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缮制单据关系到货款收回,因此,单证工作异常重要,要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合同签订后谨防毁约
在合同签署后,由于形势变化,发现自己占了天时地利,而对方吃了亏,不要太高兴,谨防对方反击。
如果你认真地履行合同,向对方供货,而正巧货物滞销,则对方会拒收货物或提出降价。如XX服装厂购进再生布.与XX商业经销部签订20万米再生布合同。XX商业经销部为履行合同,又到外厂签合同加工再生布。等再生布加工完运往XX服装厂时,由于人造革产品滞销,服装厂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收货物。
在出现此类情况时,一般人都会打官司。打官司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如有其他方法,最好不打官司。
因为有些人生意正火红,需专心干事,因而对对方作出让步,使双方相互谅解,而后言于协议。而法院解决正规,要求你必须具备合乎法律的手续。
作出适当的让步,是协调方法之一。有时,双方关系密切,或者对方有地位,如对方是紧俏商品的大货主,或是本公司的长期购买单位,这时让点步,适当牺牲点利益保持长远利益。
通过其他机构或第三者调解,也是协调方法。
通过法律机构解决,是协调的好方法,大单位发生纠纷时都采用这种途径。
某些问题最好协商解决。上法院要考虑到法律程序和手续。如X小学与X生产队口头协议,由小学给生产队联系废塑料1900元,但生产队运回废塑料后,借口无销路,长期不付货款。对于此事,小学要上法院很难。合同都没签,很难找到充分证据。最好协调解决,可请乡政府或上级教育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一般来说,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都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有时要对合同的条款作些修改,甚至终止合同效力。因而变更和解除合同有时又是在所难免的。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主要依据有关法律与规定。在中国签订的涉外合同也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对合同的内容作部分的修正、删除或补充,称为合同变更;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解除原定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称为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都要有依据,并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订立合同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时,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因为国家计划修改或取消以后,原来订立的合同不作变更或解除,将会造成积压,对企业和国家都极为的不利合同签订后,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一方虽无过失,但却出现了无法防止的外因而无法履行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是,合同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决不允许放任不管,以致造成更大的损失。
合同签订以后,合同一方由于关闭、停产、转产而无法履行时,此项合同可变更或解除。即合同的一方失去了履行合同的能力与条件,法律允许其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是当事人的关闭、停产、转产应有相应机关的证明,酌情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由于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的履行已没有了必要。如季节性供应合同已过旺季,允许无责任方提出解除此项合同,或由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能损害国家利益,不能影响国家计划,在变更或解除时,如涉及到指令性计划的产品,在新订协议前,合同双方要报请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条件规定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原则。在实践中,变更解除合同的原因很多,有时甚至是因为一些与经济无关的原因,如双方法人代表感情失和等。
除了以上条件外,其他原因的变更或解除合同都要双方自愿协商。如果变更解除合同的一方,没有法定条件,未经双方同意,就不能变更解除合同,否则他就要负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有一定的程序和责任,当合同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协商,并征得对方同意。
是在原有合同上订立了新的协议,必须按订立合同的步骤,协商达成一致,方能确立。
合同一方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均为无效,由此而引起的纠纷,另一方有权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二、合同的终止
合同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已不复存在时,这就是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的原因很多。最主要和最常见的是合同双方履行了合同义务,合同即行终止。
合同的法律关系可由以下原因终止:履行完毕而终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抵销而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终止;合同双方协议终止;因合同双方并合为一方而终止;法人因撤销而终止;当事人因死亡而终止;因行政指令而终止。以上合同终止的原因,归纳为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已不存在了,原合同也就终止了。
如何认定违约的责任
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违约的责任,是指对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对产生的后果所负的责任。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可起到预防违约的作用,在违约成为现实时,则可起到惩罚和补偿的作用。
合同中如果未规定违约责任,违约者就可不负责;如果规定了,但权责不一,那么经济目的也就不能实现。
为了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合同中应制定违约责任,追究违反合同“应负的责任”,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下,要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分为对合同的内容没有完全履行和完全没有履行两种情况。
2.不履行合同的过错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是指违约方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不履行合同的后果,但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过失则是指违约方应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因大意没有预见到,或预见到了却自以为可以避免,结果造成不履行合同的事实。
不论故意或过失都造成了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故意和过失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法律只对故意和过失给予制裁,因此故意和过失是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条件。
有的过错并不在合同双方,而是在第三者。如由于合同方的上级机关的过错而造成的不履行合同,就要根据情况确定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违反合同就要负法律责任,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过错者要承担经济制裁,严重的还要受到行政或刑事的处理。承担违约的经济责任,主要有以下方式:
1.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如果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按对方指定的期限,履行没有尽到的义务。
如果违约方应交付的产品没有交付或交付不足,就要在继续履行的期限之内,按原合同规定的内容支付或补足。如果违约方支付的产品,在质量上不符合要求,就要在继续履行期限内无偿修理或更换,这也是违约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继续履行合同可实现合同双方订立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
2.偿付赔偿金
赔偿金是一方违约造成另方损失时,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所付的补偿费。
赔偿金的偿付,除去要有违约事实和过错外,还要有违约已造成损失,损失超过了违约金。
赔偿金的数量按直接损失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之内偿付。如果违约方不自觉承担,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进行追究。
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由法院通知银行划拨应付赔偿金,违约方不得以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的方式充抵。
三、其他经济责任的承担
其他违约的经济责任,要根据违约情况而定。例如,需方逾期提货,定做方逾期领取定做物等,均应支付对方所需的费用。
又如,供方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到货地点外,还要承担多支付的运杂费,等等。
四、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预先规定的。违约金的偿付只要合同一方有过错不履行合同,就要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违约金一般分为以下两种:
1.约定违约金
凡法律没规定,而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的,均称之为约定违约金。
不论是按规定来确定违约金,还是由合同双方协商议定,都应载入违约责任条款中。
2.法定违约金
凡法律用百分比率规定违约金的大小时,均称之为法定违约金。
违约后如何进行索赔
顺利履行签订的合同是合同双方的愿望。但由于经济的复杂性,做好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是实现磋商成果的保证,并不意味着合同的执行就会一帆风顺。
一、索赔方式
为了解决好索赔问题,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等,及时与有关方面洽谈、协商,以便确定索赔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索赔方式主要有:
1.修复
由于货物故障或损坏,经修复可恢复功能,但在某些方面(如寿命)受到了影响,或达不到原有标准。买方可要求赔款。
2.赔款
据合同有关条款,按损失物品的数量依单价折成价款,或再加上其他的费用等。
3.退货还款
即买方拒收货物。
4.补交
在短交或缺失时,要求供方补交或取消合同所剩余额。
5.替损
在卖方无意情况下,买方允许不合格货品的返还,换回合格货品。若所交货物尚有一定功能或价值,也可廉价购买。
6.罚款收货
罚款收货也称减价解决。它指所供货物基本能接受,但有损坏或质量问题。罚款轻重视情况而定,通常要按总价进行计算。
7.拒付货款
即买方对所购货物拒绝清偿货款。理由是货物验收后发现其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此种情况多发生在采用货款托收或分期付款的定约人身上。
二、解决途径
索赔的处理,即买卖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司法诉讼解决、调解和仲裁、协商和解。
1.司法诉讼
索赔问题若经协商和解、调解和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解决诉讼时也以调解为主,只有当调解不成时,才进行判决。
若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一定限期内向上级法院上诉。上诉后的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2.调解和仲裁
中国的涉外合同法规定:“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这里的调解是由合同管理机构主持双方就索赔问题依照合同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居中作出的裁决。显然,这里的调解和仲裁与争议的调解仲裁,不完全相同。
现在,中国仲裁机构与国外有关仲裁机构创造了“联合调解”的办法。
3.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指与索赔有关的当事人通过磋商、协商解决的办法。只要当事人双方有和解诚意,都作出一定的让步,争议是可以自行解决的。
实践表明,大部分争议都是用这种方式解决的。它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及时迅速,有助于维护和发展双方贸易关系。当双方负责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时,双方均可向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三、索赔工作
在经济往来中,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屡屡发生。索赔是由合同纠纷产生的。
索赔要依法办事,要进一步协商。
索赔时按照合同规定,在索赔期限内办理索赔业务,索赔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研究,制定索赔方案。
2.分清双方的责任。
3.正确决定索赔项目和索赔金额。
4.提出索赔及时。
5.提供必要的索赔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