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国的其他少数民族相比较,就更能说明我国朝鲜族人口发展的这种特点。从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这10年间,我国人口过百万的少数民族中,朝鲜族仅增加481人。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人口处于负增长的乌孜别克族(总人口0.24万)、塔塔尔族(总人口0.49万)和人口增加不到400人的赫哲族(总人口0.46万,但人口年平均增加率为0.84%,比朝鲜族高)以外,朝鲜族处于最低水平。10年间的人口增长率,全国平均为9.92%,其中,汉族为9.45%,少数民族为14.42%,与此相比,朝鲜族只有0.02%。并且,从年平均增长率看,全国平均为0.91%,汉族为0.87%,少数民族为1.30%,而朝鲜族仅为0.002%,除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之外,朝鲜族是最低的。
二、人口的地域分布
2000年的人口普查显示,朝鲜族总人口为1923842人,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吉林、黑龙江以及辽宁三省,共有177.52万人,占朝鲜族总人口的92.27%。具体来说,吉林省为1145688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59.55%;黑龙江省388458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20.19%;辽宁省为241052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12.53%。另外,朝鲜族人口超过1万以上的省区还有内蒙古、山东、广东、河北、天津和北京。
与1990年的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从那时起至2000年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年间,朝鲜族人口发展所发生的一些变化。
由上而知,我们可以将我国朝鲜族的分布状况归纳为以下三点:第一,朝鲜族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我国东北三省(超过90%的朝鲜族聚居于东北三省),另有少量朝鲜族分散居住于全国各地,呈现出大聚居、大散居的分布态势。第二,东北地区的朝鲜族,又具有以杂居为主,聚居和杂居相结合的特点,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东北三省相应的自治区域上。到1990年为止,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框架下,先后在东北朝鲜族居住地区建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朝鲜族自治州1个。另有朝鲜族自治县1个、朝鲜族民族乡(包括民族联合乡、镇)共37个、朝鲜族村1000多个。第三,历次人口普查显示朝鲜族的总人口是在增加的,尽管近年来增长缓慢,但同时东北三省朝鲜族人口减少的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朝鲜族人口流动日趋频繁。
三、人口的城乡分布
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百分比的增加是一个地区城市化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一个民族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这一点在我国朝鲜族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以下数据便能有力地说明这一点。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在我国朝鲜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119.25万人,占总人口的61.98%;乡村人口73.14万人,占总人口的38.02%。与10年前相比,朝鲜族城镇人口提高了11.78个百分点。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第6次人口普查中,我国的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共6.6558亿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6.7415亿人,占总人口的50.32%。同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46%。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前,朝鲜族作为农业民族,其人口分布比较集中于农村地区,大多从事着传统的水稻种植和生产活动,过着比较稳定的乡村生活,这一时期的城市人口增幅较小,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进入20世纪80年代,这个进程加快,1982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城镇人口超过了总人口的一半,黑龙江省达30%,辽宁省超过了30%。1990年,朝鲜族城镇人口比重已增加到50.51%,比汉族的24.45%高26.0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其城市化的激烈程度。
随着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交流的扩大,我国朝鲜族的传统分布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逐渐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甚至是往国外发展,估计有三分之一的朝鲜族在国内开放城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三分之一的朝鲜族在国外打工,剩下的三分之一仍在家乡。农村的广大朝鲜族人口走向城市,促使城市朝鲜族人口增多;同时东北地区的朝鲜族人口向其他地区移动,导致相应地区的朝鲜族人口逐渐增多。
四、职业构成
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我国朝鲜族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为20.99%,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为32.07%,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为46.94%。具体地说,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从业人口的为3.67%,担任技术工作的占11.98%,办事员占5.34%,商业、服务员的为17.05%,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占14.81%,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占46.94%,而从事其他工作的只占0.22%。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劳动力为96.82万人,其中从业为86.43万人,失业10.39万人,劳动参与率为65.08%,在业率为58.10%,失业率为10.73%。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47.18%,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7.13%,从事第三产业的占35.69%。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以后,约有30万朝鲜族人到国外经商务工。
五、人口受教育水平
朝鲜族的人口受教育水平居全国各民族之首,这与朝鲜族历来重视教育的传统相关。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其自建州之初就明确提出:“振兴延边的基础在于发展教育”“经济要发展,教育要先行”的发展战略。到1949年已办起了647所小学(民办小学占86.7%),在校学生达129800人(朝鲜族学生占74.8%);中学31所(民办占70.9%),在校学生13797人(朝鲜族学生占91.7%)。这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到1952年就基本普及了小学教育,1958年普及了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也相当发展,并且基本上扫除了青壮年文盲。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延边朝鲜自治州的民族教育又进一步地发展,已经形成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合并前有5所大学)的教育体系。
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朝鲜族15岁及以上人口有162.01万人,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4.63万人,文盲人口为2.86%,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0.91%,女性成人文盲率为4.77%。与199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5.49万人,文盲率下降了4.13%。6岁及以上人口185.89万人,其中,受过小学以上(含小学)教育的占96.78%,受过初中以上(含初中)教育的占76.39%,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33.32%,受过大专、大学教育的占8.55%。平均受教育年数9.44年,比10年前增加0.92%。
六、自然增长率与性别比
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朝鲜族出生人口为9380人(按表格推算),总和生育率为0.70。出生性别比为108.44,其中: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07.03,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10.94,三孩出生性别比为300.00。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朝鲜族死亡人口为11536人,其中男性6655人,女性4881人。粗死亡率为6.00‰,其中男性为6.95‰,女性为5.05‰,婴儿死亡率为10.77‰,预期寿命为73.77岁。在朝鲜族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中,已婚比例为77.55%,初婚比例为64.53%,再婚的人数占3.70%,离婚率为2.94%,丧偶率为6.38%。
七、年龄结构
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来看,我国朝鲜族的少年儿童人口(0~14岁)比重为15.79%,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77.19%,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占7.02%,与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了8.95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增加了6.52和2.43个百分点。实际上,朝鲜族人口年龄构成早已于1982年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时进入了成年型人口阶段。
总而言之,我国朝鲜族的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质量也得到了提升,人口的年龄结构和就业结构更趋合理,整个朝鲜族的人口构成状况朝着更加适应自身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改变着。
第三节历史沿革
一、早期迁徙,民族融合
朝鲜族主要是从19世纪中叶开始从朝鲜半岛陆续迁入我国的,形成一个民族共同体的过程经历了100多年的时间。
19世纪中叶迁入中国的大多是朝鲜的穷苦百姓,他们为了求生而冒禁潜入,越过图们江、鸭绿江进入中国东北地区,在两江沿岸一带开垦,并同汉族、满族人杂居共处。据统计,1870年在鸭绿江北岸一带已有28个朝鲜族聚居村落。后来,随着清朝统治者废除封禁令,把“封禁”政策改为招民开垦政策,甚至设置朝鲜族专垦区,朝鲜移民更是大批增加。其中,延边地区的朝鲜族人口显着增长,到1909年朝鲜族人口已经超过了当地的满族、汉族人口。
随着1910年日本吞并朝鲜半岛,真正的移民高潮开始形成。大批朝鲜居民不堪忍受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剥削,被迫迁入中国。到1930年,中国东北地区的朝鲜人已经达到63万余人,其中,吉林省延边地区的朝鲜人就达到40万。可见,在当时延边地区已经成为朝鲜族先民的主要聚居区。同时,辽宁省朝鲜人也比较集中,黑龙江省的朝鲜人也呈增长趋势。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以后,又采取了极其险恶的“以鲜治华”策略,制订出“朝鲜人移民计划”,将大批朝鲜人强制移居东北各地。
二、投身革命,保家卫国
朝鲜族从迁入我国到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经历了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上半叶这样一段漫长的岁月。这一百余年,是朝鲜族成为祖国大家庭一员的一百年,更是中华儿女共同拼搏,用生命和汗水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彻底结束民族屈辱史的一百年。
(一)初期反帝反封建的斗争
朝鲜族最初迁入我国东北之时,不仅需要与我国边疆艰苦的自然条件作斗争,还要与封建统治阶级的种种阻挠和破坏活动进行斗争。地主阶级对农民残酷的剥削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他们依靠地租剥削农民,同时又向农民发放高利贷,此外,佃户除了向地主交租外,还要无偿为地主耕种土地。这一系列的剥削,使得朝鲜族农民即使昼夜奔忙,也始终生活在水深火热中。除了受到地主阶级的剥削,朝鲜族人民还要受清政府和军阀各种苛捐杂税的盘剥和民族歧视与压迫。
饱受封建统治的剥削和蹂躏的朝鲜族人民,勇敢地开展了一系列反恶霸的斗争。其中,最早的一次就是1908年在局子街(今延吉市)附近的朝鲜族群众自发性地开展反对仗势欺人的“乡约”和“牌头”的欺压活动。他们到延边务工署要求取消各种摊派,惩办“乡约”“牌头”等贪官污吏。迫于群众的压力,地方官府被迫革除了局子街北部地区的“乡约”和“牌头”职务。此后,群众性的反抗斗争在各地不断发生。而这些斗争,尽管还仅仅处于自发性阶段,但它却充分表现了朝鲜族劳动人民勇于反抗,敢于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无畏精神。另一方面,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将其魔爪伸向朝鲜族的聚居地——延边地区,朝鲜族人民又掀起了反日的高潮。1909年日本帝国主义与清政府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也称《间岛协约》,又于1910年吞并朝鲜,这使朝鲜族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达到顶点,他们纷纷成立反日群众组织,并在各地设立私立学校和讲习所,以此为据点,不断宣传抗日思想。终于,1919年3月13日,在俄国“十月革命”和朝鲜“三一”反日民族运动的影响下,在龙井爆发了一场大规模的朝鲜族人民反日大示威。在各反日团体的联合主持下,龙井及其附近的各校师生和反日群众都奔向龙井参加了反日民众大会,他们赤手空拳与军警展开搏斗,当场13人被打死、30余人被击伤(后来又死亡6人),还有很多群众被捕。而后群众又抬着死难者尸体向日本侵略者及地方军警抗议,各地朝鲜族群众也纷纷举行反日集会,以声援龙井反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