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雷霆生命中影响颇大的那个女人出现了。不,不是顾佳欢,不是朱醉,是雷霆的小姨。
如果雷霆知道此后十多年发生的所有事情,也许他会小心的与小姨保持距离,或者干脆老死不相往来。
可,见或不见,她都是他小姨,这就是血缘,就是家人。
自雷霆回国,就与小姨通过电话,只是小姨不住北京,俩人逢年过节问候一句,她给雷霆汇点儿钱当红包,是对待晚辈的礼数。但是一直都没见面。
那天上午,小姨打了电话给雷霆,说她在北京,一起吃个饭。雷霆便赶去了她指定的酒店。
雷霆对这位小姨没什么印象,也没有她的照片。但终归是亲小姨,不会跟亲妈的样子差太远。不过,雷霆也记不太起亲妈的样子。
不管了,到时再举个牌子好了。
绍樱,这是小姨的名字。
可是,俩人视线对上的那一瞬间就认出了对方。
“小姨,好久不见。”
“哟!竟也长这么大了,第一眼还以为是你爸。”
绍樱还当雷霆是孩子,问他爱吃什么,只点他喜欢的菜,吃完带他去买衣服。
雷霆的第一身阿玛尼便是绍樱买的。当雷霆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绍樱看得愣了,许久笑笑。
“哟!比你爸当年还帅。”
“那是。”雷霆对镜子里的自己也很满意,“不看我妈是谁。不对,应该这么说,也不看我小姨是谁。”说着,笑拉了绍樱到身边,一起照镜子,“我眼睛像你。”
绍樱重重的叹口气,“老了老了,一照镜子就心酸。”
绍樱不老,身份证上也不到五十岁。瘦,巴掌大的小脸很是紧致。短发,干净利落,染了酒红色,衬得肤色白皙。高跟鞋套裙也穿的一丝不苟,全然没有中年女人的慵懒懈怠。说她三十岁也会有人信。
自见面到现在,雷霆也看出绍樱不怎么开心,只是她不说,他也不好直问。雷霆实在不讨厌这位小姨,即便她像年轻几岁的亲妈。
雷霆有心哄她,一手搂了她的肩,“这位美女,要人陪么?”
绍樱笑嗔一句,“油嘴滑舌,不愧是你妈的好儿子。”
眼见了一旁的店员看他们的眼色异常,又说,“正经点儿,旁人该把你当小白脸了。”
“怕什么!这说明我够帅啊!”雷霆眨眨眼睛,喊出一声“樱姐姐。”
接下来的几天,雷霆陪了绍樱四处游玩。
绍樱此次来北京是办事的,当她去跑自己的关系,雷霆便在车里等她,此时他是忠于职守的司机。
绍樱也会带他去见自家的远远近近的亲戚,此时他是俊朗能干的大侄子。
可如果是去看话剧听音乐会逛街吃一堆颇有情调的馆子,雷霆便是甜蜜贴心的“小白脸”。
言语甜的腻人,行为上从不逾矩,上限是美国鬼子的热情拥抱。他就是想哄绍樱开心。
都说,女人是男人最好的装饰,反过来不也一样。不管你是八岁还是八十岁,身边有个男人,时时关注你,紧张你,帮你切牛排,拎购物袋;认真听你说话,却不强加他的意见给你;身上总有一件为你备用的外套,口袋里总有你喜欢的糖果。即便他不为你花钱,即便你们不上床,这种感觉也好棒的,是不是?
雷霆深知这一点,便不介意自己成为女人的装饰。仅仅是装饰,仅仅是他所看重的女人的装饰。
俩人闲话家常,雷霆了解了一些小姨的境况。那个从未见面的姨夫,官运亨通,职位已经很是不低。有个儿子,正是叛逆期,送去英国念书。小姨自己做生意,在北京有个分公司。这些天吃吃喝喝买阿玛尼开的发票,便是北京分公司的。
姨夫姓欧,这个姓并不常见。雷霆回想了一下,又上网搜索了他的名字,百科上有姨夫好长的一篇介绍。
原来,在见到小姨之前,他已在电视上看到过姨夫。
原来,那些亲戚们突然对他热情起来,是因为小姨和姨夫。
雷霆不由得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