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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红楼男性篇(2)

人性在官场中异化——官痞贾雨村

“饿不死的野杂种”,这句话是平儿对贾雨村的“高度评价”。能得到平儿如此的“高度评价”,唯有贾雨村有此“殊荣”。可见贾雨村的劣行已到了何等地步。因为平儿是书中最平和、最善良、最稳重的一个女人,从不轻易给别人下如此定语。然,平儿也是最智慧的女人,以她在贾府的身份地位,竟能敏锐地观察到:府里自从结识了他(贾雨村),惹出了多少事!

与甄士隐一样,贾雨村这个人物在文本中从名字到他的故事都有着特殊的意义。于是,有关贾雨村的红学专著论文汗牛充栋,我呢,就不拾人牙慧吧。唯对贾雨村的人性在官场中逐渐异化,最终成了一个为保官位、为升官职放弃读书人的良心甘作小人、坏人而无恶不作最有兴趣。

贾雨村,姓贾,名化,字时飞,别号雨村。贾雨村谐音“假语存”、贾化谐音“假话”,与甄士隐的名“甄费”的谐音合起来就是“真会假话”。

将甄费与贾化安排在整部小说的第一回,组合成“真会假话”,引出小说的主体部分。除了要向读者暗示这个故事的真真假假之迷外。就小说人物本人的个性特点而言,也如他的名字谐音一样,“假话”连篇,失信不守诺,最终也不过是“假时飞”,落得个名誉扫地,斯文扫地。

明代曹学佺的诗“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意思是说,讲义气的多半是一些从事卑贱职业的大字不识几个的下层民众。而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却往往对朋友、对爱人做出负心的事来,更别说对陌生人见义勇为了。“屠狗辈”就是以杀狗卖肉为职业的人,“屠狗”泛指卑贱职业。

这种人生经验,曹公深得个中体味。倪二作为“屠狗辈”的人物,能仗义慷慨解囊资助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贾芸,也就很符合逻辑了。读书人贾雨村,落魄时,毫无疑问,好人一个!可到了黑暗与腐败官场历练之后,坏人一个!也是很符合逻辑的。

其实,这两句诗也不完全正确,慷慨解囊有侠义的倪二一旦进了黑暗与腐败的官场,恐怕也是如此。只是像倪二这样的人能做官的机会太少,除非是天下大乱。所以做官者基本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也就有了更多“负心”的概率。

贾雨村正式出场,曹公对他的描写很正面,说他是“诗书仕宦”世家出身,只是家庭人丁不旺,到他长大的时候,父母也死了,整个家族只有他一人,家中也无财产。便进京赶考,意欲重振家业。可惜,一路之上盘缠用尽,便困在姑苏。寄居于葫芦庙内,以“卖文写字为生”。

接着,又通过甄士隐的丫环娇杏的眼睛,看到贾雨村是一个翩翩然伟岸的美男子。原文如下:“敝巾旧服,虽是贫窘,然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即使着装陈旧也没有影响贾雨村身上那股特有的胸怀天下大志的中国古代文人气质。

贾雨村是个功名欲非常强烈的书生,这可能与他贫困潦倒的生活有关,他太急于通过科举获得功名来改变自己的久居人下的生活现状了。他要飞黄腾达!这点在他与甄士隐酒后狂性大发时,吟下的诗中显露无遗。他要让“人间万姓”对他“仰头看”。这就为他日后在官场中变坏埋下了病根。

于是,深知贾雨村有大志的甄士隐,便慷慨出资,助其进京赴考。得到资助的贾雨村,此刻一分钟也不愿意呆下来,于次日凌晨,便出发了。此一去果然高中,当他再次出现在文本中时,已是鸣锣开道而来,他实现了“人间万姓”对他“仰头看”的梦想。

像贾雨村这样的知识分子,落魄时,还能保持一个以天下为己任的文人理想。可一旦进入腐败与黑暗的官场,便迷失了人生的方向,同时也失去一个文人特有的内涵,他不再以天下苍生为念,为治理好一方水土尽到一任地方官的职责。

他变得“贪酷”了。初涉官场的贾雨村,还不明白官官相护的道理,也不明白为自己找个靠山的道理,总是自恃有才,便不把同僚放在眼里,变着法子摆那人上人的谱。于是,在官场中的人缘极差,被上司随便找了个理由参了一本革职了。

心中怨怼的贾雨村表面上却笑嘻嘻的交接完公事后,安排家小回了原籍,自己则“担风袖月,游览天下胜迹”。也做“隐士”去了。不过,他这“隐士”是不折不扣的假“隐士”。当他得知朝廷起用旧员时,内心狂喜,难以平静,此时的贾雨村,还没有坏到极致,还能发表“大仁大恶”的宏论。观点并不一定可取,但至少从中可以知道他还能分辨好与坏。

当他再次踏入官场时,他的“坏兼小人”已经完成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他就是他自己所定义的“大恶”之人,是“扰乱天下”“应劫而生”的人。这类人就是这样奇怪,当他是闲云野鹤时,他是个很正常的人;当他一披上官袍,就成禽兽类。

重入官场,这回贾雨村聪明多了!他懂得护官符的重要性。他明白他得自己找个靠山,为保官位,他现在可以也学会了不择手段!文本中一明一暗写了两个典型例子:

明写,第4回,重新起用后,初到任,便碰上因抢买甄英莲,薛蟠打死冯渊案。无利可图的案子,正要秉公执法,被老相识门子制止,搞清楚来龙去脉后,于是便徇私枉法,乱判一通。置案中当事人自己的恩公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的生死不顾。失信当年对甄士隐之妻要代为寻访英莲的诺言。为了巴结权贵,他包庇杀人犯。竟不回报恩人,致使英莲苦海无边难渡岸!此时的贾雨村连做人最基本的人性也没有了。

暗写,第48回,贾雨村知道贾赦看上了石呆子的古扇,而石呆子又不卖给他时。竟然使用手中的职权,讹石呆子拖欠了官银,打了个死去活来,抄了他的家,把20几把古扇子充抵官银,再作官价给贾赦送了去。石呆子因此而生死不明!此时的贾雨村的人性已经彻底地异化了。

贾雨村已经异化成了一个十足的官痞!官痞与地痞有什么区别?几乎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做着坏事;一个则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坏事。然而,这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最终的结果都是损害善良老百姓的利益。当然,官痞比地痞危害性要大得多。

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这是贾雨村尚有人性时写下的一副对联。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寒窗苦读,只为有朝一日“货与帝王家”,能卖个好价钱,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现代的知识分子,因为帝王没有了,“货与”的对象也就呈现多元化。

有的“货与”政府,成了“领导者”,这是知识分子的幸运与梦想,官本位的思想,至今未从传统的知识分子基因中进化掉。有的“货与”企业,成了“打工族”。忍受并接受苛刻的“货与”过程与条件,一不小心便有“退货”的可能。好在也有“货与”自己的,成了“老板”,算不上是知识分子中最好的一类,但总比给人家打工的强多了。

不管时代如何演变“货与”的形式,一旦“货与”成功,在创业的过程,都不能丧失一个读书人的良心!

良缘错过实堪伤——游侠柳湘莲

有人说,即使尤三姐不自杀,嫁给柳湘莲的婚姻生活也未必幸福,因为柳湘莲是个以四海为家的游侠。成就了爱情却葬送了婚姻。其实这话,有点偏颇。首先每个人幸福的感受不一样。居家过庸常日子的女人,嫁给柳湘莲这样的男人,恐怕是够痛苦的。

而有些女人则不一样,她们爱上的往往就是柳湘莲类的男人。她们很向往能与夫君一起仗剑走天涯,以江湖为家,认为这很浪漫。我们羡慕武侠小说中那些有神仙眷侣的大侠们的江湖生活。不正是体现我们企图摆脱男性娶妻生子,女性相夫教子的一般世俗生活规律的真实想法与美好愿望吗?

还有一类女性,她们认为男人应该志在四方,不应该与柴米油盐打交道,更不应该围着老婆孩子转。觉得这样的男人很没出息!估计这类女性,就是通常在人们传说中的,一个成功男人背后一定有个女人的女性。她们甘愿独守空房,支持老公在外面的事业。

尤三姐单相思般地苦恋了一个飘忽不定的柳湘莲达五年之久,痴心不改。发誓非柳湘莲不嫁!在心理上已作好了与柳湘莲过着不安定的生活的准备。这基本上符合尤三姐的性格特征,尤三姐不会爱上一个世俗的男子,因为她是懂得贾宝玉心性为数极少的女性之一。而贾宝玉与柳湘莲的心性极为相通相似,爱上柳湘莲这样一个游侠,自是情理之中,也就注定了尤三姐爱情与婚姻的漂泊性。

辞海中说,侠者,抑强护弱,见义勇为的人。游侠,轻生重义,勇于救人急难的人。亦指侠义的人。侠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谓“侠以武犯禁”,无论哪个朝代,都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遗憾的是,游侠却植根于普通的下层民众之中,可以说,游侠精神有着中国传统民间文化的重要地位。

这就是为何《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能在中国民间广为流传成为四大名著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尤其是《水浒传》。这三部书有一个共同之处:忠义、守信!而忠义、守信是侠的主要成分。一个然诺,便赴汤蹈火付诸行动,就像荆轲。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轻生重义的气概。

柳湘莲就是游侠类的人物。文本中是这样介绍他的,“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

整部小说,唯有柳湘莲是被曹公直接下定义为“侠”的,可见曹公对这个人物的喜爱。

当然,倪二也与“侠义”挨上了一点边儿,但很显然,倪二的“侠义”是“尚侠义”,并非其本人就有了“侠义”的特质。柳湘莲却具备了一个侠客所有的特征。这个人物恐怕在书中,人品人格最完美的一个,尽管也有“眠花宿柳”的毛病,也不过是古代文人侠士狎妓时“吹笛弹筝”的普遍现象。

“士为知己者死”,择友而交是游侠的习气。也是柳湘莲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贾琏说他“最是冷面冷心,差不多的人,都无情无义”。曹公也给封号“冷郎君”。柳湘莲果然“冷”吗?一点也不冷!只要被他视为朋友的一定重情重义,肝胆相照。秦钟是他的好友,正是常常处于囊空如洗的柳湘莲出钱将秦钟的坟墓修葺一新。

尊严是游侠的生命,勇于维护尊严是游侠获得社会公平认可的途径。因薛蟠“误认他作了风月子弟”。遂对生得俊美的柳湘莲起了“龙阳”之意,百般调戏,柳湘莲羞愧难当。深感尊严被冒犯,这种侮辱是无法原谅的。于是,将薛蟠骗出城外,又以极其侮辱方式还报于薛蟠,并施以痛殴。打了权贵后,远走他乡。

不惧权贵,是游侠自我意识的觉醒,是对不公命运的反抗,是对造成不公命运的封建等级制度的蔑视。像薛蟠这样的霸王权贵,只要敢对柳湘莲不恭,照打不误,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而像贾府这样的权贵,就算是好朋友贾宝玉的家,也要当着贾宝玉的面照批不误,全然没有爱屋及乌的意思。他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游侠们普遍的作为。薛蟠贩货经过平安州,路遇强盗。货物被抢、性命堪忧。幸遇柳湘莲,救了性命,夺下货物,打散强盗,救下的竟是薛蟠。此时的薛蟠,自从被柳湘莲辱打之后,性情大变,竟渐渐的“从良”了,对柳湘莲的救命之恩感激不已。其实,薛蟠并不太坏。于是,柳湘莲不计前嫌,与之结为异姓兄弟。

知错能改,敢作敢为有担当的侠义之气。柳湘莲退婚,索要定情信物。羞愧的尤三姐,自刎以明志,闹出人命案。贾琏与尤老娘扯住柳湘莲要见官。唯有尤二姐懂得妹妹之所以自杀的苦楚,她解劝还是不要见官的好。柳湘莲竟不离去,“扶尸大哭一场”,“买了棺木,眼见入殓,又俯棺大哭一场,方告辞而去”。可惜,美人已逝,这样的“知错能改”已失去意义矣。

不虚伪不做作也是游侠的一大特点。柳湘莲的择偶标准是“定要一个绝色的女子”。这样的想法,是个男人几乎都有。但是满嘴仁义道德之君子,“色”字当头谁敢明言?但是,柳湘莲就说了。所以,当他听到贾琏的介绍时,便轻率地答应了这门亲事,并以鸳鸯剑作为定情信物。如此轻率的定下亲事,正是体现了江湖游侠对繁文缛节可免则免的潇洒风范。

令人遗憾的是,当柳湘莲与久别的贾宝玉闲聊时,贾宝玉不仅失言,且道出了尤三姐长住宁国府的事。这使得柳湘莲的心里产生了深深的疑虑,他说他不做这个“剩忘八”。一个“剩”字,足以说明他有着深深的处女情结。这是中国男人所特有的通病。他虽是游侠,竟也没有免俗!

于是,不作任何深度调查,决定退婚。一场悲剧上演了。尤三姐用自己的鲜血来洗刷身上的污点。错失良缘的柳湘莲泣道:“我并不知是这等刚烈贤妻,可敬,可敬”。

柳湘莲的处女情结,让柳湘莲不仅仅失去了一位,知他懂他爱她的绝色奇女子,更让他备受读者的非议。同时,也让他的心灵大受震撼。由于主观上的错误判断,眼睁睁看着“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一个视守信为生命的游侠,就这样失信一个女人。

无限怅然,庙宇道观之中,又多了一个出家之人……

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秦钟情终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这是警幻仙子制作的十二支《红楼梦》曲子的引子曲的头两句。《红楼梦》大旨言情。秦钟短暂生命与情史,便是书中各色人物情史的一个缩影。无论是意淫的代表人物贾宝玉,还是滥淫的代表人物贾琏,抑或又是代表进步意义的宝黛之间的自由恋爱。

《红楼梦》中除了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之外,另外穿插了四对自由恋爱的故事,分别是贾蔷与龄官、司棋与潘又安、贾芸与林红玉,最后一对,就是本文所要写的秦钟与智能儿。这四对加上宝黛,唯有贾芸与林红玉可能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余者皆无好结局!他们死的死,散的散。

至于柳湘莲与尤三姐的故事。虽然感人,遗憾的是只有尤三姐五年的单相思。柳湘莲却因从未与之谋面而浑然不觉。尤三姐自杀时,估计那是柳湘莲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真正见到尤三姐。这样的“爱情”故事,是错开的两情相悦,当柳湘莲“悦”时,对方已香消玉殒。如此,实在不符合自由恋爱的要件。

还有一对也不能算是自由恋爱。贾环与彩霞。倒霉的彩霞竟喜欢上了环三爷,连贾宝玉也不在彩霞的眼里。而这位环三爷却是个混账东西。当彩霞到了出阁的年龄时,眼睁睁地看着彩霞成了别人的老婆,没有作为!倒是挺会吃贾宝玉的醋。还是彩霞自己去求赵姨娘,由赵姨娘尽了一点无济于事的努力。爱是爱了,不够真切。

这两个不符合自由恋爱的爱情故事。前者,至情至性。结局是一个以生命为代价换取世人的尊重;一个用遁世作忏悔的寺庙人生,一段美好的姻缘就这么阴差阳错着,真是唏嘘不已,催人泪下。后者,则无法上升到爱情的层面,一个服从命运的安排,不敢用生命换取心中所爱,一个则不知爱为何物。以至于读者们都忘记了他们之间曾经好过。

言归正传聊秦钟。秦氏家族在小说中,都有着特殊的意义。其姐秦可卿,宁国府的长孙媳妇,在宁府有着显赫的地位。这个相对于贾府而言算是出身于寒门的秦可卿;又是秦家从养生堂抱养的孤儿,身上有着太多的迷。无怪乎,作家兼红学家的刘心武先生要独创一门学问“秦学”来研究她。

不管秦可卿的迷雾如何重重,就单从有关于她的故事情节的字面上来理解,与“情可轻”谐音的秦可卿也足赋“情孽”的内涵,此文不赘。而秦钟的父亲秦业,谐音“情孽”,似乎也有着特殊的意义。他是否代表的是一切“孽情”的源头?而秦钟谐音着“情终”。是否就告诉我们一切“情孽”的终结?

秦钟是个天生的情种,他是因情而生的,他的短暂的一生只为情而活着。于是,上天给了他一个好的容颜。直把美男子贾宝玉也比了下去。他生得“清眉秀目,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是个标准的古代美男子,足以吸引那个时代所有女性的眼球。他秉性“羞羞怯怯”,腼腆有“女儿之态”,未语脸先红这又让男人为之着迷。

当他与贾宝玉初会时,不仅惊叹了贾府内眷,更让贾宝玉有相见恨晚之感,直怨自己出身“不好”,没有机会结识象秦钟这样的“寒儒薄宦”之家的子弟。而秦钟对贾宝玉也是同样的感受。连“呆想”的心理活动也大致相同。两个意气相投的人,遂成了莫逆之交。

秦钟从此便在贾府上学,贾宝玉也因此正儿八经地上了几天学堂。由于秦钟是以陪贾宝玉读书的名义,而进的贾氏家塾学堂。秦钟不光可以出入贾府学堂,还可以出入荣宁两府深宅大院。世事弄人,长得“万人迷”的秦钟,竟爱上了也时常出入贾府的水月庵的小尼姑智能儿。

智能儿出现在秦钟正式出场的第七回上半部分《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与下半部分《宴宁府宝玉全秦钟》的秦钟没有任何关联,这是曹公之文妙趣所在!表面上是描述贾惜春与智能儿玩耍,暗示着贾惜春将来一袭袈裟,常伴佛灯的人生结局。其实却伏下了智能儿将来的一段风流情事。一个是身在世俗生活中对佛门的归宿感,一个则是身在佛门对世俗生活的向往。

智能儿独占“花魁”,她以她的妩媚赢得了灵气与风流均在贾宝玉之上的秦钟的心。小尼姑智能儿,也不枉来世上一趟。于是,她义无反顾地投入秦钟的怀抱。同为情种,爱得炽烈。以至于处在他们的那个时代便有了不可思议的婚前性行为。更不可思议的是这种行为还发生在其姐秦可卿出殡期间。

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即使发生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思议的。可见这两人爱得勇敢而忘乎所以!可惜,多情自古空遗恨。这是一对极其门不当户不对的情侣。一个虽是“寒儒薄宦”之家,另一个却身在佛门之中。这样的情侣怎么可能得到社会、亲友、家人的认可?世俗的定位只能是“男盗女娼”。

果然,秦钟在水月庵与智能儿无限绻缱后,体质本就不行,身体抵抗力下降受了风霜,送殡归来后便病倒了。暂时失去联系后,痴情的智能儿便逃出水月庵,到秦钟家去看视他。结果被父亲秦业知晓,将智能儿赶了出去。愤怒的秦业岂容儿子的“男盗女娼”,将尚在病中的秦钟打了一顿。出此不肖之子,打也不能解恨。最后还是活活给气死了。

本就已是病中,又受到父亲的一顿痛笞。姐姐秦可卿尸骨未寒,父亲又因他与智能儿的事气得命归黄泉,心上人智能儿也去向不晓,生死不明。偌大的秦府空荡荡只有他一个人。往日的笑颜都随着姐姐秦可卿和父亲秦业的去世,转瞬间不复存在。身心俱毁的秦钟,终因“情”而一切都“终”了。

弥留之际的秦钟,仍记挂着没有下落的智能儿。虽是“悔恨无及”,却没有半点责怪智能儿不管不顾地逃出水月庵来看视病中的他以至于东窗事发的意思。真是千古情痴唯秦钟!而智能儿为了看视秦钟也是付出了无“庙”可归的代价的,尽管智能儿,觉得那个庙是个牢笼。没有秦钟的智能儿,那庙宇就不再是牢笼。被逐出秦府的智能儿将往何处去?

秦钟既有风月之趣,又兼龙阳之兴。文本中第9回,大闹学堂的起因就是他与男同学香怜涉嫌龙阳之事。而引发了其他同学的醋意,导致了一场混战。至于他和贾宝玉之间是不是也有龙阳之事。连曹公自己也说: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反正书里书外的人纷纷议论不休。

挥洒温柔,率真任性。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为情而死,当是少年情怀。秦钟的故事,警钟乎?

并非玩物丧志——痴石石呆子

小说第48回,通过平儿的嘴,讲述了一件天大冤案!这个冤案的策划与导演是丧尽天良的官痞贾雨村。主角就是石呆子。当然导演贾雨村很不厚道地把自己也导了进去,成了第一配角,贾赦则屈居第二配角。至于贾琏,本该是第一配角的,可他没有把握好机会,戏份让策划兼导演的贾雨村抢去了。

石,在《红楼梦》中是最有寓意的,贾宝玉的来历与石有关,他的前身神瑛侍者的“瑛”就是似玉之美石,神“瑛”侍者即神“石”侍者;贾宝玉出生时也是衔玉而生的;《红楼梦》的故事便记录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巨石之上。这块石头正是女娲炼石补天时遗留的。是块恨自己无缘补天的石头。

因此,“石”在小说中的解释就是假宝玉。因此,贾宝玉便天生赋有“石”的痴呆之气。顾名思义,有姓无名的石呆子自然与贾宝玉在某些方面有着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也许就是贾府落败后,穷困潦倒的贾宝玉真实生活的写照。

在文本的前80回,石呆子是个从未正面出场的人物。有关他的故事,是通过平儿的口转述的。然而在这短短的不过400个字的讲述中,石呆子的形象便跃然于纸,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影响。情节的安排是,贾琏挨了父亲贾赦一顿狠揍,平儿到薛宝钗处讨要棒疮药,将挨揍一事的原故讲了出来。

原来,贾赦不知在哪看见了“几把旧扇子,回家来,看家里所有收着的这些好扇子,都不中用了,立刻叫人各处搜求”。贾琏果然办事得力,访得“穷的连饭也没得吃”的石呆子家有20多把古扇。谁知这石呆子爱扇如命,“死也不肯拿出大门来”。

贾琏“烦了多少情”才得以略略欣赏了一下石呆子家的古扇,好家伙!清一色的极品:全是湘妃、麋鹿、玉竹的,皆是古人写画真迹。贾琏回来告诉父亲,贾赦“便叫买他的,要多少银子给他多少”。最后,竟出价到了500两银子一把!还是先兑银子后拿扇。

500两银子一把那是个什么概念?20把就是10000两银子(折合人民币300万元)!够石呆子舒舒服服地过好下半辈子的,说不定,因为这笔巨款而重振了石门家业呢!偏那石呆子就是饿死冻死,一千两银子一把竟不卖!并发狠说:要扇子先要我的命!贾琏没有办法,天天忍受着父亲的责骂。

时任知府的官痞贾雨村知道这事后,“便设了法子,论他(石呆子)拖欠官银,拿他(石呆子)到了衙门里去”,可怜石呆子重责之下,哪由得他认与不认?!贾雨村便判了个“所欠官银,变卖家产赔补”。把石呆子家的古扇“抄了来,做了官价”,再以官价转卖给了贾赦。

“不知死的冤家”石呆子,错误地低估了所处社会与官场的黑暗性,没有为保护好自己的古扇作一些必要的预防措施,最后落了个“不知是死是活”的下场。这就是贾琏挨父亲贾赦狠揍原因,因为贾琏的黑暗性还不够,不懂得巧取豪夺。所以他即使花大价钱也完不成收购石呆子古扇的任务。

石呆子的祖上一定是个大富大贵之家,否则不会有20多把价值昂贵的古扇流传下来。至于石呆子本人是否经历过富贵荣华,不得而知。但他懂得古扇的文物价值,应该是个知识分子,说明他早期的家境还能让他念得起的书。只是到他长大成人的时候,家境已经很穷困了!穷困得连吃饭都成问题!

正是处在这种生活困境中的这么一个人,竟视金钱如粪土,竟爱扇如命!不肯用自家祖传的古扇来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如果可以让他重新再来,他仍然会选择不卖,他仍然宁可又让官府诈了去。因为石呆子是个很有骨气的知识分子。他爱扇如命并不是玩物丧志,吃饭都成问题了,还玩什么物呀?!

有骨气的知识分子对于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情有独钟。从小里讲,它代表着老祖宗的心血结晶;从大里说,它代表着老祖宗的所处时代的文化。前人留下的文化结晶,永远是后人的一笔丰富的精神财富。而这种精神财富往往寄托着人生的远大志向,还有对祖先的深深情感。

当我们在国外的博物馆看到自己老祖宗的东西时,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我没有去过国外,更没有参观国外博物馆看自己老祖宗的东西的经历。但我能想象得出来,那绝对是感慨万端。60多年前近100年的中国历史是中国历史最最悲惨的时代,许许多多的文物就是在这一时期流散在海外,至今归家无期!在此期间民间有血性的爱国人士为保护文物曾演绎了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

今天偶然看到CCTV第10套节目,介绍在国外的博物馆收藏的大量的中国古地图情况,令人伤感的是,如今中国学者要进行学术研究还得自己花钱去看!突然想起著名学者余秋雨的散文集《文化苦旅》中《道士塔》一文有过类似的话语,遂翻出来看看。

他写道:今天,敦煌研究院的专家们只得一次次屈辱地从外国博物馆买取敦煌文献的微缩胶卷,叹息一声,走到放大机前。

石呆子这块痴石,有多少人能与之产生某种共鸣呢?

下附著名学者余秋雨在散文集《文化苦旅》中《道士塔》一文中记录敦煌文物被无良的道士王圆箓贱卖的一段文字:

1905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着的俄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

1907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

1908年7月,法国人伯希用少量银元换去了10大车、6000多卷写本和画卷。

1911年10月,日本人吉川小一郎和橘瑞超用难以想象的低价换取了300多卷写本和两尊唐塑。

1914年,斯坦因第二次又来,仍用一点银元换去了5大箱,600多卷经卷。

一个家族的兴起——州知县赖尚荣

依赖着贾府,有一个家族正在悄然兴起,这个家族就是荣国府的首席大管家赖大的家族!在宁国府还有两个管家赖升与赖二,从名字上看似乎像是一个家族的。如果是,那这个赖氏家族真是人丁兴旺,在贾府做仆役的婆子媳妇都一大堆。不仅人丁兴旺,财气也旺。当人财两旺时,便有了向官场发展的趋势!

赖尚荣当了州知县就是这个家族向官场发展的开始。而本文要说的并不是题目中赖尚荣个人的故事,盖因在小说的前80回没有赖尚荣独立的故事,而我所有的红楼文章,均以脂批的80回本为蓝本,赖尚荣便无可聊之资。之所以标上赖尚荣的名字还有他的官衔,是因为他的名字“尚荣”有正在兴旺之寓意;是想说他身为奴仆出身的下贱人,如何因家族的兴起走上仕途之路的?

常言说:宰相家奴七品官。那么公侯之府的家奴又是几品官?显然应该比宰相之府的家奴更有权势吧。这是那个时代特有的现象。之所以说是那个时代特有的现象,是因为这种现象表现更赤裸裸。其实,在当今社会也有类似的现象,求人办事找关系走后门,领导的专用司机往往更能解决实际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有的领导的司机不要薪水也要为领导开车的缘故,盖因他不要工资养活自己。

这也就是赖尚荣的父亲赖大,一个50多岁的人;个人事业已经发展得很好的人,仍然还要在贾府为奴,干着侍候人的工作的原因吧。因为他在贾府这样的公侯府为奴并在里面混得响当当而尝尽了个中甜味!他是现有岗位的受益者,他的一切成就都是因为自己这个特殊的身份而获得的。

那么,赖大都有那些成就呢?首先,他的儿子脱了奴籍当了官,他是县太爷的父亲。其次,他很有钱,自家的花园“虽不及大观园,却也十分齐整宽阔,泉石林木,楼阁亭轩,也有好几处惊人骇目的”。再次,他结交上了上流社会的人物。儿子做官大摆酒席,他能请到“几个现任的官长并几个世家子弟”。

这个家族的兴起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因素。赖人有术;做人有德;教子有方;经营有法。

1.赖人有术。

这里的“赖”系倚靠、仗恃的意思。是说这个家族的人善于依赖、仰赖贾府的主子们得以兴旺发达。并非抵赖或耍赖皮之意。最有办法“赖”的莫过于赖大的母亲赖嬷嬷。这个老太太和贾芸一样也是个人精!在贾府人前人后,从不以功臣或成功人士自居。仍然把自己定位为“奴才”。她的儿子赖大也是如此!

赖嬷嬷最懂得如何讨好主子。年事已高的她,没事便陪着贾母唠嗑。这是她赖人有术的绝杀之技!处在同一年龄段,贾母与她似乎有着更多的共同语言。赖嬷嬷是与贾母一起经历贾府的风风雨雨的同一辈的人,她是贾母创业的见证人,有着成就感的贾母的就得有这么个见证人与之共享!赖嬷嬷的讨好与奉承正好迎合了贾母的这种心态。这就为自己在贾府获得了最大的实惠。

2.做人有德。

赖大家族的成员,从赖大的母亲开始都有一颗感恩的心。并能通过语言与行动有效地表达出来。无论有什么喜事好事,一律归功于主子的恩典。便主子的虚荣心得到充分的满足。贾母喜欢的东西,会毫不犹豫便送了过去。聪明、漂亮、可爱的晴雯就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礼物。

赖氏家族的人,为人处事都很低调。同样是管家的林之孝就比赖大名气大。同样是嬷嬷的赖嬷嬷就不像李嬷嬷那样,自认为带大了贾府“活宝”贾宝玉,就觉得自己劳苦功高,倚老卖老,喝了点老酒便耍酒疯“排揎”贾宝玉和他身边的人,招人厌烦。虽然她也教训过贾宝玉,语气却比较中肯,听起来,似乎并不让人讨厌。她还能为下人的过失受到严罚时,向主子求情。

3.教子有方。

孙子赖尚荣捐了个州知县,准备上任之际,在家中大摆酒席以示庆祝。由赖嬷嬷亲自出马来请荣宁两府的头面人物,赖嬷嬷又不失时机地向主子们表达一番感恩的心情。顺便把赖尚荣当上州知县的功劳全归了贾府的恩典。

她说赖尚荣,“一落娘胎胞,主子恩典,放你出来”,脱了奴籍。“到二十岁上,又蒙主子的恩典”,“许”赖尚荣“捐个前程在身上”。如今“一个奴才秧子”又“求了主子,选了出来”,当了州知县。这番明事理的话,任谁听了不心花怒放?

接着赖嬷嬷又透露了赖氏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很严格的信息,她对即将上任的赖尚荣说:你别说你是官儿了,横行霸道的!州县官儿虽小,事情却大,为那一州的州官,就是那一方的父母。你不安分守己,尽忠报国,孝敬主子,只怕天也不容你。顺便又教育了一下贾宝玉,发表一番对子女应如何教育的个人观点,句句都很在理!

4.经营有法。

贾探春暂管荣国府,“兴利除宿弊”的经验,竟然是借鉴赖大家族的治家之方!贾探春,巾帼英雄也!这个少女无疑是具有补天之才的。她在讲解自己的改革方案时,说到赖大家族以园子养园子从而节约成本、减少开支、创造利润的方法。

她说:我因和他(赖大)家女儿说闲话儿,谁知那么个园子,除他们(赖大家族)带的花、吃的笋菜鱼虾之外,一年还有人包了去,年终足有二百两银子剩。从那日我才知道,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

赖大家族的管理方法,使贾探春知晓了一件事,破荷叶、枯草根都是值钱的!从这件事中,也许可以管窥到赖大家族财气日渐旺盛的原因。这是个很懂得经济管理的家族,可惜,贾府的管家,更多的只是个跑跑腿的角色,没有机会真正管理贾府的经济大权,没能发挥一个管家的作用。否则,荣国府有赖大这样的管家,岂能凋败?

风水轮流转,贾氏后人侍候赖氏后人的残酷现实也许就要发生了!

真骂?醉骂?妙骂?——“名人”焦大

在小说中只出现过一回的焦大,但凡知道点《红楼梦》故事的人都知道有这号人物!可见焦大的名气之大。毋庸置疑,书里书外他都是个“名人”!“贾府里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书中人物众多,独拿焦大说事儿。这是鲁迅先生的一句话,说明鲁迅先生对焦大的印象之深刻。

贾宝玉初会秦钟后,“吃毕晚饭,因天黑了”,秦钟要回去。于是,安排老奴焦大送去。被搅了醉梦的焦大,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成心的吗?!那么多的青壮奴才不派,独派他!于是,又骂开了。书中是用了一个“又”字的,脂批说:可见骂非一次矣。

“贾府风俗,年高服侍过父母的家人,比年轻的主子还有体面”。所以赖嬷嬷都有小杌子坐,而王熙凤她们却是在下面站着的。所以焦大时常在宁国府骂人,宁国府的主子们不但不采取措施,反而不理会他的骂,还尽量不安排他的差事,任其逮谁骂谁的胡骂。可见贾府的主子虽混,骨子里还是善良的。

除却上面所说的“贾府风俗”,焦大是有足够的政治资本骂人的。“因他从小儿跟着”贾府的“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这才是骂了主子而没有被惩罚的主要原因。

于是,就给了焦大一个可以通过“骂”来扬名立万的机会。焦大果然出名了!因为他骂着骂着,就骂出水平;骂出妙语来了。虽是醉骂,却句句在点上,那不在点子上的,却又让人觉得确实是醉骂,也就不会去计较他句句在点的醉骂了。

骂在真处,骂管家赖二:有了好差事就派别人,像这等黑更半夜送人的事,就派我。没良心的王八羔子!瞎充管家!你也不想想,焦大太爷跷跷脚,比你的头还高呢。二十年头里的焦大太爷眼里有谁?别说你们这把子的杂种王八羔子们!

骂在醉处,骂主子贾蓉:你别在焦大跟前使主子性儿。别说你这样儿的,就是你爹,你爷爷,也不敢和焦大挺腰子!不是焦大一个人,你们就做官儿,享荣华,受富贵?你祖宗九死一生挣下这家业,到如今了,不报我的恩,反和我充起主子来了。不和我说别的还可,若再说别的,咱们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

骂在妙处,骂贾府不争气的贾氏后人把个堂堂公侯府折腾着乌烟瘴气,还一语道破天机: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

对管家赖二的真骂,实在是平常得很,没什么高明之处。一般的市井粗人,常有的口舌。对主子贾蓉的醉骂,也是焦大这类粗人居功自傲,酒后常有的狂态。至于最后一句“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那就是不靠谱的混账之骂了,也就是他此时真的醉了。以上两骂太过平庸,不足以让焦大出名儿。否则,那名人可就多了!

焦大之骂,骂出水平的是最后几句!一句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为他赢得了可比屈子的美名,真是铮铮然忠烈之臣也。就这个,还不足以使他出名,最多得到一些赞誉而已!关键的是“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这句惊天吓人、惊世骇闻之语。

正是这句话揭开了贾府繁华背后肮脏的淫乐生活!“爬灰”一词捅掉了贾珍与儿媳秦可卿之间麀聚之乱,本来就要脱落的糊窗纸。加重了秦可卿的罪恶感与羞耻感。也使书里书外的人倍加关注被焦大醉骂出来的“爬灰”事件。而紧跟下面一句“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便是书里书外的人最感兴趣的。

“养小叔子的”到底是谁呢?是说王熙凤吗?她和贾宝玉?贾蓉?还是和贾蔷?反正贾瑞是不可能的。抑或是指秦可卿?秦可卿和贾宝玉?书里的人没有整明白,书外的红学家们却很想整明白。为此,费了不少红学家们富有才学的脑细胞,时不时有关于这个问题的红学专著出来。

喝醉了酒也能道破天机的焦大,想不出名都不可能了!真是一时妙骂天下知。焦大凭着他的骂,真的“出名”了。这是焦大没有想到的。他虽然有独一份的政治资本,但却无法依此套现成银子,向同为奴才的赖大那样过上上流社会有钱将来还必定有势的日子。他到老都没有混出个名堂来。

因“骂”“出名”的成本是很低的,焦大的成本是被“捆起来,用土和马粪满满的填了他一嘴”。这就非常地划算!弄不来银子,混个知名度也不错!因此靠骂人“出名”是最佳的选择。其实被骂者也能提高知名度。易中天与于丹的快速蹿红,对他们的抨击者是有功劳的。

而在演艺界,总是骂声不绝,今天骂这个;明天骂那个,过段时间又出来澄清。大有经纪公司故意炒作之嫌。没办法,谁让老百姓对“骂”的内容感兴趣呢。否则,都是爹娘养的,何以作践自己的名声呢。这是充分利用民间谚语“坏事传千里”新闻效果。

前段时间有一个人,也因“骂”而让13亿中国人记住他的名字,顺便记住了他所服务的媒体。尽管他的名字不好记,但还是记住了。

他就是CNN的卡弗蒂!这个人的辱华言论激起了全球华人的愤怒声讨,让13亿中国人知道了有个严重敌视华人的西方著名主持人。甚至出现了新编的中国谚语:做人不能太CNN;做人不能太卡弗蒂。

于是这个人和他所服务的媒体就在华人的世界里根深蒂固地“出名”了。只是这代价与成本太大了些,摆在他和他所服务的媒体面前,一是13亿美元的精神赔偿;二是一份很没面子的向全球华人书面的公开道歉。

把焦大一不小心“骂”得天下无人不识君的“成名”过程,捣鼓出来请君一阅;任君一悟,继而仿效之,便是行此文之目的。

亦仆亦友知心人——情种茗烟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贾宝玉的贴身小厮茗烟,竟也是一个情种。因此,茗烟年龄虽小,却是下人之中最懂得贾宝玉心性的人,这是贾宝玉的庆幸。贾宝玉的痴名儿,在所有的人看来,那是患有严重的失心疯。他说的话,纯系病人之语,几乎没有人听得懂。应该说贾宝玉的内心世界是孤独的。

然而,上天还是很眷顾贾宝玉的。他拥有懂得他心性的红颜知己林黛玉;还有略知他心性的同性知己柳湘莲、秦钟等;甚至在他的众多的小厮中也有一个奴仆知己茗烟。这是茗烟很小就在贾宝玉身边,受到贾宝玉熏陶的结果,说明茗烟很有情根,在这方面他的悟性很高。

常言道:有其父必有其子!从这句话中演变出许多类似的句子。比如有其君必有其臣;有其将必有其兵,那么贾宝玉与茗烟,就是有其主就有其奴。贾宝玉有了茗烟这样的奴仆,了了他许多的难了的心愿。因为这位自称茗大爷的茗烟不光有情根,而且是个天不怕地不怕做事却精明细心的人。文本中,至少记录了茗烟四件胆大妄为的淘气之事。

头一件是为主子贾宝玉的好朋友秦钟出头。这事发生在第9回,是他的第一次正式出场,大闹学堂他是重要主角。秦种因与香玉相好而被另一同学金荣挤兑。也想帮秦钟出头,自己却不便出头的贾蔷,便调唆着少不更事的茗烟向金荣发难,于是,学堂里好一场混战。最后逼得金荣磕头赔礼。此“战”以茗烟的全面胜利收场。也许从这个时候开始,更加胆大妄为了。

第二件发生在第19回,百无聊赖的贾宝玉,想起小书房曾挂着一副美人图,怕她寂寞,遂前往“望慰”。不意,竟碰上了“茗烟按着个一女孩子,也干那警幻所训之事”。原来这茗烟也与丫头万儿好上了!这对恋人文本中没有交待来龙去脉,却未婚而先性。一方面说明茗烟的胆大,一方面说明此非媒妁之言的自由恋爱。至于将来如何,贾宝玉的话也许是伏语:想必他(万儿)将来有些造化。

第三件就是第23回茗烟私自为贾宝玉从外面买些禁书来看。贾宝玉无故郁闷。“茗烟见他这样,因想与他开心,左思右想,皆是宝玉顽烦了的,不能开心”。惟有艳情小说,贾宝玉“不曾看见过”。于是,“便走去到书坊内,把那古今小说并那飞燕、合德、武则天、杨贵妃的外传与那传奇脚本买了许多来”。贾宝玉果然“如得了珍宝”。那个著名的唯美的桃花树下共读《西厢记》的画面便缘于此。

第四件事最是胆大妄为了,居然与薛蟠合起伙来诓骗贾宝玉。第26回,薛蟠想约贾宝玉出来喝酒取乐儿,想是贾宝玉经常拒绝薛蟠之邀,故而想出一个哄骗的点子。于是逼着茗烟一起诓骗,说是贾宝玉的父亲贾政找他,把个正与林黛玉闹着的贾宝玉吓得“不觉打了个焦雷的一般”魂飞魄散。这个茗烟竟甘受其“逼”,与薛蟠共同骗起主子来了。

其实,茗烟的胆大妄为是建立在与贾宝玉亦仆亦友的基础上。以上四件事例,除了他与万儿行“警幻所训之事”,都与贾宝玉有关,这是茗烟深知贾宝玉秉性的结果。故而妄为之后没有惩罚。茗烟虽是胆大妄为,办事却精明心细,为人伶俐滑头,心眼多。是贾宝玉最得力的贴身奴仆。文本中也明说他“乃是宝玉第一个得用的”。

第19回,茗烟陪着贾宝玉私自外出去看暂时归家的袭人。回府时,“来至宁府街,茗烟命住轿”,想到不能这样直接回荣国府,会让人发觉他们是从外面回府的。于是,下轿上马,仍回宁国府“混一混,才过去”。从那里来还回那里去,这样“中途溜岗”,便神不知鬼不觉。茗烟能想到这一层,说明他虑事非常周全。

第23回,茗烟为贾宝玉从外面书坊买了一些禁书给他解闷儿,书买来后,贾宝玉果然爱不释手。见到贾宝玉如此喜爱,他嘱咐贾宝玉切不可拿进大观园,否则,“若叫人知道了”他“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这是在提醒贾宝玉看这类书一定要谨慎小心。一旦被发现“吃不了兜着走”可不是他一个人!于茗烟于贾宝玉都有好处。

由于茗烟办事伶俐,虑事周全。贾宝玉几乎所有的个人情感方面的事都是由他出面去办。比如刘姥姥杜撰出来的红衣女茗玉小姐,犯了痴劲儿的贾宝玉竟让茗烟按照刘姥姥编的故事去探茗玉庙,茗烟果然认真遍寻,却没着落。被茗烟埋怨,只好好言相慰。这是茗烟与其主贾宝玉亦仆亦友常有的情态。再比如,去秦钟的坟前祭拜也是茗烟出面的。

于是,在第43回,对金钏儿之死,负有责任的贾宝玉,心中总有未了之情。一日大早,贾宝玉“遍体纯素”,只带着茗烟,骑着快马,“一气跑了七八里路”来到“人烟渐渐稀少”的郊外,在水仙庵后院燃香祭奠,并不告知茗烟所祭何人。然则,茗烟不作他想,定是“极聪明俊雅的一位姐姐”。

见贾宝玉默默焚香,含泪施礼,似有难言之痛,茗烟便“爬下磕了几个头”,道:二爷心事不能出口,让我代祝:若芳魂有感,香魄多情,虽然阴阳间隔,既是知己之间,时常来望侯二爷,未尝不可。你在阴间保佑二爷来生也变个女孩儿,和你们一处相伴,再不可又托生这须眉浊物了。

茗烟能说出这番话来,无疑也是一个情种!因为他懂得贾宝玉的心性,一个懂得贾宝玉心性的少年,能不是一个情种吗?所以,很自然地,他也有自己的恋爱对象,而且爱得很热烈,都有了肌肤之亲了,她就是万儿。只是有关他与万儿的爱情故事没有被展开来细写。我们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爱上的,结局又会是怎样的。

脂批云:“试思宝玉之为人,岂不应有一极伶俐乖巧之小童哉!”贾宝玉有仆如此,幸事也!

货与豪门的清客——詹光们沾光

与隐士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知识分子群体“清客”。“清客”,辞海中的简单解释是:旧时在富贵人家帮闲凑趣的门客。同时还引用了《红楼梦》里的清客加以说明之。于是,个人的理解是:《红楼梦》里的清客是一些傲气不够彻底的为了生计而寄生在豪门里的帮闲凑趣的知识分子。

于是,“帮闲凑趣”这四个字便隐含着这类群体的多少心酸啊?!因为“清客”实际上就是豪门富贵之人业余生活的玩偶与陪伴。他们迫于生计到豪门富贵之家打秋风,充雅客。以自己十几年寒窗所学的琴、棋、书、画、文取悦于附庸风雅的豪门之主人,放弃读书人的尊严为东家添上些文化意味。

这也许就是曹公反感“清客”的原因吧。曹公一生清贫如洗,文学造诣之深,可谓大家!放下读书人的尊严,货于豪门富贵之家,改变一下生活状况,当不是难事。然其甘守清贫;死守情操,始终不降读书人的品格。正值壮年时的他便于清贫之中病逝在除夕之夜。

曹公笔下“清客”,虽然没有其劣迹方面的具体叙述,但在为其命名时,毫不留情地加以抨击,甚至是谩骂。大凡有名字的“清客”,谐音无不带有贬义。詹光谐音“沾光”是最客气的了;程日兴谐音“整日阴”就已经是在抨击了。而单聘人谐音“善骗人”;卜固修谐音“不顾羞”那就是在谩骂了。

文本中清客们的言行确实令人恶心!“凑趣”的本事炉火纯青。真是不顾羞而善骗人!

第8回,两位清客詹光、单聘仁一见了贾府未来的主子贾宝玉。如同犬类见到正在放食的主人。“都笑着赶上来,一个抱住腰,一个携着手,都道:我的菩萨哥儿,我说作了好梦呢,好容易得遇见了你。说着,请了安,又问好,唠叨了半日,方才走开”。三个动词“赶”“抱”与“携”的连贯使用,描尽了这两位清客拍马溜须之能事。可惜,贾宝玉不吃这套,马屁拍得不是地方。

第9回,贾宝玉要去上学堂,按贾府惯例每天都要向长辈请安的,这天正值父亲贾政与众清客们正在附庸风雅着。贾政见他来了,问忙什么?回说上学去,深知其子“德性”的贾政一听上学,便厉声痛骂。众“清客们都早起身笑道:老世翁何必又如此。今日世兄一去,三二年就可显身成名的了,断不似往年仍作小儿之态了”。

奉承话、谎话张嘴就来。贾宝玉岂是认真读《四书五经》的人,这些天天泡在贾府的清客们会不知道?这不是明着忽悠东家吗?果然此去,就发生了大闹学堂的事。

第17回,大观园初建成,门廊回柱需题匾额配对联。贾政借此炫耀儿子贾宝玉的诗才,众清客深度其意。于是,一个个踊跃凑趣帮闲,“只将些俗套来敷衍”。贾宝玉每发一番宏论,每题一匾额,每拟一对联,众清客无不盲目赞之:是极,妙极;天分高,才情远,不似我们读腐了书的。或称赞不已;哄然叫妙;同声拍手道好。读之令人汗颜。

及至“茆堂”,纸窗木榻,无富贵气象。贾政喜欢。众清客察言观色,悄悄提醒贾宝玉附和父亲也只说好,偏偏贾宝玉牛心不改,虽惧其父,却并不想违心说假话。冒着被打的危险说出来了自己的感受。

第78回,贾宝玉作《姽婳词》,贾宝玉念一句,贾政写一句。众清客便“古朴老健,极妙”;“用字用句,皆出神入化”;“拍手笑道,当日敢是宝公也在座,见其娇且闻其香”;“转韵更妙,这才流利飘逸,而且这句子也绮靡秀媚得妙”;“拍案叫绝”;“众人都道,妙极,妙极,布置,叙事,辞藻,无不尽美”;“铺叙得委婉”;“念毕,众人都大赞不止”。如此一阵胡吹滥捧,令人肉麻。

一个知识分子堕落到如此地步,真是丢尽了天下读书人的脸面!以上几个事例,大凡是阿谀奉承之小人常有的行为,并不仅限于知识分子阶层。其实,人的品性或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并不一定是因接受了教育有了知识而有好的人品与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好的人品与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完全是个人注重对自己修为培养的结果。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自有其一套符合封建时代社会与伦理道德的标准。有的知识分子遵循了;有的知识分子则让人失望。这就是无论何朝何代何时总有奸佞之臣的原因,盖因这类读书人的良心已丧失殆尽。

其实为了生计,放下点读书人的尊严,依附在豪门也无可厚非。非的是完全的堕落。做清客与做君子并不矛盾。“学得文武艺”因世风浇漓,或命运多舛没有机会“货与帝王家”。转而求其次货与豪门富贵之家,有何不可?重要的是,无论货与谁,都要做堂堂正正的君子,一个有良心的读书人!

历史上有名有姓的正人君子型的清客,不乏其人。他们出入豪门之府,虽为凑趣,亦不失语言之奇丽;行为之高雅,更不失做人之准则。南宋著名婉约派词家、音乐家姜夔,终身布衣,诗酒流连,与同为著名词家却身在官场的范成大结为至交,荦荦不羁一清客。一生清贫,病卒于杭州,幸得友人安葬。

良禽择木而栖,做清客择豪门,也应是如此。知识分子在豪门得不到尊重,而仅为养家糊口计,迫于现状说些违心的话;甚至做些违心的事。有悖于读书人的行为准则,毁了自己一生的清誉,便得不偿失了。贾政应该算是个“良禽”,可惜他无识人之慧,围在他身边的总是一些不“清”的清客。

好在当今社会,已无传统意义的清客。然,“帮闲凑趣”者却没有因为清客的消失而消失!这不,就在全世界中国人民甚至是国际友人都在众志成城,抗震救灾时,竟然有一中国同胞的知识分子,在那闲而论道,大放厥词,在这中华民族空前的万众一心时,竟发出不同的声音!

乍一看此君,文凭何等了得,读其文,毫无新意!无非是老生常谈。然其自我标榜,敢冒天下人之骂而言者!其实是借早已消失在历史尘埃之中的“清客”之尸而还魂!那么他的主人是谁?他的文字里有答案。只是他的主人未必认他。

真的很不解!连那些不放过任何机会攻击中国政府的西方媒体这回都不作声了,因为在这次超级自然灾难面前,中国政府的表现无可挑剔!而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什么偏要在这抗震救灾的紧急关头,写些不合时宜的文字?竟抛出了与他的学识很不相符的愚昧的“天谴”论。任谁规劝也不闭上鸟嘴!

我想,要让这种过时的无耻“清客”闭上他的鸟嘴。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也去花上30个小时急行军90公里!如此,这位饱学之士,还能闲而论道吗?

皇家官职的买办——戴权者代权

宦官,即太监,是存在于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政治权力中心的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帝王家的奴才,所以他们很容易形成一种特殊的政治势力,尽管他们似乎与政治权力无关。起初的宦官,并非全是性功能丧失者。比如秦国宦官嫪毐得秦始皇之母赵姬宠幸,淫乱后宫,成了千古丑闻。

于是,从东汉开始,为了彻底杜绝秽乱宫帷的事件。也让皇宫里唯一的男性,皇帝免戴绿帽。更是为了确保皇家血脉的纯正。宦官全部使用阉人。从此,宦官便成了性无能的代名词。失去性功能的宦官大部分性情为之大变,加之宦官的出身一般比较低贱个人素质不高,得势后的宦官多半是道德模糊者。

指鹿为马的秦王朝的赵高是第一个将一个强大的帝国彻底整垮的宦官。后世的大明王朝也在宦官九千岁魏宗贤的股掌之中玩耍得摇摇欲坠。这两个例子只是一个典型,在中国封建时代,历史上几乎没有那个政权的垮台不与宦官无关的。他们的存在使封建王朝不断更迭着。

这就是代皇帝行使权力的这个特殊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特殊势力从而产生的特殊结果。作为皇帝身边的仆从,宦官很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因为宦官们都孑然一身,使用起来更让皇帝放心,因其个体在社会在朝廷不容易形成势力关系网。于是,宦官便成了皇帝与朝廷重臣之间联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代传圣意是他们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在现代的影视作品中,宦官的艺术形象主要是以代传圣意出现的,比如向某大臣送达圣旨;比如某大臣要觐见皇帝,等等。一般由宦官来完成传达皇帝的意思。所以《红楼梦》里的太监戴权名副其实。他不仅代传圣意,还代朝廷户部买卖官职,成了皇家官职的买办!

文本第13回,秦可卿死了,贾府举办了一场超豪华大葬礼,身为大明宫掌宫内相的宦官戴权也“坐了大轿,打伞鸣锣,亲来上祭”。打伞鸣锣坐大轿,可见宦官戴权的级别之高。当贾珍为了让出殡的儿媳灵位好看些,欲为儿子贾蓉买个官衔。于是便求戴权。

戴权会意,很轻松且堂而皇之地说:事倒凑巧,正有个美缺。如今三百员龙禁尉短了两员,昨日襄阳侯的兄弟老三来求我,现拿了一千五百两银子,送到我家里。你知道,咱们都是老相与,不拘怎么样,看着他爷爷的分上,胡乱应了。还剩了一个缺,谁知永兴节度使冯胖子来求,要与他孩子捐,我就没工夫应他。既是咱们的孩子要捐,快写个履历来。

履历写好交与戴权,戴权看后,回手便递给一个贴身的小厮收起来,说道:“回来送与户部堂官老赵,说我拜上他,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就把那履历填上,明儿我来兑银子送去。”户部的一把手,相当于国务院隶属的正部级大员,竟直呼老赵!且他自己都不用亲自上门,打发个小太监传话就把这么大的一件事办妥了。足见戴权权势之盛。

一张履历、1200两银子、一句传话、一张五品执照。便在一个权势熏天的宦官手里,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完成了整个卖官鬻爵过程。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样的卖官鬻爵在各朝各代竟是合法的。这种官职捐纳制度是奴隶与封建社会政治制度下滋生腐败的温床。

戴权收了1200两银子,不是直接送到户部去,而是让贾珍送到他家里去。他只是当着贾珍的面说会给户部送银子过去。送与不送,只有老天知道。所以当贾珍问:银子还是我到部兑,还是一并送入老内相府中?回说送到他家里就完了。很明显这两个空缺官职所卖的银子进了戴权的个人腰包。

古代官职的捐纳制度,是古代官吏的三大来源之一。它们是世袭、科举、捐纳三种。偶尔也会有皇帝的亲赐。隋唐前没有科举一途,是一种举荐制度。隋唐后废举荐为科举。于是,生活在社会下层的没有背景没有钱财的普通知识分子也可以通过考试获得官职。这无疑是当时社会的进步。

这种以考取仕的做法,一直沿用至今。建国初期,由于历史的原因,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并不一定是通过考试获得的,而是通过实践工作。但大学生一进大学校门就是国家干部,所以大学生一度被誉为天之骄子。如今却有点唯文凭是论的味道了,公务员一律要过考试关,且有文凭上的高要求。

且不管这种通过考试获得公务员的身份,是否是最科学的做法,但就现阶段而言,还找不出更合理的录用公务员的方式。好在现在,没有了世袭制,也许,有个做官的亲属,可以通过非常规手段使他获得公务员的身份比普通百姓更容易些。至于捐纳制度更是被彻底取消了。尽管不排除有极个别贪官污吏冒着被法律制裁的危险做些变相的卖官鬻爵的勾当。

腐败是一个政权一个政府的天敌,一个政府明码标价地出卖官职,则是一个政权最大的弊策。可惜历代君王都没有看到这点。一代明君康熙也是这么做的,他的孙子也是一代明君的乾隆则是经常性的卖官,“官”这东西俨然成了他们皇家的私有商品。无怪乎,有历史学家认为,大清真正没落是从乾隆开始的。乾隆的这一举策给他的后人树立了极其不良的范例。

1200两银子卖给了贾府的纨绔子弟贾蓉一个很重要的官职“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这应该不是一个虚职,因为卖给贾珍的时候,是说“如今三百员龙禁尉短了两员”。好家伙!不是虚衔那就是实职,从字面上理解他是保卫皇城保护皇帝的五品官儿。这样的重责落在贾蓉这样的人身上,那皇城的安全,还有皇帝的性命,真是太不保险了。

花银子买个官儿的人,极少有治理一方水土的高尚抱负。对于这类人而言,捐钱做官只不过一宗买卖。投出去的银子,除了要收回成本还是要追求最大利益的。于是乎,大贪特贪。又用贪来的银子捐个更大的官儿,贪更多的银子。如此。这笔生意做得才不亏。

宦官往往是卖官鬻爵这行生意的最大买办,或二道贩子。然而卖官鬻爵者并不全是宦官!他只是卖官鬻爵的一部分群体而已。所以,卖官鬻爵的行为不会因为没有宦官;也不会因为没有政府的合法认可而绝迹。

君子之争不误国——北静王的朋党

北静王水溶,一个过场式的人物,几乎没有人去评论他,挖掘他影射着什么。还是著名作家兼红学家(也许是秦学家更准确些)刘心武先生有慧眼,竟然把北静王水溶解读得非常之完美。令人折服!使人相信这个在前80回只出场过一次的必不可少的陪衬式人物,确实在向读者传递着某些重要信息。

刘心武先生对北静王水溶索隐性的观点,建议不妨抱着娱乐的心态去看看,很合情理也很有趣味。是目前红学界百家争鸣之中最为突出者之一。细读之后,似有所悟。想起了宫廷之争中的朋党,贾府被抄家而败落无非是一个朋党在政治上的失败。

贾府为秦可卿的身后事操办了一场超豪华的葬礼,规格之高,来了王公贵族一大堆。参加葬礼的北静王水溶,恐是级别最高的官儿。太监“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也是权重位高的人物,可他只敢“打伞鸣锣”。而北静王水溶,是“鸣锣张伞”而来。一“鸣”一“呜”,少一点就是森严等级。

然而他们的出场都特意提到他们的伞,这是否暗含寓意?窃以为他们分别代表着两大官僚集团。那么他们的保护伞下都罩着些什么人?

毫无疑问,他们的保护伞下都有贾府。换言之,贾府就在他们的羽翼之下。因此,贾府同属于以宦官戴权为首的“阉党”和以北静王水溶为首或称之为灵魂人物的“世袭党”。文本中没有提到宦官戴权的官僚集团。但北静王水溶的官僚集团却交待得很清楚,阵容非常庞大。

他们是:四王,东平郡王、南安郡王、西宁郡王、北静郡王。八公,镇国公、理国公、齐国公、治国公、修国公、缮国公、宁国公、荣国公。余者有忠靖侯、平原侯、定城侯、襄阳侯、景田侯、锦乡侯、神威将军等等王孙公子,不可枚数。这些所谓的世交之家,实际就是朋党。他们之间相互庇护着。

北静王水溶作为这个官僚集团的精神领袖人物,他对这些人的庇护是做得很到位的。为此,他赢得了贤王的美名。这点,从他很在意贾府的这场超豪华葬礼可以看出来。他“不以王位自居”,亲自探丧上祭。出殡时设路祭,命麾下官员伺候。自己则“五更入朝,公事一毕”,换上素服,就来祭棚等候。

年龄不到20岁的水溶成了北静王,只因当初“惟北静王功高,及今子孙犹袭王爵”。他“形容秀美,性情谦和”,颇具王者风范。以他之弱冠,能做到重情重义知礼,实在是难得!同时他还懂得人情世故,更可贵的是知道教育的重要性,没有纨绔习气的水溶恐怕是北静王府对后代子孙注重教育的结果。

北静王水溶毕竟年少,贾宝玉很快就成了他知心好友。不谙世事的贾宝玉,无意间增强了贾府与北静王府的联系。因此,高鹗在续本中的第105回《锦衣卫查抄宁国府、骢马使弹劾平安州》中,由于北静王水溶的从中保护,荣国府得以幸免于难。贾政一房,基本没事,贾赦一房也从宽发落。

这就是官场中“朋党”的作用!朋党之争在历史上时有发生,它对国家对民族的影响很大。早期,有晚唐时的“牛李党争”,一方是代表科举出身的庶族官僚集团;一方是代表世袭出身的士族官僚集团。“牛李”则分别是两大官僚阵营代表人物的姓氏。而其中一派与北静王水溶的官僚集团何其类似。

“牛李”各自的政治主张只是为各自的官僚集团服务。比如就取士而言,一方主张科举,一方主张门荫。为此,他们可以全然不顾国家的利益与安危,把个人恩怨也掺杂在政治当中,任何一方一旦大权在握,就排挤打击对方。于是,在李党与牛党轮流执政时,不论是非,彼此都将对方或排斥或流放,两派结怨甚深。

他们甚至,就政敌做出来的有利于国家的丰功伟业,都可以置国家的利益而不顾!唐穆宗时,牛党首领牛僧孺做宰相,把李党首领李德裕排挤出朝廷。唐文宗时,李德裕仍在外任西川节度使,接受维州吐蕃副使斯坦谋归唐,身为宰相的牛僧孺却因是政敌李德裕的政绩,竟强令李德裕将降将和城池交还吐蕃。这场动摇唐朝后期统治的党争之祸先后长达40年之久。

后世大明王朝覆灭,朋党之争功不可没,“盈廷如聚讼”是当时之风气,主要是东林党人与阉党党羽的口舌之争。就快要做亡国奴了,他们还在无休止地争论,无休止地相互迫害。东林党人因政敌阉党的名声太坏同时又处在弱势而深得后世的赞扬与同情。同时代有识之士,并不一定支持东林党人。

因为,东林党人也做了一些令人不齿的事,比如崇祯14年,东林党人以不光彩的手段,重贿司礼监太监,使奸臣周延儒再次出任首辅。此人在崇祯三年为首辅时,因庸懦贪鄙被阉党党羽温体仁排挤罢相。正是这样的一个奸臣在崇祯16年,清军入关时,亲自督师,却不与清军交战,还谎报军功。身为首辅,如此误国!真是大明王朝的不幸。也是东林党人的功劳。

缺少大是大非,没有大局观念的“朋党”,其误国由此可见一斑。北静王水溶,置国家法度于不顾,庇护贾赦这样的官场败类,其行为是恶劣的,他的贤王之美誉更是值得怀疑。这是典型的是非不分,给国家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说小点,水溶的行为比官场败类贾赦的危害性更大,因他庇护的又何止贾赦一个?说大点,由于水溶的庇护,其“朋党”贪腐成风。他是在变相危害国家的稳定。

北静王水溶之所以在大是大非面前如此模糊,就是“朋党”观念在作怪。其实“朋党”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好的朋党对国家对社会是很有益处的。北宋欧阳修就曾写过一篇《朋党论》,他写道:朋党之说,自古有之,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意思是:自古就有“朋党”一说,分“道”与“利”两种,君子与君子结盟成的朋党,他们有共同的理想、政治上意识形态相同,以国家苍生为己任,谓之同“道”;而小人与小人媾合成朋党,则以共同的利益为前提,谓之同“利”。这是很自然的道理啊。

由此,便想起来了发生在北宋神宗时期的“新旧”党争。改革派王安石为相时,为了改变国家积弱,国库空虚的局面,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变革运动,侵害了地主阶层的利益,又因为在推行变革的过程中,一些细节没有考虑好,执行不当,人民生活更加困苦。以欧阳修、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们强烈反对。

于是,一场新旧党争拉开序幕。这两派之间,似乎都是因“道”而结盟的君子“朋党”,只是不同“道”而已,可他们在政治的领域里,相互倾轧起来,同样令人寒心。好在,北宋王朝中叶的这场失败的变革没有加速它的灭亡。可谓君子之争不误国!

比如抗日时国共两党的合作,外敌当前,他们暂时放下因意识形态上的分歧而进行的连年内战,共同抵御外敌。这种对大是大非的明辨,体现了我们民族的智慧,它远远地超越了我们的先人。时隔半个多世纪,一场自然灾难汶川5·12地震震撼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华民族表现了空前的凝聚力!民族智慧有一个质的飞越。

然而正如抗日战争时也有汉奸一样,在这个民族正受到空前的自然灾难时,竟也有来自中国的邪教;或所谓的学者高唱“天谴”之论。

无耻的虐妻者——孙绍祖之流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最亲的两个男人是谁?答曰:一个是父亲;一个是丈夫。当然,如果她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她就有了前面两者无法相比的更亲的男人。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最悲哀的莫过于自己的两个最亲的男人,视她为草芥,在她的身上尽做些无耻的勾当。

怯弱的贾迎春正好就碰上两个无耻的最亲的男人!父亲贾赦,从未给过这个女儿父爱,他只一味地沉迷于酒色财气之中。堂堂一个荣国公,竟然会因为5000两银子而将自己的女儿变相贱卖。致使弱柳般的女儿,竟送进了豺狼般的孙绍祖嘴里。任凭无情无义的豺狼肆意撕咬。

禽兽般的父亲那里会考虑自己女儿的懦弱的性格是否合适于一个俗不可耐的武夫?相反,他甚至于将贾迎春当成废铜烂铁,考虑着如何使贾迎春为他带来点好处,视贾迎春为待价而沽的一样物品。贾迎春的幸福就葬送在父亲贾赦的无耻之中。不禁使人痛恨贾赦枉为人父。现实中这样的父亲还真有不少!

丈夫孙绍祖,用他的话说,贾迎春是她的父亲借了他的钱还不了,才将她送来抵债的。也就是说,妻子是他的抵债物。然而,既然这位侯门之女是行了婚姻之大礼正式迎娶进孙家的,那就应是孙家的正式夫人。如此富裕之家就因为5000两银子,在孙家得不到应有的地位,甚至连生存都难以保障。

要说孙绍祖也是出身于有素质的官宦之家,可偏偏就没有素质!他“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

如此的一份简历,与贾府联姻,孙家应该是高攀的。这与公侯府的贾家门不当户不对。尽管贾迎春只是庶出的小姐。所以,有女儿贵为皇妃的贾政便提出反对意见,几次劝阻无效。贾母也不赞同这桩婚事。可惜,贾迎春不是她喜爱孙女,并没有横加干涉。贾赦说“人品家当都相称合”,恐怕只合他一人。

孙绍祖果然是一个恶棍,“二木头”贾迎春凄惨地跑回娘家哭诉丈夫种种不是:“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一向懦弱不肯多事多言的贾迎春,忍不住劝几句。于是便惹来孙绍祖极尽辱骂殴打虐待之能事。然而娘家没有一个人为她出头找孙绍祖对话。真是哀莫大于心死。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之情由……”这是贾迎春的判词也系讨阀其夫孙绍祖的檄文。红学家考证,孙绍祖的虐妻行为属于忘恩负义的范畴,其实不能,孙绍祖忘恩负义的行为只是其人品低劣的一个方面。而他的虐妻行为却是与生俱来的。在他看来,女人无论贵贱,都是供他玩乐消遣的。

因此,虐待与凌辱女性是其另一种人品极其低劣的表现形式。说是人品其实是兽品,这种人没有任何的人情伤感;亲情欢乐。所以,文本中对孙绍祖的介绍很绝妙:他是一个人在京,且30岁了没有妻室。他就是一个孤家寡人!他就像一只孤独的恶狼生活在人丛中。一旦遇上弱者,便扑上去撕咬。

可怜的贾迎春,就是他在人丛中众多的撕咬对象之一。懦弱的贾迎春终于被孙绍祖撕咬得只剩下森森白骨。而自己的娘家人一个个眼睁睁地看着整个过程,有权有势的家族竟不能成为弱女贾迎春强有力的靠山。当贾迎春回到娘家小住时,意犹未尽的她便被孙家人强行接回去了,没有一个人出来说话。

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真不如一个平民百姓所显现出来的亲情。说句偏激的话,对付孙绍祖之流,唯一的途径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江西电视二台的《都市情缘》栏目正在播放一个虐妻的故事。其行止与孙绍祖颇有些类似,不仅打骂妻子,还当着妻子的面在与其他野女人行苟且之事。妻子愤而回了娘家,得到了娘家人强有力的支持。决心痛改前非的男主角,任凭他如何下跪哭求,就是动摇不了妻子早已下了离开恶夫的决心,也丝毫动摇不了娘家人对恶婿的唾弃。

乡下老家有一族人,个子矮小精悍,体重也就80来斤,在外常受人欺负。在家却有严重的虐妻行为。妻子贤惠,每次受虐时,都默默忍受着。有时打得狠了也就回娘家住几天,起初娘家人,还会干预一下,奈何对方凭着大庄姓,根本不把她娘家人放在眼里。多说无益,也就只有暗自叹息。

其实,妻子的个头比他还大,真要对打起来,谁是赢家,还不一定!父母同宗族人,多次规劝无效。一次午后,在外喝酒归家。又因一点小事,一脚踹过去,正中小腹。把有身孕四个月的妻子,当场踢了个流产。他头也不回扬长而去。幸有婆母在家,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才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

此事激怒了一个人,刚刚从部队退伍回家的小叔子,见嫂子住进了医院,他就在家等着他的哥哥,至傍晚才回,他哥哥还跟没事一样。小叔子怒从胆边生。二话不说,操起一把铁锹朝着他哥哥的脑袋上就拍了下去,他哥哥躲闪了一下,稍砸偏了些,鲜血顿时涌了出来。大喊救命,拔腿就跑。

父亲出来一看,大叫:打得好!也顺手抡起一把铁锹,在后面追赶。他每跑到一户家门口,家家都赶紧把门关上,拒绝让其躲避。于是,父子们将他追至水塘边,跌倒在淤泥中,狠下杀心往死里痛殴。真打他苦苦哀求作罢,然后将其弃之在淤泥中不管不问。他一个人偷偷回家,没有一个人去看看他。

一周后,出了医院的妻子见到老公的惨状,惊问何故?此人抱着妻子痛哭,表示要痛改前非。一周以来,被打得躺在床上的他,没有任何人关心他。他深刻体会到了妻子的贤惠及家人族人的漠视。此时他的妻子也冷静地对他说:“你改不改无所谓,你以为就你这个儿,真能伤到我?”他很惊讶地看着她。

她也觉醒了,只是这觉醒的代价差点就是自己的生命。可是,贾迎春没有觉醒,“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她白白成了这个无耻男人的牺牲品。孙绍祖虽是孔武有力,然而长期的共同生活,难道就找不到他的一点薄弱之处?

有种人骨子里就是个打女人的徒具男性外貌的异类。他们只要在社会上受了一点点气,回到家中便潜意识里要在比自己弱小的妻子的身上找回一点点可怜的尊严,寻找心理上的一丝平衡。像贾二小姐这种类型的女性,那还不是孙绍祖之流的下酒菜中佐料!贾迎春受虐而死,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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