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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苦儿流浪记

情节剧小说的代表

作者:耶克特

国别:法国

入选理由

《苦儿流浪记》是一部在审美价值和认识价值上都已经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是耶克特?马洛最为畅销的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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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克特?马洛(1830—1907年)是19世纪法国小说家,是以写情节剧小说(即以情节取胜的小说)载入法国近代文学史的作家之一。

马洛出生于法国的一个公证人家庭,身为律师的父亲希望马洛继承他的事业从事法律工作,就把他送到巴黎学习法律。毕业后,马洛进入一家法律事务所工作,但是他的兴趣不在法律,而是热衷于文学创作。他开始经常向报社投稿并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同时,他开始创作小说,不久就成为很受欢迎的名作家。

马洛虽然不及我们所熟悉的巴尔扎克、雨果等法国小说家声名显赫,但他却是一位多产作家。他一生写了70多部小说,而且都十分畅销,《苦儿流浪记》是其中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这部小说问世后,曾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多种文字,而且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它还在法国被重印出版,并多次被搬上屏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这部小说刚问世时,便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欢迎,曾获得法国教育部的文学奖。

《苦儿流浪记》写成于1878年,这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马洛手中的镜子,对准的正是这个苦难世界中最具特征意义的图景,即农村破产、工人们恶劣的劳动条件、童工数量的剧增和在法律允许下的对童工的剥削。这就使我们在书中清楚地看到了资本主义工业化的灾难性开端;也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马洛在这部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能:他搭起了一个贯穿法国南北的、满目凄凉的大舞台,让维泰利斯和他的戏班子,阿根老爹和他的一家子,加斯巴尔大叔和他的推车工,在画著具有真实的时代特征图象的宽阔布景前,上演一个个有时使你哭泣、有时使你破涕为笑的“传奇性”节目。

作品快读

本书的主人公是八岁的法国少年雷米。他在八岁那年无意中得知“妈妈”巴伯兰其实是养母而不是他亲生的母亲,他是被养母的丈夫——热罗姆在巴黎的路边捡回家的。因为巴伯兰大妈的儿子刚刚死去,巴伯兰大妈特别疼爱他就把他收养了。而热罗姆收养的目的就截然不同了,他捡到雷米的时候,发现雷米身上的襁褓很华丽,料定雷米是富人家的孩子,如果日后他的亲生父母来找必定会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赏金。本来热罗姆在巴黎当泥瓦匠,很少回家,雷米和巴伯兰大发过着快乐的日子,一切都会相安无事。可是,热罗姆被脚手架砸伤了,为了和工头打官司把家里唯一的母牛也卖掉了,热罗姆的官司打输了,钱没有了,人也残废了,就打开了雷米的主意。

狠心贪财的热罗姆竟瞒着养母把雷米卖给一位江湖人维泰利斯老公公。维泰利斯老太太长得非常奇怪,老头的长发如灯草一般披在肩上,头上戴着一顶装饰着红红绿绿羽毛的灰色高毡帽,上身穿一件紧身翻毛老羊皮袄。他带着三只可爱而聪明的狗,个个都身怀绝技,还有一只机灵的小猴子,这就是老公公的马戏班的成员。这样,雷米也加入了维泰利斯的马戏班子。

雷米跟老公公和他的猴子、狗靠着表演赚钱为生,走遍全国。流浪的日子很艰苦,但是,由于那些懂事的狗总是给雷米一些温情的关爱,很快雷米就和它们成了心心相印的朋友。这位老公公真名叫作“卡罗?巴沙尼”,曾经是一位著名的歌唱家,因为一次重病弄坏了嗓子而沦落为江湖人。老公公认为雷米应该学会读书,就从字母开始教他。狗卡比也和雷米一起学习,雷米和卡比竟然成了同班同学,而且,卡比的记忆力比雷米好,学习专心,所以,刚开始雷米老是落在后面,不过,后来情况就不一样了,那只狗最多只会按照要求挑选字母,而雷米已经能够读书了。雷米还要求老公公教他唱歌和种种生存的方法,老公公成了雷米毕生难忘的大恩人。因为在法国某地他们得罪了当地的警察,老公公被判入狱两个月。雷米回想老公公俨然像一个父亲一样照顾和关怀自己,现在却又要分开,心里非常难过。

旅馆的老板毫不留情地把他轰走了。雷米只好独自带领马戏班到处公演,但是起初并不顺利,因为他们没有演出证,被警察撵走。第二天,他们换了个地方,雷米正在寻找理想的演出场所,其中的一只狗却因为偷了一个老太太的肉,被追着满街跑。雷米和他的马戏班也只能逃之夭夭了。按照马戏班的规矩,偷东西是要受罚的,所以,那只偷东西的狗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躲起来了,雷米让狗卡比去找,卡比无功而返。大家都饿得受不了了。雷米突然想起老公公曾经给他讲过的一个故事,说一个军团行军的时候,旅途劳顿,就奏起了音乐,结果驱赶走了疲劳。雷米也照此行事,奏起音乐来,狗和猴子都随着音乐起舞,那只溜掉的狗也跑了回来。

这支自得其乐的队伍却意外地引来了两个观众,一艘船上美丽而心地善良的寡妇米利根夫人和他残疾的儿子阿瑟,他们邀请这支队伍到船上,给雷米和动物们吃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米利根夫人为了治好心爱的儿子阿瑟的病,特地乘坐这艘豪华的游艇——“天鹅号”四处寻访名医,由于阿瑟不能动弹,所以,她请求雷米和他的马戏班留下来为阿瑟表演,雷米对这样的安排当然是求之不得。她本想永远留住雷米,可是后来维泰利斯老公公从狱中出来,他对米利根夫人陈述了各种理由说服了夫从,她才让雷米离去。

离开米利根后,雷米和师傅生活不是很顺利,他们的两条狗先是被狼袭击并吃掉了,后来小猴子又病了,为了凑钱给猴子看病,维泰利斯亲自登台演唱了几支歌,他的歌唱得非常好,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他们打算拿着赚来的钱为小猴子治病,可是在他们演出的时候猴子已经死去了。马戏班只剩下卡比一只狗了,他们没有办法再靠马戏班活下去,于是,维泰利斯打算把雷米送到另外一个马戏班的老板因为孩子没有赚够规定的钱,就用鞭子抽打他的时候,无论如何也不让雷米留在那里了。

雷米和维泰利斯在寒冷的冬天挣扎着走了很久,最后终于支持不住,躺在雪地上休息,结果,维泰利斯就在那个夜里被饥饿和寒冷折磨死了,雷米被一个花农救活,并答应他可以留在那里参加劳动。雷米当然很高兴,因为他又可以有一个稳定的“家”了。可是,也许雷米命中注定了是要流浪和历险的,他稳定的生活很快就结束了。这主要是因为花农家遭遇了一场灾难。花农的花房和花卉在一场水冰雹中全部毁了,这让花农蒙受了很大的损失,由于还不清债务,他被抓进了监狱。孩子们被分到各个亲戚家扶养,因为雷米并不是这个家族的成员,最后,他被赶出家门去。

五年后,雷米经历了很多波折,他长大了许多。当他再回到故乡,养母告诉他他的亲生父母在找寻他。他到伦敦寻父,发现了事情的真相;他是米利根夫人十三年前被人偷走的儿子——亨利。米利根夫人的小叔子,是个外表堂皇,但心地很坏的人,他密谋霸占侄儿的财产,雇人绑了亨利,又想方法置阿瑟于死地,但是坏人的诡计最终被拆穿,雷米恢复了原来的身份。十年后,亨利把他的恩人们聚集到他的城堡里,他们共同谈论过去,怀念着往昔。

片段精读

维泰利斯先生的杂耍班

可能我是在忧伤和恐惧中整整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摸摸我的床铺,看一看四周,以便肯定别人没有在我熟睡时将我搬走。

整个上午,巴伯兰一句话也没有跟我说。这样,我以为把我送孤儿院去的打算已经放弃,也许是巴伯兰妈妈说了话,逼着他把我留了下来。

但是,十二点的钟声刚刚敲过,巴伯兰要我戴上鸭舌帽跟他走。

我惊骇不已,慌忙把眼睛转向巴伯兰妈妈,向她求救。她悄悄地向我示意,意思是我应当听从;同时她又做了个手势安慰我,要我用不着害怕。

我没有违抗,跟在巴伯兰后面出门了。

从我们家到村子的这段距离是很长的,足足要走一个小时。巴伯兰闷声不吭,这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他一瘸一拐地慢慢在前面走,连头都不动一下,有时他把整个身子转过来,看看我是否在后面跟着。

他要把我带到哪儿去呢?

尽管巴伯兰妈妈暗示过要我放心,然而我还是放心不下。为了躲避这场我已预感到、但心中无数的可怕灾祸,我想到了逃跑。

为此,我尽量拉在后面。等到拉得足够远的时候,我就可以跳进一条沟里逃走,他是无法追上我的。

开始时,他只是叫我紧紧跟着他走。过了一会儿,他可能猜到了我的心思,便抓住我的手腕拖着我走。

我只好跟着他。

我们就这样进了村子。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个个都要回过头来看上我们一眼,我活象被人牵着的一条脾气暴躁的狗。

当我们从咖啡馆门前经过的时候,站在门口的一个汉子叫了一声巴伯兰,邀他进屋。

巴伯兰揪着我的耳朵,让我走在前头。我们进屋之后,他把门关上了。

我感到一阵松快。咖啡馆在我看来并非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再说,这是咖啡馆呀!我早就渴望着跨进它的门槛了!

咖啡馆!圣母院旅馆的咖啡馆!这种地方究竟是个什么名堂?

我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已有好几次了!

我看见过从咖啡馆里出来的人,他们一个个脸上通红,两腿哆嗦。每当我从店门口路过时,听到过里面的阵阵喧哗声和歌声,声音大得把窗玻璃都震动了。

客人在里面干些什么呢?红色帏幔后面发生的是些什么事情呢。

我很快就可弄个一清二楚了。

巴伯兰和招呼他进去的咖啡馆老板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我走到壁炉旁待着,朝四周看了一眼。

在我占据的位置对面的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白胡子老头。他身上穿的稀奇古怪的衣服,我从来没有见过。

那老头的长发如灯草一般披在肩上,头上戴着一顶装饰着红红绿绿羽毛的灰色高毡帽,上身穿一件紧身翻毛老羊皮袄。这件羊皮袄没有袖子,肩窝的两个开口处,露出两条套着天鹅绒衣袖的胳膊,那天鹅绒最初大概是蓝颜色的;一副没膝的羊毛大护腿,上面扎了几条红绸带子,交叉地在小腿上绕了几圈,绑得紧紧的。

(殷立信、陈伯祥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

妙语撷萃

我从来没有明确地问过自己,做父亲的应该是什么样子。我隐隐约约地、本能地认为:严父也应当是慈母,只是声音更粗一些而已。

我还算聪明,能够理解这段话的意思。然而,理解与实际行动之间还有一段可怕的距离。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我承认,我也象猴子一样喜欢玩耍,高兴地蹦来蹦去;然而我重任在身,不允许我去爱好类似的娱乐。

延伸阅读

链接一为女儿写的小说

《苦儿流浪记》是作者马洛为自己的小女儿吕西所写的一部书。马洛曾经深情地写到:“我的孩子,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常常想到你,你的名字无时不在我唇边回荡。吕西她能感受到这个吗?吕西她对这个会感到有趣吗?吕西,我老是叫着这个名字。既然如此,这个名字便应当放在本书的首页。我还不知道这本书的未来命运,但不管怎样,它已经有了值得我高兴的成就,这便是:一想到我能把这本书赠给你,一想到你要读到这本书,我便感到心满意足和乐趣无穷了。”

从这段话中,我们刻意看出一个父亲对自己女儿的那份深沉的爱,而《苦儿流浪记》不仅是马洛给自己女儿的一份厚礼,而且它的确也是一本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书,法国近代文学史中讲到,《苦儿流浪记》迄今仍然是法国青少年最爱读的小说之一。

链接二情节剧小说

情节剧小说,顾名思义,是以情节取胜的小说,它追求传奇性,强调戏剧性,因而往往偏离生活的真实。但是《苦儿流浪记》不同,它虽然穿的是情节剧的戏装,表现的却是当时法国天天都要发生的最真实的生活。它是一面反映生活的明亮的镜子,但是,又是一面离奇的镜子。它映照出来的,既有本来面目的生活,也有涂上了斑斓的离奇色彩的生活。马洛在《苦儿流浪记》中表露得如此频繁的那种劝善性的道德观,对我们并没有吸引力,因为它们显然太抽象而且有偏见;使我们感兴趣的,是他在小说中施展得如此娴熟的、如此得心应手的、以情节剧小说的面目出现的现实主义的艺术方法。

链接三中国的流浪儿

在我国也有一个家喻户晓的流浪儿,他就是漫画家张乐平笔下《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三毛是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孤儿,长得非常瘦小,但是脑袋比较大,只长了三根头发,人们便称他为“三毛”。在当时残酷而冷漠的旧社会,三毛四处漂泊,受尽欺辱,不过仍然保持着坚强、乐观、善良的性格。三毛的故事激起了一切有良知的人们深深的同情,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这个流浪儿的形象是永不褪色的。

链接四咪咪流浪记

咪咪流浪记是一部日本动画电视影集,共51集,根据《苦儿流浪记》改编,主角是出生在法国夏曼农村的男孩咪咪。

1977年10月2日恰好是《苦儿流浪记》出版100周年,于是便从这一天开始在日本电视台播出咪咪流浪记,一直播出到1978年10月1日。20世纪80年代初被引进我国,动画片主题曲里的歌词:“我要,我要找我爸爸”被当时的孩子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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