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说,在知道曹兵不能人道不前是不能接受,现在嘛则是很难接受。不管怎么样,女人的身体还是他一个人的,只要他愿意,可杨名峰刚才也说过了,这是完全不相同的两回事。看着前面泪婆娑的女人,他能责怪她吗?不能,因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他,都是不想让他失去一个朋友一条路,而多了一个敌人一堵墙。也许她的方式不对,但是出法点却让杨名峰有些感动与愧疚。就算是曹兵的性能力没有障碍,杨名峰也不能真的就将胡凤一直恨下去,作为一个女人,她已经为他这个男人付出了太多,还是那样的无怨无悔,哪怕杨名峰的心里只有埋怨,她还要强作笑脸。
端作酒杯,良久也没有喝下去,看着里面荡漾的酒水,杨名峰的心里远比这滚动得厉害,虽然是因为曹兵他才与这个女人接触的,虽然她在此之前已经有男朋友了,虽然在他们爬上床之前并没有多少感情,然而杨名峰之所以是杨名峰,不但是因为他有“三不上”的原则,不但是因为他喜欢漂亮的女人,还因为只要和他发生过床上关系之后,他的心里都会有着对方的影子,他都会逐渐地爱上对方。
就好比艳姐,虽然明知道他们二人走不到一起,虽然明知道艳姐的心里还有着别的男人,可就是因为那一夜,那一个激情燃烧的晚上,他才决定要千方百计地让艳姐幸福,哪怕因为而付出极大的代价,招惹极大的麻烦他也顾不上。在他的心里,已经将艳姐当作了他的半个女人,杨名峰是一个典型的大男人主义,他觉得只有他才能给女人幸福,只要是他的女人都应该一心一意地跟着他守在他的身边。但同时,他又将大男人主义抛在了脑后,艳姐喜欢他,但是心里却始终放不下另一个人,所以他选择了祝福与帮助;杜如雪或许现在还不喜欢他,与他的暧昧也只是一时的目的为此,但他还是乐意帮助,尊重她的选择,尊重她的理想。不管是他爱的任何一个女人,只要对方的心里只有他一个男人,那么即使她们想做任何事情,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去支持她们鼓励她们帮扶她们。
花瓶可爱,但易碎。破碎了的花瓶只是一堆废瓷块并没有什么的用处也不会再有人去观摩。
再说眼前的女人,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陪在杨名峰身边一辈子,不是她不愿意而是她怕成为男人生命中的负担,成为男人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只因为她的第一次并没有交到这个男人的手中。虽然龙朔国国有长达两千多年的女人的“三纲五常”的封建思想,但是经过这几十年经济的迅猛发展,其它国家的开放风气的不断传入,人们对贞洁看得并不向以往那么的重要了,而结婚时还是处子的女人也是少了又少。
但是胡凤还是在意,是她自己在意。从看到杨名峰一开始,她就明白后者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金麟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化为龙。她相信总有一天,这个男人会一飞冲天,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不是她会算命看相,而是一种直觉,女人天生的直觉往往都是非常的准确的。他深信杨名峰不会因此而看不起她,可是她的心里还是不能接受,不是不能接受这个男人的爱,而是不能接受自己。也正因为这样,她才只愿意作为他地下里的一个女人,也正因为这样,当看到这个男人与曹兵的那种表情之后,她才会选择后者,因为她觉得这些是她可以替这个男人做的一生中不多的事情中的一件。
杨名峰的心里也异常的复杂,看着身旁的女人,将她面前的酒杯倒满,端到她手中,两人轻轻地碰了一下,然后一口而尽,轻叹了一声,道:“我明白你的心思,可你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我不是怪你只是怪自己。”
怪自己?是的,杨名峰之所以到现在还不愿面对胡凤,到现在还不能释怀,是有一些埋怨后者的意味,但更多的则是在怨恨他自己,怨恨为什么他那天晚上去见曹兵的时候要将胡凤叫上,既然他已经决定要让这个女人成为他真正的女人;他怨恨为什么那天晚上遇见曹兵之后不能马上将他与胡凤的关系说清道明,这样曹兵也就断了胡凤的心思;他怨恨为什么那天晚上会如此的患得患失,为什么不能会失去平时的果决。
女人喝酒的手轻微地颤抖了一下,她当然能理解男人话里的意思,眼泪瞬间变得更多了,这个男人还是那样的爱她,不然也不会如此地怨恨他自己,在这个男人的心中,她还是那么的重要。“你为什么要怪你自己,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你没有任何的要求我做,名峰,我只想为你做点事,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我一个女人算得了什么?你不要这样看我,我明白在你的心目中,你爱的女人的份量很重,但我真的不值得你这样做,只要你开心只要你成功,对我来说比什么都强。以前看过一句话,爱一个人不是拥有而是付出。”
这个傻女人啊,以前看她的时候很是精明的样子,怎么现在变得如此的傻,杨名峰控制住他激动的情绪,伸出手去紧紧地握住了女人的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静静地盯着她的脸庞,看到她眼眶里滚动的泪珠,他感到犹如一根根针在心里不停地刺着。这个一心为了他的女人,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
“小凤,谢谢你。”杨名峰觉得他的嗓咙有点堵,良久才挤出了这么几个字,就因为这几个字,胡凤的眼泪终于完全地挥酒了下来,她觉得这些天来所受的煎熬全都值得了。
轻劝地替女人擦干脸上的泪水,两个人紧紧地挨在了一起,杨名峰柔声地说道:“不要再哭了,不然就成了个大花猫了,来,乖,让我来亲自喂你吃花生米。”
说着杨名峰从盘子里夹了一颗花生米喂进女人的嘴里,在她的脸上香了一口,两只手紧紧地握着。
几杯酒下肚,两人之间的隔阂全都消除了,相反,杨同学的心里更加的爱她,或许这一辈子他们走不到一起,但这并不能影响他对这个一心为他的女人的爱意,并不能缩短两人间的距离。
“小凤,你先在这里等着,我去上过洗生间。”刚开始在凡尔赛宫喝了好几瓶,又在这里灌了五六杯,杨名峰再也憋不住了,得去洗生间释放一下。足足用了两分钟时间才释放完成,杨名峰也不得不佩服他肾功能的强悍,洗完手又用水冲了一下脸庞,看着镜子里面的他,一时之间有些出神。过了两分钟,用力地摇了摇头,喃喃地说道:“不愉快地就让它过让,记住必须记住的东西吧!”
从洗生间出来,看到有一个光着上身的混混坐在胡凤的身旁,一脸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胡凤的脸上又气又怒又有些害怕。这不是旁边那一桌上的混混吗?其他的几个也都扭过头朝胡凤看去。
杨名峰的眼神有些发冷,快步走了过去。
杨名峰这个时候脸色异常的平静,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种时候也就是也最愤怒的时候,最好远远的躲开。见到他走过去,那个混混不屑地看了他一眼,伸出去的手更加的快了,仿佛要一下子拉住,好在杨同学面前耀武扬威一般。
手是拿住了,是混混的手被杨名峰拿住了,酒吧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盯着他,但是没有一个看清他是如何跨到混混面前,又是如何出手拿住混混的手的。随着“咔嚓”一声,紧接着就是混混杀猪般的惨叫,所有的人心中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只是听声音大家都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那混混的一张脸扭曲着显得更外的狰狞,脸色苍白,冷汗不住地往下流,只一下,他的手腕骨便被折断了。杨名峰的脸上还是没有一丝的表情,平静得犹如死水一般,松开混混的手,然后拿住他的胳膊,用力一甩,一米七三,一百四十多斤的人被他一下子甩出了五六米远,砰的一声砸在了一张桌子上。那桌上的人见机闪躲得快,但是桌上的空啤酒判若两人还来不及拿走,混混的背正好与宽啤酒瓶来了个亲密的接触。哀嚎不停地在酒吧里回荡,让里面的重金属声也被淹没了下去。
酒吧里顿时“啊——”声不断,一些胆小怕事的人连忙躲在了一旁,有些惊恐地看着杨名峰。他们从来没有想到,看起来如此斯文的人,出手竟然如此的凶狠残忍。酒吧里的保安这个时候走了进来,看了看那个混混,连忙走过去栓查他的伤势。
脸色有些发白,狠狠地瞪着杨名峰,保安上前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