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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半缘君(2)

临近月底的那些日子,他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了千百条理由,生怕女人会问上那可怕的一句。庆幸,直到下月的日历已在墙壁上缓缓翻起,她都不曾提过一句关于工钱的事儿。

冬日暖阳。他跟着汹涌的人潮穿过马路,拐过小巷,到达家中时,她俨然已不在屋内。清冷的空气让他心生惧怕。直到走进狭窄的卧室,见她的衣物如常,心潮才恍然平息。

他握着刀柄,咔咔切菜。看着这一把被她紧抓了三年的菜刀,回想茫茫前路,胸中一片波澜。

她推门而入。见他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一阵惊谔。她说,我来吧。他让开,独自去收拾桌椅。

笨重的工具箱因为把手久而失修,螺丝松滑,顿时掉落在地。细细碎碎的小纸片落了一地,上面落满了密密麻麻的日期:“老公,听说东街的白菜便宜,你下班路过的时候记得带两棵回来。”“老公,今天是我大伯的生日,你有时间给他打个电话过去。”......

最后一张是今天早上留的:“老公,饭菜我已热好,放在柜子最下面一层。”

他的热泪瞬时像大雨一般簌簌掉落。她在厨房问:“老公,什么东西掉地上了?”他含泪笑道:“没什么,没什么。”

他以为,他的演出已经瞒过了她的眼睛,他的外出,便已换回了她的安稳。殊不知,聪慧的她早用一种极为温暖的方式探出了事情的真相,并用无声来小心翼翼地护住了他们的爱情,宽容了他善意的欺骗。

一分钟的脚步

孩子七岁那年,男人的事业俨然如日中天,早出晚归,肥腰瘦了足足一圈。女人知道,这是每个男人所梦想的路。日有所顾,日有所为。

女人辞去了酬劳微薄的工作,闲置在家里,为男人洗衣做饭,接送孩子。男人对这样突如其来的举措感到异常惊讶。他知道女人的心性。虽然,那样的工作不见得体面,但对女人来说,好歹是一项事业与一种自立的象征。

没了工作的女人,如同没了时针的钟表,常常不知道,这白昼的时光是如何转瞬即逝。

女人真害怕黑夜。尤其是安静楼道里偶然出现的脚步声,更是让她心惊胆颤。可很多时候,她不得不故作镇定地表现出一种无所畏惧的态度。因为,年幼的孩子就安躺在她的怀里,或是嬉闹,或是沉沉睡去。此刻,女人是孩子的守护者,她不能有半点惶恐的神色。

男人从包里掏钥匙的声音,就如同给她开了锁链一般。她仍旧抱着孩子,不语,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个漫长而又短暂的夜,她忐忑了多久,手心里泌了多少颗冷汗。有过工作经历的她知道,往往普通员工下班后,才是高层领导工作的开始。她不想让男人有任何的后顾之忧。毕竟,今天的成就,男人等了太久。

你病了吗?哪儿不舒服吗?这是男人归家后必问的一句话。女人笑笑,捋了捋额前被汗珠濡湿的头发,抱着孩子,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男人执意换了硬底的皮鞋。女人说,与人谈判时,硬底的皮鞋可不大好,给人一种鲁莽冲撞的直觉。男人笑笑说,软底的皮鞋虽然舒服,但不够霸气,像我此等貌似项羽的人,怎么能穿那种柔情似水的皮鞋呢?

女人咧着嘴巴将他的皮鞋都换了。兴奋地看着男人穿上新买的皮鞋在转弯处的楼道里踱来踱去。

男人归家的时候似乎越来越近了。女人只需要安躺在沙发上,便能听到从楼道深处传来的脚步声。咣,咣,咣,坚定而又响亮,像一盏盏明亮的路灯,充斥了女人的心。

女人没有一次听错。那声音,太过于独特,在暗夜中像一把敲击地面的铁锤。当然,这声音的来源,只能是皮鞋下的那两块硬底。女人以为,这种不为众人所喜爱的硬底皮鞋,整栋楼,只有男人会穿。

直到那夜,女人看着孩子兴冲冲地跑到楼下接迎早归的男人,并在楼道里一步一趋,调皮地学他上楼的姿态,她才恍然明白,那些脚步何以如此响亮而又坚定。

男人的动作多么笨拙啊。每上一层台阶,他都要努力地提起后跟,重重地踩踏下去,使之发出清脆而又厚实的声响。他知道,这声响,惶恐的女人一定能够听出,是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虽不能提前回家,但却能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女人更早听到他归家上楼的步伐。兴许,这脚步仅仅只是争取了一分钟,可这一分钟,却能让女人少受无数惊怕。

爱情的速度

她是相馆里的摄影师。他第一次前来照相时,她便记住了他。剑眉星目,高鼻朱唇。刚毅的外表上,深藏着一颗孩子般的心灵。他一面手忙脚乱地换上相馆里的外套,一面狡黠地向她做着鬼脸,嗨,拿相机的姑娘,我可赶着奔赴前程呢,帮帮忙,照漂亮一点儿!

她笑了。被相机遮挡的半边脸,瞬时拉开了一个弯曲的圆弧。那砰然有声的光亮,镂刻着她的模样,深深地,焊在了他的心门上。

后来,他照相的次数多了。不过,似乎很有规律,每天只照一张。终于,她在按下快门前,问了一句,怎么不一次性多照几张呢?这样跑着多麻烦啊。他有些尴尬,慌乱,似乎,被人扼住了咽喉。

他的幽默,成了救命之水。他故作从容,唉,那这么行呢?姑娘,你可不知道,我正在进行一项伟大的工程。我要从这些照片里寻找出,男人一天天衰老的征兆。

他想了许久,终于在某一日聪明地问了一句,你每天那么忙,都不用去接孩子放学的吗?她扑哧笑了,将严肃的脸从相机上撤出来。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我有那么老吗?再说了,男朋友都没有,哪来的孩子?

那天,他破例照了两张相。他必须得用多一些的时间安坐,平缓内心的窃喜。而她,其实也隐约读出,他的弦外之音。

后来,是他点破了那层光亮的白纸。他将一盒老式的胶卷递到她的手里,郑重其事地说,姑娘,这事可得拜托你。相片非常重要,希望你能亲自帮我洗。说完,他即刻转身,匆匆走掉了。

结果,她在偌大的相馆里,看到了三十六张一模一样的照片。照片上,有她的姓名,和几个简短的字。我喜欢你。

就这样,一段浪漫的爱情,从相馆里萌生了。他们彼此深信,这个只能记录瞬间的场所,便是他们得以永生的回忆。

可遗憾的是,这爱情还未在相机的胶卷上显形,便恍然消逝了踪影。他心里有了别的女人,爱得如火如荼,难以割舍。

她放开了他。她所在乎的,本来就是瞬间的欢喜。可遗憾的是,这瞬间,并未来得及在她的脑海里留下永恒的笔迹。她不得不承认,爱情的确太快。它刚来坐定,还未等她按下快门,便悄然去了别人的心里。

在乎原是自卑的根芽

我囊括一切大男人所必备的优秀品质。我的霸道,无理,张扬和虚荣,无可厚非地渗透到了她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她时常依在肩头问我,你为什么要生气呢?你为什么不让我和别人一起跳舞呢?你为什么不让我去参加聚会呢?

我的答案总是那么统一而又让人心生舒暖。我说,我之所以,都是因为在乎你。我的霸道是因为我不想与别人一同分享你的爱意,我的无理是因为我不能接受你帮外人来反驳我的观点,我的张扬是因为我渴望你觉得我是你的骄傲,我的虚荣是因为你从始至终都是我生活的焦点。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太在乎你。是啊,爱情的漫漫长河里,有多少人不都是因为漠视和愚钝,最终与幸福失之交臂吗?如今,我紧紧地抓住了你,你还有什么担惊受怕的呢?

在如此烦琐的在乎之中,我与她安然悄度了两个明明春夏。第三个秋天的第一片落叶还不曾凋零,她的生活里便恍然出现了另外一个拥有惊人才华的男子。

我见过他,在高高的楼台上,他西装革履地从我的身旁走过,一面握着电话不住微笑,一面说着流利非常的外语。他的眉毛浓而厚实,鼻若悬胆,双肩宽阔,步伐坚定。与他擦肩之时,不论相貌还是才学皆为平平的我,情不自禁地低了额头,佯装寻找失物。

在他的面前,我恍然失却了一切笼罩于身外的光环。他像一束永不熄灭的火焰,苒苒地跳动着,照亮旁人的同时,自身也散发着供人仰视的温暖。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我害怕他洞悉隐匿在我内心深处的惶恐和怯懦。

她说,他的外语说得极好,他的交谊舞跳得超炫,他的发型剪得特前卫。我冷笑,回忆如同一把修长的钢枪,只能远远地,从背后挑出他身上的芒刺。而后,想尽了一切讥讽的言语,大肆打击。我多希望,故作从容的不屑与嘲笑,能换回她对自己的仰慕和依赖。

然后,她却不如往常一般顺势低头。风起的路口,她第一次与我争执不休,为一个原本不知姓名的男人。我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说,两年的深爱,还抵不过两日的熟识吗?

她说,你已经没有了容人的胸怀,我们虽然相爱,可并不代表我们要如水相溶。我们再如何海誓山盟,终是不同的个体,终是要过彼此的生活。你不能用爱情,来干涉我的自由,你知道吗?

我从她的眼睛里第一次读到了陌生。我从不曾想过,一向温文尔雅的她,竟然会在这样风尖浪涌的时刻里,无情地将我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我含着泪,终于鼓足了勇气问她,你是不是爱上了他?她冷冷地嘲讽了我,你真疯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争吵得如此激烈。我曾想过,要放下一切的自尊和狂妄,对她认错,让她知道,我仍是那么不可置疑地深爱着她。可每每要说的话,总会在见到她与他的时候,霎时转化为无声的仇恨,淡然消泯。

我以为,她一定是要与他白首到老的。殊不知,他们从来就不曾有过任何关于爱情的约定。当我得知这一消息时,身旁早已有了另外一位长发飘逸的女子。

愧疚如同一片广袤的荒原,在我的心田里日渐蔓延。我总觉得,那段真挚而又信手可挽的爱情,是被我的在乎给沉重地辜负了。而我所谓的在乎,其实,仅是一粒永无绿芽的自卑之种。

那些被错过的幸福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翻寻屠格涅夫的《父与子》。而她,似乎根本不曾注意我的到来,独自捧着那本陈旧的《茶花女》,泪眼潸潸。

流光从风起的幕帘罅隙中暗沉沉地飞了进来,如花似雾地落了她一身。她的裙裾洁白,有外围的花条旋转着低垂下来,像晨曦中的牵牛花,袅绕攀腾;带着残泪的眼睛,如同江上夜里忽闪的渔火,明亮而又隐约。

我要找的那本书,与她靠得极近极近,因此,我不得不鼓足勇气,放下一个自卑少年对异性所具有的怯懦,慢慢地向她靠近。最后,踮起脚,以几近歪斜的身姿,取下了那部赭黄的书。

环绕在她周围的淡雅的茉莉清香,也是在那短暂的一瞬间,扑上了我的脸面。我显然有种措手不及的惶恐,狼狈地朝着光亮的出口处逃窜。许久许久,胸膛里的余悸,都还如旺盛的篝火一般跳动。

此后,我再忘不了那样的一个场景。在昏暗的书架中,一个穿着洁白裙裾的姑娘,为躲避众人的目光,独自倚着几寸日光,读那感人肺腑的《茶花女》。我想,我该为这样的相遇写点什么东西。这样,我便可以凭借倾吐,将这份纠结的情绪,慢慢忘却。

实质,我并不能忘却。尤其是某一次做课间操,心血来潮站到前排,恍然看到她消瘦的身影后,更是难以自拔。她是真瘦了许多,以至于显得有些憔悴。兴许,她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才不得不穿一身宽大的运动服,以备看起来协调些。

自此,每每喜欢挤在人群后面的我,开始逐渐越到人群前面来。我似乎迷恋上了这样日渐清晰的靠近。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已经站到第一排去了,已经无法再与她慢慢靠近了,我才猛然有一种莫名的伤悲。

我该把广播体操做得更标准一些。兴许,她偶然回头便会注意到我。于是,闲暇时,我就对着偌大的橱镜,一遍一遍地修正自己的动作。因为动作的规范和娴熟,我成了班里的领操员,不用争分夺秒下楼,也能站在人群的前列。

众目睽睽下的五分钟,逐渐让我变得开朗起来。我不但可以理直气壮地帮助班里的其他同学修正动作,调整队形,还能面不红心不跳地与前排女生对视几秒。

她有没有回头看过我,我不知道。兴许是有过的,只是,这偶然的惊鸿一瞥里,定然不会有我这平庸身影的定格。

我想,我该勇敢一点,去告诉她,有一个少年,正苦苦地暗恋着她,并且因她,逐渐变得勇敢,开朗起来。我一直这么想着,这么盘算着。甚至,写好了信,想好了对白,就等待一个四下无人的时机,递交给她。

实质,这样的时机有过许多次。可我始终不能伸出双手,那么镇定而又泰然自若地与她问好。对于她,我似乎永远都是那一个怯懦而又自卑的少年。唯一能做的,仅仅只是朝着光亮的出口,仓皇逃窜。

这辛苦的暗恋陪我走过了少年,让我在三年的高中生涯里,不经意地从人群中剥离出来,退去青涩的外壳,长满成年的羽翼。

很多年后,无意间读到尤里·纳吉宾的《热妮娅·鲁勉采娃》,被其中一段热情的文字,感动得泪眼涟涟。“……煞那间,我真想令时光停住,好让我回顾自己,回顾失去的年华,缅怀那个身穿短小连衣裙和瘦窄短衫的小女孩……让我追悔少年时代我心灵的愚钝无知,它轻易地错过了我一生中本来可以获得的欢乐和幸福!”

可这错过的幸福啊,也曾那么真实地丰满了一个少年的羽翼,让他在无形中变得羞涩而勇敢,茫然又坚定。

暗恋老师的纯真岁月

能让一个桀骜少年低头臣服的内质,除了才华,便再无其他。第一次在市报上看到她的短诗时,心里便涌起了无限涟漪。我曾模仿过那样的笔锋和语气,在日记里写过一首首莫名的短诗,但总觉得与她那样的才情和敏锐相比,自己不仅仅是逊了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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