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最后薛良还是去了‘百花阁’。不是欲望战胜了理智,也不是冯百桥点头默许了,更不是被罗万年这个老流氓软磨硬泡妥协了。而是被罗万年的一句话给击败了,罗万年说:“在下那红颜知己可并非是什么普通的红尘女子,而是个令男人流连忘返的小妖精。所以,不光在下是她的‘知己’。”
这话的意思是说,罗万年红颜知己的交际能力相当强,她的客人都是些达官显贵,豪商阔绅,只要跟这个小妖精交好,以后谈生意什么的,可以让这个小妖精当个中间人。
薛良一直觉得很多人对自己这些身为老板的人都有误解,有的时候,你看着薛良是去喝酒了,其实薛良是去谈生意;有的时候,你看着薛良去泡妞了,其实薛良是去谈生意;你看薛良去洗澡了,其实薛良是去谈生意。像薛良这样的人,不是非得在会议室里才能谈生意,而是无处不在,无处不谈。往往简单的一顿饭,一句话,就能谈下一笔让普通人挥霍一辈子的大生意。
冯百桥先回去了,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自恃清高,还是不想去,又或者是怕老婆。甭管什么原因,只要冯百桥答应了就行,免得以后住在他家,让他浑身不舒服,难为了别人,也作践了自己。
还是那句话,大城市就是不一样。在薛良的印象中,水仙阁就够靠谱的了,没想到百花阁更靠谱。大姑娘小媳妇,各式各样的妹子趴在窗户上,用小手帕不断的勾引着路人;还没有进去,光是站在大街上,就闻到一股骚哄哄的味道。虽然‘骚’味是贬义词,但估计所有的男人都对这种味道痴迷不已。
薛良也不例外,再次闻到‘家乡的味道’,薛良表示很窝心。
罗万年是百花阁的常客,说白了就是VIP会员,来了根本就不用掏银子,直接签个字就行了,百花阁月底的时候会去罗家收钱。倒也惊奇,罗万年的三个老婆难道就一点都不介意?光凭这一点,薛良就对罗万年由衷的佩服,一度想要拜师学艺。还好,最后羞耻心战胜了好学的态度。
百花阁的老妈妈是个三十岁的艳妇,穿着单薄,白花花的肉漏在外面,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尤其是走近的时候,艳妇身上浓重的胭脂水粉味和着成熟女人特有的味道,熏得薛良直犯花痴。
薛良没想到,自己堂堂的金枪小霸王,也有被女人迷得五迷三倒的时候,真是惭愧惭愧。
在艳妇的带领下,到了罗万年红颜知己的‘工作室’。在门上挂着一个十分秀气的小牌匾,上面写着胭脂阁;推门而入,一股近乎于呛人的香味迎面扑来,薛良不禁眉头一皱。虽然薛良很喜欢这种味道,但凡事要有个度,太过了就不好了。
等薛良见到这小丫头的时候,不禁眼前一亮。眉黛秋山,秋水剪瞳,眉宇之间说不尽的万种风情,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气质,当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
本来此女正坐在内阁,弯腰趴在古筝上捣鼓着什么,或许是修琴吧。等发现有罗万年来了,发出娇媚无比的嗓音轻轻呼唤时,连薛良这个纵欲花都多年的老手,都不由得心神一荡,暗道此女当真是技艺超群,风尘女子中的顶尖高手!
“夫君,您终于来了,真是让奴家等的好苦呀。”小丫头轻移莲步,小跑着扑进罗万年的怀里。
刚才罗万年还稍微有点老板的范儿,结果与小丫头发生肢体接触后,最后一点男人的自尊心也丢弃了。轻轻的拍打着小丫头的肩头,软声软语道:“怜香莫慌,夫君这不是来了吗?”瞧罗万年那关切的模样,伺候他老娘也不过如此。
“来来来,怜香,夫君给你介绍两个朋友。”还好罗万年这老小子没忘了正事儿,腻歪玩了以后,开始进入正题。
“这两位都是松江县来的贵客,这位是薛兄弟,这位是杨少爷。”罗万年亲密无间的介绍道。
“奴家怜香,见过两位公子。”怜香脱离罗万年的怀抱,屈身行礼,娇滴滴的说道。
薛良倒是没什么太大反应,毕竟见过太多美女,抵抗力比较强,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了。倒是杨连亭有些过度热情的和怜香攀谈起来,说着说着还动起手来了,拉着怜香的小手,走到桌子边,根本不理会薛良和罗万年。薛良和杨连亭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衣冠禽兽!”
虽然自从杨老头死了,杨连亭当了家,他的变化很大。但是回想起当初,这小子翻墙进甄府偷看甄小婉洗澡,便知他骨子里和薛良是一路人。
既然来这是为了谈生意,薛良只好厚着脸皮插话。聊聊人生,谈谈理想,随后渐渐进入佳境,怜香弹了个琴,又唱了个小曲,最后才开始谈生意方面的事。薛良最主要的是要知道金陵那块地皮最好,对方能不能出售。听怜香说,城中最好的地方一共有两个,一个是位于城东紧靠着城门,被一个开茶馆的占据着。这个开茶馆的店家是祖上留下的产业,且为人迂腐保守,为了守住家业,是绝对不会出卖产业的。另一个则位于北街主路,正好处在东南西北四门主路的中间位置,属于十字路口的中心点,被一个开酒楼的占据着。虽然这属于黄金地段,但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生意越做越黄,而且这个店主人还是个吃喝嫖赌都占全了的人渣,隔三差五就往百花阁送钱,因此酒楼已经开始往外兑了。不过价钱比较贵,要三万两银子才肯卖。
没说的,这个酒楼就是最佳的选址,必须买下来。别说三万两银子,就是五万两,十万两都要搞定!但是怜香说,金陵城有头有脸的大老板都盯着这块肥肉,到时候免不了竞争,能不能争得过那些大老板还是未知数。生意就是战场,这句话再次得到了应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