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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散文(5)

我虽然不曾写信给静之,然而我的心中是很替静之痛苦的,因为我是一个受过失恋痛苦的人,懂得失恋的难堪滋味。后来胡博士北返,在中央公园偶然闲谈,才知道竹英和静之的爱情还是像火一般的热。到那时,我已明白那不幸的消息全是幸灾乐祸的人们假造出来的。把旁人的流泪的事实来当作茶余酒后的笑谈,这原是残忍的人们的恶根性。在地球没有破灭以前,人们这种下流的恶根性也许不会有铲除的希望罢!

我这番知道竹英和静之同居了,自然是非常欢喜,但一方面也有点害怕。我曾亲眼看见,许多恋爱的青年男女,一到了同住以后,男的便摆起丈夫模样了,女的也“只得努力做一个好家婆”了,过了一两年生下了小孩,便什么爱情也消灭了,所谓以恋爱结合的男女,其结果竟同旧式婚姻一般,这是我非常痛心的!我希望,希望竹英和静之他们俩能够永远保持现在这样崇高的恋爱的精神。——中国的社会实在太沉闷了,整千整万的人们简直在一个模子里面生活,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模子外还有世界。竹英和静之对于他们的旧家庭大概没有什么关系了,我更望他们不要组织什么新家庭,我是根本反对什么家庭的,就这样亲亲切切地恋爱,就这样勤勤恳恳地工作,就这样浪漫地愉快地度过这几十年的有限人生,也尽可满足了。朋友们,这条浪漫的恋爱的自由道路上,你们俩如能携着手儿走去,你们不要嫌寂寞呵,看,看我和我的“天使”以及那无数的“亚当”和“夏娃”飘飘地飞到这条路上来!

我望着天上的自由的浮云,为黄鹤楼畔的一对朋友祝福!

一九二四,七,十六。

糟糕的《国语文学史》

当蒋君同我做“好朋友”的时候,照例我每月的最后一天拿到薪水以后,总很高兴的跑到伊那里去:“到东安市场去吧,买东西去!”“好吧!你又是去买书,买乱七八糟的书!”伊这么笑着说了一句,便跟着我走出门了。从伊的宿舍到东安市场并不很远,所以我们照例是不坐洋车,缓缓地步行走去。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仿佛是小雨初晴,阴沉沉的天气,北河沿地上的泥土还很湿。伊是穿了皮鞋,新做的八块大洋一双的皮鞋,所以只顾昂头挺胸地走去。我呢,脚上一双一元八角买来的布鞋已经穿了两个多月,布面的前后都已经磨破了,在路上一溜一溜的实在是不胜其苦。“到东安市场去买皮鞋吧。有钱只顾买书,自己用的东西全不注意,真是淘气!”伊似嗔带笑的说。“好吧!一双皮靴——八块大洋,呀,我穷鬼买不起呀!”我们一面谈,一面走,不知不觉间已到东安市场了。

我还记得那一天争论的结果,皮靴是仍旧没有买成,照例我在书摊上买了许多新出版的书,伊又到布店里量了些布,一个月的薪水便用光了。那一天买的几部书之中,我还清楚记得的,是内中有一本凌独见编的《国语文学史》——当我在书摊上发见这本书以后,我仿佛同捉着一个贼似的,因为在买书的不多天以前,我在“何往”先生的家里,“何往”先生一手拿着纸烟,一手执着笔作文,笑嘻嘻的对着桌上的《国语文学史》说:“糟糕,商务印书馆竟出版了这样的书!”那时还有一位朋友也在旁边,他听了“何往”先生的高论,便伸手把桌上那本书轻轻地拿走了,我还没有看见那本书的内容——究竟那个《国语文学史》糟在什么地方呢?这个问题在我脑中盘旋了好久。现在已经在书摊上发现了这本大著,那有放过它的道理,于是便不问三七二十一把它买了回来。我把这本书夹在皮包里,好像关着一个贼似的,心中只想回家的时候,仔仔细细拷打它一番!

不料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上搁了一个整年多,我自己还没有亲自看过它一次。有一天,一个姓叶的朋友来玩,他要向我借这本书看,我说:“这本书是不值得看的,糟糕!”姓叶的朋友于是没有借书就走了。过两天,又有一个姓杨的朋友来玩。他又要向我借这本书看,我说:“罢了,这本书也值得看么?糟糕!”那位姓杨的朋友也被我说得没趣的走了。

几天以前,曙天因为要选诗,跑到我这里来借参考书,一眼便瞧见书架上的那本《国语文学史》,伊说:“这本书我拿去!”一面说,一面伊便把书架上的那本书拿到书袋里去了。我说:“这样糟糕的书也拿去参考么?拿去有什么用处?”

曙天把这本书拿去看了两天,便又拿来还我了。伊说:“你说这本书糟糕,究竟错在什么地方呢?”——这一问倒把我这个“疯子”问住了,因为“糟糕”两个字是“何往”先生口中说出来的,但是,“究竟糟在什么地方呢?”曙天这个问题,不读《国语文学史》是不能回答的,所以我当时只好沉默了;因为说来也惭愧,骂了一年,《国语文学史》倒没有翻过半页!

昨天因为一个小问题而生了大气以后,自己倒在床上也觉得有些无味了。顺手到书架上取书,便把凌著的《国语文学史》带下来。“我虽然没有详细的看,可是大略的翻了一翻,觉得它搜集的材料很不少。”(黎锦熙序中语)——我的翻是从后面翻过来的,因为这一本三百五十九页的大书,我实在没有留神来从头翻起。我从后面翻到三百四十六页,看见有许多“楹联”,我想“楹联”也可以入文学史么?且看这副妙联:

大着肚皮容物

立定脚跟做人

我当时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试问凌先生,这副妙联是什么用意,是骂人还是劝人?再看“育婴堂”的妙联:

我是一片婆心把个孩儿送汝你做百般好事留些阴骘与他这种妙联简直是“糟糕!”试问把“孩儿”丢在“育婴堂”里是不是“一片婆心”?试问是不是受经济压迫或者是旧礼教压迫(如私生子)才把“孩儿”丢在“育婴堂”里?凌先生,你老如是相信“阴骘”的,我劝你赶快把这本《国语文学史》的版毁掉,省得“贻误人家子弟”,流毒无穷!

到了三百三十四页,凌先生索性把他自己的两首大作也扯到文学史上来了,我们且恭读凌先生的两首大作:

狂风

半夜忽然有狂风,

吹得风户叽咕噜,

梦中糊涂未细辨,

惊呼有贼撬墙洞。

城站酒家

城站一带酒家多,

生意盛衰竟若何。

炉前如有年少妇,

可断酒客必满座。

这样凌先生自己也知道“卑劣得很”的诗,倒要扯在《国语文学史》上来!中国近代就是无诗人可入文学史,也何至于劳及凌先生!后来我又想,人类自私的心是免不了的,假如我来做文学史,一定要把我许多肉麻的情诗都抄在文学史上,也许连从前C君送我的情诗也要抄上去呢。

我大略把凌先生的《国语文学史》翻了一遍,觉得有很多地方与“何往”先生的大著《国语文学小史》相同。

“何往”先生的大著虽未出版,但他的油印本在我这里也有一本。凌先生在他的自序上说:

《国语文学史》,胡适之先生已编到十四讲了,大可拿来现成用一用,为什么还要另编呢?这里面,却有两个理由:

1他主张从汉朝说起,我却主张从唐虞说起。

2区分时期上,他只分两期:北宋以前为第一期,南宋以后为第二期。我却认为必须要分四期:自唐虞到周为第一期,自秦到唐为第二期,自宋到清为第三期,民国以后为第四期。

这样说来,凌先生的意见完全与胡先生不同,也许凌先生的意见比胡先生高得多,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注,听说凌先生是胡先生国语讲习所里面所教出来的高足。)老实告诉凌先生罢,上面所说骂你著作“糟糕”

的“何往”先生,就是你的大老师胡适之先生!你说你的著作不是抄袭的,我且随便举出一段来:

胡著《国语文学小史》说:

南唐割据江南,正是儿女文学的老家,故南唐的词真能缠绵宛转,极尽儿女文学的长处:后来李后主(煜)亡国之后,寄居汴京,过那亡国的生活,故他的词里往往带着一种浓挚的悲哀。儿女的文学最容易流入轻薄的路上去。儿女文学能带着一种浓挚的悲哀,便把他的品格提高了。李后主的词所以能成为词中的上品,正是因为这个道理。

凌著《国语文学史》:说(一百四十二页)做儿女恋爱的文学,最容易流入轻薄的路上去,南朝的《子夜歌》,就是好例子。后主在位的词,也免不了这个毛病。儿女恋爱的文学,能够避去轻薄,羼入厚重的真挚的悲苦的情操进去,就成词中的上上品了。后主亡国之后的词,好过在位时节的词,就是这个倾向啦!

这一段我不敢说凌先生抄袭,也许是“贤者所见略同”,——也许还不能算是凌先生的“贼赃贼证”!但是我要问问凌先生:《子夜歌》怎样“轻薄”?《子夜歌》里何以没有“真挚的悲哀的情操”?

我大略的把凌先生的大著翻了一遍,大概,凌著可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暗暗抄袭胡著《国语文学小史》的,大体上还说得过去,一部分是凌先生自己做的,像汉以前的文学,宋以后的文学几章内,引证的错误,诗词句读的荒谬,论断的离奇,真可令人大笑三日,可惜我没有许多闲功夫,不能一一替他抄出来!

写到这里,手也酸了。我真傻,这样热的天气,不学郁达夫先生坐在树底下对着水去,却在这里做歪文章同凌先生捣乱,真是何苦来!但是我想,商务印书馆现在正登起大广告,叫高级中学生买凌著《国语文学史》来读,——我的弟弟正在中学读书,也许要上凌先生的当了!白花几角大洋是小事,把许多似通非通的文学观念装到小孩头脑中去,才真是冤枉呢!我怎样可不写篇小文把这个鬼葫芦插破!我又想,做中国文学史真不容易,谢无量,凌独见那样头脑不清的中国人是没有做中国文学史资格的,藉耳士(Giles)那样荒谬的外国人也没有资格来做中国文学史!著作中国文学史的大业,推来推去,也许不能不推到北京的文豪们的身上!然而文豪们只顾聚餐,在中国做学生也活该倒霉!——也许到我儿子进中学的时代,中国还没有一部可以读的文学史出版罢!

一九二四,八,七。

(附记)这里所根据的胡适《国语文学史》,系他初次在教育部的讲演稿。

萌芽的小草

——知半解的“诗话”

北河沿的两岸,积雪还未全消,我和思永从东华门到钟鼓寺,沿途喋喋杂谈。思永说:“你初到北京的时候,我们俩儿一块做诗,一块玩耍,从没有吵过嘴。这一个月来,却没有一次会面不吵嘴。这究竟是什么理由呢?”我笑着答他:“吵嘴的多寡,可以看出感情的深浅。感情愈深,吵嘴的时候也愈多。”

我的“没一次会面不吵嘴”的思永到天津去了半年多了!这几句无聊的闲谈,却时常云烟般的在我的心头涌起。思永在我的朋友当中,是一个成见最深而且脾气最大的人。(我的朋友当中最温和而且没有脾气的是圭贞。)他最富于批评的精神和独立的眼光。我和思永谈到旁的问题,意见几乎没有一点相同;但对于文学的意见却差不多。我们俩儿一样的厌恶那些虚伪的空幻的描写家庭的爱的小说,一样的厌恶那些糊涂的新名词,满纸的神秘诗,一样的厌恶那些结构矛盾的思想肤浅的剧本!

一天,我问思永:“你近来为什么不做诗?”他说:

“我吗,要诗来找我,我不去找诗。”我当时很受了他这两句话的感动。我们中国的诗人平常总把诗当作一种消遣品,把诗当作一种发牢骚的工具:喝酒醉了,拿起笔来做几首诗;听妓女唱小调听快活了,也拿起笔来做几首诗;看见戏子生得标致一点,也拿起笔来做几首诗。这样的诗决不会好的!做诗的时候总应该有浓厚的情感。那些遇一件事做一首诗的人,还有什么情感可说?李白是一个天才绝代的诗人,但是他的全集中只有二十分之一的诗是不朽的;其余全是到一处写一首,遇一事写一首的无聊诗!我们应该尊重诗的价值:诗的价值不在多而在精;一个人一生能够做得一首好诗,他在诗国也就算是不朽的功臣了!

我们很反对郭沫若的“诗是写的,不是做的”的话。

我们以为热烈的情感和巧妙的艺术手段是同样重要的,(Prescott的The poetic Miad二百三十五页里面,也曾谈到这个问题,可以参看。)单有热烈的情感而没有巧妙的艺术手段也不会做出好诗。郭沫若是一个有些做诗天才的人,只可惜他的艺术手段不高,所以《女神》并算不得一部成熟的作品。现在的诗人的不可救药的大病便是糊里糊涂的乱写:有些人一点钟可以写五六十首小诗,有些人一天可以写二三十首长诗,有些人五六天可以写成一本诗集。我们很诚恳的忠告现在的诗人:诗虽然不能矫揉造作的做,也不可糊里糊涂的写!

诗人Rupert Brooke少年的时候,有一句很好的形容他的话,“常常一个球在他的手里,一本书在他的手里。”这种精神是很值得崇拜的。我们的朋友汪静之,是一个“诗谜〔迷〕”的少年:他吃饭的时候想着做诗,睡觉时候想着做诗,甚至于上厕所去的时候也做诗。(《蕙的风》第四页。)这种精神也很值得崇拜的。不过我总赞成思永的话,要“诗来找我”的时候,方才做诗;要有诗做的时候方才做诗。人是感情的动物。在一方面说来,似乎人人皆可算是诗人;但在另一方面说来,我们却不希望人人都变成半生不熟的诗人!新文学提倡了几年,小说和戏剧的创作并不多,但诗集却一年出了好几本。有人以为这是懒惰心理的表现。我不敢这样笼统的批评做诗的人,但我以为大家把诗看作一件容易的事的心理是有的。(我便是其中的一个。)近来最流行的便是小诗。小诗是最难做的,然而我的朋友中却有人一点钟能做几十首。我很想有人做些长诗。吉包生(Gibson)的《日常面包》似乎也有人曾介绍了一两首到中国来,但是这类苦痛的呼声的长诗,似乎并没有引起做诗的朋友们的注意。我们也承认《繁星》是明珠般的可爱作品;但那些模仿《繁星》的许多小诗,我们只觉得大半是假造的明珠,不值得一看了!

十一,十二,十五,晚十一时。

感叹符号与新诗

最近看见张耀翔君在《心理》杂志做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新诗人的情绪》,(《心理》第三卷第二号,)内容论的是“感叹符号车载斗量。”张君不惮烦的把中国的《尝试集》,《女神》,《春水》,《浪花》等诗集里面的感叹符号“!”一本本的统计起来,又把西洋的莎士比亚,弥尔敦,白朗宁,但丁诸人的诗集里面的感叹符号“!”都一本本统计起来,而得一个“结论”:

中国现在流行之白话诗,平均每四行有一个叹号,或每千行有二百三十二个叹号。公认外国好诗平均每二十五行始有一个叹号。中国白话诗比外国好诗叹号多六倍。中国诗人比外国大诗家六倍易于动感叹。子夏《毛诗序》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若今之白话诗,可谓亡国之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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