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火烧得正旺,长长的火钳伸入炉膛,钳出一截烧得通红的断刃,刺入凉水中。哧啦一声,一股白烟在水面上弥漫,翻卷腾空。
阳光透过天窗照入屋内,为这间热火朝天的制造室再添几分火热。
三两只大小铁锤在空中不停起落,叮叮当当的敲打声不绝于耳,演奏出一曲别有韵味的劳动乐章。
六七个坦胸露背的汉子正在紧张地忙碌着,汗水淌满全身,像刚从水中捞出来的泥鳅一样。刘向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在改造那把天孤剑。
此时距离勒离山伐木已经过去了三天,齐王也已离开一天,他将带着他的随从们,继续巡视齐州境内的其它郡县,上余城得以恢复往日的平静。
齐王的这次巡视究竟有什么意义,刘向依然不知道,有什么影响却感受到了。这种感觉很微妙,城中乍一看似乎还跟以前一样,但细细一观察,却能发现许多不同之处。这座城池仿佛在一夜之间被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焕发出蓬勃的生机来。
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街上的行人脚步比以前快了,似乎有什么无形的东西在驱赶着他们。
至于那个无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刘向隐隐知道原因,从平时难得一见的王郡尉如今却频频往守备军大营跑,就能看出些端倪,但他懒得再往下细究。他向来只盯着自己碗里的菜,别人碗里的,没必要花那心思。
现在他的碗里就有一道菜,必须仔细品尝一番。
这道菜就是太子佩剑。刘向那天将断剑扔落山崖不过是做做样子,事后一转眼就溜到山下把它捡了回来,射入树身的剑尖自然也不会放过。
这把天孤剑的材质极佳,比铠钢都好,作为一名跟钢铁打了几年交道的钳工,怎么能放过?
不过剑已经断成两截,重新拼接起来会大大影响质量,所以刘向没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而是准备将断剑的后半截改造成一柄短剑,剑尖则正好用来打一把匕首。
雅稚的虹影剑只是铠钢开刃,主体还是普通的锋钢和软铁,质量比真正的铠钢武器差很多,是时候换换武器了。
打造武器刘向已经驾轻就熟,经过三天的精心构思和准备,全套方案早已了然于胸,因此没费多少功夫就大功告成。
短剑长近一尺八,宽约三指,两面开刃,中间一道血槽,矮小精悍,正适合索命。匕首取的是阿富汗弯刀的形状,稍短小,刀身在中后部反弓而起,刀锋呈S形,刀尖略往上翘。刀头宽而中后部窄,看上去像一只饿得前心贴后背的野狗。
“原剑据说是用天外陨铁打造,那么,短剑就叫陨星吧。匕首嘛……有了,就叫饿刺。饿狗冲刺,嗯,挺形象。”
看着这两把新鲜出炉的利器,刘向满意地点了点头,胡乱取名的嗜好又止不住冒了出来。
两把武器都很成功,唯一的遗憾是,这两把武器上面都没有绘制灵纹阵,威力比以前的天孤剑要弱上许多。不是刘向不会,而是绘了也没用。雅稚是山巫,体内没有真气,无法将灵纹阵激活。
“总教头。”
敞开的大门口出现蒋军侯的大黑脸。
“什么事?”刘向丢下手中的武器,抬手擦了把汗。
“边军送了两辆马车过来,就在营门口。”
“东西到了?”刘向心中一喜,等了三天,孙瑜老儿终于把十三部武铠如约送至,好事啊。“让他们把马车赶到这边来。”他随口吩咐。
“这个……”蒋军侯有些迟疑。
“嗯?”刘向心中微微一沉,蹙眉问道,“有问题?”
“那些人已经走了,没进营门,扔下两辆马车掉头就回。”蒋军侯回答道。
刘向大翻白眼,还以为出了什么纰漏呢,结果就这么点小事,不由没好气地道:“边军走了,难道你们就不会赶马车么?还不快去?”
“不是的,总教头,那车……”蒋军侯吱吱唔唔地道,“那车有些古怪,我们不敢上去,怕冒犯了您。”
啊?
刘向大为惊奇,还有这帮大兵头不敢上的马车?这车到底有什么古怪的地方?冒犯二字又从何说起?
“行了行了,”刘向也没为难蒋军侯,脏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我去看看。”
两辆马车,一大一小,静静地停在营门外。确实有些古怪,大的那辆马车只套两匹驽马,样式很普通;小的那辆却套了整整六匹高头大马。六匹骏马清一色的白,浑身上下几乎找不到一根杂毛,长长的马鬃在风中转扬,说不出的优雅。
更优雅的却是小马车的车厢,上好紫檀木打造,表面布满流云状的刻绘,车帘居然是一整块淡雅的提花织锦。车厢四角各挂一只碗口大的铃铛,却是鎏金的,风一吹,叮呤呤地响。
刘向愕然,这是哪个大富人家的香车?怎么跑守备军大营来了?
“怎么回事?”他小声问边上的蒋军侯,“你确定两辆马车都是边军送过来的?”
“确实是边军送来的,总教头。”蒋军侯同样小声回答道,伸手指了指那块提花织锦车帘,“里面有人,您去看看。”
刘向满肚子狐疑,走上前,伸手一掀车帘,眼前随之一亮。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微微低着头,双手交叠按在腹前,安安静静地坐在车内,样子很恬静,也很贵气。
头梳垂鬓分肖髻,戴一支四蝶戏花金镶玉华盛,一根细长镂花金丝链绕额而过,耳垂上戴着两串累丝嵌宝衔珠金凤耳坠。一身艳红色曳地交领长袍,交领和宽大的袖口处用金丝缠着宽边,里面衬一件同样用金丝缠边的艳红色抹胸。细腰处勒一根明黄色的丝质腰带,另挂一块碧绿色的软玉。
脖子上有吊玉项链,手指上有宝石戒指,连锈花鞋上都缀着一颗颗细小的珍珠。
刘向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女孩的容貌,就被这一片珠光宝气给晃花了眼。
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上身微微一欠,坐着福了一礼:“奴婢见过老爷。”
刘向瞬间懵了。这……这算什么?奴婢?老爷?就你这雍容华贵的模样,谁是谁的老爷啊……
也难怪他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女孩一身华服,金红双色交相辉映,又有绿玉点缀其间,着实贵气逼人。而刘向此时却光着膀子,浑身大汗淋漓,脸上和身上还到处都是油污,那形象比花斑狗都花斑狗。两相一对比,活脱脱一副癞蛤蟆遇见白天鹅的情景。
愣了半晌,刘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皱着眉头问道:“小姐,你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女孩依然低头着,谦卑地道:“奴婢凌芷,孙老爷说,您以后就是奴婢的新老爷。”
刘向听得脑中一片凌乱,什么新老爷旧老爷的?孙老爷又是哪个孙老爷?
“总教头,”蒋军侯在边上碰了碰刘向的胳膊肘,低声提醒道,“是孙瑜。这女娃儿是他送过来的赌注。”
“赌注?什么赌注?赌注不是十三部武铠么?”刘向还没反应过来。
蒋军侯继续提醒道:“总教头您忘了?我在下面听得清清楚楚呢,孙老儿先说的是八部‘白矛’加一位美婢,然后您不同意,他说那就加三部‘坚盾’,最后又加两部‘坚盾’。您看,孙老儿说的是加,不是换,那这女娃儿不就是赌注吗?”
“有这回事?”刘向仔细一回想,似乎还真有这么回事,只不过他当时正怒火中烧,又满脑子都是武铠,没留意到其中的区别。
理清这一点后,刘向心中没有白得一美婢的喜悦,反而觉得麻烦。不是小麻烦,而是大麻烦。
这女子真的是孙瑜购买回来的婢女?瞧她这身打扮,怎么看也不像是婢女的模样,这身行头的价值都能抵上一部武铠了,婢女有资格穿吗?再看她的皮肤,额头光洁如莹玉,双手秀嫩似春葱,一看就知道是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这样的人会是婢女?
说她是大家闺秀,刘向信;说她是孙瑜买回来的婢女,打死也不能信啊。
这还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这女子是孙瑜送过来的,鬼知道里面有没有猫腻。在敌人身边安插一名细作很常见,保不准孙瑜就在打这个主意。
难道女孩的真实身份不是婢女,而是奸细?
刘向想了想,又觉得这样说不通。如果她真是奸细的话,孙瑜的手法也未免太粗糙,瞎子都能看出来的问题,孙瑜这种老奸巨滑的人不可能想不到。
那她到底是什么身份?
刘向越想越迷糊,怎么也找不到合理的解释,绕过来绕过去,就把自个给绕进去了。
“总教头。”蒋军侯见刘向迟迟没反应,又推了推他的胳膊。
“嗯?什么事?”刘向随口问道,脑子还没绕回来。
“那个……”蒋军侯目光一瞥边上的大马车,轻声提醒道,“咱们是不是该把武铠拉回营中?”
“哦,对,差点把正事儿忘了。”刘向一拍脑门,回过神来,冲蒋军侯挥了挥手道,“拉进去吧,叫几个去试试,看看有没有残次品。”
“好咧!”蒋军侯大嘴一裂,兴致勃勃地跳上驭驾位,然后朝刘向挤眉弄眼地道,“总教头,您慢慢享用,小人先走一步喽。——驾!”马鞭抽下,大马车驶入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