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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今天就是每一天(8)

虽是下半夜,可她等不及了,拨通金振源的手机,电话响了两声,接电话的声音令她又一次大吃一惊,那是金振源的母亲,她哽咽着告诉朋朋,老两口刚刚陪金振源从医院挂急诊回家:“你不要着急,每一次心电图都是正常。”婆婆马上安慰道。

“挂急诊去做心电图?”

“一天发作几次,每次都是胸口发闷浑身发抖,振源自己认为是心脏病,来不及地去医院做心电图,每次都正常,朋朋,你总算回上海!”

“唔?”

“他不让我打电话,说你人在外地帮不上忙白白着急,说过几天就会好,可是……”哽咽声又起。

她愣着,听见婆婆在哭,大声道:“别急别急,我马上到。”

朋朋终究没有喝到曲亮的汤中之汤——法式清汤,下一个周末到来之前,曲亮接到朋朋电话:“最近家里发生一些事,等事情过去,我再告诉你。”她的声音充满困扰。他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她急急忙忙把电话挂了,好像很怕听到任何询问或安慰。

一场又一场雨,绵绵小雨夹着冷风,但温度总在零上,树叶在雨中萎缩、掉下,混杂在泥水里,暖冬是萎靡的季节。一月已过,春节都快到了,不会再有枯叶金灿灿铺满一街的壮观,那一片片失去生命的叶子曾被太阳晒得坚挺饱满,像风中的帆鼓起来,风吹来时才能感受它的轻。曲亮想给朋朋打电话,好几次电话拨到一半便放弃,要是她不来电话,说明她也不想接电话。想象不出她会遇到什么样的挫败,一个不愿意给别人看到泪水的女孩,她的某种强硬比软弱更令人担忧。

此时,几千里之外的丽江晴空万里,朋朋正伏在有些摇晃的酒吧矮桌上,给曲亮写信。

“请原谅我不再称呼你叔叔,‘叔叔’令我们成为两辈人,感觉上你不是我的前辈,或者,我正急急忙忙赶上你的成熟。

一直没有时间,不,是想等有个好一点的结果再去你的店,看起来是我太急。老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可我丈夫发病前已有种种迹象,作为妻子的我竞毫无所知,其实,早有端倪,比方,他着魔一样地健身,而我只会用普通常识判断……我在向他发难时他已危在旦夕,每每回想,心中塞满懊恼。

他得了很严重的忧郁症。有一阵几乎不能上街,发作时就像心脏病,那时一天挂几次急诊,他甚至有轻生念头。后来还是一位内科专家建议我们去找心理医生。

发病原因很复杂,多年压力积累、激烈的打击云云。仔细回想,他出自少年大学生班,几乎从求学开始进入竞争,然后是职场拼搏,作为高科技通讯工程人员,知识更新飞快,从无懈怠。然后他少年朋友,某网络三十岁总裁突然病逝,他深受刺激,可我当时完全无视他的状态,事实上,连他好友过世我都不知,我说过,我也是个工作狂啊!

他父母说他一向胆小怕羞内心很脆弱,医生认为他的性格并不适应竞争太过激烈的行业,但也许,正因为想战胜自己,他才一直要做到最好?最可悲的是,我与他约会两年,结婚也快两年,对他个性的了解却并不多。就像你说过的,人在顺利时,连自己的内心角落都不触摸,更何况他人!

我很感激很感激在你的店里度过的那些夜晚,你的美味传递给我的能量,多么温暖哟!还有你的故事,多么忧伤哟!我通过它们反省自己,是你在支持我度过后来辛苦的日子。我在体会原先我生活的完美性的虚假,和今日缺损的真实感。

我丈夫已辞职,我也暂时休工一年(老板不忍心炒我),我们把热门地段的房子卖了,买了靠近郊区的房子,是原来房价的一半,所以,即使一年不工作也没有关系。

现在,我和他坐在云南丽江古城的小酒吧,顶多十平米的空间,只放了两张桌,我们俩就占了一张,感觉上像在朋友家。在上海,只有你的店,给过我这种感觉。我们刚吃完早点,是酒吧老板为我们做的肠旺面,云南人把猪血称为旺子,放了很多辣子,辣得我们又抹泪又擦鼻涕,很激动的样子。这里的酒吧都带餐馆,能为老外做西餐,更乐意为我们做云南风味的菜肴。酒吧咖啡一块五角一杯,晚上将去另一家店吃火腿土豆砂锅饭,五元一砂锅,另送泡菜和茶,我们两人吃一锅还剩。哗,在上海一个月的工资,可在这儿过上三个月,如果节省一些,如果租住当地纳西族的民房(这些漆成暗红色的木头房子,看起来歪歪扭扭,因为刚刚经历过七级地震,木结构的柔韧令它们具有很强的抗震力而给我们深切的安全感)。

重要的是,这里缓慢的生活节奏令我们有时间停下来想想自己。

此刻的我正伏在高低不平的酒吧桌上给你写信,丈夫在我边上戴着耳机听音乐。酒吧老板在另一张桌上看书,他过去是画家,如今带着女友在这里做酒吧,过一个没有期限的假期(他的原话),偶尔还画,但不再参加画展,间断性地关店去还未开发的寨子。对他来说,丽江成了主流社会(旅游者成群结队把小小的四方城挤满,好在他们匆匆来了又走,这里一探那边一望,就算到此一游,想起过去的我们做人也是这般潦草),他要去更远僻更边缘的地方转换空间,就像我们来到这里。

门前小河的水流湍急清澈,是从山上冲下的溪流,天蓝得睁不开眼,阳光炽热,想想吧,海拔三千米的阳光怎能不灼人?我的脸上晒起雀斑,老外们觉得雀斑是美,他们干脆躺下来,躺在河边晒太阳,他们和我们一样,用手搓洗衣服,住没有洗澡设备的旧房,骑着自行车在小巷里拐来拐去,吃肠旺面时流着鼻涕。

这些衣着发型古怪的老外,并非逗留几天的旅游团成员,也不是装备齐全扛着睡袋和尼康相机的探险家。一年中的两个季度他们在这里消磨,还有两季回自己的西方国家打工,打些体力工,赚够生活费再回到这儿。是,他们放弃自己社会的主流竞争,放弃,才令他们有此刻的松弛。

知道吗,在这里是什么令我眼睛发热?我想象你,还有那位韩国女孩,你们在纽约地铁演奏音乐的情景,我不知其间是什么令我联想?令我想流泪?

有一天,在这间酒吧,遇上一名三十开外的男子。是吗?

这样的年龄不能算太年轻?他原是广州一所大学历史系的讲师,有一天他辞职,卖了家当,换回旅资,挂一架老式海鸥相机的他,在这一带云南西部漫游了好几年,他曾独自越过中甸到西藏,走过许多无人区,遇到过塌方、泥石流,从搭乘的大卡车上摔下,迷路在林区,好几次大难不死。他有温和的笑容,但话很少,词语简单,当年他可是个教师啊!是因为孤独漫游令他不再习惯说话?他的安静的双眸,注视你的时候带些孤寂,就是那么一瞬间打动你。他离去时,为我拍了一张照,我对着他的镜头笑着,却在他接下快门的一刹那流下眼泪。瞧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又想起你,想着你的美国经历,想着你在厨房戴上厨师帽的形象,突然看懂你脸上的神态,漫游者的神态,安静而孤寂。

就像你说的,何谓成功何谓失败?也许,内在的自由,是从放弃开始?

金振源看着笔尖刷刷不停的朋朋,笑叹:“你可真会写啊!是不是在公司给老板做企划报告锻炼了你的写作能力?”今冬,他的第一个笑容。

是阳光的缘故吗,金振源苍白了几个月的脸竟有红晕。朋朋怔怔地看着他,却见他拔下耳机,示意她倾听,正是她听之不腻的歌啊!每每令她怔忡的歌:

告诉劳拉我爱她,

告诉劳拉我需要她,

告诉劳拉不要哭泣,

我对她的爱永不枯竭。

在她年轻的人生,从未有过这样的表白,也从未得到这样的表白,她因此而无法释怀吗?

她摇头,轻笑,是对自己。

在歌声里,她继续写道:有个心愿希望你成全,回上海后,我想去你的厨房打工,请给我三个月,至少让我学会做法式清汤,想喝你的汤,拜托了呀!

告诉劳拉我爱她,

告诉劳拉我需要她,

告诉劳拉不要哭泣,

我对她的爱永不枯竭。

在她年轻的人生,从未有过这样的表白,也从未得到这样的表白,她因此而无法释怀吗?

她摇头,轻笑,是对自己。

在歌声里,她继续写道:有个心愿希望你成全,回上海后,我想去你的厨房打工,请给我三个月,至少让我学会做法式清汤,想喝你的汤,拜托了呀!

蓼萝生下来不足四斤,是个小不点儿。但是细细看去,眉眼嘴巴都生得精致可人,与别的婴儿有明显区别,经验丰富的外婆看了一眼就说,这是个袖珍美人儿。外婆是搞写作的,精灵古怪,但是她看一眼外孙女眼睛就亮了,她说,将来她做什么都行,就是别写作。妈妈问为什么,外婆说,人长得不好看,才去写作,而且即使是美女写作也要慢慢变丑,妈妈早已习惯外婆的一些古怪言论,因此并不深究。古人说,一代做官,二代打砖,外婆的气焰总是很嚣张,所以妈妈的性格便很内敛。

蓼萝四岁时便会臭美,喜欢一件白地红樱桃花的小布拉吉,是外婆访英的时候买的,花了二十五英镑。蓼萝穿上就不肯脱,还会对着镜子把外婆的唇膏往脑门儿上点成一颗朱砂,跳她自己编的舞蹈。

蓼萝不肯上幼儿园,每次送去都哭得惊天动地。老师每天都为蓼萝的午睡犯愁,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永远不肯闭眼睛,她趴在小床的栏杆上,睁着一对黑宝石般的大眼睛,向着乖乖睡觉的小朋友扫射过去,带着一种嘲笑的神情。老师就说:躺下。蓼萝看着她,学着她的腔调说:躺下。老师急了,声音变成了高分贝:躺下!她也提高了声音学老师:躺下!!气得老师过去就把她按在小床上,等出去喝口水再进来,见她依然站着,趴在小床的栏杆上,睁着一双大黑眼睛。

有一天黄昏,老师领着大家去散步,正好路过蓼萝她住的那个社区,隐隐地,她好像看见妈妈正在阳台上晾衣裳。后来老师就发现蓼萝不见了,老师问:蓼萝呢?小朋友面面相觑,都说不出话来。那时蓼萝已经坐在家里吃上草莓冰淇淋了,妈妈问,你为什么不愿意上幼儿园?问了三遍,蓼萝才从容不迫地从冰淇淋中抬起头:我想知道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们喜欢谁。

这个回答让外婆和父母大为惊异。从此之后大人们再不提上幼儿园的事,蓼萝就在家里度过了整个童年。

蓼萝六岁的时候迷上了电影。那时候,妈妈为内部电影做同声翻译,蓼萝就混进去看电影。电影对于她来讲有种神秘的感觉。

她特别喜欢有着华丽色彩的西班牙电影,西班牙电影的对白总是特别长,尤其是女人的对白,婆婆妈妈地带有一种亲切感,总是在你觉得马上要结束的时候,又叽里嘟噜地来上一串。渐渐地,她触摸到了各种语言的语感,在她还没有懂得这些语言的时候,这些语言就已经让她感到亲切了。她甚至能够通晓这些语言的韵律,就像古文教授们通晓古诗的韵律那样: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平。十四岁那年,有一部西班牙电影印象很深。那片子的色彩十分美丽,浓艳而不失清芬,青苍一片的碧绿中衬托出主人公罗得里戈那一部极其豪华的大胡子,一根根地浸透着阳光。

蓼萝看到罗得里戈的儿媳伯爵夫人娉娉婷婷地站立在浓荫下,白衣白帽,有一根红色绸带绕在颈上。老贵族罗得里戈一向不喜欢儿媳,何况正是儿媳令儿子短寿。但他狂热地爱着孙女。不过,他知道两个孙女中有一个不是他的儿子生的,因此他想从儿媳处得知真相,回答是不可能的。伯爵夫人含着泪水说,在伯爵病重时,她是很尽力的,但是与他结婚半年之后就发现是个错误,因为他毫无情趣,哪儿也不去,和她各方面都不相同。谈话不欢而散。但是那一场谈话时间多么长啊,他们站在那里说了又说,说了又说,而且声音的频率没什么变化,催人欲睡。他们究竟说的什么蓼萝一点儿也没兴趣,她只对那些美丽的色彩敏感。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银幕,在青苍一片的树阴里,伯爵夫人的白衣白帽和鲜红帽带是多么醒目啊,还有那些镂空的白色花边,阳光洒在上面斑斑驳驳的,投射在伯爵夫人的脸上,柔和,又神秘。伯爵夫人长着那么一双美丽的眼睛,脸略略有点长,那种略长的脸配上修长柔和的鼻子,显得非常高贵,当泪水从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慢慢渗出来的时候,蓼萝觉得自己的眼眶也湿了。

蓼萝决定买一顶伯爵夫人那样的帽子,然后再配上绸带。但是市场上没有。她就悄悄从箱子里翻出外婆年轻时戴的一顶亚麻帽子来,然后买来种颜色的绢,做成那种一簇簇的绢花,缝在亚麻帽子上。外婆看了很惊奇,就带她去当地最豪华的友谊商场意大利专卖店,买了一双美丽极了的鞋子。那是用各色碎牛皮缝制的,做工非常精致,那种做旧的颜色正好和那顶帽子遥相呼应,很和谐。外婆一高兴,索性带着孙女到二楼的CLASSICOL大快朵颐,点了西班牙的核桃蛋糕和朗姆加酒冰淇淋,祖孙二人好好享受了一回。回到家里,见爹妈都黑着一张脸,半晌,妈才小声埋怨道:“你老人家怎么带她去那样的地方?”爸不敢碰外婆,只瞪着蓼萝指点着:“你小小年纪,正经事没学多少,倒是天生一脑门子资产阶级思想,专想着享受,我可跟你说,这么下去,我可养不起你!”外婆冷笑道:“我们这样人家的孩子,也不能一点世面不见啊!你们太小题大做了吧!”蓼萝就像没听见似的,把两只丝袜褪下来,一甩甩得老远,舒舒服服坐在地板上,把一双玉腿翘得高高的,听音乐,喝本草茶。

那是蓼萝第一次听到“资产阶级”这个词,后来屡屡听到,都是同学玩笑时说的,她并不认为那是什么坏词,她出生于七十年代末,完全不知道曾经有个可怕的时代,一听到资产阶级这样的词就要浑身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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