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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在劫难逃

那家私房菜馆,它的位置,有点特殊。

之所以说特殊,却并不是因为它处于繁华闹市或是偏僻小巷。相反,它所在的地方,平常得很,不过是在一个普通小区旁边的一条巷道里。

只是那个小区,对我来说,却似乎不一般。

那是霍缦殊住的小区。

自从我们分开后,我有很多次,会带朋友去那家私房菜馆

是因为那菜馆,菜不平常,还是人不平常?亦或,都不是?是我的心情,有了我自己都不愿承认的期待?

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便是如此?

那家私房菜馆那里不好停车,每次,我都会把车停到稍远的一个商场,然后从小区前面的林荫道上步行而过。

林荫道两旁的树木很高,叶子密密麻麻的,遮了阳光,有种影影绰绰的昏暗。尤其是傍晚的时候,经过那里,那种昏暗就好像有了质感一样,让人莫名觉得呛然。

其实我很少有这种做作的文艺心情。

它毫无意义。

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无病呻吟,伤春悲秋,对我来说,简直是个无聊的笑话。

然而奇怪的是,我却一次又一次,在重复这个无聊的笑话——在走过那条林荫道的时候,有那样一种呛然的心情。

比如,二月末的这天。

本来这个饭局,我的时间是安排不过来的。有个很特殊的病例,已经进入脑死亡有一年时间,但其家人很有背景,不肯放弃,而今找到一个高位截肢的人,想要做换头手术。所以其家人便想把他的身子装上那个高位截肢的人的头——这本来也无可厚非。换头手术虽然在当今医学界是个很神秘的话题,难度细数极大,但也不是没有成功案例。只是因为伦理、道德等多方面原因,没对公众公开罢了——毕竟,若是能成功换头为世人所知,还是怕某些心有叵测的人,利用这项医学成果。

为了这个手术,我和十多个全世界顶级的脑科专家、神经专家已经远程开了好几次研讨会,共同制定了手术方案。而这天,便是大家走到一起,最后一次推演所有风险,敲定每一个细节,为第二天即将开展的手术做最完美的准备。

这样的一次会晤,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切磋机会。

因为当把手术方案谈完后,我们会在接下来的会餐中交流各自行医过程中的疑惑、心得、或者一些新的研究成果,这对我们的行医生涯有着莫大助益,我一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

然而这天,我却缺失了这次会餐。

只因为赵锐,约了几个商界新锐,也摆了一个饭局。

这个饭局的地点,便是那家私房菜馆——他和我一起去过那里两次,对那里的菜品,简直赞不绝口。

事实上,这次饭局,我完全是可以让无嗔前往,或者另改时间的。然而不知为什么,我竟没有。而是鬼使神差的推了那边的会餐,来赴这边的饭局。

竟还不觉得荒唐。

竟还有种窃窃的欢喜。

仿佛这一去,就会遇到自己想见的那个人。

从那小区门前走过那么多次,总会遇见一次吧。

我是疯了!

林荫道很暗,我的心情却于那暗中,透出一丝亮,那是期盼的亮。像很多年前,窗外才有薄薄的晨曦,我却隐在窗帘后面,看窗下的那片梅林,那里,很快就会有一个妙曼的身影,那里,很快就会响起婉转的歌声。一个内心抑郁的少年,他其实是如此向往美好。

林荫道的一旁,有一串串紫红色的花朵,像一个个小小铃铛的花瓣,挂在柔软的枝条上,迎风摇曳着,美丽而多情的模样。

我很慢很慢的从那一串串花朵旁边经过,细碎的脚步,细碎的心思。

有人,在不远的地方,迎面向我走来。

她推着一张轮椅,微微倾着身子,微微笑着和轮椅上的人说着话。她的声音,很轻很柔,隔着凉风、隔着空气、隔着距离,传到我的耳里,就像那一串串铃铛样的花朵摇曳出来的铃声,不真切的,却又似乎是切切实实存在的。

我呼吸一滞,一时竟忘了挪步。

终于还是遇上了。

是吗?

这是偶然,却又绝不是偶然。

前面的女人停了下来,蹲下身子,从地上拣了几片花瓣,捧到轮椅上的男孩面前,在阴的暗里,她的笑容,竟有点像风光霁月。

她很快乐吧?

离开了我,她很快乐。

很多年前是,现在也是。

她的身边,总有陪着她的人。

一个不见了,还有另一个。

而我,却还像当年那个被辜负的少年一样,傻傻的,傻傻的,自欺欺人的,把有心当无意的,来到这里。

只为遇上。

多么滑稽,多么好笑。

因为自己唯一的真心,因为自己毫不值当的痛苦。

她和他还在上演着缠绵的一幕。没有声音,只有指尖的互动,眼神的对视,是不是像一副温情的画。我忽然想起曹雪芹在《枉凝眉》中的那一句,一个阆苑仙葩,一个美玉无瑕。我必须承认,不管是她还是他,在这林荫道上,都有着和身边紫红色花朵媲美的风华。

只是,哪有这么好的事呢?

当她站起来,当她的目光投到我这边,当她对我恍若不识,当她安静的行走、当她淡漠的和我擦身而过,我的唇边,不知不觉泛起了一丝冷凝的笑。

他们可知道,那首《枉凝眉》后面还有一句,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终是一场空罢了。

只要我想。

这个世上,一个人能收获一份安宁,不过是因为无欲无求。可谁,又能真正做到无欲无求?一旦有了机会,他们的欲望,自会像那气球一样,不可遏止的膨胀起来。有自制力的人,会懂得适可而止;而没有自制力的人,会直到欲望的气球砰然爆炸的那一天。

霍缦殊,我就送你一个这样的机会。

这是你一直梦寐以求的机会。

只是,到底是好是坏,是福是祸,谁又说得准呢?

我实在是,与其分开了一个人患得患失,荒唐悲戚,不如在一起两个人彼此折磨,不得解脱。

有的人看起来很聪明,实际上却傻,明知是一个套,却偏要钻进来。

我和霍缦殊的再见,依旧是在淑媛。

也只能在淑媛,其他的地方,她不配。

再度在一起,像动物一样交合,其实我的心已经死了,我且当她,也是死了。那个少女,死在了那片梅林里,而今,在我身下承欢的这个女人,不会比普通的欢场女子更高贵。

他不过是我的一种需要,就像无嗔认为的一样,是一个正常男人对女人的一种需要。

我喜欢折磨她。

用我能想到的方式。

有时在床上,有时在沙发上,有时在地板上。但凡让她觉得屈辱的姿势,我都会用。我想,一个浑身上下,带着我留给她印迹的女人,回到另一个男人身边,会是什么感觉呢?那个男人,他有没有小狗一样的嗅觉,能够嗅到她身上靡靡的气息。

若能嗅到,会很痛苦的吧?

就像我。

就像我在她身上,嗅到资凤翔的气息一样。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

有什么要紧呢?

若当年,没有我的那一笔钱,如今的她,怕已是一堆白骨。既然如此,无论我怎么折磨她,无论我怎么侮辱她,总不会太过份。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得,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失,凡事必有因果,只要你去深究。

然而我没想到,我还是不甘心。

不甘心她不认我,不甘心她不爱我,不甘心她把我当一个恩客,在我这里的牺牲,是为了对另一个男人的成全。

多像从前,我在母亲面前低声下气,用仅有的尊严,成全她对光的渴盼,对生的渴盼。

那是我出差归来的时候,在大西洋上,飞机遭遇一股强大的气流,颠簸过后,也不知什么原因,竟忽然垂直下降。短短十几秒,竟从万里高空,堪堪降到蔚蓝海面。机上一片凄厉的尖叫,那样一个时刻,是让人连哭泣都忘了的,在大家的意识里,只有恐惧,对死亡的恐惧,甚至来不及悲伤。

我也以为我要死了,同样的恐惧,然而在那恐惧里,却又夹杂着强烈的不甘,不甘就这样死了。在这个世上,我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没有做,然而最重要的一件,却是我还没有问,问那个女人:是已经忘了我?还是觉得无脸认我?

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却是我还没有问,问那个女人:是曾经对我的情意因时间淡了?还是从来没有过丝毫情意?

最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却是我还没有问,问那个女人:若我说我爱你,你可愿意告诉我你亦爱我?

是在那一刻,在面对死亡的瞬间,我彻底明白自己的心。却原来,所有的折磨、侮辱、嘲讽、恶毒、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爱而不得!

爱而不得!

不管我有多少自制,不管我有多少智慧,我必须承认,和她在一起的这许多个日日夜夜,我对她的这份感情,已完全脱离我的掌控!甚至,它已经不同于年少时对温暖的依恋,对陪伴的眷念,对美好的留恋。它更饱满、更复杂、更深刻、更痛苦,更让人欲罢不能。

这是爱吗?

不,这是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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