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893)
1
我第一次听到莫泊桑的名字是在中学时的语文课上。语文老师为同学们讲述了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小说情节我至今难忘。
这是一个凄苦的故事。
我的叔叔于勒早先不务正业,不仅挥霍掉自己应得的遗产,还毁掉一大部分我父亲指望的份额。他被罚去美洲纽约挣钱还债。他做起了生意,发了点小财,并决定去南美洲发展。他许诺,等他发了大财就回到家乡,与我们一起过上好日子。
从此,我们一家人每逢星期天便穿上每人仅有的体面衣服,去码头那边散步,盼望于勒叔叔能从远方国度返航进港的巨轮上走下来,带着满满的钱袋。这样就会改变目前的穷困状况。
有一天,我们全家为了庆贺二姐出嫁,乘船去一个小岛旅游。在船上,父亲意外地发现一个衣衫褴褛的正在卖牡蛎的老水手,竟然就是于勒。后来得知,他在南美洲做生意破产,穷得一文不名,船长可怜他,便把他带回法国,而他因欠哥哥的钱没法还,无脸回到家人身边。父亲母亲唯恐他找上门来,便带着孩子们远远地躲开了。从此,我再没见到于勒叔叔。
于勒叔叔原是他们家的“祸星”,在美洲发了财,便成了全家人日夜盼望的“福星”,最后又变成了全家人唯恐躲不掉的“祸星”。
祸星——福星——祸星,厌恶——盼望——失望,小说读来令人心酸,行文起伏跌宕,忽喜忽悲,忽爱忽憎,亲情如此,人间冷暖直透纸背!
稍后,我找来《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集》,读了十几篇,对这位“短篇小说之王”更加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然,在莫泊桑的三百多篇短篇小说中,最有名的还是《羊脂球》了。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呢。
2
莫泊桑出生在法国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其父是个浪荡子,其母是梦想者,文学造诣很高。舅舅是个诗人和小说家,可惜英年早逝。
母亲和舅舅有个共同的朋友——大名鼎鼎的小说家福楼拜。普法战争结束后,莫泊桑来到巴黎,在政府里当了一名办事员。单调乏味的机关工作之余,他热衷于写作,正苦于找不到名师指导。经母亲介绍,他拜在福楼拜门下学习写作,达七年之久。莫泊桑曾在《小说》这篇论文里深情地回忆了他们师生共处的时光:
稍后一点,我经常会见的福楼拜对我产生了友情。我敢于拿一些试作请他指教。他善意地读了,回答我说:“你是否有才能,这我还不能断定。你拿给我看的这些东西证明你还是聪明的,但是,年轻人,你不要忘记,照布封的话来说,才能就是坚持不懈。努力吧。”
我努力,我常到他家里去,由于他开始把我称为弟子,我知道他对我产生了好感。
在七年之中,我写过诗歌、短篇小说、中篇小说,甚至还写过一本要不得的剧本。这些都没有留下来。我的老师都读了,接着,下一个星期日,在吃午饭的时候,他开展他的批评,而且渐渐地在我的身上灌输了两三个原则,这是他详尽而耐心的教导的概括。他说:“如果一个作家有他的独创性,首先就应该表现出来;如果没有,就应该去获得。”
“才能就是持久的耐性。对你所要表现的东西,要长时间很注意去观察它,以便能发现别人没有见过和没有写过的特点。任何事物里,都有未曾被发现的东西,因为人们用眼观看事物的时候,只习惯于回忆起前人对这事物的想法。最细微的事物里也会有一点点未被认识过的东西。让我们去发掘它。为了要描写一堆篝火和平原上的一株树木,我们要面对着这堆火和这株树,一直到我们发现了它们和其他的树其他的火不相同的特点的时候。”
这就是作家获得独创性的方法。
并且,他还告诉我这样的真理:全世界上,没有两粒沙,两苍蝇,两只手或两只鼻子是绝对相同的,所以他一定要我用几句话就把一个人或一件事表现得特点分明,并和同种其他的人同类其他的事有所不同。
他说:“当你走过一位坐在他门口的杂货商的面前,一位吸着烟斗的守门人的面前,一个马车站的面前的时候,请你给我画出这杂货商和这守门人的姿态,用形象化的手法描绘出他们的包藏着道德本性的身体外貌,要使得我不会把他们和其他杂货商其他守门人混同起来,还请你只用一句话就让我知道马车站有一匹马和它前前后后五十来匹是不一样的。”
在旁的地方已经阐述过他对文体的意见。这些意见和我上面所陈述的观察理论有很大的关系。
不论一个作家所要描写的东西是什么,只有一个词可供他使用,用一个动词要使对象生动,一个形容词使对象的性质鲜明。因此就得去寻找,直到找到了这个词,这个动词和形容词,而决不要满足于“差不多”,决不要利用蒙混的手法,即使是高明的蒙混手法,不要利用语言上的诙谐来避免上述的困难。
就这样,在七年里,莫泊桑在福楼拜慈父般的教导和培养下成熟了,他在等待崭露头角的一天。皇天不负有心人,这个机会来了。
3
187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六位以自然主义为标榜的文人齐聚在自然主义大作家左拉的梅塘别墅。文人相聚,一个个高谈阔论,左拉讲到他自己正创作的新作品的原则:
“记住,我们必须以准确入微的观察为出发点而跃上星斗。”
这时,有人建议:“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写一篇我们跟普鲁士战争的故事——不要像历史学家与政治家那样描写战争,而要像地狱的魔鬼那样看待战争,按照战争在地球上实际发生的情况来写。让我们抛掉一切幻想,把真正的英雄主义显示出来。”
莫泊桑写了他的英雄主义故事《羊脂球》。
这些故事汇集成了《梅塘之夜》,于1880年4月出版。谁也没想到,在六人中,最默默无闻的莫泊桑一炮打响,独占鳌头,成为法国文坛上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
《羊脂球》的故事发生在普法战争期间。
一辆马车从被占领的卢昂城出发,到法国军还据守着的勒阿弗尔港去。车上坐了十个人,商人、厂主、伯爵都带着夫人,还有两个嬷嬷,一个民主党政客,再就是诨名羊脂球的妓女。羊脂球身体矮胖,但皮肤光润鲜亮,模样俊俏,很逗人喜爱。他们途经一个小镇,占据该镇的普鲁士军官因羊脂球拒绝陪他过夜,便不允许他们继续前行。那几位达官贵人急于赶路,就软硬兼施地逼迫羊脂球答应,最后她只好屈从。
第二天早晨,马车终于出镇了。羊脂球怯生生地上了车。这些上等人对这个为他们做出巨大牺牲的女人,再一次露出鄙夷的神色。午饭时,车上的人把他们停留期间购买的食物拿出来吃,而羊脂球在前天已把她带的食物分给了车上人,现在却没人理她,她的眼角涌出了泪水。
莫泊桑擅长讲述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故事,从写作一开始,他就给自己定了基调,并且一直遵循:每篇作品都要写成生动有趣的故事,写成纯而又纯的故事。而每篇小故事都潜藏着人生这个大主题。难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纪德盛赞莫泊桑是“不失为一个卓越超群,完美无缺的文学巨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