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风择没有对艾姐拆穿我,连成城和徐盛煌他们也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事。我侥幸但却更觉得混乱了,既然他没有把我昨天跟踪艾姐的事情说出去,是不是就代表着其实我昨天也同样拆穿了他,在两股等量的拆穿撞在了一起,碰出差强人意的互相妥协。
还是一切都只是我个人想得太多,井风择真的只是恰巧要往那条路去办些什么事,我对于他喜欢艾姐的猜想真的只是须臾间的胡诌,他那微怒的表情只是对我不可理喻猜想的恼火,他并没有在心虚什么,而之所以什么都没有拆穿,也只是因为我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永远做着幼稚的不拆穿也罢的可有可无的事。
我本人更倾向于后者,但是人性无法避免的弱点总会让事实朝着前者偏颇一点再偏颇一点,直到自我安慰支撑不住,让真理整个倒向最坏的猜想。
——你,跟我走。
我在成城和徐盛煌两个人的侧目中,跟着演出刚结束连演出服都还没换下来的井风择走出化妆间。我敢担保,我跟这个地球上任何一个其他的男人走出这间房间,换来的唏嘘声都会比此刻的多,可就是因为这种安然和有些不屑的信任,让我的内心滋生出莫名想要反抗的小暴动。
隆冬隆冬的踩到窨井盖的声音让我一步比一步走得更小心,虽然同行的只有我们两个人,但是我依旧习惯性地与他保持近十米的距离。他没有缓下脚步来等我,甚至没有回头看我有没有跟上,大概只凭着井盖声断定我不敢忤逆。融入夜色的背影写满了“跟不上不关我的事但不许给大爷我跟丢了”的嚣张。
说起来大概也没有人会信,井风择竟然带我去了他的家。
去井风择家的脚程确实比回家远不了多少,但那些道路有些七歪八拐,走到后面有点晕头转向。最后我们的脚步停在一栋灰色的旧式居民楼前,我已然忘记上一次我走上这种角落里堆满白灰和来路不明的烟灰楼梯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去年跟着顾重光去奶奶家,也许是某个周末去刘珊珊家叫她出来一起去肯德基里写英语作业。
我并没有觉得井风择的穿着和气质与这里格格不入,相反地,在那种转瞬即逝的优越感之后,我有一种自惭形秽的错觉,因为我不知道如果我像艾姐嘴里的井风择“口袋里只有五块钱”那样活着,到底能靠自己活到什么样的地步。
他的家里不如楼道和楼体落魄,白色的没有墙纸的墙面,地板是木质的,从光泽看上去并不名贵。厨房是敞开式的,与其说是时尚或是跟随潮流,倒不如说这个差不多三十平米的套间里也确实容不下一整个封闭式的厨房间。一室一厅的格局昭示着单身汉的身份,小归小,但是在打开灯光的粗略环视下发现这里跟我想象中的男生房间的“脏乱差”完全是两个形象。
“厨房”的边上有一张黑色的升降椅子,样式就和陈倾心摆在学校地下车库那个秘密房间里的椅子相似。果然这些搞艺术的人不仅气质如出一辙,就连喜欢的家具都雷同。椅子的前面放着一张琴谱架,一本略显厚重和破旧的琴本被翻在某页夹在上面。
井风择没想着招呼我坐下,自己也没有选择就近坐在柔软的黑白双人沙发上,而是径直走到升降椅子上坐着,他头顶上方有一个白色壁灯,是那种日光灯般的苍白,直照在他的脸上竟有一种审判者般的威严与肃穆。
——说吧,你跟踪她到底有什么目的,你来我们酒吧是你一开始就计划好的?弄坏我的吉他也是故意的吧?
我发现我这个人对于别人言语里的小细节总是特别敏感,比如此刻我就再一次觉得井风择对于艾瑞芳的称呼与别人有本质上的区别。像我和易饭这种没什么搞头的小喽啰自然是循规蹈矩地叫她“艾姐”。其他的称呼我只听过两种,一种是客人喊她“老板娘”,还有一种就是油腔滑调的成城偶尔兴起叫她几声“美女”。
唯独井风择什么也不叫,就用一个“她”字带过。这种“什么也不叫”不是显得太**了吗,对的,就是这两个字。艾姐比他大好多岁,又是他的救命恩人兼顶头上司,“她”这种称呼,除了**以外,确实衍生不出第二种含义了。
这当然也可以单纯地理解成是一个没礼貌的随性称呼,但是如果真是没礼貌和不在乎到连跟着大家一起称呼一声“艾姐”也不情愿,又何必特意大费周章地把我带到这里来兴师问罪呢?
这一切都太不寻常了,这个不寻常的酒吧,这里面所有不寻常的人,他们之间不寻常的关系,他们不寻常地出现在我身边不寻常的事里,在不经意间竟已开始在我身上缠成无解的不寻常的线,挑开任何一根,都会把现状撞成一团乱麻。
——说话。
没有愠怒,也不是好言相劝,但他就是这么不容分说地撬开了我守口如瓶的承诺。我什么办法也没有了,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没有,只是潜意识里不愿意对他有所隐瞒,又或者是渴望通过这个与自己无关痛痒的别人的秘密来换得一些卑鄙的靠近。
总之谁知道呢,人的心那么深那么脏,片刻的捕捉能有几分真假。
——我会帮你。
——你说什么?!
因为无法相信到了极点,所以即使知道井风择不像是那种有耐心把话说第二遍的人,我却还是禁不住要问上一遍。
——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我要你帮她保密,如果你说出去,我会杀了你。
他果然是没再说第二遍,但是道出的附加条件却让我从头皮麻到了心脏。很显然,这个秘密不仅一点也没让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我反而弄巧成拙地变成了他眼中可能毁坏艾姐名声的最大威胁。
——那个,井风择,我能问你件事吗?你为什么要把我带到你家来?
到了最后我还是不怕死地想知道这件我一开始就想知道的事,可这确实太让我介怀。酒吧里多的是隐蔽的地方可以私人谈话,即使他害怕在那里会被成城他们听见,那弄堂里不也不失为以个好地方吗,我怎么也想不出一个他非得把我带到这里来的理由。
——你认识回家的路吗?
他冷不丁地朝我一挑眉,霎那间把我妖冶地满面潮红。
——不……不认识啊,怎么了?
——这样你就不敢不说了吧。
毫无逻辑可循的答案。我只能说帅哥即使无厘头也是帅哥,这种顽劣的手法却确实正中了我的下怀。如果刚才我真的抵死不说,而他又真的拿“找不到回家路”来对付我,那我是百分之百会痛哭流涕地全招的。毕竟我可干不出破罐破摔干脆赖在人家家里的事,这种事情在纸上印着当然显得轻松又无伤大雅,真的设身处地你才会知道那需要抛弃多少吨羞耻心。
——诶,井风择,你真的喜欢艾姐吗?
不知道是夜晚的冷风吹地我脑子有些发僵,还是井风择亲自送我回家的举动让我受宠若惊到忘了天多高地多厚。总之我就是问出了口,和着茫茫的白气,朝着那个我承受不起的结果明知故犯地挪近了一步。
——你要知道这些干什么,你到我们这里来,不是只为了她么。
他能回答我我已经觉得很不可思议,就算回答不是正面的,我也终于可以把那个揣测来的令人失望的结果正式放入“事实”的篓子里。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来艾姐的酒吧,真的是因为我捡到你的项链又弄坏你的吉他才会发生的意外。我……我开始的时候什么目的也没有。
就算真的有目的,那个目的也绝不会是你的那个“她”。后半句我没有说出口,也永远不可能会把那些又无端又庸俗的臆想说出口。
——反正也不关我的事。我只知道我的吉他断了。
到了现在,我的事情依旧不在他在乎的范畴里,我们之间唯一的交集也只不过是因为我偶然与他在乎的人有了交集。我这个人,甚至还比不上那把价格不菲的吉他。他随意的一句猜测,我却为此诚恳无比地解释着。
我觉得丢脸,然后又觉得没什么好丢脸的。反正也许再过几分钟之后,我所有手忙脚乱的辩白就会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就像树叶再用力地划向水面,也不会得到比一个短暂轻浅的涟漪更多的东西了。不被人记住的丢脸,甚至连糗事都算不上。
对话全断了,本来也只是零碎的牵强,也许沉默铺张着,反而更能使我们之间的时间安然顺畅地流泻而去。
沉默着经过了一家音像店,因为开在漆黑的小路边,所以即使没有震耳欲聋的音效,也足够我和井风择把这首周杰伦的《发如雪》从路口听到巷尾。
这首歌是周杰伦几年前就已经出了的,我并不是多么关注这个人,但他曾是陆佳云最喜欢的歌手。用“曾”是因为如今的我已经不知道如今的陆佳云喜欢什么,执着什么。所以我现在习惯地把周杰伦的歌分为“和陆佳云一起听过的”以及“没有和陆佳云一起听过的”。因为属于前者,所以也让一些不爽快的浅浅的哀愁鬼魅般攀上了我的胸口,也缚住了我脚步的速度。
而与此同时我发现井风择走路的速度竟然也在逐渐减慢,我转过头去,发现他正启唇跟着音乐唱起来。我慢慢地把注意力集中了过去,没有优质话筒的音色处理,没有满场欢呼的喊声搅局,他让人想捂着嘴哭出来的歌声就这么毫不吝啬地在不知名的小路上四下散了开来,撞到了路灯就变成萤火,撞到了树枝就化作月光。
我突然觉得真好,他的歌声真好,他不如周杰伦那么有知名度真好,他没有在被我遇上之前就变成遥不可及的明星真好,他就这样在我身边唱着走着,真好。
这些年来我难得觉得夜晚的风那么好,微醺的气氛里我仿佛透过时光牢不可破的屏障,看到多年前坐在客厅地板上的陆佳云,拿着CD的歌本跟着唱,也是一样好听地唱着,然后指给我看那句她最喜欢的歌词。
——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