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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玉镯骗局

每月初一、十五两天,豫州城的东街都会举办大集,晓行云既已承诺要带乘风人好好逛街,自然履行诺言。

对于琅歌来说,每一次进城都像是过年,青州到底沉闷,九镇到底是乡野,哪能与豫州城真金白银实打实的繁华相较呢?亏他顶着一脑袋耀眼的黄毛还挤来挤去,生怕他一对紫莹莹的漂亮眼睛吓着别人,熹月只好时时刻刻盯着他,终于忍不住吓唬道:“小心让人贩子拐了去!”

晓行云听了觉得有趣:“你放心啦,这里人花样见得多了,琅歌没有那么显眼。”

这倒是事实,即便是普通的贩菜老农,见了琅歌最多就是多看一眼,那些贩卖异邦稀罕物什的商人,人家忙着生意,根本看不见琅歌。

“更何况,”晓行云朝罗骁使了个眼色,“这家伙,可一直看着呢,你就安心逛逛吧,瞧你也算是个女孩子,不给自己挑点什么?我帮你选吧,我眼光可是很好的。”

熹月倒是对晓行云道眼光没什么怀疑,毕竟是在七个妹妹、妻子女儿、加上一堆夫人的历练下生活的人嘛。

看熹月不说话,晓行云又道:“你也是,凭空做什么男装打扮?”

熹月回答:“我怎么说都算是通缉犯,豫州城是大城市,万一被发现,我们几个就算了,连累你火凤镖局,可就不好了。”

“瞧你说的,连累?我们火凤做生意,没人逼迫得了,这是天下皆知。乘风人,行天下,就算被发现又是如何?”晓行云大手一挥。

熹月抬头看晓行云,发现他竟是认真的,摇摇头把话题岔开:“只可惜,玄渊和顽老没有来。”

晓行云笑:“这有什么可遗憾的,还有得是机会呢。再者说来,玄兄身体尚未复原,多休息也是有利无害的,顽老难得行行老本行……诶?怎么了?”

原来,熹月看到琅歌和罗骁走进一家玉器行,连忙快步跟过去。

“去看看又有何妨?你真是操心。”晓行云摇着一柄崭新的纸扇。

熹月道:“这店家不妥!”说罢,就丢下晓行云追过去了。

晓行云“啪”得合拢扇子,敲在掌心上,目光追随着熹月,心里暗笑:小丫头有眼力啊。

玉器行雕梁画栋的屋子,十分华丽,一道乌木牌匾,写着烫金的“明珠阁”,左边提着小字“百年老号”,门口张贴着烫金的红纸,大意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云云。

里头倒是人头攒动,看样子倒还真是生意兴隆。

“这可是今年最有价值的珍品啊,紫云琉璃金镶玉镯!诸位走过路过不要过错,见了好东西岂有不开开眼的道理?”一位精瘦的中年人从里间走出来,拖着一只用红绸盖起来的托盘,神秘兮兮的样子。

于是,便有人接话:“金老板亲自来介绍,想必错不了啊!”这一句附和,便引来了更多关注,转眼间,人就挤满了屋子。

熹月看着晓行云,用口型道:“托儿。”晓行云笑而不答。

这位金老板看着时机成熟,便夸张地掀开红绸,一只漂亮的金镶玉镯就这样出现在了众人眼前。看众人看客都是眼馋的样子,金老板满意地开始忽悠:“都说最会琢玉的是元家人,那百闻不如一见,今儿诸位是赚到了,啊,这就是元家族长亲手所制、天下独一无二的金镶玉镯!”

人群一片哗然,议论纷纷。

金老板手上的金镶玉镯果真光彩夺目,玉质上乘,颜色细腻,水头好,金饰部分雕琢精致,彩云追月的纹饰纹纹粗细一致,镶嵌着艳红的水晶,花骨朵一般诱人。普通人即便是单听金老板这样说,也没有不相信的道理。

但是,金老板的财运今天算是走到头儿了。

琅歌就算不看,也知道是假的,毕竟,自己家里做了什么,出售到哪里,作为族长心里还没数吗?就在琅歌脱口欲言的一瞬间,罗骁一把抱住他,顺便捂住了琅歌的嘴。

琅歌秀气的眉头都拧成了疙瘩,罗骁小声说:“小祖宗,你别冲动啊。”

琅歌怒道:“他竟敢顶着我元家的名声卖假货!”

这时,有个不知好歹的看客,火上浇油:“金老板真是和元家关系好啊,年年都有元家人的珍品,真是了不起。”

“你听他……呜呜呜呜!”琅歌气得手脚乱舞,罗骁只好再一次捂住了他的小嘴巴。

熹月在琅歌耳边道:“既然他借元家之名卖东西,想必对元家有些了解,又是这般明目张胆,恐怕还有些后台,你绝不可硬碰,听姐姐说……”听完了熹月的话,琅歌安静下来,抿着嘴点点头,转身挤出人群去了。

“你跟他说什么了?”罗骁眨巴着眼睛。

熹月给了个提示:“揭露骗局的方法有很多不是吗?”

又耐心讲解了一番,金老板估计着火候到了,开始报价,果然,有人开始刻意抬价,声音渐渐高了起来,不一会儿,竟大有竞争之势。

最后,拍得最高价的竟是一个瘦高僧人,众人再仔细一看,纷纷咋舌,僧人瘦得像竹竿,个子又高,破烂污脏的衣裳就像挂在他身上,他的脑袋倒是比寻常人大一圈,光秃的头疙疙瘩瘩,而且,这还是个盲僧。

金老板原以为赚了大钱,仔细一找才发现是个怪模怪样的穷和尚,不由怒道:“你这个和尚,捣什么乱?你有那么多钱吗?”

“出家人,不曾携带许多金银。”和尚说话倒是中气十足。

“你!”

“只是,”和尚从容淡定,不容许金老板多言,“既然是旧友作品,贫僧怎能容忍此物流落他手,再无相见之日。”

金老板说:“和尚,买东西是要拿银子的,我可没打算捐了香火啊!”

和尚上前几步,挤过人群,仿佛看得见似的,走到金老板面前,道:“贫僧眼盲,可否允许我用手验查?”

“喂,你听不懂吗?我问你有没有钱?”

“贫僧无金银,只有陋庙一间,金佛一尊,别无身外之物。”和尚的手还伸着。

围观人一听这话,都感动起来,说这和尚当真有情有义,宁可居无定所,也不辜负旧友情谊。金老板听了这话,又想那庙宇地产和金佛估计也值不少钱,便改了口:“高僧大德,即便是不足银两也无妨,权当我捐香火了。您请。”说着便把镯子递了过去。

“哎熹月,那和尚不会是……”罗骁察觉出一丝端倪。毕竟,习武之人认人,不光看外表,从武功套路和内力上也能察觉出些东西。

熹月也有些愕然:“我是要他改装,直接揭露镯子真伪,还强调不许提元家的事。可是谁知道他扮成和尚啊,还说了这些话……”

“这就是你的问题了,他可是琅歌啊。”罗骁无奈道。

突然,“咣当”一声,和尚不慎脱手,将镯子失手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

看客们来不及惊呼,便有眼尖的已经发现问题:“这,这是假的!你们看,镶金的底下根本不是玉!这明明是个碎玉破镯拼起来的,怎么可能是元家族长的作品?”

“金老板,你得解释啊!”

“这位高僧连庙宇都放弃了,就为了老友情谊,你竟然诓骗他!奸商!”

说到底,豫州城这一带兴信佛教,这才有了龙兴寺的盛大,人们有意无意间,对僧人总会格外尊敬和谨慎。这下子,这场市井骗局的严重程度就不一样了,金老板一下子变成众矢之的,这厮也不敢解释,把衣袍一撩灰溜溜地跑回后面了。

人们的愤怒哪是那么容易平息的,更有买过明珠阁东西的人,愈发是怒不可遏,几个壮汉直接抡起凳子几乎把店砸了。一片混乱之下,四个年轻人早早就分头走了出来。

“琅歌啊,你这打扮是怎么弄的?”终于绕到一条隐蔽些到后巷,罗骁方才开口询问。

琅歌把衣襟撩开,原来是踩着高跷呢,而头上的皮,竟然是从猪肉铺子买的,闭着眼睛扮盲恰好掩饰紫色的瞳仁,倒是聪明的做法。无论如何,这场风波算是过去了,可是琅歌还是愁眉不展的。

“怎么了?”熹月问。

琅歌一边把散开的金色头发简单束起来,一边再次思索了一遍刚刚的过程,自己也有些迟疑:“那个镯子,不全是假的。”

“是啊,你没听见吗,他们说是摔碎了的好镯子拼凑的。”罗骁道。

琅歌摇头:“我的意思是,那镯子,原料并非最上乘,却通过雕琢,使它完全改头换面,还有那刀法……”琅歌越说越慢。

“琅歌?”

“熹月姐,这确实是元家手法。”琅歌不再犹疑,肯定地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什么?”

琅歌摸摸后脑勺,可惜道:“我刚刚闭着眼睛没看见,现在也找不到了。”

“别这么说,你看!”晓行云张开手掌,那玉镯的碎片竟被他趁乱摸出来了。

琅歌眼里闪出喜悦的光芒,连忙仔细观察起来。

“你既知道这家店有诈,那为又何放任不管?”熹月质问晓行云。

晓行云一脸茫然,道:“人家又没坑到我,我何苦找茬?”随后,晓行云随意往墙上一靠,声音轻得如同柳絮飘飞:“人心贪婪,何必怨那借题发挥的人?在这场买卖里,买者与卖者,都本着贪心,谁坑谁,有差别吗?”

熹月被晓行云的一连串反问,问得哑口无言。

晓行云抬头,看着树上的雀鸟,道:“豫州城,天下,这样的人,这样的事,管不过来的。”

“晓公子……”

“是他!”琅歌突然喊了一嗓子,清澈嘹亮的声音,把枝头的雀鸟惊飞了。

罗骁一哆嗦,转手在琅歌头上轻拍了一巴掌:“吓我一跳!”

“你知道是谁的手艺了?”熹月问。

琅歌点点头:“这是小叔的风格,而且还是新东西。”

“你小叔?元……元昱笑?哎,你不是正在找他吗?”罗骁道。

琅歌兴奋道:“虽然我知道他在江浙一带,但具体在哪里还真不知道,如果金老板有小叔的东西,通过那金老板,或许可以找到他!我去找他!”

“你等一下!”晓行云拉住琅歌,“你刚把人家摊子搅了,想必也问不出什么。我回头先派人监视他,找机会让他把知道的都吐出来。你放心,这是豫州啊,没有我晓行云做不到的事,就交给我吧。”罗骁和熹月均表示赞同,琅歌也就答应了。

眼看着日当正午,晓行云带着乘风人来到一家华丽的酒楼。店小二一看熟客来了,十二分的殷勤,麻利儿地一抖白巾,拉着长音吆喝,声调拐了八道弯:“晓公子来啦,楼上临窗雅座儿有请!”

晓行云就迈着四方步大摇大摆地上了楼。安顿坐下来,晓行云也不看菜谱,闭着眼睛点了一堆酒菜,菜名儿花哨,大部分琅歌都没听懂,等菜上来,晓行云再挨个儿解释,哪个是山珍,那个是海味,菜名儿又是引了什么典故。

酒席到了尾声,一个矮胖敦实的中年人忽然走上来,气势汹汹地站在晓行云身前。罗骁一眼瞧出这人绝非等闲,手已经按在刀上,那汉子重重哼了一声“少主人”,向晓行云抱拳行了个礼。

晓行云道:“原来是监兵[监兵:是古代中国神话中的西方之神。在四象人格化之后对其中白虎的称谓。]叔啊,有事吗?”

监兵俯身凑仔晓行云耳语几句,晓行云点点头,挥手示意监兵退下,道:“抱歉啦,有点事情,我得去看看,你们慢用,回头我们在镖局集合。”

说罢,红色的身影一闪,竟从窗口消失了。

等酒足饭饱、准备离开时,店小二拦住了熹月,道:“客官别忙着走啊,这饭钱还没结呢!”

罗骁一听,晓行云怎么又来这一套,眼睛都瞪圆了。熹月问:“我来会银子便是。”

店小二看熹月仿佛是个好说话的清秀公子,很乐呵地把银两数报了出来。

“五十两?你这是黑店啊?”罗骁道。

店小二做委屈状:“客官这是哪里话,小店一贯明码标价,晓公子点的菜就是、就是这个价钱没错啊。”

熹月等人随身哪里会携带这些个数量银两,正在为难之际,罗骁终于有了报仇的机会,一把把监兵拽了过来,道:“那这位是他晓行云的人,我把他押在你这儿,等会儿派人送钱来,总可以吧?”

店小二继续委屈:“您老真是说笑了,您留下的这位,这,这膀大腰圆的,要想跑,我们十条命也拦不住呀,您这不是为难小人吗?”

“店家稍安,”熹月说道,“这一餐饭原是晓公子宴请,只因急事提前离席,来不及会了银两,吾等未曾携带这些个钱财,确为吾等的不是。其实小生原也不想为难店家,只是火凤镖局名声在,是断断不会吃白食的,店家若凭空怀疑火凤之名,恐怕也是不妥吧。而这位监兵大人,是晓镖头的左膀右臂,店家担心之事绝无发生可能。若店家肯相信,就由小生留在这里,劳烦监兵大人跑一趟,不知可否?”

熹月这番话说得极巧,既有好言好语的相劝,也有点到为止的威吓,更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店小二听了这话,连连点头,不但没有半分不答应的理由,还请四人在一旁落座饮茶。监兵腿脚倒是很快,一碗茶的功夫便回来了,不仅会了银两,连并着赏钱,店小二乐得合不拢嘴,说什么也没收另外的茶钱。

“刚才,你怎么知道监兵大人是晓前辈的左膀右臂?”琅歌问。

熹月道:“还记得在青州时,晓公子身边那名唤孟章的人吗?左青龙右白虎,青龙号为孟章神君,白虎号为监兵神君,可不就是左膀右臂的意思呐。我说的可对,监兵大人?”

走在前面的监兵微微回头,黑溜溜的眼睛打量一番,没有吭声。

而就在熹月等人耽搁在东街的时候,玄渊并未好好留在晓府休息,他和顽老一道,先行到了火凤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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