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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嗜酒始于留学

杨宪益的好友吴祖光曾送给他一副对联,写的是:“毕竟百年都是梦,何如一醉便成仙。”写出了许多人心目中的杨宪益——酒仙。妹妹杨敏如有次劝告他:“你不要做酒仙。”意思无外是要他少喝点酒。他却随声应道:“那就做酒鬼。”

在杨宪益身上,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气息很重,常常自谦乃至自贬。他在诗中,也自称为酒鬼,而不肯领受仙人的雅号。因为他觉得,成了“仙”,就“整天在天上飘来飘去,没有酒喝,有甚好处?”

许多人都会记得杨宪益说过的,他童年时调皮,把父亲酒柜里的一瓶法国白兰地倒进鱼缸,醉死一缸金鱼的故事。大家又都不免会想,既然那么多金鱼醉死都无人知晓,那么当初那个觉得金鱼醉死好玩的小孩,长大一点后,自己试一试醉酒的滋味,该是既有条件又有兴趣的。

杨宪益在自传里多处提到他喝酒甚至醉酒的经历,最初写到他醉酒,是在投考牛津大学被推迟一年入学的日子里,他到欧洲各地去旅行的途中。那时他年已二十岁,应该不是他的“第一次”,只不过是他在自传里第一次写到。

那是1935年的夏天,他乘坐一艘旅游班轮到地中海观光,在希腊上岸作短暂停留,他来到古希腊两位著名的诗人阿尔凯奥斯与萨福的故乡莱斯博斯岛。想必这两位诗人的性情与诗风都很合杨宪益的口味,阿尔凯奥斯写过不少风格明晰、情感热烈的酒歌与情歌,尤其是他写的适宜饮酒时轮唱的饮酒歌,被称作“阿尔凯奥斯体”,流传广久。

萨福是一位女抒情诗人,不只在文学史上地位崇高,被后人奉为描写女性爱情的圣人,成为女性主义者的偶像;莱斯博斯岛上的货币,也一度以她的头像为图案;她在故乡曾创办了一所女子学校,贵族化的校园气息孕育出了同性相恋的氛围,以至在现代英语的词典里,女同性恋的两个词汇Sapphic与Lesbian,一个来自她的名字(Sappho),一个来自莱斯博斯岛(Lesbos),可见其著名的程度。萨福出生在一个贵族世家,后又成为富孀,过着富裕精致乃至奢华的生活,这些自然容易引起杨宪益的共鸣。

杨宪益在莱斯博斯岛上的一座四处栽满无花果树与橄榄树、到处是美酒的花园里享受了一顿美餐。美餐当前,不可能不饮酒,但可能怕误船,不敢狂饮,于是带了一瓶当地产的甜酒上船,“结果喝得酩酊大醉”。

杨宪益入学牛津后,学校附近有许多供应啤酒、杜松子酒以及其他带酒精饮料的小酒店,以学生与老师为主顾,杨宪益自然也经常在那些地方出入。而由他对酒精及其酒店的迷恋,多次超过学校规定的离店时间,躲开按时到酒店驱赶学生的学监,翻墙或是从运煤通道溜入学校。

杨宪益在学校,并不是一个专心用功苦读的学生,于是他交的同学朋友也差不多是这一类。在他的那几位不守校规的朋友中,就有一位是酿酒商的儿子。杨宪益在入学的第二年的春假里,就去了那个酿酒之家,参观了酿酒作坊,由此了解了那种让他钟爱一生甚至长过他天老地荒的爱情、呡一口齿颊生香、流经喉咙快意非常、几杯下肚飘然欲仙的美妙液体是如何诞生的,由此会对酒的感情更深一步。

杨宪益在学校的假期里,也到其他的朋友同学家去,他们免不了去当地的酒馆,消磨晚上的时光。因为没有学校纪律的约束,他们喝起酒来自然更尽兴。酒馆里常会有一些小游戏,比如投掷飞镖。仿佛有父亲的遗传,杨宪益的飞镖成绩不错,有一天晚上,他与当地的工人玩飞镖,好几次投中靶心。在酒精的普遍作用下,人们兴奋地把他举起站到一张桌上去,那时日本人已经打到南京、上海,中日战事是人们谈论的话题,于是众人就高声叫喊着,说如果他回国打日本,他们愿意追随他,参加他的游击队。那样的激奋场面,给杨宪益留下了深刻印象。

另一天深夜,他与一个同学从酒馆里出来回家,街上没有一个行人。他俩瞧着新装的路灯灯罩好看,一时兴起,就爬上灯柱,把表面镀有珐琅质的圆灯罩拧下来,当作足球一路踢回家。不料被同学的大姐看见了,深恐将招来警察,于是只得连夜把灯罩还回去。

他的同学带了女友来,叫上他一起玩,结果是大家都已知道了的,同学的女友做了杨宪益的妻子。当关系未确定、三人一块玩的时候,项目之一就是到当地一家名叫“泰姬陵”的印度餐厅就餐。有一次杨宪益与那同学喝得烂醉,下楼时竟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无法动弹,他们的女友戴乃迭幸而未喝,至少未喝同样的多,但是她站在一旁,毫无办法。

酒,饮酒,对于杨宪益来说,最初就是这样与童年时的恶作剧、少年时的任性、青年时的逾规、好友的相聚甚至甜蜜的爱情等等联系在一起的,一句话,总是与超乎寻常的快乐联系在一起的,总是与美好的回忆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与苦闷、寂寞、忧伤联系在一起的,这也大概就是他之所以能对酒保持终生的喜好的原因了。

孤独喝酒的次数在杨宪益留学期间的确不多,似乎只有一次。那是他为了参加1938年春天的荣誉学位资格考试,想找个远离熟人的地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读书,于是在1937年的夏天只身来到英国西南角康沃尔郡的一个古朴的小渔村,除了攻读古代典籍,他还常常光顾当地的一家小酒店,每次都吸引了去喝酒的当地渔民好奇的目光。

杨宪益留学回国后的首次开怀畅饮大概是在他的婚礼上。那因为是他与大妹妹同时举办婚礼,双方的亲友变成了多方的亲友,规模自然就大,酒席开了十几桌,妹夫又比较拘谨,也许是因不善饮,所以劝酒以使来宾尽欢的任务就落在杨宪益夫妇身上了。杨宪益在回忆录里对婚宴写的是:“各家亲朋都向我们劝酒。我在婚宴上喝下的酒多得吓人,但丝毫没有享受到饮酒的乐趣。”

杨宪益的回忆常常有误——不知是不是该归咎于酒精。他的妹妹对哥嫂那天的表现的印象却是主动的,开心的,“他们殷勤劝酒,谈笑风生,把客人们招待得很开心,场面弄得很热闹。”

1941年杨宪益在贵阳师范学院任教时,通过该校中文系主任尹石公,结识了当地的一些学者,经常参加他们的诗歌聚会。在那聚会上,就是不仅吟诗,而且喝酒。大家轮流做东,可大概是因为杨宪益每次与会都是被尹石公拉去的,而在那个群体里也属于小字辈,所以总不要他付账,他自言“吃了不少白饭白酒”。

杨宪益到贵阳,可以说是得其所哉。从人文环境来说,是遇到了一群专注于学术而不热衷权谋的人;从酒的角度来说,贵州是酒的故乡酒之渊薮。那黔北赤水河畔的茅台镇,是好酒之士心目中的圣地。

那一时期杨宪益经济上颇为宽裕,因为夫妻俩都拿着教授的薪水,而又没有孩子。那时学校食堂的伙食自然是单调而缺油水的,于是他每个月都要与同事到校外下一两次馆子。他们常去的,是一家店名颇为奇特的叫“培养正气”的小饭店,招牌菜是童子鸡,他们喝的酒正是茅台酒。杨宪益在他的自传里,几次提到茅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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