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的特点是:“点心债”交易大幅增加,“合成式”债权快速发展,发行主体、投资主体逐步多元化。截至2011年3季度末,在香港发行的离岸人民币债券总金额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发债主体也由最初的内地金融机构,扩大至2009年的国家财政部及香港银行在内地的附属公司,以及进一步扩大到普通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
2010年12月,合成式债券这一境外人民币债券新品种进入公众视野。截至2011年2月22日,已有7家企业发行了总量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合成型债券。其中主要以房地产企业为主。人民币离岸债券市场发行情况如表8-9所示。
(二)境外人民币债案例
自2007年以来,累计有超过70笔人民币债券在港发行,其中对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具有借鉴意义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案例。
1.港铁公司
港铁公司2011年6月2日在香港成功发行了10亿元2年期人民币债券(点心债),票面利息率为0.625%。这是港铁公司首次发行点心债,属于其全资附属公司MTRCorporationLimited30亿美元发债计划的一部分。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以私人配售方式发行,每半年派息一次,到期日为2013年6月17日。该债券分别被标准普尔和穆迪投资评为AAA和Aa1级,由汇丰银行担任独家簿记管理行及牵头行。港铁在发行此债券前,已获得内地监管机构批准,将发债所得的人民币汇到港铁在深圳的项目公司,为深圳铁路项目提供更大成本效益的财务安排。
2.北控水务
北控水务是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旗下水务旗舰企业,于2011年6月30日首次发行两笔记名式人民币债券,总额14.5亿元人民币。其中10亿元一笔,年利率3.75%,到期时间为2014年6月,另一笔为5年期,年利率5%,价值4.5亿元,利息均每半年支付一次。北控水务这两笔债券于2011年7月1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发行所得款项用于向内地的几家附属公司发放股东贷款,并拨付资本开支及用作其他一般性企业营运资金。星展银行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及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该交易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其后续债券发行的本金总额由入标定价方式确定。由于2011年6月发行的金额低于公司的原计划,因此借此机会采用后续发行形式增加发债规模。2011年9月28日,北控水务正式向机构投资者后续发行“点心债”,条款与其6月发行的两笔人民币债券的条款相同,但按票面值100元发行。北控水务此次后续发行的债券总量在20亿30亿元人民币之间。
3.首创置业
首创置业的全资子公司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5日与发行人、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发行总额为11.5亿元、年利率为4.75%的有担保人民币债券。这笔三年期人民币债券将于2014年到期。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汇丰银行是此次债券发行的唯一牵头经办人兼唯一账簿管理人,德意志银行为联席经办人。筹集资金将用于未来合适收购及一般营运之用。
4.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11年10月19日完成发行总额30亿元的“点心债”。中石油的点心债由其香港子公司CNPCGoldenAutumnLtd.发行,其中25亿元的两年期收益率为2.60%,票面利率为2.55%。另外5亿元的三年期债券收益率为3.00%,票面利率为2.95%。上述两笔债券的收益率都位于此前定出的指导收益率区间的底端:两年期的收益率区间为2.6%2.85%,三年期的收益率区间为3.0%3.25%。中石油的点心债分别获得评级机构标普、穆迪及惠誉给出的A+、A1及AA-评级,债券将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以增加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
5.宝钢集团
2011年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宝钢集团赴香港发行65亿元人民币债券。从以上的案例可以看出此前内地企业的点心债券都是由其境外子公司发行的,而宝钢集团将是境内首次获批直接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企业。
(三)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可行性
1.发行境外人民币债的优劣条件
目前,发行境外人民币债的有利条件是:首先,目前香港人民币债的发债主体已经扩大到普通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同意宝钢集团赴香港发行65亿元人民币债券,当然北京城市轨道交通企业也可以抓住时机发行人民币债。其次,从人民币债券的供求角度来看,目前点心债仍供不应求。香港人民币存款截至5月底已高达5488亿元,港资银行给散户的人民币存款利率不足1%,他们有足够的动力来吸收这些高息的点心债。
目前,发行境外人民币债的不利条件是:发行“点心债”面临的最主要障碍是资金回流的问题。非金融机构企业境外人民币要转至内地需要面临商务部、中国央行及外管局三道关卡。要将离岸人民币挪回中国内地,企业一般只能以股东贷款或是增资方式获得央行及外管局的审批,由于缺乏统一的审批标准和详细的流程规定,资金回流困难而又缓慢。
2.发行境外人民币债的操作方案
在港发行点心债的资金回流目前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种是股东贷款,即利用“投注差”向境内的子公司提供贷款;第二种办法是进行直接股本投资;第三种办法则是利用贸易项下,选取合作伙伴,将人民币收益通过贸易操作的方式收回。以上三种资金回流途径都不够理想,香港流通的人民币无法自由回流到内地,仅有境外央行、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三类境外机构开通了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市的试点。其他资金只能存放于银行或投资于债券等有限的人民币金融产品。
201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至此,第四种资金回流方式即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FDI)正式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境外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人民币FDI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将为在港发行点心债的资金回流问题提供一个更好的解决途径,如图8-6所示。
另外,由于点心债受制于人民币存量及回流的限制,发行规模较小,而北京市轨道交通融资需求巨大,仅靠单一的点心债不足以满足其融资需求。因此,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可以更多地关注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上的另一种债券——合成式债券。相对于点心债券来说,人民币合成债券具有较大的优势:美元资金进入内地相对容易,筹资规模相对较大。对发债人而言,发行人民币合成债券可以通过将人民币未来升值预期的财务回报转移给境外投资者,获得低于纯美元债券的融资成本,同时又避免了发行美元债券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从资本市场持续筹集建设资金。公开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对北京城市轨道交通融资的意义如下。
(1)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目前,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已经运用了10余种创新融资模式为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但这些模式大部分局限在境内,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将成为国际化投融资模式的新尝试。
(2)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可以得到来自香港的资金投资和在香港的外资企业的投资,减少了直接从国内借款和融资所带来的高额的财务费用。
(3)扩大企业知名度,为上市融资打基础。境外发行人民币债,一方面对于提升企业国际形象和声誉、扩大企业知名度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严格的监管制度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将来上市融资准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