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一边向自己的座位走去,一边打着招呼:李姐早,王姐早!
王一有这样一个信条,只要是女的,上至六十岁大妈下至十八岁小姑娘,只要她是女的,一律叫姐!因为他觉得,女人心里,总会有那么一丝母性沉睡心底。
坐到座位上王一拉开了抽屉,取出了一个水杯,这个水杯已经很久了,但是王一一直没有舍得换一个新的,只是因为这个水杯是他刚上班那天王莹送给他的。
“给你,不要总喝矿泉水,喝点热水对胃有好处”王一还记得这句话,而现在,一想起这句话王一就会不自觉的胃疼那么一下。起身走到饮水机旁,接了一杯水又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时间八点整,门口声音一阵嘈杂,王一没有抬头,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办公室的另外五个人都会踩着这个点来上班,包括经理,因为经理不是老板,他也是给别人打工的!
打开抽屉王一就算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其实王一的工作很简单,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规矩,而这个行业的规矩就是回扣,校长的回扣,老师的回扣,加上酒桌上的发挥,就几乎是王一的全部工作,当然出去与书商打交道就是另外的一回事情了。
王一所在的公司在这个城市经营了多年,从上至下与这个城市的教育盘根错节,所以王一经常要做的并不是去上门推销,而是定期的联络感情,每次想起这,王一都要鄙视自己一回,曾经自己也是一个有理想的青年,曾经自己也是立志成为一名教书育人的园丁,但是此时,自己居然成了园丁的腐蚀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就在王一胡思乱想的时候,经理走了过来,手里拿了一张打印纸,放在了王一面前的桌子上,对王一说:“喏,这个是这次推给五中张校长的清单!”王一接过清单瞄了一眼就放在了桌子上,一边拿出手机翻张校长的手机号一边对经理说:“我说经理,这开学没有一个月,我们已经是第三次向张校长推辅导书了,是不是有点过啊!”经理看了一眼,双手一摊,说道:“我也这么觉得,可是这是张校长自己传真过来的单子,我们总不能到手的生意也不做吧,那样我们可都要喝西北风啦!”
王一一边叹气一边点头,嘴里还嘟囔着:“这******社会啊!”
翻出张校长的电话,王一打了过去。
“喂,你好啊张校长,啊,对对是我,没问题、没问题,五天之内保证给您送到学校,对对,老规矩,10%,好,那这个事情就这么说定啦,张校长晚上有空吗,东亚一起喝点啊,啊,同事聚会啊,好好,那就改天,好好,就这么定啦!”
挂了电话,王一习惯性的骂了一句:“******!”
王一并不是第一次和这个张校长打交道了,相反的,他们很熟,一个靠着一个拿销售提成,一个靠着另一个拿销售回扣,当然会混的很熟。
王一了解这个张校长,知道他不但贪财而且好色,看来今天的同时聚会不知道又会有哪位祖国的园丁奉献了,王一也知道,这位张校长能够在如此行径下还稳坐校长之位是有原因的,据说张校长了教育局的某位领导很熟。
王一很无奈,这个社会不熟不好办事啊!
王一一直都不承认自己是一个愤青,尽管很多朋友都说他是一个标准的愤青,但他一直都不承认,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还存有那么一点良知的人,如果这样也能算愤青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已经堕落到了怎样一种的境界!
又给供货商打了个电话,敲定了张校长的这一批教辅材料,王一收拾收拾自己的办公桌,整理整理文件,时间一不小心就走到了中午,下班的时间到了。
王一所在的公司中午有工作餐,而所谓的工作餐只是附近快餐店的外卖,王一一贯不喜欢吃,因为这里距离李妖娆的店很近,所以王一中午就经常到李妖娆那里去混饭吃。
眼看就到恋恋不舍了,王一猛然想起一件事情,以前李妖娆都是早晨从家里带两个人的饭菜中午在这面吃,而昨天李妖娆是在王一那住的,早晨除了那一碗面条,王一似乎没有发觉家里有动火的痕迹,那么今天中午吃什么?
王一苦笑了一下,还是走了过来,可是一进店门,王一就觉得不对了,这明明是回锅肉和手撕包菜的味道,而且是自己最喜欢的那种,王一疑惑的退了一步,退到门外,抬头看了看招牌“恋恋不舍”没错啊,王一再次迈步近来,就看见李妖娆站在柜台上冲着他笑。
“进来啊,在门口乱看什么呢!”
“啊,我以为我走错了呢,没看见你早晨做菜啊,你从旁边店里点的菜啊?”刚说完,王一就觉得不对了,这饭店点来的菜也不能这么对自己的口味啊!
果不其然,王一一说完,李妖娆就不干了:“切,哪个厨师能做出这个口味啊,这是我刚刚借用旁边饭店的厨房做的!”
王一一听,说了句:“怪不得!”
李妖娆给王一拿了碗筷,招呼王一快点吃,要不饭菜就凉了。
看着眼前的饭菜,王一想起了王莹,自从分手之后,王一总是想起王莹。
除了早餐,王莹是很少给王一做饭了,但是王一从来都不会责怪王莹,他觉得,这都什么年代了,女人不做饭很正常,再加上他了解王莹的出身,虽然不是一个大富大贵的家庭,但也和他和李妖娆不同,王莹的父母都是公务员,还都属于有那么一些权力的公务员,而王莹又是独苗,四个老人的独苗,被宠是自然的!
幸好的是,王一是一个好吃的人,而好吃的人通常都愿意做上那么一点,所以王一和王莹在一起的时候吃饭倒也不是个问题,只是偶尔饭菜不合胃口王莹会说上那么几句,但是王一从来不会往心里去。
自从和王莹分手之后,王一就很少下厨了,早晨基本不吃,中午到李妖娆这混一顿,晚上到外面的小吃店对付那么一口,即使偶尔下厨也是弄些面条炒饭之类的!
吃完了饭,下午上班还有一会,看着李妖娆忙前忙后的收拾着,王一忽然有这样一种错觉: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中午恋恋不舍还是有些忙碌的,因为这个中学是半寄宿制的学校,所以中午很多住校的同学都会趁着午休的时候出来逛逛,看着三三两两进进出出的学生,王一恍惚中看见了当初的自己。
如果现在有人问王一,哪个阶段的学生最累,王一肯定想都不想的就会回答,每个阶段的学生都累,但是,如果是王一上高中那会你问他这个问题,他一定会想都不想的回答你:高中最累!
那个时候大学才刚刚扩招,招生的规模远没有现在大,那个时候就业还没有这么难,至少一个卖保险的还没有要求本科学历英语四级,那个时候小学还没有绿领巾,后进生依旧是老师眼中的孩子,但那个时候的高中,却和现在的一样,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当然,并不是没有桥,而是只有这独木桥才能通往的那象牙塔最顶尖的几所学校。那个时候大家还相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而现在,王一只相信命运可以改变知识。
熙熙攘攘的人群,夹杂着王一,大家一起,或主动向前或不得不向前。
很难说王一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的,在别的孩子都在努力挣扎的初四,王一还在浑浑噩噩,但是也许是走****运,王一竟然以一个相对高分的成绩进入了这个高中,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当然,王一从不承认这一点,他总是觉得那是因为自己聪明。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所谓的聪明,王一一次又一次的聪明反被聪明误!
那个时候,教育还能够称得上教育,中考结束之后,王一在家等通知书,大约二十几天之后,录取通知书到了,随着通知书一起到的还有上面的一句话:某某天到学校开会。那个时候,王一还是一个纯洁的能够拧出水的一个小孩,学校的话,自然被当成圣旨,于是在那一天,王一坐在百多人当中迷失了方向。
那天的情况是这样的:王一迟到了,走进会议室的那一瞬间,王一感觉自己好像被扒光了衣服一样,要不怎么大家都在看自己?结果后来才发现,自己由于起来晚了,脸没洗、头没洗,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就进来了,当然,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当时自己还穿着背心大裤衩拖鞋,现在想起来王一都很佩服自己的勇气:你说当初哪来的那股劲,就这样坦然的在大家注视的目光中走了进去?
听了一会,王一终于搞清楚了这次会议的目的:选班。
学校为了优待他们这些在中考中或正常发挥或超常发挥或失常发挥总之结果是成绩比较高的同学,给了他们一次自由选择班级的机会。王一一想,这些老师自己一个都不认识啊,怎么办呢,发扬一下中国人的优良传统吧,干脆哪个班级报的人多自己就报哪个班级吧!
就这样的,鬼使神差的,王一来到了高一六班。
转眼间开学,由于家并不在市里,所以王一需要住校,因为选班级的时候来过学校,那个时候王一就已经很无耻的给自己选好了寝室,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房间204,也选了两个自己喜欢的床铺,自己一个表哥一个。
开学报道之后,这个四人的寝室就就人员到齐了:王一自己,表哥,高兴,另外一个就是许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