目依然婆娑温热。那么多的人世祝福,那么多的热泪与企盼,到底是没能留住他们的爱情和性命。如果他们的一切终将归于尘土,烟消云散,为何不是在重遇前的那些坎坷间?

我想,他们必须活着。为了这段尚未完满的爱情,他们必须好好活着。

爱情的路

曾经,在侯佩岑的节目里,刘若英当面点了陈升的一首歌,《风筝》。众所周知,她爱陈升爱了很多年,那么多的歌,她为何要选《风筝》呢?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陈升明白。

那时,刘若英不过是个天真烂漫的少女。第一次有机会拍戏,她不想错过,去了,地点是甘肃银川。

到了银川之后,还没稳定下来,她就急急忙忙地四处找电话。很多年前,电话并不是很流行。她和钮承泽一起,足足找了五个小时,才在银川找到一部可用的电话。她迫不及待地把第一个电话打给了自己的师父,陈升。

陈升那时在办公室里,刚拿起电话,就听到了刘若英的报告:“我很好,我很好,我很好。”她气喘吁吁地说了三遍我很好。

他问她在哪儿。她说,在银川。他并不知道银川的具体位置。

他从抽屉里翻出中国地图,从台湾一直上去,一直找,一直找,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甘肃省银川市。他第一次觉得她离自己好远好远,连在地图上,都隔着那么密集的千山万水。

她说:“如果,我有问题,你可不可用来找我?”

当年,他没有对这个问题做出任何回答。很多年后,面对面坐在一起,他终于吐露实情:“老实说,那么远,跑那么远……我这么接得到呢?你知道,那个像小孩子拉风筝,奶茶已经跑那么远,跑那么远了……然后风筝掉下来的时候,我们都没办法接到了。佩岑,我接不到了,我接不到……”

接不到这几个字,他低着头,说了好几遍。刘若英坐在侯佩岑旁边,眼泪簌簌地落了下来:“那是那根线还在啊,还没有断啊,它还在你的手里啊,就算我掉下来了,你还是可以拉着那根线,一直找找找找找……就会找到我在哪里啊……”

没人想到,这个在今时今日红遍大江南北,夺过无数奖项的金马影后,天后歌手,会在一个男人面前哭得如此伤心。

她也是一个女人,她的心里,也只能住一个人。她知道,爱情就是一条狭窄的路,所以,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一直在跟着他的脚步追,她爱得太麻木了,兴许都已经忘了,陈升在很久之前,已经选择了另一条路。

真正爱你的人

他是她邻村的小伙儿。幼时丧父,少时丧母,后被一屠夫收养,专门杀猪卖肉,做些浑身油腻的活计。

她经常跑到他的摊边儿转悠。每次买肉,他都会往她的袋子里多塞一块。久而久之,俩人就熟了。闲暇时,山前溪后,信步而聊。

他没念过几年书,身世凄婉,又寄人篱下,因此,与她相恋了大半年,还是不敢走进她的村子半步。

纸包不住火,恋情到底是被她的父母知晓了。事情到了这一步,无论怎样,他都该出面谈谈。当夜,他提着十来斤上好的五花肉,蹑手蹑脚地去了她家。

他被她的父亲狠狠羞辱了一番。也是那时,他才知道她并非普通农家女,而是现任村长的掌上千金。

穷小子想娶千金女,一时成了两个村庄的火热新闻。谩骂,嘲笑,讥讽,如同山里的秋风,从四面八方朝他袭来。

她到底是喜欢他的。绞尽脑汁找借口,偷着摸着出来见他。她说,再过一年,我爸就要安排我相亲了。他虽一言不发,但他明白她的意思。

从那天开始,他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不再贪图清闲站在街边卖肉。他操起尖刀,在脏乱腥臭的屠宰场里干得天昏地暗。他放下一切敏感的自尊,只为多挣几个钱。

一年实在太短。他拼了命地干,还是没多大成效。她推了所有安排,决定再等他一年。

他去了乡里,雇了几名工人,开了个小型屠宰场,把所有积蓄和老本都投了进去。因为他亲历亲为,凡事都一马当先的缘故,工人们都干得特别卖力。

戒了烟酒,不沾嫖赌,他把每一分钱都用来扩展自己的场地。工人们看到了希望,干得比以前更加有劲儿。

不过一年,他便成了村里的小老板。

衣锦还乡那天,他把小车直接开到了她的门口。他的经历,打动村里的每一个人。

真正爱你的人,一定是这样的。他不会轻视对你的每一个承诺,更不会只说不做。他可以为你的幸福义无反顾,拼尽全力,同样也可以为你的周全洒血流汗,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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