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中,包拯刀铡陈世美,并不是按封建社会法律办事的结果,而主要是老包的个人品德。实际而论,开始包拯也不想要陈驸马的命,只想用金钱息事宁人,可香莲这个人不一般,并不见钱眼开,也不是“讨个说法”就拉倒,对包公处理问题的方法不满意,说了一句大实话——官官相护有牵连。听秦香莲这么一说,老包不仅没有怪罪于她,反而自责,于是宁可不做官了也要铡了陈驸马。
刀铡陈世美,是戏曲家言,信不得真,但由此可以看出民间对清廉正直好官的态度,对包拯个人道德品质的赞颂。历史上的包拯不一定如戏曲演绎的那样具有戏剧性,但他廉洁严正,敢于直谏,从不趋炎附势是有事实为据的。为包拯写过《墓志铭》的吴奎认为,其人具有“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的性格特点。读他临终前留下的遗训,会觉出他的确是道德高尚的人。历史上的家训多了,可没几个人能够对后辈说:“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敢说这话,说明他先前的所作所为不是表面文章,不是投人所好以邀其颂。
不过,我们不能把包拯的行为只看作是他个人的行为。一个臣子,在皇权之下究竟有多少行动的自由,不是这个臣子个人想要多少是多少,而是皇帝给多少你就有多少。一句话,是皇帝培养臣子的性情和品德,而不是相反。没有宋仁宗,断乎没有包拯这样的臣子。人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人类社会又为一个个具体的人所组成,某个人如何,很难说就是那个人自己的事情,与他的上司、同事、朋友相联系,与他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文化修养有关。解释某个臣子的行为,除了在他自身找原因,他的上级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据说后来的包拯就不如从前,按仁宗话讲:“包拯,非昔之包拯矣。”这并不奇怪,臣子的行为内里蕴藏着帝王的好恶,如果包拯有变化,究竟为什么变了,仁宗要问问自己和官场。封建社会也有法律,但那法律是对付老百姓的,告状的人在统治者眼里是不可理喻的刁民,这种埋藏在骨髓里的意识包大人不会没有,但他品质好,于是秦香莲成功了。如果遇到眼睛里没有百姓的官员,说你“不敬”,指责你妨碍公务,你也只能哑巴吃黄连。说句有点武断的话,那种境地,大部分律条不变成具文也难。告御状云云,成功的概率究竟能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