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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说书先生

高家台的那个姑娘还是看不上朱金宝,她嫌朱金宝烦,连见都不想见他。起初朱金宝很难过,后来一想,他好歹也是富贵酒馆的少爷,凭什么要他低身下气地去给人家说好话。恰好王家的大少爷二少爷又要去乡试,朱金宝便向他爹朱富贵要了点盘缠,打算再出去瞅瞅。酒馆的生意确实比以前茶馆好了许多,再加上王家那两位少爷频频乡试不中,朱富贵心想他这个儿子或许在做生意上有点天分,也就允了。

不过,王家两位少爷回来的时候朱金宝却没有一同回来,王家大少爷王耀庭给朱富贵带了个口信,说金宝出去闯荡了,不混个样子出来他绝不回来。朱氏哭了一场,不过没人理会她,因为王家住进了一个很有趣的人,人们无事都往那儿去了。朱富贵也去打听了下,原来王家大少爷带了个说书人回来,那说书人一张巧嘴恁地会说,各种千奇百怪的故事一个接一个,无穷无尽,大家伙儿都觉得有意思,连酒馆都少来了。

朱富贵觉得这么下去不妥,心想你王大善人开布店的,为何要跟我抢这酒馆生意呢,于事他亲自到王家与王大善人做商量,想请那说书人到他的酒馆去讲几日故事。

那说书人只是客住在王家,也没个固定的落脚之处,听朱富贵这么一说也愿意过去酒馆说书。他还听说村尾有座观音庙,庙里原来有位老尼姑,老尼姑仙去之后庙里一直没人看守,他便自请过去观音庙里住。因这说书人姓秦,大家就管他叫秦先生。

“且说那张宝寒受了李华二两银子的馈赠,便往上邪州去寻他阿姑,边走边想,常常听人说这李华为人侠肝义胆、古道心肠,他不过才听说我落了难便赠我盘缠,还送我骏马,当真不负神风大侠之名啊!”

秦先生多数时候都来酒馆说故事,讲的尽是那行侠仗义的豪杰,不过他一日只说一回,令听者垂涎三尺。酒客们听得高兴便会赏他些铜钱作为茶资,朱富贵必定也要再分些酒资与他,阿狗还是头一次见到仅凭一张会说话的嘴就能挣钱的人。

只要秦先生在,酒馆里就人满为患,阿狗倒酒取物都跑着去,唯恐漏下了哪个段子又令他夜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秦先生每讲三日故事要休息一日,日子久了大家便习惯了,于是这一日酒馆就没什么生意,朱富贵自是不乐意,阿狗倒是很开心,因为这样他就能够帮荷花干活了。

荷花不爱说话,但是她的声音很好听。那日阿狗从井里打水上来涮洗酒壶酒盅,就在他提着水桶把水倒进木盆的时候调皮的花花纵身一跃冲进水幕,溅了他满身的水珠儿,日头热烈地照耀着,花花的头上竟然出现了天上才能有的彩虹!就是那个时候阿狗听到背后有人轻笑,笑声就像河边老柳树上歇的百灵鸟一样,清脆又悦耳。阿狗回了下头,发现那人就是荷花。

听朱富贵说荷花的娘早逝,她爹好赌,欠了人家的钱就把她给卖了,可是每回荷花都找了回去,她爹又不得不把钱还给人家。荷花的爹对荷花很是恼火,于是这次他托人想把荷花卖远点,最好永远不要再回来。那人认识些茶贩子,碰巧朱富贵听到了,便将荷花买了来,荷花这才到了乌塘村。

阿狗对荷花的感觉说不太上来,他在村子里几乎没有同龄的玩伴,荷花就是他所能见到的人里跟他年纪最相仿的。每日一大早荷花要先煮饭,然后洗一大堆衣裳,稍微慢一点就要被太太骂,挨完骂要伺候太太喝药,酒馆生意好的时候还要帮着阿狗干酒馆的活。

荷花从来不埋怨,只在酒馆里无人的时候一个人抱着碗坐在柴房的门槛上吃剩饭。阿狗觉得荷花不像村里的那些小丫头片子那样爱哭,总之,他很喜欢荷花,所以他有空就会帮荷花拾柴打水烧火。两人也不怎么说话,直到有一次朱富贵吃肉,荷花做饭时悄悄藏了一小块,等酒馆里只剩他俩的时候两人躲在柴房里一人一口分来吃了,两人从此就成了好朋友。

“啪!”秦先生将手中一块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的黒木往桌上一拍,惊得酒馆里的众人浑身激灵,个个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上回说了神风大侠,今儿再说个新的,叫做三侠剑!”

“朝代咱就不提了,单把故事表一表。话说皇帝坐了京城,九州一统乐太平。突然一阵风云起,引出虎豹与狂龙。那虎豹与狂龙是什么,且听我慢慢道来——”

每回秦先生讲故事阿狗都听得忘乎所以,有一次居然还忘了给人拿酒,险些被朱富贵打了一顿,幸好秦先生与他解了围,不过阿狗还是让朱富贵拎着他的耳朵狠狠骂了一顿,让他长点记性。阿狗总是在秦先生要歇口气的时候给他端上茶水,秦先生每次都会向他轻轻点点头以示谢意。

秦先生说那昆仑侠“一口鱼鳞紫金刀,三支金镖压绿林,甩头一子定乾坤,扬子江心倒凫八百里”,阿狗时常想,他要是能练那么一身武功该多好,这样他也就能锄强扶弱、劫贫济富了。等他练成了武功,他一定要让荷花天天有热饭吃。

酒馆里的常客平素无事总爱拿阿狗说笑话,阿狗手里不忙的时候也会搭讪几声。他人小,有些胡话听不太懂,较真的模样常常惹得众酒客哈哈大笑,酒兴一上头免不了要多喝一碗。朱富贵也高兴,就由得那些浑人拿这小孩取乐。

三侠剑秦先生说到了第五十八回,阿狗听到昆仑侠胜英去冲天岛比武,都快替昆仑侠急死了。那冲天岛上的都不是什么好人,昆仑侠可不要有什么事儿才好!

“常言道——明枪容易躲,暗箭最难防,又道是大将军不怕千军就怕寸铁,这话一点儿也不假。林士佩离胜英不到三十步远,正好在杀伤范围之内。胜英无盔甲,只穿单衣服,这一箭要给射上,是九死一生。就在这紧急的关头,房上跑下一个人来,这人的速度比箭一点都不慢,就见他把脚抬起来,一脚就把胜英踢下梅花桩,再一伸手把这箭给抓住了!在场的人一阵大乱,心说这位是谁呀?动作怎么这么快?就见这个人二次纵身,从梅花桩上跳下来,伸手抓住胜英的腰带,单臂一扔就把胜英甩到大厅之上,再加上胜英本身武功也不弱,他在空中使了个云里翻,腰眼一跌,唰地站在地上,紧接着这个人也到了,他拉着胜英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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