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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吟游诗人

“我总听见有人咒骂迷雾的存在,但是在我看来我们的大陆被迷雾笼罩着其实是神的怜悯,人类是无法理解的,我们栖身于浩瀚幽深的白色海洋里,不代表我们就要为了探寻外面的世界而远航,迄今为止,那些敢于冒险的人,那些叫嚣着有了新发现的人,给我们这个国家带来的只有邪恶和灾祸,连一丁点的好处都没有,巴洛托从来没有过比今天还要糟的情况,居然外边来的人叫我们吸血鬼之乡,都是这群外来者的错,那些炫耀自己鼓鼓的钱袋的高塔奸商,以贸易之名,夺取巴洛托的财富,那些带着兜帽长着猫眼的怪物也已除妖降魔的名义来赚取巴洛托淳朴人民的钱财,我看卡拉达(一种动作迅速尖牙嗜血的小型怪物),还有食尸鬼,都是他们豢养的家禽,那些吸血鬼的传说就是他们散播出来的,而我们却对他们感恩戴德,他们是骗子,是魔鬼。看到那些来自各地的奇异人种,让我浑身都不舒服。”

——巴洛托皇家大学学者库里巴姆的《王国之殇》

森杰和罗宾来到了椴木酒馆,老板娘正在和一群酒鬼调笑,虽然上了年纪,不过还很重视打扮,看得出来年轻时也是一位大美人,而罗宾这个久经情场的老手,立马走到老板娘面前,轻轻地挤开了前面的人,“这位姑娘,把你这最烈的酒拿出来。”

“呦!先生竟然说我是个姑娘!还要和最烈的酒,你以为我是那些年轻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吗?”看来老板娘不吃他那一套。

罗宾给森杰使了个眼色,森杰只好把两个人最后一个金币拿了出来,放在柜台上。老板娘心领神会,拿来一杯酒,在她把酒拿来再收回手臂的时候,那枚金币也不见了,罗宾把酒推到森杰面前,“据说几天前来了一位吟游诗人,不知道老板娘知不知道?”

“那个家伙,他可让我印象深刻,穿着色彩艳丽的衣服,帽子上还有一根羽毛,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穿这么丑的衣服。”

“那么他跟其他吟游诗人有什么区别吗?”

老板娘眼睛一转,“他的口音很奇怪,既不像北方人,也不像高塔人。还有他竟然不拿乐器,不过就勾引女人这一点,倒是和那些诗人没什么差别,他竟然说要靠自己的魅力和歌声去征服树林里女妖,他以为随便吹个牛皮,我就会爱上他?!”

“的确如此。”罗宾苦笑了一下,“不过他还是去找林中女妖了。”

“的确,在我们嘲笑一番之后,他高喊着什么‘艺术是世界的,你们根本不懂。’之类的话,唱着毫不押韵的歌曲,开门离开了,我的一个客人看到他向林子里去了,除了蠢之外,他还是有一些诗人的气质呢。”

“你们见过女妖吗?”

坐在罗宾一个客人用慵懒的语气插嘴道:“没人敢走进林子,不过那女妖的歌声倒是很美,每当午夜歌声响起的时候,连哭闹的孩子都会入睡,不过自从那个诗人进入森林后,就再也没有歌声了,还真是可惜。”

“那可不一定,”老板娘故作神秘的样子,“说不定那小子真的和女妖做夫妻了呢。”

周围都有些醉的村民一起大笑,说着下流无耻的笑话和不着边际的遐想。罗宾离开座位,对森杰说:“一个金币换的酒别浪费了。”森杰拿起酒准备一饮而尽,不过随之传来的辛辣让他把刚刚喝到嘴里的就全都吐了出来,连眼泪都掉下来了。酒店里的人笑得更开心了,罗宾一脸坏笑,不去看森杰想要杀了他的表情。

“走了,助手先生。尝到巴洛托最烈的辛吉德酒也是你的福气呢。”

迷雾后的太阳映照着大地,散发出红色的光芒,一阵风吹来,告诉在外的旅人深秋的寒冷,昨天刚刚下了雪,这也是森杰第一次看雪,雪下的时候不冷甚至觉得很美丽,不过雪融化时的寒冷刺激森杰得想要回家躺在沙发上懒洋洋地看报纸,当然也只能是想象中回味一下。两人向森林的走去。

“森杰告诉我你的想法,我要看看特斯维尔学院的学生有什么有趣的观点。”

“这种事对于我来说可是个难题,如果雪在这就好了。”

“我需要另一个视角,雪和我都太重视细节反而会忽略一些东西。”

森杰觉得那个嘲笑自己智商的雪又回来了,看来高智商的人都是这样,“那个,我觉得吟游诗人似乎有点问题。”

“显而易见,还有呢?”

“他要么是个疯子,要么是个醉鬼。”

“这就是他的目的。”

“哦,恩!?”森杰觉得无法理解。

“在这个国家做一个吟游诗人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要经过学习和考核的,我还从没听说带上羽毛帽子的诗人唱出来的歌曲会是不押韵,但是他总要有一个理由,尽管看似不合理但是在酒馆里的一番表演会让人们觉得很合理。”

森杰觉得明白了什么,“也就是说他为了让人们觉得他只是疯子,为了所谓的艺术去找那个女妖,其实是为了掩盖他真实的目的。”

罗宾满意地笑了,“没错,林中女妖在这里这么久都不会杀人,所谓的吟游诗人来了之后,就发生了多起惨案。他很值得怀疑。”

森杰急忙问,“那他真实的目的是什么呢?”

“情况有很多种,现在还不是下结论的时候,“罗宾突然停下了,“今晚就可以揭晓答案。我们回去吧。”然后转身迅速向回走,“我们去找镇长。”森杰只好跟在他后面,完全搞不清楚情况,这种情况当然不是第一次发生,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入夜,费尼兹来到了所谓的格里特公墓,墓碑上停着乌鸦,不时发出恐怖的叫声,在夜晚里回荡,他还是第一次自己一个人来到墓地里,他看见一个墓坑旁放着一盏灯,一个人正背对着正在挖着什么,此情此景,费尼兹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过去,心里在咒骂自己,“我都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我就是个神经病。”

那人注意到了费尼兹,停下工作回神看着他,笑着露出一口黄牙,费尼兹觉得浑身不自在,长长的帽檐遮住了这个挖墓的人的眼睛,十个手指都带着金戒指。“新人哈?”

“正是。我来寻求你的帮助。”费尼兹的声音里都带着颤抖。

“不要怕”,他丢掉手里的铲子,从墓坑里爬上来,“虽然我也不想在这个地方碰面,但谁让我们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人呢,我可是个善良的商人,叫我艾斯因。”

“商人?艾斯因?”

“没错,我是商人,你要用这个跟我作交换。”艾斯因从口袋里拿出黑色的方形石,“这个方形石跟我们所带的项链的材质是一样的,他叫做神之碎片,我们血之猎手的目的很简单,你要从所有拥有这个东西的人或者怪物夺来它。而他们的特征往往是杀人无数,或者拥有强大的魔法和力量。”

“我不夺会怎样?”

“又是这个问题,新人总是问这个问题,如果你不能按时去灵庙献祭你的石头,你就是个失败者,你就等着神之子来夺走你的命吧!“他靠近费尼兹,费尼兹都闻到了他嘴里的臭气,”不要问怎么回去,我会用这个棺材送你回去!”他指了指他刚挖的墓坑,里面有一个空的棺材。

“对了,还有,“他敲了敲自己的头,‘’说了这么多次,还是记不住,如果你也杀了跟多人或者口袋里装了太多的石头,就赶紧回来,血之猎手里面没有朋友或者同伴,有一群猎手专门猎杀同僚夺取项链和石头,当然也有一群人愿意保护你,不过是要收费的,比如说我,”他咧嘴一笑,“别打我的主意,你会后悔的,当然我不会杀你,在我的地盘里也不会有人杀你,我是守墓人,这个世界也有其他的守墓人。”

费尼兹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没有明白,他默默地听着,因为这都关乎着他来之不易的第二条生命。

“有一个金发小姑娘在东面猎杀吸血鬼,那个地方叫巴洛托,我希望你去帮助她,如果完成任务,我就送你一把武器和一些石头,记住你的项链就是指示器,如果红光长亮说明有猎物在附近。如果闪烁,就说明有猎手在附近,如果它一直震动,说明你要在三天内回到灵庙献祭,当然我这里有卖返回灵庙用的工具,不过你一块石头都没有,赶紧滚!没有石头,没有交易。”

费尼兹点了点头,向东方前进。

“除了接受现实,我还能做什么呢,哎,活着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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