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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玩偶

大学毕业了,是本科,但不是什么名牌。毕业即是失业,我又一次证明了别人说的这个道理。但是我还必须活下去,那么我就必须要面包。我只是拿着几件换洗的衣服,灰溜溜地只身来了A城。A城是个漂亮的城市,也许她只能让人观赏,游玩,在她平静,祥和的外边下却藏我这样的衣不果腹,日夜生活在饥饿边缘的城市流浪者。在A城的一条破旧的街上我阻了一间破旧的房间。房间在六楼,如果我能透过一层天花板,白天我便可以看到天上英俊的阿波罗神,晚上我又能见到漂亮妩媚的常娥。我想人生有如此的美遇,大抵是给我苍白人生的一种安慰吧。可是人们怕着我的这种美遇,他们怕阿波罗神的热情,因为这是酷夏。房间里只有一床,一桌,一凳,当然还有我从旧货市场买来的的电风扇。电风扇虽然说是锈迹斑斑,有点苍老,但是他是一个能唱歌的家伙,尽管很单调。我想还是电风扇有点人情味,因为他怕我一个人太孤单。

来了半个月,我每天冒着烈日,手里拿着厚厚一叠的简历,我象发传单一样地看到招聘者就发,我是用着期待而温存的目光看着招聘者的,因为书上说“人与人之间是相互的,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可是我的目光丝毫没用,他们要么是懒得抬头,要么是投来居高临下的目光。我觉得我象乞丐一样,因为我要在他们那要一碗饭吃。我找了好多不同的工作,包刮民工,本来他们想要我,可是当他们看到我的瘦弱便又不要了我。投出的简历是石沉大海。这些是我在上学时未曾想到的,那时我觉得我会有一个辉煌的前程。现在的处境和我的相象遥不可及,正如我看不到风,摘不到星星一样。为了能多活几天,我把我的钱换来了方便面。我对工作失去了信心,我不想找了,我怕着招聘者用看乞丐的目光来看我,我也怕着拥嚷人群的臭汗味。我受够了,但是我要面包。我只能拿起笔炮制一些无聊的爱情小说来换些面包,这样做同样危险,不晓得他们会用吗?

隔壁屋住着个女人,她的年龄我真的是不敢妄断。她的生活方式和我差不多,我们同样是白天睡觉,晚上工作。不过还是有点的不同,她是出去,而我是在房间。我不太知道她到底做什么工作,不过有一次我去广场散步一不小心看到了她的身影,她是在一个阴暗的角落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嘴里叽里呱啦说着,我听不清,最后我看见那个男抱着那女人的腰走了。

刚来的时候,她看到我总是会笑笑,同时眼中还会流露出有点暧昧的目光。我怕着她的笑,我不敢消受。她一笑,脸上就发生折皱,然后形成一道深深的沟壑,再也回不去了。在沟壑的岸边有着一些白色的块状物质,随时都有塌方的危险。可是自从我买了方便面在家泡之后,她看见我却是冷若冰霜,尊贵得象尊女神,同时眼角射出一道鄙夷的光。也许是我方便面的气味泄露了我的穷酸,她怕我那方便面的气味会玷污了她那高贵的身躯。可我倒喜欢这样,因为我怕着她那随时会塌方的沟壑以及她那令人发酸的暧昧的目光。

今晚是个无聊的夜,我刚吃完泡面,又觉得没什么可写的。我躺在我那锈迹斑斑而且一动就会摇晃不止的床上。我挺喜欢我的床的,因为他让我想起了摇篮和我母亲慈爱的微笑,心里有种甜蜜蜜的感觉。不知不觉我便昏昏沉沉睡着了。当我意识清醒时,我发觉我的破旧的房子不见了,我在一个很华丽的,宽敞明亮的房间里。那房子虽然很华丽,正是因为过于的铺张而流于庸俗。不过比我那房子好多了,舒服多了。我不明白我怎么到了这里,怎么会呢?地板在颤动,我来不及想刚刚的问题,地板是有节奏且又轻柔的颤动着,我觉得那一定是个女人,因为只有女人才能走出这样轻柔的步划。我首先看到的是小腿以下的部分,小腿白皙,修长,拖鞋是一双紫色的毛茸茸的上面有着一朵鲜红的玫瑰,显得非常的耀眼。我正想抬起头来看看她到底是何许人也?她蹲了下来,是很优雅地蹲下的,一只脚半蹲着,另一只脚跪在地上。她张开双臂,象是要抱某个人一样。朝着我说:“Angle,comehere!”我真的弄不明白,她为什么朝着我说那样的话,是叫我吗?不可能呀,我不叫那个名字。再说我连改名的想法都没有。我看着她,想看出些端倪来,她的眼睛撞上了我的眼睛。她眼中有种期待和鼓励的色彩,在眼的深处似乎有种忧伤,她过于隐蔽。她又说了一句:“Comehere,Angle!”她的手优雅地朝我招了招。我或许是鬼迷心窍,我缓缓地朝着她走去。当我刚走到她的面前,她轻轻地把我抱了起来,然后用她那修长,漂亮的手,抚摩了一下我的后背。我怎么可能被她轻轻地抱了起来?怎么可能?莫非她是女神。她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让我有点窒息,让我忘了想我刚刚那个诧异的问题。她的身体好柔软,有着一种我未尝有的感觉。我的眼睛看着她的眼睛,因为我想我要用我那充满爱情火焰的眼睛来点燃她对我的爱。当我用心看时,我从她的瞳孔中发现了一只可恶的哈巴狗,白色的,说不上还是狗族的帅哥,他好象也是盯着她看,好象也有我同样的想法。我转过头来,想看看那该死的情敌,一只狗。我的后面空空如也,只有墙壁上昏黑的壁灯散发着柔柔的光。我转回头来,又看看她的眼睛,我发现她的眼里只有一只狗。我到哪里去了?我再次很小心很认真地看看了她的眼睛,是真的,她的眼里只有一只狗。我有种不详的预感,我把我的手那起来看了看,是毛茸茸的,我呆了,怎么会这样。我变成了一只哈巴狗。我的悲哀没持续多久,因为我想我做人时也只不过是苟且偷生,为了生活而生活,活在饥饿的边沿。我受够了那方便面的味道。说不上我做上了狗,我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变化。你看现在我的房子多大,多好,再说还有一个漂亮的女主人。

是真的,我在这过上了很安逸的生活。每天傍晚女主人会帮我洗澡,洗完之后她便拿着电吹风,拿着梳子,轻轻地梳理我身上的毛。她总是抱着我,还会时不时地用手抚摩我。我觉得我幸福极了。一却准备好了以后,我们就去到公园散步,吹着凉习习的风,享受着温柔的夜色。我一切都好满足,我完全忘了我做人时的乐趣。

白天的大部分时间我的女主人都是呆在家里,看看电视,看看时尚杂志。晚上她一般都是会出去的,她不会带上我,还会很晚才回来。她回的时候一般是醉醺醺的,由着一个男人扶着她。她一到就去浴室洗澡,洗完之后,她穿着睡衣,一只脚叠在另一只脚上,背靠在床的挡板上,手里拿着一只烟,轻轻吹着烟圈,优雅极了。当然她在床上的时候,那男人便在浴室里。当女主人听到那男人的脚步声,她便把烟熄了,从抽地里抽出几张钱,用台灯压着钱的角。那男人一到房间,他便抱着我的女主人吻,接着他们的睡衣就慢慢滑落。那男人很卖力,而被那男人压在下面的女主人却是张大着眼睛,眼角有着泪珠,直勾勾地看着天花板,仿佛她能看穿天花板,看到天上漂亮的星星,然后也许能看到她那深深爱着却又伤了她的男人。

那也许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在一个边鄙的农村。在那有山,有水,井边还有一棵柳树。正当那柳树枝繁叶茂时,在井边的柳树下,有个男孩轻轻吻了一个略点羞涩的女孩。就那样他们的心连在了一起。那男孩也信誓旦旦地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夜里指着月亮对那女孩说:“我对着月亮发誓,我会永远爱你,我会让你做我最幸福的新娘。”也许那姑娘是被爱情冲昏了头,她忘了月有阴晴圆缺。忘了,她只是记得他们的将来是多么的美好。如果那时那男孩指着的是一棵树,也许就会没了今天的悲剧,因为树是永恒的。可是现实终是现实。后来他们来了城里。那里的物欲横流让那男孩迷失了爱的方向。一天他跑到那女孩面前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和我老板的女儿好上了。”那男孩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他全然不顾那个泪流满面的女孩,他也忘了当初在井边的柳树下那轻轻的一吻,也忘了在那个月光如水的夜里对着月亮的誓言。就在那个男孩说这话之前,那女孩还在为他煮饭,而且还做了他最喜欢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那女孩刚发了工资。同时她还为他买了一块玉,因为女孩想他们的爱情能象玉样的纯洁,永恒。可是错了,错了。

这是我女主人的初恋,也是她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其实上面爱情故事的细节是我加的,因为她不可能对一只够述说她的爱情故事。不过我觉得爱情故事大抵差不多,再说我又不是凭空猜想的。我经常看到我的女主人拿着一张照片,上面有一男一女,背景便是井和柳树。他们笑得好甜,一看就知道是恋爱中的男女。那男的是个挺俊朗的家伙,穿着农村人常穿的短袖短裤。那女的,当然是我现在的女主人,她的衣服是那种花格子的,很朴素。整个照片有种质朴祥和的气氛。

也许是女主人眼角生起了雾,那昔日的男人渐渐被雾遮掩了起来,看不见了。不觉又浮现了在他身上卖力的男人。于是看了他一眼,然后眼角冒出一点笑,莫名的笑。

事情终于做完了,男人穿好衣服,系好领带,然后梳了梳乱了的头发,优雅,从容地把那压在台灯下的钱塞进了口袋。昂着头,象凯旋而去的将军,迈着骄傲的步伐,走了。

而我女主人却还是躺着,然后把我抱在了她的怀里。我怕她抱我,因为她身上有了男人的气味,我怕这种气味,觉得恶心。女人是水,男人是泥。泥会脏了水,本是能清澈见底的水被泥一弄便浑浊不堪了,没了水原有的品质。

我女主人的男人每次来的是不一样的。但是他们都和我刚刚讲的那个男人差不多。他们同样是年轻,同样是做完之后优雅从容地把那压在台灯下的钱塞进了口袋,同样是昂着头,象凯旋而去的将军,迈着骄傲的步伐,走了。可是有一个人是例外。他不年轻,他可以做我女主人的爷爷,满脸的皱纹,挺着一个圆圆的大大的肚子,象是怀胎六月一样。他来得很有规律,要么是一星期或是两星期来一次。

他来了,我女主人不再显得清闲了。帮他倒茶,煮咖啡,捶背。而且是笑咪咪的,和他说话是柔声柔语,好象好把那个老男人融化似的。他们同样也会在床上,不过我女主人会时时发出一点声音,而且是闭上了眼睛。完了之后,女主人便帮他整理衣服,系领带。然后跑到厨房里去煮咖啡。而那老男人也不急于走,他优雅地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等我女主人的咖啡。咖啡是上好的咖啡,发着另人迷醉的香。那男人总是轻轻地端起咖啡,浅浅地喝上一口,然后放下杯子。我女主人坐在他的旁边,轻轻地说着话,象一只温顺的猫。一般这咖啡会喝上半小时,我女主人便会扶着那男人出门去。我女主人站在那男人的宝马傍边,笑吟吟地看着那个男人优雅地上了车,然后汽车尾气一放,便扬长而去。

那男人走了,我女主人的笑没了,脸上有点的麻木,眼神有点空洞。她缓缓地走到卧室,用那种怕会踩伤蚂蚁的踉跄的步子。在卧室的放有台灯的桌上放有一叠钱,女主人看到那,似乎空洞的眼中有些色彩。

接着她还和往常一样,把我抱在怀里,沉沉地睡了。不过有种冰凉的液体湿了我的毛。

一个月就这样过了。每天是一样的生活,没有一点的改变。我有些烦了这安逸无聊的生活,好想到外面去跑跑,看看阳光,吹吹风。也许是因为女主人看到我有些不耐烦,她抱我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少了。当她不抱我的时候我觉得心里有点空落落的感觉,虽然我怕她身上的不同的男人的味道。后来她不抱我了,有时竟忘了给饭我吃,我知道我的安逸将在不久就要消亡。一天她抱着一只狗,他好象不是和我同品种,那狗看我的眼神不太友善。也许是他觉得他被主人抱着,而我却只能在地上围着主人团团转,我很佩服那只狗的灵敏的嗅觉,他是对的。主人发现了我,是因为我挡住了她的路,她一脚把我踢开了,她是用她那漂亮白皙的脚。她没看我,走了。我滑落在墙角,我缩着我的身子,颤抖着,眼神有种恐惧。我怕了,我是怕了你们人类,说什么你们是最高的文明,你们原来是这样的不留情面,不喜欢了,就不要了。

没多久,我女主人拿着一个手提带,挺大的一个,朝我这边走了过来。今日她的眼神再也没了一点的温柔。她用一只手掐着我的脖子把我从地板上提了起来,然后把我塞进了那个手提袋里。我随着手提袋晃动着,我艰难地睁开了双眼,四周一片黑暗。不过透过布,我看到了外面,街上人来人往,喧哗吵闹。我呼吸着,用着力,因为隔着一层厚厚的布,那布散发着久雨未晴的酶味。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不过我外面不那么喧哗吵闹了,人只是稀稀朗朗的,路面是高低不平的,街旁是灰蒙蒙的店,给人一种落莫伤感。主人停了下来,好象是张望了一下四周。接着我被重重地掉在地上,是坚硬的水泥,我的头撞上石头,有点晕。当从地上艰难地爬了起来,我只是看见我主人的背影,穿着白色的吊带裙,优雅地迈着步子走了,是义无返顾地走了,没有一点的牵挂,好象一点事情都没发生一样,风照样吹。而我似乎还对她有所感情,有种恋恋不舍之情,我看着她直到没了颜色。

我迈着蹒跚的步子,看着街上落寞破旧的的风景。也许是女主人想的很周到,因为这样的街才符合流浪狗的身份,就象王子要住在王宫里一样。也许是女主人怕别人看到她把狗扔了,别人会说她没有同情心,不是个善良的女人。

街道旁有着一滩滩发绿的水,散发着恶心的气味,让我想起了女主人混着不同的男人的味道,似乎它们之间有很大的相似。哎!不想了,一只流浪狗想那么多干吗?没想到我做人做狗都落到了同样的下场。

门在“咚咚地想,我来不及弄明白我到底是狗还是人。我把门打开了。“交下个月的房租,260块!”一个胖乎乎的满脸横肉的家伙朝着我吼,他是我的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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