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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意外升职

训练结束的时间一天天迫近了,最后十天,李自成开始让旗下的五十名士兵进行实战演习,每个小旗为一个单位,用抓阄的形式确定对手,所有的士兵都是长兵器,为了减少误伤,长枪被换成了长棍。

在战场上,用腰刀劈砍,一刀下去,鲜血狂喷,更能激起士兵的血性,加快士兵的成长,但现在要对付的是蒙古骑兵,在骑兵的速度面前,腰刀太短,骑兵利用战马的速度优势,兜头就是一刀,砍完就走,换下一个对手,而步兵的腰刀根本连骑兵的衣角都够不到,所以骑兵遇上步兵,往往不是战争,而是屠杀。

长枪就不同了,因为长度都要超过马背,站在地上也可以对骑兵构成威胁,再不济还可以绊倒对方的战马,如果失去去战马,步兵倒是可以和骑兵一较短长。

二个月的训练期转眼就结束了,王全和李军并没有出现,来到在操训场的,乃是参将王国。

十个小旗的士兵静静立在操训场上,比上次王全来考核的时候,队列更加整齐,所有士兵都是平视着前方,李自成与刘云水缓步上前,跪倒在王国的面前,“将士们都在聆听参将大人的教诲。”

王国先是看了眼李自成与刘云水的后脑勺,又扫了眼全场的士兵,竟是出人意料地宣布了一项任命:“为了应付讨来河沿岸的蒙古士兵,王全、李军调回各自的营内,李自成接任新军百户,从百户暂时空缺,以后由李自成根据实际情况任命,再上报甘州左卫。”

李自成顿时如被叫了一瓢冷水,连起码的谢恩都忘了。

原来是让自己带着这批新军去送死,上次的两名总旗官,这次两名百户,事到临头都是金蝉脱壳,将这一群烂兵交给自己去应付差事,难怪他们对新兵的训练不上心。

这样的一群士兵,如果在战场遇上凶悍的蒙古骑兵,什么样的战果,就是用屁股也能想得出来。

王国在李自成的眼里,顿时变得猥亵起来,连他脸上的微笑,也变得特别虚伪。

刘云水倒是没有李自成想得这么多,他满脸乌黑,看向李自成的目光,既有羡慕,也有一事怨恨,更多的却是失落。

他一直将李自成看做竞争对手,虽然明知比不上李自成,却从来没有放弃,现在李自成升了百户,无论如何从百户的位置应该是他的,但王国有眼无珠,宁愿空缺也不愿提拔他。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李自成一跃成为新军的百户,也就是他的直接上司,虽然极不情愿却还是跪拜在地:“属下恭喜大人!”

李自成还是没有反应,心里却是骂道:“恭喜个屁,这是借蒙古人的手,要了老子的命!”

王国只道李自成一时惊喜过渡,脑子短路,在他的膀子上拍了一把,“李百户,怎么样?现在成了百户长,就要关心全军了,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没关系,有话尽管提,就是左卫不能,我总兵衙门也会满足你!”

胳膊抗不过大腿,既然总部衙门已经任命了,李自成再说也是无益,还是做好本职工作,“大人,新兵训练时间短,能否缓几天再出战?”

“自成,这个可不行,”王国敛了笑容,脸上顿时结上一层寒冰似的,“西宁卫已经派人催过几次,连朝廷都惊动了,必须按时上路,”稍微缓和了语气,脸上又堆起笑容,眼角的鱼尾纹拉得老长,“自成不用担心,也没几个蒙古士兵,也许大军开到西宁卫,蒙古人早就吓跑了也说不定。”

如果蒙古人吓跑了,西宁卫还会催了几次?李自成不敢反驳,却依然坚持道:“大人,属下刚刚接任百户,对一半士兵不够熟悉,无论如何,新兵必须再集中操练两天。”

“那好吧,说好了只有两天,后天清晨一准出发,”王国脸现不悦,但还是做了让步,但原先堆起的鱼尾纹不见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要求?”

李自成也不看王国的脸色,只是拱了拱手,“大人,新军此番要面对的是蒙古人的骑兵,我希望大人能给所有的士兵都配发长枪,而且每名士兵都要有铠甲。”

“这个你放心,长枪与铠甲,明天下午一准送到,”王国还了一礼,咧开嘴道:“从此处去西宁,急行军不过半月,我给你二十天的干粮,到了西宁,西宁卫自然发给粮饷。”

“如此多谢大人了!”李自成躬身行了一礼,这一次有些诚意,不管王国安的是什么心,自己的要求还是基本达到了。

“那你抓紧时间练兵,末将去安排出行的衣物粮草,预祝李百户马刀成功,”王国走了两步,却又停下脚步,回转身子,压低声音道:“自成,末将见你是个人才,这才破格提拔,希望自成不要辜负末将才好!”

“属下谢大人栽培!”李自成虽然觉得被出卖了,但还是不得不给王国行了参拜大礼,似乎感恩不尽似的,头都垂到地面了。

王国刚走,李自成就开始忙碌起来,他升为百户,就可以再带走一名亲兵,这个名额自然落在何小米身上,这小子年龄虽小,却浑身透着机灵劲,天然是当亲兵的料。

空出来的总旗官,王国没做安排,李自成自然给了李过,水涨船高,李过毕竟是亲侄儿,又陪着自己亡命天涯,任人不唯亲,难道任人唯疏?在这个时代,提拔侄儿,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人事安排结束,李自成立即召集刘云水、李过的三人小组会议,商讨下一步行动,新军已经被甘州左卫抛弃,只能依靠自己,这三人就是新军的最高领导,李自成可以凭借百户的身份,协助李过掌控这一个总旗,但另一个总旗,尚在刘云水的直接控制之下,他暂时没有渗透进去。

会议在军营大帐举行,李自成坐了主位,刘云水坐在右手,而李过因为刚刚晋升为总旗官,坐在相对弱一些的左侧,何小米给三人泡了杯香茶,就带上门出去,营内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如果遇上重大事件需要投票表决,李过一定会支持李自成,那就是二比一的局面,而且李自成还是新兵营的百户,官职上又压着刘云水一头。

新军虽弱,好歹是自己能控制的军队,李自成心中倒也坦然,如果能在西宁打出局面,那王国的弃子,就极有可能成为他的进身之路。

问题是,李自成首先要掌控这支军队,然后在接下来与蒙古人的战斗中保存自己的实力。

但刘云水从进入军营的第一天起,就与他杠上了,现在掌控了一个总旗的士兵,几乎可以与他分庭抗礼。

李自成亲自主持了这次会议。

他以前从未主持过一次会议,哪怕是班会,现在参加会议的虽然只有三人,但这三人可以决定上百人的前途,甚至是生死。

静穆的会场,有些压抑,气氛空前紧张,李自成捧起茶水,想要喝上一口给自己减压,但茶水太烫,只能润下嘴唇。

他先简介了新军接下来的战斗任务,以及长途行军的打算,随即问道:“云水、双喜,你们怎么看?”

刘云水一抱拳,“属下是个粗人,只知道行军打仗,至于行军、供给、粮草,以及与西宁卫打交道的事,那是大人的事,属下洗耳恭听。”

李过本是游侠性子,他更喜欢快意恩仇的响马生活,如果不是因为李自成,他绝对不会投身军营,军队中的许多条条框框,让他十分不舒服,再说他对军队也没什么认识,“大人有什么意见,只管说便是,属下一定执行。”

“既然两位如此说,那我就直说了,”李自成品了口香茗,与开始时相比,他现在倒是坦然多了,“首先,我新任百户,需要对全军将士重新认识,所有士兵,必须参加协同性练习,其次,士兵一旦进入西宁卫之后,要对付的乃是蒙古骑兵,所以必须使用长枪,这是克敌的重要手段。”

“敢问大人,这些士兵训练只有两个月,他们能克服蒙古骑兵吗?大人有什么好的法子?”从王国宣布李自成担任百户开始,刘云水的心里就想是吃了苍蝇,现在李自成宣布新兵要参加协同性练习,显然要夺他的兵权,提高自己在士兵中的威望,但这是百户的权力,他无法直接反对,便将这个旷世难题甩给李自成。

如果李自成能解决这个大明数百年都没解决的问题,那他只好承认自己不如对手,早早举手投降,从此安心做好下属的本工作,如果李自成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只好对不起了,你这个百户不称职。

刘云水的话,从明面上看,也没什么问题,毕竟新军即将投入战场,用这些只训练了两个月的士兵去对付蒙古骑兵,他这个总旗官不能不为士兵的生命作想,这种心态与李自成当日向李军求教时有几分相似,只是刘云水的心思中掺杂了许多个人因素。

李自成微微一笑,“地形、长枪、人数,这就是我对付蒙古骑兵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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