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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总算有人爱我:爱情·婚姻篇(8)

“我们知道,”他接着说,“她父亲可能会拆看我们的信件,所以商量好我只寄给她一张纸,上面写个日期,那是要她在某处和我见面的时间,然后我们就结婚。后来我回家去,借到钱把日期寄给她。”“她收到了信,回信道,‘我准来。’但是她没来。后来我才知道她已在两个星期前嫁给一位当地客栈的老板了。她没有等我。”

父亲又说:“感谢上帝,她没有等我,我回家去,遇见了你妈妈,我们始终极为快乐。常把这一段年轻时的恋爱作为笑谈。”

那个女人把啤酒送到我们面前。

她问我:“你们从美国来的吗?”

我说:“是的。”

她笑道:“美国是好地方。”

“是的。那边有许多你们的同胞。你有没有想过要去?”

她说:“我不想,现在不想。我想过一次,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我留在了此地。此地好得多。”

我们喝完啤酒就出来。一出客栈,我就问父亲:“爸,你叫她等你的曰期到底是怎样写的?”

他停下来,拿出一个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他说:“这样写的,12/11/13,这当然是一九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我叫道:“不对!在丹麦和欧洲任何国家都不是这样写的!他们先写日子,后写月份。所以那个日期不是十二月十一日,而是十一月十二日!”

父亲抬起手摸了摸脸,叫道:“那么她是去过了!因为我没有到,所以她嫁了别人!”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也好。我希望她快乐,她似乎很快乐。”

我们再往前走时,我又冲口说:“幸而如此,不然你不会遇见妈妈。”父亲伸手搂着我的肩膀,很温暖地向我笑道小伙子,我是锦上添花,要不然我也不会有你了。”

阴差阳错

《父亲失约》赏析

人生的际遇中,常常由于一些意想不到的疏忽或者误会,以致阴差阳错,造成“命运”的转折,影响或改变了事情的结局。甚至婚恋这样的“终身大事”,上述“差错”也时有发生,从而戏剧性地改变人物关系和人的“命运”。

父亲向儿子讲述的他年轻时的恋爱故事,即属此类。这位父亲,在与儿子的母亲即现在的妻子相识之前的这一段“隐情”,本来带着美丽而甜蜜的初恋的色彩,而且颇具浪漫情调,“那些日子真美”,三十年后回忆起来,“父亲”依然沉醉其中。他是美国人,带儿子故地重游,就住在他当学生时到过的这一个异国(丹麦)的小客栈里。与女主人、他年轻时一见钟情而热恋过的女人的“重逢”,勾起他对往事的深情回忆。这一桩本来可以“成功”的婚姻之所以“失败”,既不是因为外力干涉,也不是因为感情破裂,更不是因为谁“背叛”谁,而仅仅是因为“约会”的“时间”发生了差错--两个不同国度关于年、月、日书写习惯的差异,“父亲”按“美国习惯”书写的“十二月十一日”,在他的恋人以“丹麦习惯”读来,则应当是“十一月十二曰”!由此而发生了误会,“因为我没有来,所以她嫁了别人!”仅此而已,事情就这么简单,却使婚姻的“命运”在这儿拐了一个“弯”,于是各自另组家庭。是父亲“失约”,还是他的恋人“失约”呢?其实两个人都没有失约,是一时的疏忽大意所造成的阴差阳错。这事儿本来带有一些伤感和遗憾的成分在内,“有情人”终不能成“眷属”,能不遗憾和苦恼么?然而不!父亲说,“也好。我希望她快乐,她似乎很快乐。”他又说:“感谢上帝,她没有等我,我回家去,遇见了你妈妈,我们始终极为快乐”--双方目前的婚姻都很“快乐”,何来的遗憾、伤感和悔恨呢?岂止快乐,这位父亲还十分幽默地对儿子说:“小伙子,我是锦上添花,要不然我也不会有你了!”文章到此戛然而止,给人以意趣无穷的回味。

初恋虽然“失之交臂”,而今的婚姻却还是满意的,难怪“父亲”对“母亲”并不隐瞒,还“常把这一段年轻时的恋爱作为笑谈”呢。

“父亲”向儿子讲述年轻时(与“母亲”以外的女人)的“恋爱史”,本来是颇为“尴尬”难于启齿的,然而本文却“处理”得恰如其分、不失分寸--“父亲”和“儿子”都不失分寸,恰到好处,因而使“父亲”的回忆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而文中“处理”得更好的是另一位女主角,即客栈的女主人。她当年“年轻漂亮,非常可爱”而经三十年沧桑变得“发胖”之后,仍然被“父亲”出--因为他是“有备而来",旧地重游,不可能淡忘往事与故人。而“她”则是每天接待无数游客,不可能认出三十年前的“他”来。这样,作者就把“她”隐入“幕后”而任凭父子二人“评说”,这样的一“隐”,应当说是高明的;否则,让“他”和“她”见面“相认”,重叙“旧情”,那就非常“糟糕”,也非常难写了且不说二人的尴尬难言,那位“儿子”就将更为尴尬甚至“无地自容”了。作者没有釆取那样的笨办法,而是让“她”始终未能认出“他”来,增加了故事的含蓄与韵味,达到了以巧掩拙(而非弄巧成拙)的艺术效果。然而作者又是细心的,没有忘记让“她”在对话中称赞:“美国是好地方”,而且说出她年轻时曾经想去美国,“我想过一次,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我留在了此地”,这就印证了“父亲”故事中的重要情节,起到了前后呼应、相互补充的作用,使故事更加完整,也使人物更为丰满。

初秋

【美国】兰斯顿·休斯

多梦的时节里,他们相爱了。在夜晚柔美的灯光下,他们一起漫步,谈论着各自的生活,向往着未来的甜蜜,那是一段多么美妙的时光啊。然而,一些琐事渐渐地在他们之间引起了隔阂。争吵、和好、再争吵。最后,他们分了手。玛丽又遇到了一个男子。她以为她爱上了他,于是,他们结合了。而比尔怀着一颗受伤的心,默默地离开了那个幽静的小城。

光阴荏苒,几年后的一天,当她路过华盛顿广场时,却意外地看见比尔正站在离她只有几米远的一棵树下。

“比尔。”她喊道。

他转过头来,似乎没有马上认出她。对他的记忆来说,她显得太老了。

“玛丽,你从哪里来?”他奔了过来。

她下意识地仰起脸,想要承受过去一样甜蜜的吻。可是他只是伸出了手。“我现在住在纽约。”玛丽说。

“噢……”比尔轻轻地微笑着,嘴角很快地抽动了一下。

“比尔,我一直在想你……到底怎么样了?”

“我现在是律师,就在市区上班。”

“已经结婚了?”

“是的,有两个孩子。”

“噢。”她不知再说什么了,只是呆望着他。

人们三三两两地从他们身旁走过,没有人注意他们。时间已是下午了,太阳眼看就要西落,他们都感到了初秋的凉意。

“你过得怎么样?”他问她。

“我有三个孩子,我在哥伦比亚公司的会计部工作。”

“你看起来非常……好。”他本来想说她非常老了。

她明白他想说的是什么,她自己也正在极力追忆着逝去的岁月。和他相比,她确实老得多,她再已不是十八岁时那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了,而比尔还是那样年轻英俊。

想到这儿,她的鼻子有点发酸。

“我们住在中央公园西侧,”她说,“有时间来玩。”

“我会去的。”他回答道,“过几天,你和你丈夫一定到我家来聚一聚,我妻子和我都会非常高兴的。”

一片一片树叶从枝头纷纷飘落下来,在地上无声地滑动着。在初秋的黄昏,他们茫然地站在路边,她觉得好像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感。

“我们非常愿意去拜访你们。”玛丽说。

“你一定会喜欢我的孩子们的。”

说话间,五号街上的路灯一下子都亮了,一连串朦胧的光晕,辉映着蓝色的天空,一辆巴士驶了过来。

“我的车来了。”她说。

他握住她的手:“再见。”

“你什么时候……”她正想说什么,眼里却一下子涌出了泪水,路灯光变得模糊不清。上了车,她便再也说不出话来,只是咬住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

车门关上了,汽车缓缓地开动了。她突然像猛醒过来一样,扑向车门,尖声喊道:“再见,比尔!”

车外川流不息的行人把他们隔开了,人们默默无声,匆匆而行,仿佛谁也不认识谁。空间、汽车和人构成了眼前的一切,渐渐地,她看不见比尔了,这时,她想起来:她忘了将自己的地址告诉比尔,也忘了要他的地址--还有,忘了告诉他,她自己最小的那个儿子取名也叫--比尔。

(汪永安译)

爱,是不能忘记的

《初秋》赏析

人生的某些情感,常常要比较之后,才能体验其中的滋味。

人生的某些际遇,往往要“经历”之后,才能感悟其中的得失。

比如恋爱和婚姻,这个古老而又崭新的命题,这桩复杂而又简单的“大事”,就常常难以预知其幸福与否,难以“推想”其结果如何;而往往需要借助于体验和比较,借助于当事人“经历”之后的切身感受。

……也许经过对初恋的否定和恋爱对象的再次选择,成功的婚姻放射出灼灼光华,郁郁芳香。

--也许经过初恋的“破裂”与重新择偶的实际体验,反而后悔不已,又回过头来怀念初恋的温馨,咀嚼着“现实婚姻”的隐痛。

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无规律可循,无“先知”能卜。

本文的两位主人公,显然属于第二种情况。

比尔和玛丽,“多梦的时节里,他们相爱了”。因“多梦”而沉醉于热恋,常常会“掩盖”彼此性格中的缺陷或矛盾;因“多梦”而年轻幼稚,往往会因生活琐事而引发争执与分歧,甚至“一气之下”而分道扬镳--这几乎是容易感情冲动的年轻人的“通病”,也几乎是“热烈的初恋”其婚姻成功率较低的原因。

由“隔阂”而“争吵、和好、再争吵”,直至“分手”,这就是他们的“结局”。

玛丽另嫁了男人,比尔心灵“受伤”而远走,后来也结了婚。这就是他们的“命运”。

当“命运”再次安排他俩重逢时,已经是若干年后,各自已是两三个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肩负着各自家庭的责任。

假如他们当初的热恋确实是一段“错误”,假如他们现实的婚姻确实是一种“幸福”,那么,他俩的“重逢”也就只能在“今是而昨非”的感觉中,以淡忘过去、满足于现在的泰然心境,顶多“礼节性”地或“朋友式”地招呼、应酬、交谈而已。然而不,他们的情形恰恰相反,他们对婚姻现状并不满意,尤其玛丽更是如此;因而,偶然的重逢只能勾起他们对往事的回忆,对初恋的“留恋”,并由此而产生心灵深处的后悔和遗憾。

在这方面,文中的描写是相当细腻的,尤其是对玛丽的描写。从她“下意识地仰起脸,想要承受过去一样甜蜜的吻”,到她得知他已结婚并有两个孩子之后“不知再说什么,只是呆望着他”,再到她感到岁月的流逝和自己的衰老而“鼻子有点发酸”。再后来,“她觉得好像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感”,以至分手的时候“眼里一下子涌出了泪水上了车,她便再也说不出话来,只是咬住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当车子开动时,“她突然像猛醒过来一样,扑向车门,尖声喊道:‘再见,比尔’!”也许是由于女性的情感本身就比较细腻,也许作者是在着意表现这种细腻,文中关于玛丽的刻画是颇具性格化、也颇具典型性的,充分表现了她当初“伤害”了比尔、从而失去了比尔并由此另缔姻缘所产生的愧悔与歉意、失落与无奈,甚至哀伤与痛苦。

我想起了中国一位作家兼画家黄永玉的“名言”,婚姻关系犹如脚趾头与鞋子的关系,舒服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

在这篇文章中,玛丽是“知道”的,她明白婚姻的现状,更明’白令她追悔莫及而又难以挽回的初恋的温馨……

细腻而微妙的感情,通过微妙而细腻的描写,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作者在文末又添上一“笔”,这一“笔”由两个细节组成,一是“这时,她想起来:她忘了将自己的地址告诉比尔,也忘了要他的地址。”这既符合恋人在突然相逢时因过分激动而容易疏忽的“生活实际”,又使他们相互间的“礼节性邀请”和再次会面成为“泡影”,平添几多遗憾,为作品的“尾声”增加了几分悲凉感与无奈感。第二个细节是“还有,忘了告诉他,她自己最小的那个儿子取名也叫--比尔”,这“无声的纪念”里蕴含着多么复杂的情愫,多么丰富的内涵啊!这两个细节,无疑都加强了作品的感染力,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效果。

如果说对玛丽的描写细腻而详尽的话,对比尔的描写则是简略的“粗线条”式。“比尔怀着一颗受伤的心,默默地离开了那个幽静的小城”;“比尔……嘴角很快地抽动了一下”,虽寥寥数语,却也写出了比尔的忧伤与失落,以及重逢时的激动与无奈。对男女主人公的描写,一细一粗,有反差,有对比,方能显出手法的详略得体与错落有致。

值得一提的是题目《初秋》,它既是季节的实写,又是人物心情与年龄的暗喻和“虚写”。假如把他俩初恋的“多梦季节”比成春天的话,他们已经走过了婚姻的火热夏季而进入为人父母的“初秋”季节了。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成熟的季节,对自己人生的往事与得失进行“成熟的思考”的季节,所以他们才会有文中所描写的冷静的回忆与透辟的反思。同时,秋天的“落叶秋风”式的悲凉感,也衬托出人物此时此刻的心情:“时间已是下午了,太阳眼看就要西落,他们都感到了初秋的凉意”;“一片一片树叶从枝头纷纷飘落下来……在初秋的黄昏,他们茫然地站在路边,她觉得好像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感”--时序的季节和人生的季节,大自然的实景和人物的心境,浑然一体,相互烘托,加强了文章主题的表达,渲染了人物的情感色彩,也体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

受宠若惊

【美国】汤姆·安德森

在开车前往海滨小舍度假途中,我在心里发了誓,要在未来的两个星期里努力做一个爱妻子的丈夫和爱孩子的父亲,彻底地体贴他们,无条件地爱。

这个念头是我在车上听了一位评论员的录音时想到的。他先引述了《圣经》上一段关于丈夫体贴妻子的话,然后说道:“爱是一种意志的行为。一个人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去爱。”我必须承认我是个自私的丈夫--承认我们的爱已经因为我对妻子不够体贴而褪了色。在许多小地方我的确是这样:责骂艾芙琳做事慢;坚持看我要看的电视节目;把明知道艾芙琳还想看的旧报纸丢了出去。好了,在这两星期里,这一切都要改变。

当真改变了。从我在门口吻了艾芙琳一下,并且说“你穿这件黄色新毛衣可真漂亮”起,便改变了。

“啊,汤姆,你居然注意到了。”她说,神情既惊讶又愉快,也许还有一点迷惑。

长途开车之后,我想坐下来看书,但艾芙琳建议到海滩上去散步。我本想反对,但随即想到,艾芙琳已单独在这里陪了孩子一个星期,而现在她想和我单独在一起。于是,我们便到海滩上去散步,让孩子们自己放风筝。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一连两个星期,我没打过电话到华尔街我任董事长的投资公司;我们到贝壳博物馆去参观了一次,虽然我一向最怕去博物馆,但这回却很感兴趣;有一次我们要赴宴,但因为艾芙琳化妆而迟到了,我却一句话也没说。整个假期轻松而愉快地一晃就过去了。我又发了一个新誓,要继续记住体贴她。

但我的这次试验出了一个纰漏,艾芙琳和我至今一提起这件事便不禁失笑。在海滨小舍的最后一个夜晚,当我们正要上床就寝时,艾芙琳突然神情哀伤地望着我。

“你怎么啦?”我问。

“汤姆,”她说,声调凄惨,“你是否知道了一件我不知道的事?”

“这话怎讲?”

“嗯……几星期前我做过身体检査……医生……他对你说过什么关于我的话没有?汤姆,你待我太好了……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我一下子就全明白了,随即大笑起来。

“不,亲爱的。”我说着把她抱在怀里,“你并不是快要死了……是我才刚开始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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