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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你已经来晚了!

狼哥没有选择。

为了那张光盘不被泄露,为了光盘里的那条金子,为了不想得罪那个给照片涂蜡的那个人。他,必须要搞定李蝌蚪。他必须要搞定秦俭,搞定秦俭那只用蜡涂抹过的右手。

东坑坟场,起风了。

长长的芦苇,在一座座灰色的土坟之间,左右摇晃着,仿佛一只只从地底下伸出来的手。

东坑坟场,是丘陵地形。到处是乱葬的土坟和一些被盗墓者挖得很深的坑。狼哥跳进一个深坑,踩着一块腐朽的棺材板,尿了一盘长尿,抖了抖自己的水龙头,然后叹息一声,道:“很久没有在死人身上尿过尿了。爽!”

狼哥爽完之后,身形一跃,便从一米五深的坑里跳了上来。

看来,狼哥早年的轻功底子,尚在!

李蝌蚪扭头,见识了一下狼哥的那一身轻功,不禁倒吸了一口气。看来,这孙子,还真是有两把刷子啊。

狼哥拉上裤子拉链,手里拿着一把十五厘米的刮刀,来到李蝌蚪面前。然后轻轻地在李蝌蚪的脸上划了一下。

一条八厘米长的血口子,就在李蝌蚪额头上裂开了。

猩红猩红!

“蝌蚪,你自己说,一只手换你一条命,这样的活儿,秦俭会干吗?”

狼哥说完,将刀子凌空抛了一下,然后身子一侧,那刀子就入了他的腰带。不偏不倚,刀子插入皮带空隙中,没有划破丝毫皮肤。李蝌蚪暗自一惊。这种手法,他们“干手艺”的人会耍,没想到狼哥也会耍。

很明显,狼哥这么弄,是故意要露给李蝌蚪看的。

“狼哥,这次,你过了。”

李蝌蚪双手被反捆着,整个人被罚跪在了一个石碑前。一颗豆大的血滴,滴落到他的膝盖上。他一甩头,将几滴血迹飞溅到了狼哥洁白的裤子上。

李蝌蚪说他“过了”,是指狼哥做过界了。

在东街十几条街,人人都知道,狼哥只是一个放高利贷的。尽管,他年轻有为时,也干过一些开天辟地式的大活。但这几年,像杀人越货,栽赃陷害,违规撕票……这样的损活儿,狼哥还真没有干过几件。

现在,秦俭还没赶到东坑坟场,狼哥就已经提前动手了。所以,李蝌蚪会说他做“过了”。

“啧啧啧,蝌蚪啊蝌蚪,你让狼哥我说你什么好呢?你他妈就是一个干手艺的,老子狼哥做事,还用得着你来教?”

狼哥说着,将手腕上的那块西铁城手表,伸到李蝌蚪的眼皮子底下。他冷冷地笑了一声,笑声跟太监一样。

“蝌蚪啊蝌蚪,你他妈自己睁开眼看看,这他妈都两点半了,你那个叫节约的兄弟还没到。照我看,他估计是拍死,或者是没钱,人不敢来了吧。”

狼哥不喜欢叫“秦俭”,而喜欢叫“节约”。对于一个专门靠放高利贷发财的狼哥来说,节约的人,往往是交不出钱的。交不出钱的人,就是他狼哥不喜欢的人。

“我的兄弟叫秦俭,不叫节约。他虽然是个收废品的,但对待兄弟的事儿,他一点儿都抠门。他说过会来,那他就一定会来。再说了,不就五万块吗?你狼哥这么做,到底是缺钱呢,还是缺心眼儿呢?”李蝌蚪低声吼道。

“缺钱还是缺心,跟你蝌蚪都没关系。咱,只按说好的办!”

狼哥说着,便随手从旁边长茅里,抽出一根茅草。他将那根茅草,放在李蝌蚪的经脖子上用力用力一拉。

长长的茅草,带着锯齿。李蝌蚪白皙的脖子上,再次被拉出一条深深的血口子。

刚才,狼哥给秦俭定的时间,就是半个小时。也就是说,在两点半之前,秦俭还没有赶来的话,他狼哥就可以动手了。

“嘶……我****大爷的……”

李蝌蚪虽然久经沙场,甚至也被人用刀砍过。但是,他从没掉过一滴泪。但,今天,狼哥这个王八蛋,实在太他妈缺德了。狼哥将茅草在李蝌蚪脖子上割出一条血口子后,还特意从那块墓碑上,抓来了一只虫子。然后,直接将那只虫子,丢在了李蝌蚪的伤口上。

那只在墓碑上抓来的虫子,也不知究竟是只什么虫子。它,看起来灰不啦几的,长相很是狰狞,感觉只有《盗墓笔记》里才会出现一般。

虫子,在李蝌蚪的脖子上缓慢爬行着。终于,它进入了那条血口子。

进入血口子的虫子,看起来显得很兴奋。它五六只脚,不停地抓挠着,在粘乎乎的血迹上爬来爬去。甚至,它还贪婪的用嘴,正舔吸着李蝌蚪的血。

“狼哥,我****亲妈。今天,你要不把老子办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祭日。”

李蝌蚪一边忍着剧痛说着话,一边猛力地摇晃着脑袋。因为他的手脚都被捆绑着,根本无力动弹。他只有用摇晃脖子的方式,想让那只恐怖的吸血虫子,快点儿离开自己。

“祭日?哈哈哈哈……蝌蚪,你知道,这虫子叫什么吗?告诉你吧,这叫爬坟虫。我听有些老人说,只要被这种虫子爬过的人,基本上是活不过七七四十九天的……就你这副鸟德行,也想送我狼哥去西天?依我看,你那个节约兄弟,估计都不敢来给你收尸了,哈哈哈……”

狼哥话没说完,一块牛屎干,从十米开外的茅草丛里砸了过来。

“噗!”

巨大的牛屎干,砸在狼哥那油光滑亮的脑门上,顿时散开了。

灰色的牛屎屑,飞溅了狼哥一身。

“呸呸呸,我呸……谁,谁,谁他妈干的?”

一块牛屎屑进入了狼哥的眼睛,让他眼睛睁不开。他用力挥舞着手中刮刀,在空中胡乱划拉了几下。

他隐隐感觉,站在自己不远处,有一个人影。

是秦俭!

“狼哥,你在我兄弟脖子上放爬坟虫,我让你吃一块风干了的老婆饼,应该不过分吧?”

秦俭说着话,大摇大摆地,从那一大片长长的茅草里走了出来。其实,两分钟之前,秦俭就已经赶到了。只不过,来到坟场之后,他大致了解和熟悉了一下这里的环境。经过分析,他觉得,在这里跟狼哥干一场,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事儿。

“娘的,真的,是你……?”

狼哥看见了秦俭,有些吃惊,下意识地后撤了一步。

狼哥重新站稳,仔细认真地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叫秦俭的少年。

秦俭,中等身材,腿长,偏瘦,浓眉,大眼。脸上因为最近吃多了桂林米粉,又多出了几颗青春痘。衣服,穿得不高端,看来没什么钱。一件过季打折的美特斯邦威,搭配了一双二十块钱不到的北京布鞋,看上起有些老土。

狼哥喜欢通过一个人的外表,去读懂很多东西。遗憾的是,这一次,他实在看不出秦俭有什么传奇范儿。

“你,就是那个节约?”

狼哥身高一米八四,身强体壮,猿臂蜂腰。他说话中气十足,气势磅礴,甚至连旁边的茅草,都会被他的声音所撼动。虽然,好几年前,狼哥的左手被那个泰拳高手断了三根手指,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生病的李小龙也他妈是龙。

秦俭就那样随意地站在五米开外,跟高大威猛的狼哥,形成了面对面。

狼哥居高临下,眯着眼睛望着他,嘴角闪过一丝不屑的微笑。

说实话,在从事放高利贷这项伟大的事业之前,狼哥曾经也遭遇过不少的高手。

除了那个泰拳高手外,狼哥甚至还跟一个俄罗斯大汉交过手。那个俄罗斯大汉,身高将近两米,体形庞大,看起来就像一只大象。但,即便是一只俄罗斯大象,也只不过是跟狼哥打了个平手。

所以,此刻,当狼哥面对眼前这样一个相貌平平,看上去还有几分傻气的秦俭的时候。他,实在紧张不起来。

这就好比,当一头雄狮,面对一只瘦骨嶙峋的豺狼。雄狮实在不用激活自己所有的体能。甚至,它只需抬抬手,轻轻一拍,就能轻而易举地把那头豺狼直接拍晕。

可,话说回来。如此普通的一个小年轻,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传奇经历呢?如此普通的一个小年轻,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被他搞定了呢?

这些问题,狼哥,实在想不通!

难不成,这小子真是精钢不坏?

难不成,这小子,真有一只神奇的右手?

狼哥转了个身,绕着墓碑走了几步,缓缓地来到秦俭的右侧,眼睛死死地顶住秦俭那只右手。

“不好意思,刚才因为时间赶。生怕误了您狼哥的规定的钟点,所以,我就特地戴了一块手表。”

秦俭知道,狼哥是在盯着自己的右手看。于是,他索性将原本插在裤兜里的右手抽了出来。

右手抽出来后,一块女士手表,金光闪闪地赫然戴在了秦俭的手臂上。刚才,在出发之前,孟萍特意把自己的手表戴在了秦俭手上。孟萍说,手表上有十字架,是她去教堂里祈祷过的。

“嘿,时间刚刚好!”秦俭看了看手表。

狼哥看见了秦俭的右手,也看见了右手上的那块女士表。但是,他却没有看出有什么不同来。

“不,你已经来晚了。”狼哥低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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