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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鲁滨孙飘流记

我生于1632年9月30日。父亲靠做生意挣了一笔家财,在英国约克城娶了我母亲。我母亲娘家姓鲁滨孙,我就被起名叫鲁滨孙·克罗索。从幼小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便充满了遨游四海的念头,年迈的父亲希望我在家乡靠自己的勤劳挣一份家财,过一辈子安乐的生活。我没有听从父亲的劝导,在1651年9月1日那个不祥的日子,瞒着父母去航海。不料遇到风暴,船只沉没,我侥悻逃命,从旱路到了伦敦。

一路上,我不断地同自己做斗争,不知是回家好,还是再去航海好。过了些日子,受苦的记忆渐渐从我的脑海里消失,我打消了回家的念头,准备再去航海。

我第二次出海,到非洲去经商,赚了一笔钱,还学到不少数学和航海知识。可是在第三次出海时,我又遇到不幸,被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做了海盗船长的奴隶。一天,我瞅准机会,划小船逃了出来。我在海上漂流了几十天,被一艘葡萄牙船解救,平安抵达巴西。在巴西,我经营种植园,开始了庄园主的生活。

我不愿意过这种生活,它跟我的天性不合,而且与我所喜欢的生活完全相反。另外几个庄园主建议同我航海去非洲贩运黑奴,我受不住诱惑,便在1659年9月1日那个不吉利的日子上了船,因为8年前,我违抗父母的严命,从家里逃走去航海,也正是这一天。这一次,我们又遇上了风暴,大船在南美洲海岸附近触礁,全船人都被淹死,只有我一个人死里逃生,被海水冲到了一座小岛。

我虽然脱了险,但这种脱险却非常可怕。这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身边除了一把刀,一个烟斗和一小匣烟叶,别无他物。这发现使我忧心如焚,有好一会儿在岸上跑来跑去,活像一个疯子。我从海岸向里面走了八分之一英里,想找些淡水喝,居然找到了,我高兴极了。我在树上过了一夜,醒来时天已大亮,发现那只搁浅的大船在夜里被潮水冲到小岛边上。我做了只木排,一次又一次上到大船,把沉船上的食物、酒、衣物、枪支、弹药、土木工具等一一运到岛上。我在山坳前面的草地上搭起帐篷,四周插上尖木桩,用船上截下来的缆索绕在木桩上做成篱笆,不管是人是兽,都没法冲进来。我把我的全部财产都搬到篱笆里面来,这就是我的住处。

现在我要开始过一种世界上前所未闻的忧郁而寂寞的生活了,所以我要把它的经过从头至尾,按着次序记下去。大约在我上岸十一二天后,我忽然想到,长此下去我会忘了日期。为了防止这样,我便用刀子在一个大柱子刻上这几字:“我于1659年9月30日在此上岸”,把它做成一个大十字架,立在我第一次上岸的地方。在这个方柱的两边,我每天用刀子刻一道印痕,每7天刻一个大一倍的印痕,每一个月刻一个再大一倍的印痕。这样,我就有了一个日历,可以计算年月日了。

我从船上的东西中找到了笔、墨水、纸,开始每天记日记,以减轻心中的苦闷。我不再悲观绝望,开始一心一意安排自己的生活。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在帐篷后面挖了一个很大的山洞,做了桌椅书架等家具,把我的房子隔成好几部分。一天,我忽然看见地上抽出几根青绿的茎子,我大为惊愕。又过了些时候,那些茎子上长出了十几个穗子,原来是我抖一个小布袋时掉下的十几颗谷种,居然还没有坏掉。六月左右,到了收获季节,我就把这些粮食穗子小心翼翼地保存起来,准备以后在岛上种植玉米、大麦和水稻。

就在我把我的住所完全修好的第二天,发生了可怕的地震,我的帐篷被压塌了,我被埋在山洞里,险些丧掉性命。我不敢再住在山洞里,计划在平地造一所小茅屋。地震后,破船的位置发生了变化,不用木排就可以直接走到船跟前了。于是,我开始拆卸破船,凡是能拆下来的东西通通搬到岛上。我生病了,疟疾发得很凶。我用烟叶来做药,还烧烟叶来熏自己的鼻子。几星期后,我的体力才得以恢复。我感谢上帝拯救了我,开始每天读《圣经》。

我用心把全岛都勘察了一遍,发现在小岛的另一边有繁茂的树林,看见许多鹦鹉、野兔、山羊、鸽子等野禽和小动物。我捕捉来鹦鹉和山羊,把它们带回住所,驯养为家畜。这样,等我的弹药用完的时候它们就可以供我作食物。到了第三年,我在岛上的生活有了规律。每天恭拜上帝,早晨带枪出门觅食,下午加工制作食物。同时抽空管理农作物,制作各种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并把多余的食物贮藏起来。我在这里脱离了人世间的一切罪恶,我毫无所求;因为这里所有的一切已经够我享受了。我心里已经没有贪求之念,我有一包钱币,大约值36金镑。可是这些倒霉的无用的东西,对我一点用处都没有。我情愿拿它去换一只烟斗,一个磨谷子的手磨,或者一包红萝卜种子,一把豆子或一瓶墨水。可是现在它们放在一个空抽屉里,已经生了霉,对我一点价值都没有。

我在岛上已经有两个田庄了,凡是可以使我生活舒适的事情,只要看来有必要,我都不辞辛劳地把它完成。因为我认为,在手边驯养着一批牲畜,就等于替自己建立一座羊肉、羊奶、奶油和酪干的活仓库。我又培植了一些葡萄,每年冬天贮藏的葡萄干是我食物中最可口的美味。我用餐的时候,俨然像一位国王,一个人高高坐在上面,我的狗、猫坐在我的左右,像是我的臣仆。我身上穿着山羊皮做的外衣和鞋袜,胡子长得可以挂上我的帽子,要是在英国被人看见,会叫人吓一跳的。可是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外表如何,无关紧要。

我来到岛上第二十三年的冬天发生了一件意外事。一群野人来到岛上,他们在岸上烹调人肉来吃,离去时留下满地的血、骨头和一块块肉。我担惊受怕地过着日子,一心想在他们再来时杀死他们。两年后,又来了一群野人,在他们正准备把带来的俘虏杀死美餐一顿的时候,一个俘虏向我跑来。我开枪打倒了追赶他的两个野人,救了那俘虏。他嘴里叽叽咕咕说些我听不懂的话,用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古怪的姿势表示他的恭顺和感激的心情。那天是星期五,我给他取名“星期五”,又教他说“主人”,然后让他知道,这就算作我的名字。我带他一道去收拾那些野人留下的人骨、人肉,把它们堆成一堆,烧成灰烬。星期五十分垂涎那些人肉,不改他吃人的本性;我尽量叫他知道,我最憎恶的就是这种事情,他要敢吃一口人肉,我就杀死他,他这才不敢有所表示。他对我是一个最忠实、最可爱、最诚恳的仆人,对我一往情深,就像一个孩子对他父亲一样,在安全问题上我一点用不着对他采取什么防范措施。这些野人与文明人有同样的能力、同样的理性和同样的感情,他们同样知道感恩图报、诚恳待人和忠贞不渝。他们有机会使用这些能力时,甚至比文明人还要好些。

一年以后,我教会了星期五说英语。他告诉我,曾有17个遇难的白人坐小船到他们住的岛上去,跟野人一起生活。我想去救他们,同他们一起回到文明社会去。于是我和星期五造了一只独木舟,这时已是我到荒岛上来的第二十七个年头。我除了做离开小岛的准备,还是像过去一样,和星期五一道继续干农活,制作食物等。就在我们准备出发的时候,又一群野人来到岛上,他们押着三个俘虏,其中一个是白人,另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他们要杀俘虏吃,我们开枪打死了10多个野人,救下了那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他是那遇难的17个白人中的一个,我派他和星期五的父亲去邻岛解救其余的16个白人。他们走后,我等到第八天,忽然又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一只英国船在附近的海岸抛锚,船长和另外两个人被反叛的水手抛弃在岸上。我带着星期五帮助船长夺回了船只,把三个闹事的水手留在岛上。我教给他们怎样做面包、种粮食、晒葡萄干等,并给那些将要来到岛上的西班牙人留下一封信,然后我带着星期五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离开了海岛。我一共在岛上居住了28年两个月零19天。

我回到英国约克城时,离家已经整整35年了,谁也不认识我。父母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侄子和两个妹妹在家。我去巴西看我的种植园。这么多年,我的朋友忠实地将我的地租储蓄起来,我成了一个拥有五千金镑的富翁。我马马虎虎结了婚,生了3个孩子。

不久妻子去世了,我搭侄儿的船又一次出海经商,这是在1694年。我回到住过的小岛,岛上的西班牙人和英国水手都在岛上安了家,人口大大增加了。我替他们分配了土地,解决了一些生活问题,很满意地离开了他们。

《鲁滨孙飘流记》(又译作《鲁滨逊飘流记》)的作者笛福(1660—1731),被称为英国小说和报刊文学之父。生于一个反对英国国教的新教徒家庭,父亲是商人,他自己也经商。他的文章影响了后来期刊文章和报纸的发展。因言论关系多次被捕。笛福59岁时才开始写小说,展现了作为小说家的卓越才能。

《鲁滨孙飘流记》(1719)是笛福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最著名的小说。它是根据一个英国水手在一个荒岛上独自生活了4年的流亡记载而创作的。作品主人公鲁滨孙是笛福按照自己的理想创造出来的人物。他出海经商遇难,流落荒岛28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他白手起家,开发荒岛,不仅使自己生存下来,而且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他是一个开拓者的形象,一个真正的资产阶级英雄。在这个人物,身上体现了西方海洋文明的传统,充满向外发展的好奇心、征服欲和冒险精神,歌颂了人的坚毅品质和劳动精神。这部小说开辟了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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