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妮。认识我的人都说我长的像南方人。有时我会想,难道我那从未谋面的老娘是个南方人?无从得知。
我爱好交往各种各样的朋友。与他们从来也都是无所不谈。我不喜欢静下来。更害怕独处。所以,从来都是叽叽喳喳的过活。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很爱安静的女孩,她的出现,才使我的生活不那么烦躁不安。跟她在一起,心情也会莫名的晴朗,心安。我也很喜欢和她在一起。
在高二末期,我办了身份证,暑假期间去了电子厂打工。因为,我希望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而学校有禁令,老爹也不会给我买!所以,我决定自己挣钱去买!
于是,在放暑假的那天下午,我就从学校出发坐上了奔赴H城电子厂的大巴车走了!
刚进电子厂那几天还有些不适应,倒班总会给倒到夜班,弄的我内分泌严重失调,脸上起了一层不堪入目的火疙瘩。心情也郁闷到了极点。
说来也巧,在夜班总会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晃而过,有些不相信在这里也会遇到熟人?!
有一次,这个熟悉的身影又出现的时候,我趁机拽了一下,这个身影一回头,竟使我有些吃惊,:“你是郑凯?”
“是啊!你是方妮!”
“好巧!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在这里有半年了!你也退学了吗?”郑凯问道。
“没有,我来做临时工。挣个零花钱!”我嘿嘿笑着回答。
“奥奥,那等上完夜班,我们一起吃早餐吧,我请客”郑凯盛情邀请着。
“好啊,那下班见。”我愉快地应着。
待郑凯走后,此时,我的内心里像长满了夜来香,等待着一朵朵含苞待放。
终于迎来了黎明的晨光,我的好心情犹如春天的燕儿,早已迫不及待的奔将出来。
收拾好行装,按耐住愉悦的心情,在电子厂大门口,等待那个熟悉的身形。
“等久了吧?”郑凯人还没走到大门口声音就已经先到了。
“没有没有,我也刚刚到。”我双手捏着包包,笑着连连回应。
“走,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我再带你转转H城,来到这还没转过呢吧?”郑凯低着头问我。
我仰起头,刚好看到他那张英俊而干净的脸庞,四目相遇,我突然感觉到左胸腔上那颗心“砰砰砰~~”加速跳了起来,连忙低下头回道:“还没有,没有时间转,也不大熟悉……”声音小的好像只有我自己听到了吧。
“那就好,这样我们今天就有事情做了!哈哈”听这笑声他的心情应该也蛮不错的。他随即从兜里掏出了一支烟,点着,边走边吸了起来。动作娴熟的有些过分。
“从下了学,就开始吸烟了,习惯了,不介意吧?”他下意识地问了问我。
我微眯着眼摇摇头说:“不介意。”
奇怪的是,路上都是他在扮主角,说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而我的表情每次都会被他的故事所牵动,时而蹙眉紧锁,时而开怀大笑。过路的人纷纷侧目而视,也许就会有人认为我是个疯子呢。
说话间,他已经把我带到了一个粥店里。里面的人挤的满满当当的,还有一部分是排队打包带走的。“这里的粥很好喝,清晨吃粥养胃。”我点点头以示回应。
排了十来分钟的队,终于吃到了他口中这好喝的粥。果然,清爽可口,甜而不腻~我连连称赞:“好吃,真好吃。再来一碗!”郑凯瞪大了眼睛看我,我不好意思地摸摸肚子,可怜兮兮地说道:“还没吃饱~”“哈哈哈~,好,好,再来两碗,我也没吃饱!等着,我去排队~”郑凯爽快的说着起身又去排那长长的队形去了。看着他的背影,突然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
那天吃完早饭,郑凯带我去了H城欢乐谷。从小到大,第一次去玩这么刺激又冒险的游戏。尽情的高声呐喊,尽情的空中翱翔!高空旋转太阳车,翻山越岭的过山车,三百六十度空中旋转,高高的坠落塔~~~我都紧紧的拉着郑凯的手,当时就只是想着即使掉进深渊见阎王,也有个人陪着,死也无憾了!这些刺激的游戏玩毕后,郑凯一脸严肃的看着我!我被他看的心里发毛。“怎么啦?你别这个眼神瞅我呀?!”“你个小丫头,你看看你把我手抓的,有几道血印子我自己都数不清了,你这是要把我弄残废吗”郑凯嗔怪道。我只在一旁捂着嘴哈哈笑着说:“不要怪我咯,第一次玩嘛~要怪就怪是你在我的旁边咯,不抓你抓谁?”
玩完了这些刺激的游戏天已大黑。
“今天玩的开心吗?小丫头。”郑凯问我。
我使劲点点头。他总管我叫小丫头,不过在郑凯那一米八三的个头面前,我这个刚刚好满一米六的个头可谓是个“小”。我想,在他眼中的我是不是像个小豆球一样呢?想着想着自己就莫名的发出了笑声。
“傻笑什么呢?还没到睡觉的时候就开始做梦啦”郑凯低头抓了抓我的头发,像抹个小宠物似的,我下意识说:“呀,郑大公子,我可不是你家的宠物,总是这么居高临下摸人家的头发,发型都弄乱了啦~~~”“哈哈哈~~”又是一串大笑“谁让你刚刚长到我这,摸你头发刚好顺手,你再长高一点我就摸不到啦,哈哈~”郑凯说着用手比了比自己的胸前。
我嘟着嘴,看他那得意的样,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下了班车,郑凯把我送到女生宿舍公寓门前。“昨晚上了一宿班,今天又玩了一天,赶紧回去洗漱睡觉吧。”
我点点头说:“嗯,你也是,早点休息。”
“好。做个好梦,晚安。”
“嗯,晚安。”
说罢,我便进了宿舍楼里,郑凯也是哈欠连天的返回男生宿舍公寓了。
就这些天,每逢休息天,郑凯就会带着我转遍H城的大大小小景点。每一条街巷,每一个景区,都有我们走过的印记。
不知不觉,整个暑假就过去了,去学校上课之前,我用我一个月的一半工资买了个杂牌手机。为的是和郑凯更方便联系。每个月最多的是短信费。
我在学校里依旧是吊儿郎当的上课,偶尔和不错的两三个同学,凌晨一点翻墙出去,去网吧和郑凯视频,五点回来。白天无精打采的听着“天文课”。
白天我最盼望的是大课间,这样我就有足够多的时间和大琳子说说在电子厂发生的有意思的事情了。每次都是我主动去她们班找她,我也非常乐意去找她。她人很安静,像一朵圣洁的白玫瑰,使你站在她旁边都会感觉自己也被渲染了芬芳。即使是呆呆的站着不说话,也会感觉这个世间竟有这么美好的时光。
我愿意与她分享我的小秘密。而我的众多朋友中只有她才知道我的小秘密。
开学后没两个月的时间,郑凯每天都给我发信息。不是问我吃饭了没,就是告诉我该加衣服了。有时还是一些短笑话之类的。我回的少,他发的多。终于有一天,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呆呆的想了很久。然而思想里就一句话“我想跟他好”。大琳子不太看好我们。我说:“我喜欢他”。那天我抱着大琳子哭了好久好久。我想起了我那不务正业的老爹,想起了从未谋面的老娘,想起了小时候被狗追着跑了三里地,最终被我打死的那条疯狗!
直到遇见郑凯,心里终究有了一块盛放感情的地方。我想依靠他。一直以来我都在等他开口,我只需努力的点点头。
后来,我没有告别,只写了两封信。一封给那从未尽过父亲职责的老爹,一封给大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