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想改变自己的生活了。最近总是跟老朋友出来见面,热热闹闹怎样都好,就是不想独处。越是寂寞的人才越渴望狂欢。即使自己心知肚明,昨天的陌生人可能今天会变成新朋友,新朋友会成为老朋友……老朋友又变成陌生人。歌词里不是也写嘛,“为何旧知己到最后变不到老友”。一点没错。
很多年前一个女人对我说过,我们应该把时间浪费得更有意义一点。我完全赞同。我总是这样,一句话、一阵香、一个眼神就会记得某个人很久,其实可能早就忘了名字……她不是会穿碎花洋裙的小清新,却在我的生命中美丽了很多年。我从未曾称她为女孩。这么柔软的词不适合她。她是个让人想起来都有些坚硬的人,偏执、拧巴、冷幽默、从不会撒娇、也不爱笑。像极了我。
总有一段时间是那样的。明明已经沉到谷底了,却不想着往上爬,还偏偏要找到下沉的原因,并且拒绝任何人出手搭救。
发小快结婚了。这么多年终于嫁出去了,替她高兴。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习惯用年来记时间了呢。发小的老公可能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高富帅,但是很适合她,就像一双合脚的鞋子。婚姻与这个比喻神似。你可以选择不穿它,但是有一双合适的鞋,你的前路会走的更舒适,更安稳。鞋到底是不是必需品,应该由脚来决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臭单身总是无所畏惧。
是该好好祭奠下青春。可是你们每个人都在伤春悲秋,我就不好意思再随声附和了。我非得与众不同不可。如有雷同,我会把它当成对自己的讽刺。我受不了平凡,那会让我发疯。当你看到自己正走在一条大多数人走的路,你一定要怀疑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让自己活的漂亮。
也有过想要安稳度日的时候,最终还是被自己强大的内心打败。可以遵从内心,但绝不能屈从于欲望。我在混沌的沼泽里挣扎了很久,如同每一个没有方向感的幼童,然而最终,我选择以自救的方式去改变这个世界。
踌躇、胆怯是属于别人的,我只要向前走就好了。
感谢四年的你们,感谢老朋友,感谢新朋友,感谢陌生人。
李络络的事终于解决了,几乎所有人都在为这对终成眷属的有情人感到高兴,但是几乎就只是几乎,至少有一个人是不满的——金云汶。她公司里炙手可热的大明星、新世纪的摇钱树一夜间被爆料奉子成婚,始作俑者竟然是她多年的好友,推手还是她的亲妹妹,可想而知,她几近抓狂。
“阿琛!你给我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拿着一沓报纸狠狠敲我的头,一下比一下重。我在公司顶楼的总裁办公室抱头鼠窜,隔着百叶窗都能感觉到门口已经悄悄趴了一排人。
真是折损了我好汉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