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压不垮我们。只要中国不垮,世界上就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在坚持社会主义。
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前途充满信心。”针对西方七国的所谓“制裁”,邓小平强调说:
“世界上最不怕孤立、最不怕封锁、最不怕制裁的就是中国……中国共产党有志气,中国人民有志气。”“中国永远不会接受别人干涉内政。我们的社会制度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的,人民拥护,怎么能够接受外国干涉加以改变呢?”这些铿锵有力的话语,充分表达了中国人民和政府坚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的决心。
第三,反对西方国家利用“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中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西方国家除了用传统的方式对中国施加压力,还在人权问题上大做文章,公然指责中国政府侵犯人权,干涉中国内政。中国政府历来认为,人权是属于一定的历史和社会范畴的,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因此无法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更反对利用人权的差异作为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和工具。在这一重大问题上,邓小平不仅反复阐明我国政府的一贯立场,而且从理论上作出明确论述。他认为,人权要与国权联系起来,即个体的人权要与集体的生存权相联系。“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没有民族与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人权就无从谈起。邓小平同志深刻揭示了西方国家大谈“人权”问题的实质,这就是要干涉中国的内政。“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制度不合理合法等做幌子,实际上要损害我们的国权。……他们凭什么干涉中国内政?谁赋予他们这个权力?任何违反国际关系准则的行动,中国人民永远不会接受,也不会在压力下屈服。”“他们那一套人权自由与民主,是维护恃强凌弱的强国、富国的利益,维护霸权主义者、强权主义者利益的。”因此,我们要与之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
第三节 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是旧的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一直是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要根源。其主要表现为:
第一,在政治上,少数大国垄断国际事务,并企图把自己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强加于人,一统世界;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无视不同国家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发展水平等不同,企图把一个统一的概念、统一的模式强加于人。他们采用双重标准,对自己存在的人权问题避而不谈,却对别人的所谓“人权问题”揪住不放,肆意干涉别国的内政。
第二,在经济上,战后国际旧的经济秩序是按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意志和需要建立起来的,形成了生产上的不平等、不合理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上的不等价交换,国际金融中的不平等关系;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特别是提供援助和高新科技转让时,附加种种政治条件,提出以“多党制”、“民主化”、“私有制”、“自由化”等为先决条件。
第三,在军事上,超级大国为了争夺世界霸权,大肆扩军备战,大搞军备竞赛,危及世界和平;在军控和军售问题上,坚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们也谈裁军,但对自己拥有的尖端武器并没有真正裁减,反而在质量上不断改良和提高。他们自己随心所欲出售武器,却不允许别国根据国际惯例进行正常的军品贸易。
第四,在国际关系中,奉行“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的强权政治,妄图以少数几个国家和西方富国俱乐部主宰世界;在多边外交中,企图通过联合国来垄断国际事务,规划世界政治,干涉他国内政,动辄以联合国名义“制裁”一个主权国家,以军事干预,施加压力,公然违背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
鉴于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是阻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邓小平在阐述我国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时,特别强调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这一战略思想。他提出:“要争取和平就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早在1980年1月,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80年代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在国际事务中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中国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不是指某个国家,而是指某项政策,不管是哪个国家,只要它奉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只要威胁区域和世界的稳定与安全,中国都反对。“我们奉行独立自主的正确的外交路线和对外政策,高举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旗帜,坚定地站在和平力量一边,谁搞霸权就反对谁,谁搞战争就反对谁。”
二、建立新型国际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周恩来总理1953年12月接见印度来华谈判的代表团时首先提出来的。他建议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原则作为处理中国与印度两国关系的出发点,得到了印度方面的赞许。
在后来的中印、中缅联合声明和中苏联合宣言中将上述原则作了文字上的修改,形成了我国倡导和坚持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它的基本出发点是主张国家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应一律平等,互相尊重,友好合作,和睦相处,坚决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各个国家走什么样的道路,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如何处理一切内外事务,都由各国自己做主,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经过40多年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显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和认同,正在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邓小平运用我国一贯坚持和倡导的和平外交思想,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界限,与一切要求和平的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并力主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国际争端,制定了新时期中国的和平外交战略,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新的贡献。
第一,不以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作为建立国家关系的主要障碍。邓小平指出,观察和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不是看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这方面的不同不应当成为发展国家关系的障碍,无论国家间的政治关系还是经济关系都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从而抛弃了在旧的两极格局下曾一度出现的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划线的做法。强调把国家利益作为发展国家间关系的首要原则,从而打开了全方位发展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新格局和新局面。
无论一国的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如何,只要它推行霸权主义政策,我们就要坚决反对。邓小平说:“谁搞霸权主义,我们就反对谁;谁侵略别人,我们就反对谁。
我们讲公道话,办公道事。这样,我们国家的政治分量就更加重了。这个政策很见效,我们要坚持到底。”在苏联入侵阿富汗、越南侵略柬埔寨、美国出兵格林纳达、伊拉克吞并科威特等重大国际事件中,中国都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表明我们的原则和态度,中国的公正立场赢得了国际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