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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三次相遇

思索中,长长的烟灰嗒的掉在了信封上,摔的粉碎。

我的心一阵莫名的痛。

那是我的爱,在不知不觉中被时间摔的粉碎了啊!

第三次相遇

秋天,有雨的季节。每一场都让人记得刻骨。

透过公交车窗,幻灯下匆行的路人,在斜织的雨中,蔓延成了一幅17世纪的油画,真实中,散着虚幻。

点燃一支维珍妮,却发现临座投来异样的目光,男人就不可以抽女士香烟?心里想着。其实,并不喜欢维珍妮,只是喜欢靓吸维珍妮的样子,慵懒,而又不失秀逸,我也只是想回味一下烟草淡淡的味道,让我觉得靓一直在我身边。靓是我以前的女友。

三年前,我们分手了,没有争吵,甚至没有道别。只是她不再听我的电话,不再回我的信。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我们有太多不同的思想。我不喜欢变迁,恋旧;靓则是锐意进取的那种,时刻想出去闯一番事业。因此,我并不怪她,只盼望她能够成功,但她的离去,让我感到了痛,痛入心髓。

三年来,我一直给她写信,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尽管她从不回信。也许她此时正漂泊在另一个城市吧!

一阵熟悉的望one冲入我的鼻腔,打断了我的思绪,靓也用这种香水的!于是我在车厢努力寻找。一个背影在进入我的眼睛通过大脑皮层传入大脑的瞬间,几乎让我颤抖——靓!但当她回过身来时,我却发现不是,她与靓有着不同的气质,但隐隐有靓的影子,且同样吸引人的目光。我近乎无礼的注视着她,虽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但还是被她察觉了,缓缓低下了头。我扭头望着窗外,但还是不经意间向她望几眼。这让她把脸扭向了别处,只留给我侧面。粉紫色上衣,棉质休闲裤,随意中透着高雅,在这个阴雨绵绵的季节,给人一种独特感觉。望one的香味一阵阵传来,恰到好处的用量,自然中透着诱惑。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人用这种香水了吧!

原以为它只属于靓。

我从余光中发现她在注视我,几秒钟后,她又深深的低下了头。是在指责我的无礼吧?我猜测。

下车了,我依然站在路边,注视着渐渐迷离的车尾灯,脑中,是那个模糊的背影,还有那淡淡的香。细雨落在镜片上,如在梦中。

黄昏尽头,雨依然。

不知不觉中,已到了自己的家中。扭开灯,为自己冲一杯咖啡。我一向不喜欢亏待自己。在咖啡还不能入口的时候,我打开了音乐,THE BEATLES的yesterday。我喜欢披头士的音乐。记得我的第一张披头士,是靓给我买的,在吉祥鸟。

又想起靓了!于是,我换成了NIRVANA。科本的声音,时而纯净的象天使,时而能撕碎我的心脏。科本死了,我还活着,所以我成不了科本,我演绎不了复杂的人生,我只想单纯的活着,因此,我害怕变迁。

现在,我的生活一团糟,因为靓不在了。这是真正的原因吗?我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是,寂寞?我终于成了一根空心的稻草,在黑暗中独自沉默。

拿出一个洁白的信封,在背面写上。

靓,你还好吗,我好想你。韬。2003年9月20日。

翻过信封,贴邮票,封口。在右下脚写上299,马上就到地300封了。

这样做只是想找一种不寂寞的理由,一份寄托,使我在这不变的生活中感觉自己还活着,或者,感觉靓还不曾离我远去。

拿着信封来到大街上,雨还在下,很清凉。

暖暖的路灯裹在柔软的雨丝里,灯光照在划落的雨点上,再随雨点划落到脸上,浪漫,浪漫的全心全意要渗出忧伤。

一个人承受不起这么多浪漫,于是我加紧脚步。

把信投入邮筒,漫无目的的走着,却走进了一家别致的西餐厅。

冰激淋,谢谢。几乎不用思考。

冰激淋送来了,Vanilla,有清幽的香味。手机,这个被我遗忘的现代文明突然响起。是三木的号码!

喂!

我马上就要回来了。

这次又去了什么地方?

武夷山,见到了南国的雪景。

什么时候到家?

十几天吧,也不一定!

等你啊。

我再通给别人。拜。

拜。

三木,我的老友,一个旅游爱好者,经常进行自住旅行,这次旅游几乎用了半年的时间!回来后肯定又有一堆新奇的照片了吧。这是他的习惯。他有一堆的女朋友需要通知呢!

三木和我的性格不同,却是我多年的好友;靓与我性格不同,却是两条平行线,以后永无交点了。

清晨,天气晴好,雨停了。

我来到信箱前,取出今天的晨报。

有东西从报刊中划落,是封信。

来信地址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三年来我几乎天天写这个地址。我拆开信封,迫不及待的取出信纸,落款不是靓!这让我莫名惊诧。

这儿收到了你写给靓的好多封来信,但她已不在这里了。

我只记住了这一句。落款是欣可。

靓已不在那儿住了,我并不感到意外,可是我害怕面对这个事实。我一直在自欺欺人罢了,心里好象被抽空了,没有一丝生气。

这份爱,我已不能再经营下去了。

一阵秋风吹来,让我感到一丝凉意,今年冬天会不会特别冷?我是不是该找个地方取暖?我象迷路的孩子,任思绪游离于我的身体。

工作的时间到了。我匆匆整理一下,到车站等车。

今天的工作好多,多的让我没有时间去想别的,只记得把整理好的文件整理了又整理,直到实在没有什么可做了,我才放慢下来,整理一下自己。该回去了吧,明天是周末了。

回到住的地方,依然的咖啡音乐。点燃一支香烟,怔怔的看着窗外,太阳照在树叶上,金光闪闪,颜色暧昧。这暧昧的颜色,象生长在空气中的幻影,落在树下容颜老去的花瓣上,血红的颜色。

不知不觉中,已拿了一个空白的信封在手中。机械的写好地址后,我才想,发给谁呢?

思索中,长长的烟灰嗒的掉在了信封上,摔的粉碎。

我的心一阵莫名的痛。

那是我的爱,在不知不觉中被时间摔的粉碎了啊!

音乐还在继续,John lennon的《love》。

love is real? real is love.

爱本来就不是虚幻的吧!也许是该结束了,没必要折磨自己。

我取出一张好久不用了的信纸。也许该谢谢她。

欣可,你好,谢谢你的提醒。其实,我已感觉到她不在了,只是一直没有勇气放手,直到你告诉我,我才知道欺骗不了自己了。许久以来,我只是靠写信来麻醉自己,告诉自己靓还在我身边。这是不是很傻?希望我的信没有打捞你的生活。韬。

写好信封,贴邮票,封口。我没有再在右下角写下第300封的字样。

出门,我沿着以往寄信相反的方向走去,我要寻找一支新的邮筒。不过这次找的很艰辛,走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决定先到超市买一点喝的。

我背着的右手拿着信,左手拿起一罐可乐。在我转身时,发现一个人在不经意的看着我手中的信封。在我的注视下,她抬起了头。

我们露出同样惊奇的目光。是她,在公交车上见到的女孩。依然淡淡的望one,飘然的长发。

我们同时现出一点淡淡的笑容,然后,擦肩而过。

很幸运的,我在超市的不远处,找到了邮筒。

周末,对我来说更多的是寂寞,因此,我有充足的时间去想我所喜欢的一切。从戴望舒的《雨巷》,到烟雨飘摇的周庄,想到青涩忧郁的乌镇,想到大漠楼兰,想到关山月小。但这个周末,却让我想起了雨,想道了前几天在公交车上看雨景的时刻。

为什么这场雨让我如此难忘呢?这是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吧!也许,这暗示着一个转折?我从思绪里逃遁。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铺满了我胸前的一片。我抬起支在桌子上的手,扶一下眼镜,拿本书,放在胸前桌上。阳光照在纸上,有点刺眼,却很温暖。

这不同于三年来的任何一个周末。

新的一周,依然过着平静的生活。

在取报纸时,又一封信落了下来。是欣可。

韬,我不知道我的信是打破了你的爱情童话还是帮你选择了一个新的起点,我本意只想帮你。罗曼罗兰说爱是需要彼此牺牲的,但片面的牺牲只能造成片面的爱。青春短暂,何必让这残情追随你呢?

字体依然娟秀,透着淡淡的香气。

这几天一直做冬季产品的市场推广,好累,一天很快就过去。乘车时,已是灯火阑珊。

望着车外行人,想起了在车上遇见的女孩,于是,找寻,却没有发现她。

连自己都奇怪,怎么会突然在车上寻找那个只见了两次的女孩子?

回到家中,打开今天刚收到的信,写了封回信,于是出去寄信。路过一家音像店,传出苏格兰风笛悠扬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勇敢的心》。来到邮筒旁,把信送出,然后我到了上次去的那个超市。

转了一圈,在碟片区刻意找到了《勇敢的心》,恋旧的我把他放进了购物筐。

回到家中,打开碟机,看着这个结束于十四世纪的故事,陶醉于情景,音乐,风景,最后,感动的一塌糊涂。

平淡的生活,让我想弄明白很多事,结果却是让我越来越迷茫。难道生命中只能冲满了无奈与不可思议?难道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吗?那,又是什么激励我们继续的活着呢?是因为对死亡的恐惧?仰或是偶然的因素太多,让我们暂时忘却了。

时间,慢慢过去。

三木又一次踏上他的征程,我依然无味的活着。我和欣可的信,无论是质量与数量,都在逐渐的增加着。象是在写情书,却又没有那么直接,也许只是一份安慰!但我们从没见过面。信件版的网络恋情。始于无意中的一种邂逅吧。

也许这个世界真的多变。

不知不觉,圣诞节快到了。我买了一条浅咖啡色的围巾,算好天数,在确信欣可能够在圣诞收到的时候寄去。之前我并没有告诉欣可。

圣诞节的时候,我收到了欣可的礼物。看来我们是同一天寄出去的了。打开一看,让我难以置信——围巾!我喜欢的颜色。

真是巧合,怎么都会送围巾呢?

是怕对方一个人上路时寒冷吧!更是因为寂寞。

圣诞就这么过了,略添一丝欣喜吧,算是。

几天后,三木回来了。他告诉我这次没有出去旅游,只是在为几家旅游杂志社赶稿,怕别人打扰,所以出去了。现在已经交差了。过几天就是元旦了,三木让我陪他去狂欢。我点头。

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新年的到来而有所改变。但大街上的改变却让我惊叹。各家小店的橱窗里都装点的精致浪漫。隐然有新年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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