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对一剑!
这是战场几乎不见的现象,没有几个疯子会这么干。长孙无忌的剑严格起来说更像个铁杵,比庄世三背后的剑还要难看一些。
就是这般大劈个活人还是没有问题的。毕竟这是开过刃的杀人利器!
拳头谁没有,可是,让你挥着拳头直面长孙无忌的长剑,谁会干?
除非是个疯子。
在场的都是战场杀戮中走过来的,睁大眼睛看热血迸溅,肉沫和内脏齐飞,好在他们没有王勃文采,要不然也会写出什么血腥扑鼻的千古名句。
杀戮是军人最好的夕阳,敌人的惨号是军人最妙的丹青。
只有李元吉心生不忍,他闭上眼睛,自从拿起刀剑那一刻,他第一次闭上眼睛。恩--人,对不住了!
自从踏出玄武门的那一刻,走的就不是往齐王府的路!
失去神力的神仙,还是神仙吗?他们二人根本不是李二的对手,安李二部下的心,只能是仇人的头颅。
一剑泰岳轻,妙的就是途中的一顿,一般的招数在途中一顿,力道就会大减,而这招不会。这招不是战阵的杀招,在战场上没有人等你一顿,早就乱砍下去,什么轻不轻的。没有人会在意你使什么招数。
斩砍抹挑倒是乱战时最好用的,一旦长孙无忌使了招数,只能证明他累了。
就是累了,也得斩了此僚在歇!
剑斩下!就是顽石也得一剑裂开。
坊间坊墙偷窥的大胆的汉子闭上眼,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血腥。
我不甘心!这一刻庄十三充满了怒火,充满了不甘,我一定不会死,不会。绝不会!
长剑在庄十三的眼睛中变缓,变慢!这是一个机会,他猛地跺脚一蹦,一拳照着长孙无忌的小腹打去!
啊!长孙无忌的眼睛中充满了不信,不可能,这超出他的认知,超出这个时代的认知,就是放在后世也是没有办法解释清楚的事。
那身蓝色工装上布满了细小的银色闪电,庄十三的拳头之上隐隐有电弧闪过!
快!再快!一拳!
重重的一拳打在长孙无忌的小腹之上,长孙无忌的锦衣之内缠丝软甲,可以挡住长剑重重的一击而毫发无损。
可是却挡不住庄十三的一拳!
冲天炮!三皇炮拳的杀招!
长孙无忌被一拳冲天!人如同被击打的马球一般直冲云霄!好吧,是有点夸张。
现实就是长孙无忌被一拳击飞,大约空中直线滑行十几米的样子,在一个无比优雅的抛物线自由落地!
这没有完,庄世三脚下发力,蓬的一声闷响,脚下的黄沙土地硬生生的踩出一个深坑!
身形像一枚出膛的炮弹,直奔长孙无忌而去!
长孙无忌的身体抽搐像一只虾米,这一拳让他的内脏受创,要不是缠丝软甲的护佑,只怕这一拳就能让他的小命完蛋!
嘭!刚刚落地的长孙无忌的身上,又受到重压,庄世三顾不上姿势难看,一屁股拍在长孙无忌的身上,举起了拳头!
落下,咱家命就没有了!
等什么等,长孙无忌开口的一句话便是:“观音婢!”随之一口热血奔涌而出!身上的缠丝软甲这时方开始根根碎断了。
这是长孙家的传家之宝,竟然就这样坏掉的,说好的流传下去的,求这一刻长孙无忌的心里阴影面积。
观音婢!这三个字仿佛似一道惊雷划过庄世三的脑海!
不能不说,无论长孙无忌说什么都没有观音婢好使,什么等等,慢着,甚至大侠饶命之类的。就是他穿越时空喊出帅哥饶命也没有观音婢三字好使。
只因,庄世三就是观音婢粉!
漂亮不漂亮另说,就凭人家这气度,李二沾花惹草,兼收并畜,就连弟媳杨氏(元吉的正室被他收入宫中,后来生了个儿子曹王李明,不是数学书上的小明)也被他纳入床帏,口味如此之重,也是只有李治的可以一拼。不过,现在李二已经被干掉,李治同学在也没有机会再这世上一走。
娶妻当娶观音婢,能持家做主,最重要的人家不妒!
当家做主的女汉子在后世一抓一大把,但能写出一本不妒的书女子一个也没有,当然,女汉子庄世三也没有牵过小手。
拳头举起落下,这样子得装,庄世三说道:“看在你妹的面上,饶了你!”
声音不大,可是,长孙无忌羞愤欲死!
只因,在场的大多数人都听见了!
说好的大劈活人,热血迸溅的呢?你竟然让我看一出拳打活人的小戏,说好的限制级呢?
一时之间,满满的怨念在空气中流淌?
那些热血的军汉,好像有来到万花楼,褪下底裤,姑娘却说今天不营业的憋屈感。
静的落一根针落地,都能听得见!
电光火石之间,形势逆转的让人不可思议!
剑气纵横扫南北,一箭霹雳定东西的霹雳堂长孙家的无忌,竟然被人骑在胯下,还是看在妹子的面上,被人饶过,这伤了多少没有漂亮妹子的哥哥的心。
长孙无忌平时是李世民的智囊,惹起多少人的嫉妒,没有办法谁让人家有个漂亮妹妹,现在被人所辱,也难免有人暗暗高兴。
庄世三站起身来,斜邈这在场诸人,高声叫道:“那个不服,尽管来战!我十三郎在此接着!”
他身材本不高大,即不健硕,可是,此时竟然有一种凛然不可犯之势。
诸将面面相视,谁上?
一拳放倒长孙无忌,大家都是同僚互相知道底细,缠丝软甲那是长孙晟的家传之宝,身穿它竟然被人一拳撂倒,这谁也办不到,这个怪人很厉害,真的很厉害,竟然在长孙无忌狂风暴雨的剑法下,守得住就是本事,一拳放倒更加是本事!
一时无声,庄世三眯着眼睛冷笑道:“不是为你们的主上报仇吗?那来吧。”
他站在这里,无人应声,三军无言!
一个步将镇住一大帮马上的将军,实在有点尴尬!
一人突然道:“某虽不才想来讨教,将军的步战可以说天下少有敌手,不过,咱们都是马上将领,不妨比比马上的功夫!”
有点无耻,他一直都是脸皮厚,不吃亏的主。李元吉听声音就知道是程知节这个棒槌!
他当然不想庄世三就这样死去,既然干败长孙无忌,就有了一线生机。他大声叫道:“花大脑袋,就是那个狡猾,你是明知十三郎不精马术。还敢前来挑战!”
“我程咬金可不是这样的人,咱只是闲着无聊,想见识见识这位十三郎的马上功夫?”那人高声叫道。
程咬金是条好汉,演义中的三板斧头,咱家一定要看上一看!
庄世三思到此处,朗声笑道:“久闻将军大名,就思一战,今日就是十三郎马术不精,也要领教将军的功夫!”
言到此处,他转身抓住长孙无忌的白马,正欲翻身上马,突然,伸手抄起地上的不锈钢枪,那白马乍见生人来牵,忍不住嘘呖呖的长嘶,庄世三一手微微用力,喝道:“畜生,不想跟你主人一样躺在地上,就老实一点!”
这难道是哄小孩子吗?李元吉忍不住嘀咕。
躺在地上长孙无忌因为视线的缘故,看见马蹄微微抬起,这厮的力气好大!
只手擒马起,神人呢。
白马温顺的驮着满身神装的十三郎,向着场中而去,看着晨光中的背影,李元吉的眼中满满敬佩!
神人!十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