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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秦苗觉得筱笙这个书呆子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厚厚的书,叫人不能轻易读懂。他不是那种张扬的男生,但关键时刻却一鸣惊人。她开始喜欢在宿舍里有意引出关于筱笙的话题,然后别人不说了,她一个人还要回味半天。她想,一定要找个机会和筱笙接触接触,读读那是怎样的一本书。

此后,秦苗心里总觉得像放了块石头似的沉沉的,有时又像被人偷走了点什么似的轻飘飘的。她反复提醒自己,该抓紧时间读书,离考试不远了。日子就在读读书想想筱笙中不知不觉过去了。走在校道上,偶尔几片黄叶砸在头上,或是钻到脚下,发出“嚓嚓”的声响以提醒你它的存在。一阵风吹来――不像春夏之季会夹着点儿花草的香味儿――什么味道也没有,只是凉飕飕的。秦苗还穿着单薄的秋装,只能缩缩身子,心里想,这个冬天怎么来得这么快呢?

班里准备组织一次冬游,去爬天人山。秦苗几天前就开始加快复习进度,她准备在冬游这一天好好放松放松,当然,也借这个机会和筱笙聊聊。可是,车把他们送到郊外的时候,她才发现筱笙并没有来。青山绿水雁鸣,是最让文学院学生心动的。此时刚平和雅林又在抒发他们似乎永远也抒不完的感情。而秦苗的心却像被掏空了似的。她对身边的同学说,天,竟忘了一个老乡要来学校找我,有一本很重要的书给我。

其实筱笙也想和大家一起出来玩一次的,老实说,他也是想借游玩的机会和秦苗接触接触。可后来又犹豫了,他清楚,出了校门,这钱就简直不是当钱使了,卖旅游产品的,让你套圈圈的,让你打气球的。筱笙最终决定,还是不去好了。

筱笙居然有点心神不宁,总是进入不了读书的状态。想继续写他的小说,又没有灵感,不知怎么写下去。他想在小说中再加个人物,主人公是不能再更改的了,要不工程也太大了,那就加个次要角色吧,不妨让她也在腮边长颗美人痣。构思半天,还是没想好这个人物的性格该如何定位,在文中起点什么作用。哎,算了,不如到校园里去转转,或许会有灵感。

筱笙低着头走着,突然和迎面走来的一个人撞了个正着。筱笙每次和人相撞,他都先不看对方,而在心里以闪电的速度将这个人推断一番,再抬头证实一下。他和人相撞撞出经验来了,如果撞击的力度小,或还没撞到一起对方就让开了,可能这个人是老师或老师家属,他们一般非常小心,并处处和学生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果撞击的力度适中,但时间非常短暂,那这个人是男生;如果力度适中,时间又稍长,那这个是女生,因为女生要看看撞他的男生帅不帅,甚至还要抿着嘴微微一笑,才会身子一侧,后退两步,继续前行,每个动作都会做得优雅又很到位;如果撞击力度较大,且久久不让开的,那肯定是失恋的男女,失恋的人觉得自己都到了失恋的地步了,你还不给我让道?撞击力度过猛的情况只发生过一次,是抱着篮球赶去打球的,不把筱笙撞死就万幸了,哪有心情去推断?

这回和筱笙相撞的,撞击力度严重不够,但时间又非常长,不像是老师或其家属,和失恋的女生较接近。筱笙想抬头证实一下,头还没抬起,声音先传过来了:“我看你半天了,你在想什么呢,只顾低着头走路?”一看,是秦苗!他先看了她的美人痣,再看她的眼睛,但那双眼睛会灼人似的,叫筱笙不敢正视。筱笙尴尬地笑笑,问,你怎么也没去爬山呀?秦苗说,我不是一直忙复习,准备考研吗?刚从教室里出来,准备走走呢!筱笙“哦”了一声,想和她说说话,又不知说什么。僵持了几秒钟,还是秦苗先找了个借口,说有问题想向他请教,毕竟,她是有备而来的。

爱晴湖畔的古柳下有张空椅子,秦苗示意过去坐会儿。快要走到椅子旁了,突然前方二十米处走来一对恋人,他们眼看筱笙俩要先占去位置了,男的就对女的说,咱们来跑步比赛!跑到椅子旁,抢先将位置坐了。筱笙又一次很尴尬,就像伸手去抓食堂里最后一个馒头,却被人抢先抓走了,一只手停在空中不知怎么办才好一样。秦苗笑笑,说,咱们就这样走走吧。

他们边走边聊。筱笙说本来是想去天人山,写写生什么的,但天气好像不算好,还是躲在图书馆好些。秦苗笑着说,其实你已经画了一张很不错的画了。筱笙不解。秦苗说,这幅画呀就在你的心里,你想,你这么宽容,不和人争一张椅子,这不是一幅很美的图画么?筱笙正担心秦苗要觉得他太懦弱呢,听秦苗这么一说,他就心里直乐。筱笙说,你真有能耐,敢去考研究生。秦苗说你也可以呀!筱笙说,算了,早点工作,减轻父母的负担。秦苗问,你父母是干什么的?谁给你取的名字,这么好听?筱生噗哧一声笑了,说,我父母都是农民,我的名字很土的,叫“小生”,后来我发现,同样的事物,越让人搞不懂,就越受欢迎,比如餐馆里一道叫“雪上加霜”的菜很吸引人,如果知道是白萝卜丝上面撒一层白糖,你一定不会要吧?所以我就换了两个复杂的字,反正还是这个音。秦苗呵呵地笑起来。看来,他们俩聊得很投机,也很开心。

南方的初冬,其实依然是个浪漫的季节。大自然的色彩比春夏更丰富,树叶被风翻动,黄绿交错;荷花池中早些日子还只见绿色的叶,如今却能看见错落有致的莲茎,像丹青妙手笔下的写意画;连花带的小草,叶尖上都要顶些黄褐色的纹路,就如在身边穿行的人,衬衣外总要套件夹克或短袄。风很干爽,吹在脸上略带凉意,不过更叫人清醒且振奋。眼见都快绕湖一圈了,筱笙很是着急,像是怕很快要走出一个句号来似的。

“这季节真是美。”筱笙赞叹。

“你喜欢冬天?”秦苗侧着脸看着筱笙。

“我也说不清,有时候站在宿舍的阳台上,凉风往脖子里一灌,嗅着落叶的气息,会有一种大势已去的感觉,而春天里不同,虽然也是微冷,但心里想着的是要一天天暖和起来了。”

“那你应该喜欢春天的,今天怎么赞美起冬天来了?”

“心情突然不一样了,突然觉得温暖。”

秦苗听了若有所思。她只是“哦”了一声,不敢追问,因为她的耳根已经先热起来了。但沉默又不行,据说两人相处,沉默时间超过7秒,气氛就会尴尬。

“对了,你画的那张人头像,怎么会像我呢?”秦苗终于想到了她关心的问题。

“我也不知怎么就……那么像你,我真的……真的没有别的意思。”筱笙说完,对自己的回答很不满意。

“哦,我也没有别的意思。随便问问。”秦苗说完,觉得不该问这个问题。

两人再次沉默,装着在欣赏爱晴湖的风景。

有一对恋人很张扬地从他们身边经过,还大发议论:其实这个季节吧,爱晴湖一点儿也不好看,湖面上只零乱地躺着一些残败的荷叶。

还是秦苗打破了僵局,她说不如去逛逛书市,她正想找几本书。筱笙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没有和女生交往的经验,他觉得自己不擅长的,就最好别出主意,任别人“摆布”也挺好的,特别是任秦苗摆布。

难道这就叫爱情?不会的,筱笙告诉自己。从性格上来说,自己不是一向反感儿女情长吗?不是一向崇敬那些立奇志建奇功的奇男子吗?张惠言有词云:“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转瞬即逝,如今正是应该抓住青春的尾巴,多干些正事的时候啊!筱笙又想,不会的,与秦苗能走到一起,正是见她不从流俗,有上进心,也许两人之间,可以达到“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的意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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