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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感谢遇见,锦瑟华年(2)

因为出门时就有些晚了,小冰看了看车上拥挤的上班族,当她的目光经过后座的角落里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怎么还会有人与我一起出门这么晚吗?不对啊?他好像几天都没有到学校去了。

小冰仔细地看了看宇轩的头发,有些凌乱,身上穿着的也不是校服,好像明白了什么。

回过头去,站了一会儿,小冰还是挤到了宇轩的身边,可他的目光始终呆滞地落在了玻璃窗外晃过的城市街道。

马上就到学校的那一站,宇轩没有起身的意思。小冰挤到了门口,回过头去看了看表情呆滞的宇轩。

下车,上课,放学。

当小冰再一次乘坐那辆车之后,发现宇轩仍旧坐在那里,他的样子,头发更加凌乱,已经像一尊雕像了。

有人下车,小冰坐在了他的身边,很久也没有开口,车子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一个来回,夜色已经浓厚,街上的灯亮了起来。

小冰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

从书包里翻出了一盒姐姐送给她的巧克力,“啪……”

小冰把巧克力掰开,一半放在了宇轩半握的脏手上。

“呃……”转过头来的宇轩好像是从梦里醒来一般,回过头看了看小冰。

“吃吧,我都饿了,你不饿吗?”小冰天真地看了看宇轩。

许久,宇轩才把手里的巧克力吃掉。

又到了小冰应该下车的地方。小冰起身,轻轻地说道:“你不下车吗?和我一起回家怎么样?”

宇轩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目光呆滞地望着窗外。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小冰有意上学、放学只坐那一辆车。宇轩就像第一天那样一直坐在那个角落里。

好像他根本就没有离开这辆车。

每天小冰都会给宇轩带吃的,陪他坐一会儿,都要重复同一句话。“你跟我下车吧!”可是没有回应。

第五天的时候,小冰得知发生在宇轩身上的事。因为打架误伤的外校同学,还在医院里昏迷,宇轩因此不再回家,也不再去上学。

“你这样,不累吗?每天都在车上晃来晃去的,跟我一起下车吧,你妈妈一定很着急。”小冰试探地说着。

“他们只会埋怨我,我又不是有意的。”一滴泪在他的眼里晶莹着。

“别这样,你爸妈只是因为你的错误一时生气才骂你的,你跟我下车吧。”小冰提了最后的请求。

宇轩没有回答。

之后的三天里,宇轩开始盼着那个普通的女孩上车来,不只是因为她能带来食物与巧克力。虽然他还是望着窗外,但他却不再想逃避这个世界,而是想在玻璃窗子里看到她的影子。

第十天,小冰没有再劝说,而是回到家里拨通了班主任的电话。宇轩的父母在车上找到了离家十几天的宇轩,那个受伤的同学也脱离的生命危险。

宇轩回到学校上课,只是整个人都变了,变得不再爱说话。半年后,宇轩跟着父母去了南方的城市。临行他没有对小冰说一句话。

一个傍晚,小冰的电话响起。

“喂?你是哪位?”

“是我,宇轩……”电话那边是长久的沉默。

小冰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像百灵鸟一样哇啦哇啦地说个不停。

那边一直沉默着,就像在那辆车上一个样。

电话总是在周六晚上的同一个时间打来,宇轩也总是安静地听着小冰的话。

圣诞节的前夜,小冰收到了一件快递。

当她打开时,发现里面居然是当年第一次送给宇轩一样的巧克力。

下面有张字条。

“四年后,我们在A城大学见面好吗?”

……

小玉又偷偷把头塞进了门里,看着没有追出来的小冰。

“呃,你发什么呆啊?

明天就是去报道的日子,你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吗?我不陪你了啊,我回家了,死丫头,到了别忘记给我打电话,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大学?”

小玉嘟囔着把门关上。

那一夜,小冰睡得很晚,但却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里她还在那一辆晃来晃去的车上,座位边,还是那位头发凌乱的宇轩,只是他的笑变得那么灿烂。

年少的梦春暖花开

张觅

他是在电影院第一次碰见那个女孩的。

周末,闲来无事,室友提议去看电影。

于是一寝室人浩浩荡荡地来到电影院。看得是很老的片子,《罗马假日》,有一双天使般眼眸的公主,和英俊的记者,在古城罗马童话般地邂逅相爱,却遭遇现实的残酷分离。

当公主万般不舍地告别记者,独自走向她原本的生活轨道时,他正看得微微伤感,忽然听到轻轻的抽泣声,转头一看,吃了一惊。

邻座的女孩子,已是满脸泪水。

他心里忽然微微一动,不知道为什么。

回去后,那张挂满泪珠的清澈的脸在他心中一直挥之不去。为了一场电影而哭成那个样子,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

但此后很久他都没有再碰见她。直到有一天,他匆匆忙忙跑进图书馆,差点和一个抱着书的女孩撞个满怀,他忙忙地说:“对不起——”却呆住了,眼前人分明是她!虽然那晚不过惊鸿一瞥,但他却牢牢记住了她的面容。

阳光下,女孩的脸玲珑剔透,有一种恍若隔世的美丽。

她只低低说了声“没关系”就默默走了。那么安静的女孩子,有着那么好听的声音。

他不由自主地站着,静静地看着她渐渐远去,秋日里的温暖阳光和一地的斑斓落叶。

那是他记忆中最美的秋天。

只能偶尔碰见她,坐在香樟树下闭着眼睛听MP3,或是在阶梯形教室里看书。还有一次,他看到她支起画板在荷花池边画画,悄悄驻足一看,画的居然不是荷花,而是举着翅膀的小天使,粉粉嫩嫩的,单纯可爱。

他一直觉得她是一个谜,是美丽的谜,但无法读懂。

后来他想起这段光阴,总是有一种恍惚的幸福,面对她,仿佛面对一泓清凉的蔚蓝色湖水,湖面之下,缓缓流动的,是生命神秘的喜悦和青春年少时所有干净而安静的情怀。

后来终于毕业了,工作了,恋爱了,结婚了,有了深爱的妻子和孩子。

偶尔想起她,他心里便会有一种莫名的安宁。

她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是这浮躁的世界静谧的一隅,即使隔着遥远的记忆,她的面容和身影都已朦胧,但他会永远记得看到她时那种宁静喜悦的心情,有如春暖花开——那是年少时最美的一个梦。

诗意的礼物

刘代领

他对她是深爱的。她对他是深情的。

他和她的爱情就在这深爱和深情中逐渐火热起来。海誓山盟在这火热的恋情中爆发出来:他对她说,你在我眼里最美,我要爱你一生:她对他说,你在我的心里最帅,我要爱你一世。两双深情的眸子荡漾着两个人的“心有灵犀一点通”——我爱你!

他想送她一个爱的信物,表达自己对她的爱。那时的他是一个穷小子,送她什么呢?

送贵重的礼物吧,自己还真送不起,送轻了吧,又恐怕他对她的爱有些轻。

她的家境很好,金银首饰,他不是买不起,可是她从不戴金银首饰,常常是素面朝天。

她常说,吾本美丽何须妆饰。谁爱她,只要给她一颗爱她的心就足以使她幸福、陶醉一生。

那一段时间,他工作还不尽如人意。送礼物送的就是一个心意,他想,表达自己的一片真心就足以安慰自己了。

他想,用自己的双手雕刻一颗“心”送给她吧。说做就做,他挑了上等的桃木,下班后用刻刀在夜里一点点雕刻起来。花费了一周的时间终于雕刻好了,他欣喜若狂,手捧着那颗心形的桃木看了又看,觉得应该钻个小孔以便系住挂在她的脖子上。于是,他又用刻刀旋转着刻个小洞,一不小心,刻刀碰到了捏着“桃心”的左食指,顿时鲜血直流染红了桃心。

做好“桃心”的第二天,他送给了她。当她知道“桃心”是他亲手刻的,上面还浸过他的血,她感动了,怜惜地握着他的手说:“还疼吗?你的心意我都懂!”

送她“桃心”的第二天,她深情地望着他:“闭上眼,伸开手。我送你一个礼物。”

他顺从地、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他感到手上凉凉的。“你猜猜是什么?”她调皮地问他。

他猜了许多次都没有猜中。“睁开眼吧。”她笑着对他说。

睁开眼后,他看到自己的手里放着一块美玉。“太贵重了吧!我只给了你一个小小的‘桃心’。”他很惊讶也很感动,“我担待不起。”“收下吧,这是我的一片心意呀!”她微笑地望着他,“难道你不喜欢吗?”“喜欢,喜欢……”他忙不迭地说。

她珍藏着他送给她的“桃心”,从没戴过,好多次夜里她会捧在掌心深情地看好长时间,她知道他是深深地爱着她的;他也珍藏着她送他的那块美玉,从未示人过,好多次夜里他会吻吻那块美玉或放在心窝,他知道她是深深地爱着他的。

相爱的人总是甜蜜充盈着生活的。她常常鼓励着他。他常常感念着她。

后来,他的工作有了起色,又后来他还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深深相爱的他和她将结婚提上了日程。

婚礼上,他们没有交换戒指,不是他们买不起。他按她的心愿在她的脖子上挂上了他送她的那颗“桃心”,她也按他的心愿在他的脖子上挂上了她送他的那块美玉。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在热闹喜庆的婚礼现场,他和她深情朗诵起了《诗经》中的诗句。

好多人要求他们讲讲他们的爱情故事。他便说起了发生在他和她之间的关于“桃心”和“美玉”的美好往事。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参加他们婚礼的人们记住了这句诗,并对他们的爱情故事报以热烈掌声。

一个人的初见

顾晓蕊

那一年,她刚满17岁,长发素裙,亮眸若水,正是喜欢做梦的年龄。

她沿着校园散步,墙畔的蔷薇花开得正好。这时,他出现在她的视野,他边走边翻看手里的书,不曾想被脚下的台阶绊倒。看到他狼狈的样子,她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他抬头看她,眉毛微微一蹙,拍掉身上的灰尘,捡起书转身离去。他的神情沉稳静默,瞬间击中了她的心,顿时她的脸颊烧起两朵红云,暗恋在心底兀自开花。

自从与他邂逅,她便深深地陷了进去,她寻找种种理由接近他,想尽办法探听他的消息。他是高她一届的学长,家境极其贫寒,可是他酷爱读书,成绩出类拔萃。她每天都盼望见到他,脑海里全是他的影子,上课时不自觉地乱画,纸上涂满了他的名字。

她开始喜欢照镜子,留意服饰的搭配,只为了邀得他的惊鸿一瞥。

她的学习一落千丈,老师把她喊到教室外谈心。她是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听着听着眼泪就落了下来。老师愣了一下,说,你站在这里好好想想,等会儿自己回教室吧。

她像木偶般呆呆地站在那里,脑海里一片空白。这时,他恰好从侧面的教室出来,看到满脸泪痕的她,写了一张纸条递过来:书,是装在口袋里的花园。一语惊醒梦中人,她的眼泪再次砸到地面。

她决定发奋读书,她要从毛毛虫变成蝴蝶,飞进他的心灵花园。她把自己的心收了回来,全部投入到学习里,早上五点起床背英语单词,晚上自习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幸福在前方向她招手,她咬紧牙关一路奔跑。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年高考她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成绩,只不过,她和他没能进入同一所大学。

大学期间,她拒绝了异性炽热的目光,她的心中只有他,他每晚趟着月色走进她的梦乡。思念如潮水般将她淹没,她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给他写封信。

信撕了又撕,改了又改,终于寄了出去。一个月后,他回信了,他向她介绍了他的校园,并推荐了几本好书。他们开始鸿雁传书,聊的尽是些淡淡的话题,可是每一封信,她都爱不释手地读上好几遍。

大学毕业后,她决定要去找他。按照信上的地址,她来到了他居住的小城。

他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与欢喜,热情地握住她的手,说,欢迎小妹。她是他的小妹?

那一刻,她愣住了。至此,她才知道,大学四年他一直在勤工俭学,学习之余打了两份零工。他的父母体弱多病,他挣来的钱除了读书,全部寄往家里。年前,家里还给他订了门亲事,他很快就要结婚了。

他说,他的生活很沉重,不敢有太多奢侈的想法。这是一种理智的拒绝吗?

她不知道,她了解他的实在太少。可是此刻,她还能说什么呢,她只能感谢他,成全他,祝福他。

那些青春的爱与痛,她必须独自面对,那是一个人的热烈,一个人的盛情,一个人才懂得的幸福啊。从小城回来后,她把自己灌得烂醉,一遍又一地唱:红蔷薇呀红蔷薇,夜来园中开几蕊,犹在枝头照在水,吩咐东风莫乱吹……

在他面前,她结结实实地跌了一跤。可是有什么关系呢,这些年来,她就是在跌跌撞撞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一个人的爱情,纯净而唯美,是永远的初相见。真的,也挺好。

今生没有赶赴的约会

崔修建

读中学时,她还是一个性格内向而又有点儿自卑的女孩。

高二那年,理科班一个很帅气的男孩扣动了她的心扉。她常常在操场上寻觅他的身影,每当看到英俊潇洒的他,她都会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平时不大喜欢运动的她,经常捧着一本书,站在球场边,看他在篮球场上飞奔,默默地为他精彩的投篮喝彩,但没人知道她心底的秘密,她也从未向他表白过什么,只是站在那个情感的距离上,悄悄地喜欢他。

有位诗人说过,喜欢不等于爱,却是通向爱的桥梁。在那个朦胧的花季里,那个青春洋溢的男孩,让她欢喜让她忧,几天见不到他,她心里就会空落落的。

没想到,那男孩像一阵风似的,突然从她的视野中消失了——他随父母搬到南方去了。他走得那样匆忙,永远也不会知道有个女孩曾暗暗地喜欢他。

也许那根本算不上是她的初恋,可却是那样刻骨铭心,好长一段时间里,她变得更加寡言少语了,整天是一副郁郁不乐的样子。

年轻的班主任郑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里,关切地询问她怎么了。她咬着嘴唇说没什么,其实那会儿她难过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是的,她无法忘掉那个可爱的男孩。

她开始在课堂上走神,老师讲的内容有时根本不往耳朵里进,作业也常常丢三落四的,常常一个人面对着天空发呆。高二最后一次期末考试,她的总成绩跌到上高中以来最惨的地步——全班倒数第七,最拿手的外语竟然只得了59分,让父母为她长吁短叹了好几天。

她也好几次提醒自己忘掉那个男孩吧,她却难以做到,像宋词中所写的那样,常常是“刚下眉头,却上心头”,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弄得她身心憔悴。

就在那个暑假里,她收到了一封来自长春的信,写信人是和她一样马上要升入高三的男孩,名字叫关歆。

关歆的字写得很漂亮,像郑老师写的,他说是看了她发表在《中学生博览》上的一首小诗,几经思索后才为她写了这封信,想要同她交个笔友。

落寞中的她,正有许多心事不知向谁倾诉呢,面对关歆的真诚,她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提笔写了回信。很快,她们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笔友。

关歆似乎有特异功能,第二次来信,他就感觉她有很多的心事,说如果她信任他,可以告诉他,他愿意倾听,愿意帮她分担一份苦恼。

于是,她把积淤在心底的秘密全都写了出来,一下子洋洋洒洒地写了七大张稿纸后,她竟感到一股莫名的轻松。

很快,关歆的回信便来了,如她期望的那样,他像一个老朋友,又像一位师长,他与她探讨了男女同学之间的那些敏感话题。他告诉她,他也曾有过跟她类似的经历,也曾迷茫过。他说她的那些情感都是纯洁的、美丽的,都是应该珍惜的,只是不能让它们成为今后成长的一种负担,因为她们还很年轻,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等待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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