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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世间慨(5)

绝路上的桥 记得小时候,我偷过一次东西。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犯罪”,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那时,我尚住在乡下,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周围有几户人家,小孩比我大几岁,都已上学。每天早晨,我能透过雾蒙蒙的玻璃窗,看见几个男生女生赶着上学的身影,到了下午,他们又从这条路上放学回家。我那时的愿望,就是能跟他们在一起玩,哪怕是坐在旁边听他们聊天,我都会觉得特别高兴。可是他们从来都不带我。不仅是因为他们的年龄比我大,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游戏(足球、篮球、骑车、滑板),我都无法参与。

后来有一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坐在院子里,突然有四个脸色煞白的男生从远处飞奔而来。他们每人手里提着一个撑得滚圆的黑色塑料袋,看样子很沉。我喊住他们,问他们手里拿的是什么。这一问才知道,原来是他们从别家偷来的、还未长熟的西瓜。我问是在谁家偷的,其中一个带头的叫小野的男生低声细语地说,是在老王头的西瓜地里摘下的。听到“老王头”三个字,我心里顿时一紧。老王头是一个退休干部。住在这附近的人,没有不知道他的。

他当过几年领导,所以平常为人处世,多少有些霸道。平常最恨别人偷他果园里的水果。有一回,不知道哪里跑来一条流浪狗,扒了他家的西红柿,叫他捉住一顿好打。细长的藤条上下挥动,把那条流浪狗的脊背抽得皮开肉绽,鲜血顺着斜坡填满了旁边一处小土坑。旁人越是劝说,老王头下手越是狠辣,似乎要把之前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一条流浪狗的身上。最后,那条流浪狗,宁是当着大家伙儿的面儿,让老王头给活活打死。

那幅画面,我一直记忆犹新。没容我再多想,小野问我家里有没有人,我说没人。他提出要在我家里躲一下,要是看见老王头追上来,要我替他遮掩过去。当然了,不让我白干,事后作为回报,我可以跟他们一起分享那几个比苹果大不了多少的西瓜。对于小野这个提议,我当时感到非常兴奋,也有点紧张,但最后还是咬咬牙,一口答应下来。

我之所以会同意,当然不是眼馋那几口西瓜,而是因为这件事第一次让我觉得自己跟他们是“一伙人”。这样的感觉是我以前从未体会过的。我一边在院子里等着老王头,一边想象着等会吃西瓜的时候自己应该说什么,我甚至已经想到将来如何跟小野他们统一口径。

就这么过了大概五分钟,我看见老王头手里握着一根藤条,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他瞪着一双差点将眼眶撑裂的眼睛,问我有没有看见几个小孩,他们往哪去了?我说没看清是谁,只看见他们往那边(我指了一个相反的方向)去了。老王头警告我,说如果我撒谎,他等会儿回来就要打断我的腿。我说随便,反正我的腿也没什么用,别打脸就行。

老王头走了以后,小野和另外三个男孩蹑手蹑脚地从我家走出来。确定对方真的走远了,他们才算是松一口气。

小野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带着那三个男孩就转身离开了。我问他去哪,他说回家。我说他不是还要给我分西瓜嘛。他哈哈一笑,说要是我能追上他,他就给我吃。说完,小野带着他们几个人奔向一座台阶,背影渐渐地远了。

当时,我坐在轮椅上,不能去追。若是去追,轮子撞向台阶,肯定是要翻车的。但那一刻,我真想去追。我想要翻车,我想要摔倒,我想要流血,我唯独不想就这么看着他们离开……我就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鼻尖一酸,眼泪不可遏止地涌出眼眶。透过泪水的扭曲,我仿佛看到面前那座台阶变成了一道墙,轻易地将这世界一分为二,将我们分成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后来,小野因为偷东西这事儿,被他爸打得遍体鳞伤,那三个男生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戒。而我,因为撒谎,不仅受到严厉的训斥,外加一盒酒心巧克力被全部没收。

从那以后,我就对“跟别人一起玩”这种事儿,没有多大期待,也没有多大兴趣了。我开始学会一个人玩游戏:一个人组装乐高积木;一个人拼2000块的拼图;一个人打小霸王游戏机--那时我最喜欢玩的就是《忍者龙剑传》,因为那是单人游戏。

再到后来,父母从外地带给我进口的变形金刚。在别人还没听说过擎天柱和大黄蜂的时候,我已经把它们摆在了自己睡觉的床头上。到了下午,我还要在院子里开一会儿遥控赛车。过去是我托着腮帮子,看小野他们在空地上踢球;现在是小野他们抱着脏兮兮的足球,围成圈儿看我开赛车。如果有人想借我的玩具,我会面带微笑地回答他:不行!当旁人围成小圈子,谈笑风生的时候,我不再试图融入他们的谈话,而是一个人在旁边静静地读书。等到大家各自聊完,我的一本书也刚好读完了。于是,常有不明者夸道:“这孩子真是爱读书。”

其实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只是缺少一个不读的理由。

有时候我会想,自己在小野他们的眼里,是不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或许算不上“特立独行”,但至少是一个“独特”的人。无论是我的身体,我的玩具,还是我的习惯,都与他们显得大不相同。

但,这是我想要的吗?绝然不是!

我曾经一度陷入迷茫无助的精神沼泽,而且越陷越深。每天早晨起来就情绪低落,甚至一场大雨都会使我充满悲伤。而令我感到如此煎熬的一个问题就是:假如学业、事业、爱情、婚姻、家庭、子女、健康是评价一个人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最重要的衡量指标,那么失去这一切的人,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如果仍有价值,那么他的价值应该用怎样一把标尺来衡量?

站在时间的制高点审视过去的自己,我发现有时候人们之所以感到迷茫、痛苦和无助,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标尺来衡量自己的价值。我们不确定自己所做的事情到底有没有意义,也不知道做什么事情才算是有意义。因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事情,所以我们对自己存在的价值都会产生质疑。毕竟,面对整个社会的评价体系,渺小的我们实在显得太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是特别羡慕那些特立独行的人。因为他们不需要在社会的评价体系中苦苦挣扎,也不需要用普通人的价值标尺来衡量自己。他们有一套自己的评价体系,有一把专门衡量自己的价值标尺。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得洒脱而自在。旁人可以羡慕,却永远也学不来。唯一值得我们思考的就是,那些“特立独行”的人,是如何变得“特立独行”的?那些“特立独行”的人,彼此之间是否存在共性?而那些向往“特立独行”的人,又是如何走向庸俗与浮夸的?

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真正特立独行的人,会将“特立独行”当作自己的本意。而刻意追求“特立独行”的人,最后都不免沦为一个哗众取宠的俗众。只因,“特立独行”不是一种行为,不是一种气质,不是一种追求,更不是一项能够供人思前想后的选择。它是一种反抗,是一种受到强大压迫之后,内心深处产生的反抗意识。这种压迫通常来自于两个方面--即环境与精神。前者如王小波,后者如黄家驹。

在王小波的成长岁月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蹲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一个荒唐时代对于正常人的情感表达,有着近乎窒息般的束缚。就像王小波自己说的:“我总觉得自己有一种写小说的危险。”正是那种极度压抑的成长环境,才能造就王小波后来天马行空的文学激流。而同样作为特立独行的人,黄家驹则与王小波有所不同。当谭咏麟和张国荣等人的“软情歌”充斥香港乐坛,街头男女都唱着小情小爱而“背弃理想”的时候,家驹没有像一般音乐人那样,用廉价的伤感情歌来向这个时代献媚。他带着自己的才华与梦想,远赴日本。最后以生命的方式,传递出一种永不妥协的音乐信仰。就像《海阔天空》中唱的:“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对黄家驹来说,音乐既是人生的勋章,又是灵魂的桎梏。

他们一个受到外在环境的压迫,一个受到内在精神的压迫。两种不同的压迫却使他们成为同一种人--一个奋起反抗的人,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一个敢于挑战禁忌的人,一个敢与世界为敌的人。他们对旁人的眼光视而不见,对世俗的评价充耳不闻,对浮华的虚名轻蔑一笑,对无耻的陷害冷静回击。他们并非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仇恨。恰恰相反,他们是太爱这个世界,他们希望这个世界跟自己一样真诚而善良。

越是与世界为敌的人,越是渴望世界对他的认同。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与其考虑要不要当一个“特立独行”

的人,不如先想想自己是否受到任何一种压迫。没有压迫就没有反抗,没有反抗,“特立独行”就无从谈起。而你一旦有幸、或不幸地成为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所失去的一定比你得到的更多。你想过普通的生活,就会遇到普通的挫折。你想过上最好的生活,就一定会遇上最强的伤害。这世界很公平,你想要最好,就一定会给你最痛;你想体会“特立独行”的潇洒,首先就要失去平凡纯朴的欢愉。

“特立独行”就像是绝路上的一座桥。行走于桥上之人,早已被命运逼向绝境。

如果有可能,我更希望这世上没有所谓的“特立独行”。我们不必再人云亦云,也不必再哗众取宠。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的喜好,毫无顾忌地追求自己的梦想。所有人能够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得到尊重,不用为了搏出位而标新立异,不用为了活得体面而苦苦挣扎。更重要的是,不会再因为一个无法踏上的“台阶”而眼睁睁看着别人离开。

我希望,每个人因为平凡而独特,却不因为独特而平凡。

人,就是这么一种动物

我曾经拥有超过二百辆汽车。有一辆酒红色的法拉利,那是我买的第一辆敞篷车。吸引我的并非是它酷炫的造型,而是引擎盖上那个偌大的LOGO--黄色盾牌与黑色的马。当时我还不怎么懂车,指着LOGO对老爸说,我要那个,那个宝马。

后来我见过宝马才知道,原来宝马的标志是没有马的。还有一辆蓝色的MINICooper,那是买得最冲动的一辆车。

当时网上正在热映电影《偷天换日》,看着杰森·斯坦森驾驶一辆改装过的MINICooper,载着黄金在洛杉矶街头狂飙,面对警车与直升机的围追堵截,它仗着身形小巧,一扭头冲进下水道里,从此逃之夭夭。这段画面看得我肾上腺素一路飙升,差点爆表,当即也照着电影买了一辆。

那段时间,南方暴雨成灾。新闻报道上说,某些城市的下水道入口比手指都小。我想了想,斯坦森要是在中国肯定跑不掉。

那下水道就是漏雨都费劲,更别说逃跑了。要不怎么说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呢,果然是英明神武啊。

我最喜欢的一辆车,是那辆看起来有点笨重的房车。它没有强大的百米加速能力,也没有绚丽的尾翼和外形,但是它有完整的生活设备,只要耐得住寂寞,你可以在里面度过一生,直到自己生命结束。那时我的梦想就是坐着这辆车,跟三五成群的知己好友一起跨越欧亚大陆,穿梭在古老与现代的欧洲城市之间。想走就走,想停就停;走多远都未曾离家,停多久都是在路上。

那种感觉,实在太美妙了!还有很多值得一提的好车,比如那辆时速最快的阿斯顿马丁,比如那辆二战时期美国陆军的军用悍马,比如那辆车身最长的厢式货车。它们都是那样珍贵,那样价值不菲,但我实在不想再去一一细数。因为回忆它们,就像回忆那些你曾经深爱,却最终离你而去的人--想想都是眼泪。

人家说,男人一辈子要结两次婚。一次是跟自己所爱的女人,另一次是跟自己所爱的车。尽管我爱过很多辆车,却没有半点喜新厌旧的心理。相反,它陪我时间越长,在我心里的分量便越重。

我停车泊位时,就像一个测量师在精确计算车与车之间的距离,生怕自己疏忽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擦碰。看着它们完好无损地停放在陈列架上,我会感到无聊的生活都变得富足起来了。

没错,我说的就是汽车模型。我在想,假如自己能这么一直收藏下去,等到我死的那天,这些汽车模型就会成为一种见证。它们见证过一段童年,见证过一份痴迷,见证过一个梦想,见证过一条生命从沸腾归于沉寂。

当然,现实没有满足我这点儿小小的愿望,反倒是狠狠地抽了我一耳光,叫我别那么矫情。

过了几年,我们准备搬家,从一个城市搬去另一个城市,两地相距数百公里。老妈收拾房子,看着陈列架上的汽车模型,说这乱七八糟的东西,你还要不要了?

不要?就是你不要我了,我也不能不要它。老妈弄了一个油漆桶,把那些汽车模型一个一个地扔了进去,就像收拾一堆破铜烂铁。然后把它跟家具绑在一起,抛上一辆翻斗卡车,“奇得隆咚呛”地开向新的城市。

到了新家,卸下家具。我撕开油漆桶的胶条,打开盖子,发现桶里的汽车就像出了连环车祸一样。有的车身被撞掉大块的油漆,有的玻璃被划出细小的裂纹,有的干脆连轮胎都找不到了。尤其是那辆房车,已经从过去的大别墅变成了安居房,要是再多颠个几百公里,估计就是移动蒙古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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