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女友打电话过来,问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我正忙着个隔壁床的老王改论文,纠结于他打错的无数个标点符号当中,随便敷衍了几句,便挂断了。没过几分钟,哪成想她又打电话来,不同于刚刚平静的语气,劈头盖脸的将我大骂一顿,最后在她一句声嘶揭底的叫喊声中,不愉快的挂断了电话。
“靠,什么玩意儿!”心情被搞得很不好,扔下老王的论文,悻悻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点燃了一根烟。
老王贼兮兮的靠过来,“怎么,又跟女朋友吵架啦?”
我愤恨的拉过右手边的椅子,朝着他扬扬手,“坐过来坐过来!”
过后,在跟老王经历了无数总结后,我终于得出一条真理:“那婆娘还不是听她旁边的人的话,刚刚还好好的,不是那娘们是得坏,还能有谁?!”
老王不屑的扬着头,翘着二郎腿,“行了行了,不就是没陪她吃饭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去道个歉,这事儿就完了!”
“道歉?!王八蛋才去!”
抛下这句话,我又开始了和那篇论文的较劲中,下定决心不能娇惯那些女人的臭毛病,一天还有完没完了。
放养的后果是,没过几天,女友便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正洋洋得意之时,她吐出两字,便狠心的摁断。
“分手!”
靠!
老王幸灾乐祸的哼起了歌,用他的话来说,女人都是要哄的,不用哄的女人上哪里找去。
那几天,我承认我真的失恋了,女友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再也不肯理我,就在我费尽心机呕心沥血的想办法挽回时,她却兴高采烈的挽着一个高富帅从我面前走过,赤裸裸的挑衅!
我成功的逼走了我第二任女友。
抽着烟,我坐下宿舍的台阶上,真他们逼得像个疯子。我承认我对女友算不上很爱,最多只谈得上喜欢。但就这样分手,还是有些舍不得。
老王说,我对恋爱的价值观还比不上他这个粗老爷们,好歹他也打了这么久的光棍,而我交往了两个,依旧不懂得如何哄好一个女孩子。
想想,也是。摁断烟头,又回到宿舍喝闷酒。
我对爱情,一直便持着是我的抢不走的观点。不过,这可能跟我从小的经历有关。
我叫李平炎,出生时,正下着一场大雨。我妈说我是命大,生我那天,一大早羊水便破了,我硬是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我妈那时还年轻,以为没啥事,再加上农活儿又多,忙着去地里做活儿,便也放任着。直到晚上,肚子才开始痛起来,我奶奶心急如焚的过来接生,总算是母子平安。
要是换做现在,肚子要是有一点儿毛病,还不急死人才怪。因此,我也常常埋怨我妈,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让我一出生便跟别人不一样。
要说哪里不一样,一般的人还真看不出来,我记得初中那会,班里的女生都特别迷恋饶雪漫的那部左耳,故事里的女主角,不也因为有只耳朵听不见吗?那时我坚持以为是遇见了知音,硬是将那本女生看的小说,看了个底朝天。完事后才发现跟我屁关系没有!
是的,她是左耳听不见,我是右耳听不见。
小时候,我只依稀的记得喜欢跟同龄人玩打耳朵的游戏,就是用一只手轻轻的拍打耳朵,便会传来一阵很有节奏的声音。那时开始,我便知道我的两只耳朵不一样,因为我在打我右耳时,并没有听到预想中的声音。不懂事的我,还以为是所有的人都一样。
直到有一天,我有一个表姐来家里玩时,几个小孩又开始拍打耳朵起哄,我好奇的问了我表姐一句,“霞姐,你这只耳朵听得见吗?”
霞姐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当然听得见啦!”
那一刻,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然后我独自一个人回到了房间,反复的做着拍打耳朵的游戏,我以为拍着拍着,突然就有声音了,我的耳朵也会听得见了。
那天晚上,我给我妈说了这件事,我妈却以为我在说谎,她特意拿了一团纸,捏成一个小球,塞住我那只耳朵,然后跟我说话,问我听得见吗。
开玩笑,当然听得见了,那个纸团压根儿就是不科学的,挡不住声音的。这件事情,也不了了之。
从小到大,我也没跟别的人有什么不一样,只要不在我右耳旁说悄悄话,我的听力也是没多大问题的。
有一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上帝为你关闭了一扇窗户,总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户,我不信上帝,却总是相信这句话,我以为我是跟别人不一样的,我的命格,也是跟别人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