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8546200000073

第73章 学术争鸣(5)

(一)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渐进性

刑事诉讼法属于典型的人权法。如果说刑法是犯罪人的大宪章,那么刑事诉讼法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大宪章。[6]中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不仅仅涉及部门法的内容,还涉及宪法以及我国已经加入和拟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的内容。中国目前进行刑事司法改革的方式,是在较长时期内,通过持续不断地进行局部的刑事诉讼制度变革,循序渐进地接近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这是一种既符合法制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理性选择。笔者认为,由于中国法律传统的差异,刑事诉讼价值的不同倾向及其他支撑现代法治某些条件的不成熟,刑事诉讼法修改采取渐进性的改良方法,从逐步的技术改良走向制度性变革途径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中国的法治必须是渐进式的进步,修法必须考虑当下社会发展的水平和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接受程度,尤其是牵涉众多的刑事诉讼法,还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理想状态。例如辩护制度,1979年刑事诉讼法确定审判阶段,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1996年刑事诉讼法确定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为案件经过侦查移送审查起诉以后;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定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权法律规定的变化是中国刑事司法变革路径的具体体现。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一个过程,在一定时间段内进行渐进式、分阶段的改革,最终实现中国刑事诉讼的现代化变革。在这一变革中,中国刑事诉讼法与国际人权公约内容的差距逐步缩小。

(二)中国刑事司法改革与国际人权公约的互动性

《公民权利公约》以及其他人权公约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关于刑事司法制度的,国际人权公约不但全面规定了公正审判的国际标准,还就死刑核准、逮捕和拘禁的原则和程序及被剥夺自由者的人道待遇和分类处置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某个国家一旦签署并批准国际公约,则根据国际法优位原则,在国内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必须符合国际公约精神。国际人权公约确定的许多规则是人权保护的最低标准,对这样的内容,要求成员国国内法律必须予以体现,促动成员国国内的刑事司法改革。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

提出国际法优先、刑事司法国际标准优位原则并不意味着要否认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从我国国情出发,法律除了具有普适性价值观,还是一套具有地域性知识的体系。我们反对的是片面地夸大所谓的国情、片面地强调国际标准与国情的不适应性,而否定对国内不合理的制度内容的变革。另外,确立司法国际标准优位原则,也并不意味着要完全照搬国际标准。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对国际标准在国内法上作出易为国民理解接受的、合适的表述或者改良性的规定,应该说是对国际标准的尊重和遵守,也更容易在我国生长和发挥实际效用,更具有生命力。2012年再修改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特别诉讼程序,从而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个特色。这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刑事诉讼制度创新和落实,同时也丰富着国际人权公约的内容,为其他国家刑事司法变革提供有益经验。

Conventions on Human Rights and the Revision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China

Meng Jun

Abstract:When we revised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China,international criminal justice principles determined by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nventions are one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that we considered.Based on the existing rights,the revision perfects the litigant's rights and protecting system,especially increases some new rights in the law.The gap of contents are further narrowed between the new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China an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nventions.The revision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China reflects the gradualness of the Chinese reform of criminal procedure.There is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Chinese reform of criminal procedure an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nventions.

Key words:Conventions on Human Rights,The Revision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China,Rights Protection 注释: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2] 《胡****在法讲演时表示中国正积极研究人权B公约》,载《东方早报》,2004-01-29。

[3] 樊崇义:《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理性思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2)。

[4] 杨宇冠:《〈刑事诉讼法〉修改凸显人权保障——论不得强迫自证有罪和非法证据排除条款》,载《法学杂志》,2012(5)。

[5] 陈卫东、陈飞:《沉默权与坦白从宽》,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

[6] 陈瑞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二版),224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的问题困难与对策建议

廖明[1]

【内容提要】

志愿者是社区矫正的重要力量。培育一支合格而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是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基础。以北京市等地区为例,参与社区矫正的志愿者存在着数量少、职责不明确、整体素质和意识有待提高、内容过于教条和形式化以及组织缺失等缺陷。要改变这种状况,应当更新社区居民的刑罚观念,扩大志愿者规模,健全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志愿者的参与机制和服务内容。

【关键词】

·北京

·社区矫正

·社区志愿者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2009年9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明确指出,全面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组成人员的法律地位和身份特点,可以将其划分为社区矫正官、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三大类。两院两部2012年1月10日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离不开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全面参与。

一、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界定和法律地位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提供服务和帮助的社区居民。

将志愿人员引入社区矫正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社区矫正都得到志愿者的支持。例如,日本的社区矫正以志愿者的广泛参与为显著特色,志愿者实际上成为其社区处遇的主要力量。英国社区矫正的突出特点就是社会性团体、民间志愿者的参与,甚至占据主导地位。加拿大十分重视社区志愿人员参与社区矫正,社区志愿人员往往成为社区矫正的骨干力量。美国每年约有30万至50万的公民自愿参与社区矫正,而且这个数量在不断上升。实际上,从19世纪初社区矫正开始出现起,社会志愿者就已经进入矫正领域参与对罪犯的矫治。

在我国,充分利用志愿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同样是社区矫正工作中得到普遍重视的内容。无论是两院两部的司法解释,还是司法部的规范性文件,抑或各地的规范性文件,都做出了这方面的规定。不过,两院两部的司法解释和司法部的规范性文件所使用的具体名称有所不同。两院两部2003年7月1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和2009年的《试行意见》使用的是“社会志愿者”的名称;司法部2004年5月9日发布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2条、第12条、第13条、第31条均使用了“社会志愿者”一词;而其中的第9条、第13条则使用了“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一词;《实施办法》使用的是“志愿者”的名称。与此类似,不同的省市在规范性文件中所使用的具体名称也有所不同。大体而言,有三种名称:(1)社会志愿者。这是一个比较笼统的名称,使用这个名称的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浙江、山东。(2)社区矫正志愿者。使用这种名称的包括上海、江苏。(3)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这是由天津使用的名称。

为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统一这类人员的名称。在上述所列举的名称中,“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所包含的人员范围似乎过于宽泛,没有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又似乎过于繁杂,读起来比较拗口,使用起来不很便捷。因此,相比较而言,使用“社区矫正志愿者”这个名称似乎比较恰当。在“社区矫正志愿者”这个名称中,“社区矫正”表明了这类人员的工作领域和内容,而“志愿者”则表明了他们的具体身份。因此,这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名称,较好地显示了这类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身份特征。对于“社区矫正志愿者”,可以考虑使用这样的英文名称community correctional volunteer.[2]

社区矫正是一项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参与的事业。社区矫正志愿者是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体现,是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一般来说,社区矫正中的志愿人员具有下列特点:第一,他们不一定具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技能,也不要求他们人人都有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第二,他们并不是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而是真正的兼职人员:他们仅仅在自己的主业之外或者在退休之后,利用一定时间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第三,他们不是领取薪水的工作人员。他们只能根据开展工作的情况,领取一定的工作津贴。第四,与获得的报酬相适应,志愿人员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也要比准专业人员少。第五,志愿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固定,他们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需要和自己的情况,从事一定时间的社区矫正工作,但是,这种“工作时间”是不固定的。第六,志愿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他们是否继续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情况,而不受社区矫正机构的制约,不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强制性管理。

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可弥补专业矫正人员的不足,有效提升矫正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工作效果。社区服刑人员除了每周的电话汇报、每月的书面汇报、季度考核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外,大部分时间都不在专业矫正工作者的控制范围和视野内,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真空。充分利用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大都在同一个居住区,对社区服刑人员其个人情况和平时表现都比较了解的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其在监管上的便利。更重要的是,不同的志愿者来自不同的职业和阶层,具有多元的信息来源,可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在升学、就业等人生关键时刻做出最佳的选择。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社会工作经验的志愿者可以结合心理咨询和辅导的相关理论,协助相关机构、家庭和专业工作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维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和情绪体验,积极配合,主动矫正。[3]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2开 红皮压纹烫金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2开 红皮压纹烫金版)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民事纠纷与解决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民事纠纷与解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热门推荐
  • 重生暖婚:墨少,撩妻请低调

    重生暖婚:墨少,撩妻请低调

    墨北寒宠妻无度,背景深不可测,前世洛简伊眼瞎,心瞎放着优质忠犬老公不要,一心扑在渣男身上,被渣男骗家破人亡,最后死在自己好妹妹手上。重生一世洛简伊抱住大神老公不撒腿一心想要和她老公过着幸福美满,顺便教训渣男渣女生活。洛简伊:“老公没有钱花。”墨北寒:“给,以后家里钱全是你的。”墨北寒拿出几张黑卡递给了洛简伊。洛简伊:“老公,有渣男出没。”墨北寒:“我来。”第二天某渣男鼻青脸肿躺着医院。洛简伊:“老公有女人要来抢你。”墨北寒:“她们不知道我的心和身体都是你的吗?”第二天某一个世家大小姐被爆出私生活混乱。
  • 欲火归来:这个嫡女不善

    欲火归来:这个嫡女不善

    上辈子她被姨娘庶妹渣男害的腹中孩儿死去,令自己尸骨无存,害的自己的母亲被毒死,害的外公一家一百八十六条人命都上了断头台。这一世她欲火重生,她护嫡母,撕开姨娘、庶妹的伪面具,耍的渣男团团转,她要有恩报恩,有仇的她必定让她们生不如死。在复仇的路上她是幸运的,有两个男人陪她一起,个个都给的起她一生一世一双人恋人的诺言,但前世的情伤以令她不敢再爱了,爱与不爱全凭心中之想。
  • 三维动画审美谈

    三维动画审美谈

    数字时代,美的标准充满更多的不确定性。而三维动画以数字图像形式成为这个图时代的代表。三维动画及三维图像不仅仅是由于应用了仿真数字图像技术而带来的虚拟空间,还有更多的是由三维图像技术所引发或引导的被扩展的图像技术,这些技术无不应用在现代视觉设计领域的各个方面,并且,由此引起社会的追热,引起审美观念的改变。这些改变是在进行中的,变化中的,也是在发展中的。对于未知的美,我们做的只是追寻和记录,我们不知道以后的美将会是什么样,尽管我们苦苦追寻,孜孜探讨,同时也在默默审视。我们在追寻中享受美,在探讨中认知美,在审视中体验美……
  • 圣骨传

    圣骨传

    天地阴阳灵为本,乾坤轮转气为根。灵气乃修炼之根本。御灵者,掌天地日月,控万法之道。天道有缺,天缺者,一念众生如蝼蚁,一念腾飞破万界。上古有圣帝陨,圣骨降世,掀轩然之波澜。浩瀚御灵中天,纷繁复杂,波谲云诡,终将谁主沉浮?林牧:圣骨握在手,诸天万界横着走。
  • TFBOYS你们别想跑

    TFBOYS你们别想跑

    她走进教室,看着眼前挡道的王源笑着说了一句:“好狗不挡道。”某男孩当场气的想撞墙,可怜滴看着某女孩眨了眨眼:“呜呜······你才是‘好狗不挡道’呢?”次日;她坐在中心花园石板凳上,看着那些花朵感叹:“啊!多么美丽的花呀!可惜可惜·········”说着,还像那些诗人一样摇了摇头。某凯经过,刚好听到某女孩感叹着那些花朵,好奇的问道“可惜什么?”某女孩如实的回答:“可惜活不了多久,唉··”从踏进这所学校的第一天开始,她和这三位少年的人生轨迹就从平行线慢慢的转为相交线。不同的选择决定着她和他们不同的情感结局。温柔学长、呆萌学弟、腹黑社长,她究竟会和谁在高中时光里共同书写她们的故事?
  • 唐宋八大家(第三册)

    唐宋八大家(第三册)

    “唐宋八大家”的古文作品,代表着唐宋散文的最高成就。他们的作品在许多方面给现、当代散文写作以深远的影响。本着推陈出新,弘扬传统之宗旨,编者精选了八位大家的著名篇章合做而成《唐宋八大家》一书,希望读者面对纷繁复杂,文字艰深的古书之苦,能够直面中国古代文化之精华,一边学习,一边就可以运用。
  • 小霸王和霸王枪

    小霸王和霸王枪

    小霸王其乐无穷霸王枪肆意花丛PS:简介非要20字
  • 偏执枭王:殿下,你是我的

    偏执枭王:殿下,你是我的

    男主:你注定是我的。女主:你想多了。男主:是么?女主瞥了眼周围缓缓靠近来的灵魂锁链,艰难的吞咽了口气:呵呵,呵呵,我开玩笑的......你先,放开我可好?男主:不好。女主因印道机缘显灵宙宇,觉醒之后,不自知的追随着阳谋一步步打怪,升级,直到站在世界的顶端,又如阳谋所愿的迈进了新地图。却......自以为对阳谋知之甚详而寻乐子般跟着阳谋走的女主傻眼了。“泥煤啊!这是个阴谋!!”印道机缘,让他发现了她。自此追逐,生死不弃。
  • 十方域主

    十方域主

    太古时期,元灵创世,引发先天生灵混战。为渡化众生,先经鸿蒙传道,后历女娲造人,亦无法重立秩序。而随着人族崛起,混战遂演变成人妖两族之战。上古时期,下界飞升通道崩裂,八大神器下落不明。后十方图出世,人妖两族为抢夺神器至尊大打出手,导致蛮荒封印被破,一场灭世大灾难随即拉开序幕。然,半妖族木易却有幸得十方图和上苍创世功......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 极品尸鬼

    极品尸鬼

    他,无意间被外星飞船带走,被外星人改造成了,十分恐怖可怕的怪物,在被送回地球!QQ群5287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