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菲的初恋,是从一场突然降临的舞会开始的。
那一年,方菲从军医学校毕业后,与一帮同学分到刚建在离城区几十公里的山里的一个驻军医院。医院的四周尽是田地、池塘、树林。清晨,常有林子里才会有的稀薄的雾霭弥漫在上班的路上。夜晚,常有山野里才会有的呼啸的山风震荡着宿舍的窗棂。这里的树是茂密的,这里的花是怒放的。但这里的路是空旷的,这里的人是寂寥的。
方菲与好朋友米薇最爱玩的游戏,就是在傍晚散步时,冲着空荡荡、静悄悄的院落大叫一声——救命!然后躲在一边,看住院部大楼应声噼噼叭叭打开的窗户后面,到底会有多少猎奇的人头。她们从不担心这个游戏会遭致“狼来了!”一样的故事结局。因为来这住院的当兵的人,总是一茬接着一茬,总会有人陪她们玩。
所以,方菲那天参加完团工委委员会议,知道要去相邻的军校联欢,就无比兴奋地往住院部大楼的普外科病房跑,她要把这个消息第一时间告诉米薇,总算有机会遗弃一个清冷的傍晚了。
“嗨嗨嗨,快洗手下班,今天有重要活动。”方菲冲着低头工作的米薇,拍着护士站的桌子。
米薇抬起头,脸上依然是刚才工作时的安祥宁静的表情。说不清她这样是因为不理解呢,还是无所谓。
望着米薇眼神里的安静,方菲继续她的兴奋,期望用自己的情绪带动起米薇的情绪来。“枫林村方面请我们去‘美龄舞厅’跳舞!”方菲压低了嗓门,如同传递神秘的情报。
米薇慢慢站起身,可仍然没有下班离开的意思。
这一急一慢的一对儿人,怎么会成了好朋友,一直惹得大家百思不得其解。每次看着她们俩手拉着手,在住院部门前的花园里散步,大家都会莫名其妙地咕噜一句“她们俩怎么玩得这么好?”
其实,米薇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文静。她与方菲,骨子里十分的相近——自恋、好强、反叛、不羁。只不过从外表看,米薇像株淡雅舒展的水仙,而方菲则更像一朵浓烈怒放的蔷薇。水仙和蔷薇是不搭界的。所以光从表面上看,是很难将这俩人想到一块。不过别人怎么想不关键,关键还是她们俩自己怎么看待对方。在一起分到这个医院的二三十个护校的同学里,她们各自都觉得,彼此才是自己唯一欣赏的人。她们常在黑暗里聊天,看不清有差异的外表,却看得清极为相近的内心。
“你好像不感兴趣?”方菲看着慢腾腾没有一点兴奋劲儿的米薇,有些扫兴地说。
“怎么会!实战一下,总好过踩着粉笔画在地上的脚板印学跳交际舞。我是在想,今晚咱们俩怎么个扮相?”米薇用笔敲着桌子,抬起头若有所思地望着天花板。显然,米薇对这场舞会的重视程度,并不比方菲弱。
“咯咯咯……”想着为了学会跳交际舞,照着买来的《交际舞大全》一书,画在地上的那些脚印,方菲便开心地笑起来。
“全靠咱在地上画的那些脚印,不然今天还不把别人的脚背踩肿啰。扮什么扮呀,就穿这军棉袄去。咱用不着去和她们拼表面的那些浮浅的东西。让她们打扮去吧,搞得跟相亲似的,也不怕别人笑话。”方菲满不在乎地嚷嚷道。
“哎,这倒是个好主意呵,这叫独树一帜。对,就这么着吧!”米薇慢腾腾地思虑着把今天晚上她俩的行头定了下来。
对于枫林村的种种,这群山里的女兵自然是挺稀奇的。她们一班人也刚分到这里不久,平时医院里又管得严,只有周末才能请假到山下的城里逛一逛。每次乘车经过枫林村,望着那个四季都被绿树遮掩的院子,总会对这个充满神奇传说的地方生出一丝向往来。
据传,枫林村曾经是一大户人家的庄园。因满园子到处都有成片的枫林而被当地人统称为枫林村。枫林村曾经是******喜欢的行宫之一,他常带着宋美龄到这个地方消暑。解放以后,枫林村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再后来就成了军校。
既然是******居住过的地方,大家不难想象蒋夫人宋家三小姐宋美龄的习性与品味。绿树成荫、花开四季不说,就算是个临时的居所,讲究生活质量的宋美龄也绝不会草草了事。在一片华美的建筑群后面,穿过一条绿树遮蔽的小径,在一群参天大树的怀里,耸立着一座装修华丽的舞厅。高高的门扁上,写着“美龄舞厅”四个烫金的大字。
能有机会去宋美龄跳过舞的地方见识一下,那是多大的诱惑呀。
为此,尽管那晚,医院的男同胞守在大门口,吹着戏谑的口哨,可年青的女兵们仍然果敢地踏上枫林村派来接她们的大客车,义无反顾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