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雅?”
“范小雅是谁?”
林霄只知道小虎妞,哪里知道小虎妞叫范小雅,系统只给了一个名字,却没告诉他范小雅是谁,这一下林霄可麻爪了。
既然系统是在中大附中外面发布的任务,范小雅很可能就是中大附中的学生,林霄不敢怠慢,连忙挤上前和放学的学生打听:“同学,你认识范小雅吗?”
“范小雅?是不是唱哥的?”
……
“同学,你认识范小雅吗?”
“大哥,你这一招泡妞的方法也太老土了,这年头谁还用啊?”
……
“同学,你认识范小雅吗?”
“不认识,你找他干吗?”
……
林霄一连问了七八个学生,竟然没一个认识范小雅的,这一下他也动摇了,范小雅到底是不是学生啊?
就算范小雅是学生,可是中大附中有一万多名学生呢,想在短时间内打听到范小雅是谁,并且找到她,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突然,林霄灵机一动,靠,自己真是糊涂了,任务介绍里说得明白,范小雅是自己领地的领民,哪里是自己的领地,不就是城中村吗,范小雅既然是自己的领民,肯定就是城中村人。
虽然这块领地只是系统封的,现实中没人认账,但如果范小雅是中大附中的学生的话,肯定会回城中村啊,自己在这儿找不到,直接在中大附中回城中村的入口打听不就行了吗!
于是,林霄推着公主车,挤出人群,风驰电掣般向城中村骑去,因为要赶时间,一辆小巧的公主车,几乎被他骑出了大摩托的速度。
五分钟不到,林霄已经站在了中大附中通往城中村最近的入口,跨坐在公主车上,林霄双眼炯炯有神,注视着每一个进入城中村的人,尤其是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不管男女,林霄都要询问一下认不认识范小雅。
还真别说,林霄这一招确实有用,很快就有人告诉他,范小雅家住在城中村的丁字街上,门前有一棵黑槐树的就是。
“啊?”
林霄一听就知道范小雅是谁了,他住的出租屋院子门前不就有一棵黑槐树吗,而且正好是一个丁字街,自己打听了半天,原来范小雅就是房东大妈的女儿小虎妞啊!
既然知道了范小雅就是小虎妞,林霄就不能再大大咧咧站在路上了,系统发布的随机任务说得明白,不但要让范小雅继续当她的处女,还要狠狠惩戒一番对她有坏心思的家伙,自己要是和小虎妞一起走,能不能遇到那些打她主意的坏蛋还不一定呢。
“系统,给了我紫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在黑夜里寻找处女。”
林霄一边腹诽系统的坑爹,一边全神贯注注视着路上的行人,生怕一个不小心让小虎妞溜过去,处女,多稀缺的资源啊,可不能便宜了别人。
“嘎嘎,我的地盘我作主,系统真是说得太好了,既然小虎妞是我的领民,自然******应该归我这个领主所有,嘎嘎……”
林霄越想越不着掉,如果范小雅再不出现,估计不用那些坏蛋出手,他自己就要化身成恶魔,吸食处女的鲜血了。
叮铃铃……
一串清脆的铃声打断了林霄的胡思乱想,一个头戴粉色绒线帽,身穿米色羽绒服的俏丽身影出现在林霄的视野里。
小虎妞,也是范小雅,骑着一辆崭新的公主车悠然而来,也不知道小妮子是怎么长的,跟房东大妈的身材一点儿也不像,林霄非常邪恶地怀疑,母女俩究竟是不是亲的。
城中村就是中都市的贫民窟,所以城中村的孩子在中大附中上学的并不多,范小雅身边居然没有一个同学,她孤零零一个人骑着车子,从隐在暗影里的林霄身边骑了过去。
林霄没有急着跟上去,而是静静地等待着,果然不出他所料,没过一会儿,就有一辆面包车从大路上拐进了城中村狭窄的小巷。
看到这辆开得并不快的面包车,林霄眼中的紫芒一闪而逝,紫极魔瞳让他看清了面包车里的情况,车里坐着三个男人,头发都染得花花绿绿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应该就是这几个家伙了,林霄一蹬自行车,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范小雅骑得并不快,面包车自然也开得很慢,林霄毫不费力地跟在面包车后面,等待着出手的时机。
没过多久,面包车突然开始加速,一下子抢到了范小雅的自行车前面,而且来了一个急刹车,挡住了前方的道路。
范小雅只是怔了一下,并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临近,拐动自行车,想要从面包车旁边绕过去。
就在范小雅骑到面包车旁边的时候,面包车的车门突然拉开了,从车里伸出一双手,一把拽住了她的胳膊,用力把范小雅往面包车里托。
范小雅不愧是房东大妈的女儿,虽然被吓得够呛,但并没有放弃抵抗,她一边用脚死死蹬着面包车,一边拼命呼喊救命。
然而,范小雅毕竟只是一个女孩子,尽管她使出了所有的力气,但还是没能坚持多久,眼看就要被拽进面包车,迎接未知的命运。
就在此时,范小雅看到了她终生难忘的一幕,只见眼前寒光一闪,拽着她胳膊的双手突然一松,从它们的主人身上脱落了下来!
是的,就是脱落,一双手,而且还是一双有力的,男人的手,就这样突然掉了,从肘关节齐根被砍断,完成了它们的使命,就像两只菜市场里的猪蹄一样,被一刀砍了下来。
刹那间,女人的尖叫,男人的惨叫,划破了城中村冬夜的寂静,吓得附近许多窗户都暗了下去,住在里面的人把灯都关了。
见同伴的双手被一个骑车的年轻人砍断了,面包车里的另外两个家伙嗷嗷叫着开门就往外冲,另外一边的家伙林霄够不着,可是这一侧想要下车的家伙就倒霉了。
不等他彻底从面包车里钻出来,林霄又是一挥菜刀,庖丁刀法真是奇妙,一条拿着钢管的手臂仍然是齐肘而断,连骨头都没伤着,菜刀只是砍断了肘关节处的筋络和皮肉。
林霄今晚再动手伤人,昨晚那种惶恐的紧张感几乎已经消失了,他庆幸自己出门的时候带了一把菜刀,看来在学会其它更高深的武功之前,自己出门是离不开菜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