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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就不能等你了吗

再看看林可思最近瘦的,整个衣服架子。一件休闲衫被他穿出了骨干风儿,再完美的身材都穿不出这种弧度。

一时间胭脂又很是不忍。

兀自起身去厨房倒了两杯咖啡。

走到沙发前递一杯给林可思。

他抬头,伸臂接过咖啡,身子并不移开,深情的朝着她看,胭脂一不留神眼光和他碰个正着,想要离开又不屑于躲躲闪闪的。

只好四目相对,询问的眼神。

两人距离不远不近,三十厘米的完美距离。他不说话,但他的呼吸那么重,呼吸时的气息酒味淡了些,温热还是有点扫在胭脂脸上。

一秒,两秒,胭脂忍着,已经给人家的珍贵玩意儿踢个半残了,不好意思再说出伤人的话,她死撑着和他对眼儿。

三秒,四秒,胭脂深深吸一口气:“林可思,你身体没毛病吧?没毛病就走吧,太晚了。”

林可思本来不打算再他开腔的,他渴望这样的对视,能全然的看见她的视线里有他整个五官,深邃立体。这样,他才能在她的眼里。

才能存留在她的眼里。才不至于她的眼里心里只有那个人。

心里酸涩,为自己酸涩,自己对她动了情。但是很显然,三年多了,她还是死死守着心里的门户,那道门就像一道逾越不了的屏障,将他隔在门外面。

门里是他,门外,是自己。

林可思动了动唇,微微张开想要说点什么。最后,垂眸,没说。

自己感觉行走应该没问题,抻抻衣衫,站起身。

戴腕表的那只手放到了胭脂的肩上按了按,胭脂一下子下意识的弹开身体,林可思眸光一闪,闪过的是痛楚。

扯唇苦笑:“就这么,排斥,我?”

视线盯着她:“我去看看干儿子就走。”

“恩。”胭脂木然的点点头。他刚才眸光稍纵即逝的那点痛,胭脂看在了眼里,有点难过。

替他难过,林可思,你何必,守着我,我的心,已经死了,不想再打开了。

林可思翘起一侧唇角似笑非笑,一身落寞的从胭脂身边擦身而过,走进小馒头的儿童房。

从半开的门缝里,看见林可思弯腰低头,温柔的看着熟睡的小馒头,手指抚在他胖乎乎睡的红扑扑的小脸上,然后给小馒头盖好被子,走出来。

“我走了。”他没有看胭脂一眼,径直向门边走去,淡淡说道。

“恩。”胭脂也没动。

“明天早上我来接你上班。”

手握门把手,林可思停住脚步,又说道。

“不用。”

胭脂脱口而出,又觉得说的太直接了有点伤人,今晚上的林可思不像她之前认识的,大大咧咧打不起骂不死的小强的样子。

好像很敏感脆弱,于是胭脂又补上一句:“我账面上,有三千万,可以借你救急。”

一时静寂,几秒钟后,林可思说:“明天早上我来接你再说。”

没等胭脂回答,大门咣当一声,关上。走廊里响起皮鞋沉重的脚步声。

胭脂重重跌坐在沙发上,沙发顿时陷进一个大坑。

她去蜷气双膝,双臂抱住腿,好像做了多少活儿似的,疲惫。

女人和男人之间真的没有友谊吗?她左推右挡百般维护,最后还是伤了他的自尊。

林可思茫然的思绪复杂的下楼,忘记了自己是开车来的,伸手就要打车,司机一看老板这是喝酒喝蒙了?还糊涂着呢,在后面紧急按铃,林可思这才从对胭脂的纠结中完全清醒,坐上车:“不回S市了,今晚去银杏路小区。”

夜色阑珊,

街道清冷,下起了春雨。

细细无声的在天地之间拉起帷幕。

过了十点,沃尔玛都关门了。现在已经是十一点子夜时分。

雨中的街上只有星崩的几辆车子空空荡荡。

林可思到了小区门口就让司机把车留下自己去找个酒店住下。

在车里拿把伞,往楼群里走。整个小区只有他一个夜行人。

小区的设施纷纷开始老化,上次修好的一部分路灯,刚亮,另一排楼的路灯又坏了。

好在林可思是个男的,没什么可怕的。雨滴越来越大,空气中充斥着泥土和潮湿的味道。

快到楼门准备掏出钥匙开楼宇门,摸索了半天,蓦地眼光看见楼门口缩着一小团。

人,是个人,一小团瘦小的影子,坐在台阶上抱着膝盖缩着头暴露在雨水里,浑身都是湿淋淋的。

入春的夜里还是很凉薄的,何况还下着大雨。

这种旧小区的楼房都没有雨搭,天上的风霜雨雪都是从楼面直接落下。丝毫没有遮挡。

不知是谁家没带钥匙的孩子,怎么不找个避雨的地方。

林可思瞅了一眼开门,忽然眼光又转过来,似曾相识,好像认识?

转头疑惑的眸子对上一双楚楚可怜泪盈盈的双眼。脸颊上看不出是雨水还是泪水,反正都是水,还被头发湿漉漉的一绺一绺的遮盖着一半,眼睛被雨水浇的半眯半睁,苍白的脸上可怜的就像迷路的小鹿。

林可思把伞伸过去,半天摸不着头脑,一时有点恍惚:“沈曦?你,你怎么在这里?是等人还是家里有亲属在这?你没进去房间,怎么不打个电话?”

女孩慢慢站起身,双腿似乎麻木了,她摇摇晃晃的扶住墙壁才站起来,活动下腿脚,小手从袖子里伸出来把脸上的碎发都别在耳后。

“我,是在,等你。”声音颤颤的,冻得浑身发抖,说话也是抖的。

“额。”林可思第一反应是大华有什么事情了,林家的地产业在A市,但是服装业都在s市。

“傻瓜,公司有啥事你打电话汇报就行了。何苦非得等见面汇报。”

林可思打开楼宇门:“快,进来吧。”

兀自先走进去,却发现身后没有脚步声,没有人跟进来的声音。

他停住脚步回头,看见沈曦还在刚才的位置站着,身子一半在雨里一半在楼里。

脸上却浮现着悲伤和敏感,她紧紧咬着发白的嘴唇,一件花点的连帽衫水淋淋的贴在身子上,显得这具小身子骨单薄精瘦,身子抖冻得瑟瑟发抖,却还挺倔强的立在那。

“走啊,雨中看风景啊你。”林可思不耐烦的转身自己向电梯走去。

“不是公司的事儿,我就,不能等你了吗?”

带着哭音儿,她小脸白的像纸,却仰着脸看他,执拗的立在那等他回答,有股誓不罢休的劲儿。

林可思的眉头动了一下,听着她情绪化的语气和表达,皱眉,有点不耐烦。

这沈曦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怎么半夜来向老板汇报点事情,还得我请你是不是。我他妈的一肚子愁事,你还来添什么乱啊。

但是,她就不进楼门,继续让雨淋着,林可思冷着脸走回几步,把伞递给她:“要是你喜欢在这说,行,伞给你,我等着。”

就这,往回来找她,给她把伞塞到手里的举动就让这个女孩梨花带雨的委屈阴冷的眼底露出了女孩子的明媚,她接过伞,却没打开,身子闪进楼门,楼宇门自动关上,楼宇门外的门灯也关在的门外,走廊里瞬间暗暗的,她嗫嚅的说:“不在这,说。”

“不在这说就上楼,叽叽歪歪的。”

林可思回身大步走进电梯,整个人从内到外都更冷了,对下属,他工作时间很和煦,私下里基本不太交集,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友谊很难办,尤其这员工还是女的。

沈曦的眼光里又有一丝受伤,抿着嘴唇,几乎小跑着跟上林可思的脚步钻进电梯。

他没有任何表情的,沉默。把视线直直对着门。目不斜视,因为身边的斜角里就是沈曦。

进了房间,沈曦一下子惊呆了,房子不大,但是布局,装修,格调都是适合女生居住的,家具也很婉约的造型,和林可思办公室的生硬风完全不搭调。沈曦瞬间就想到,这是胭脂喜欢的格局,胭脂以前的家,而林可思住进来,一点不想改变。

又抿紧了嘴唇,站在门口,浑身上下滴着水。

“啊——嚏!啊——嚏!”房间的温度遇上身上的寒冷,让她连连打了两个阿嚏。

仿佛有一道射线,照过来,那对眸子必定是冷冷的,厌烦的,但是她不管,也不敢看。

虽然害怕那种只有一个人在戏里的孤寂感觉,但是她却又那么渴望这样的戏码。

虽然觉得自己可笑,多少年来自己从二十岁中专毕业进大华上班,遇见阳光下立在公司广场的他,她就一直活在单相思的阴影里。

默默的看透的喜怒哀乐音容笑貌,连他的呼吸都是甜的,他遇到麻烦,她每晚每晚心疼的都要死掉。

但是她很敏感,她感觉到现在的他哪怕一分钟也不想和她多呆。

林可思,你不想,可是,我想,很想。哪怕让你觉得我像个傻子。

林可思本来进门径直就往浴室走,想赶紧洗个澡,换上舒适的家居服再听沈曦说什么,刚打开浴室的门,猛的听见沈曦连连的喷嚏声,顿住脚步:“先去洗个澡,为了汇报点工作冻出病,我还得给你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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