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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穿越了三百年的时光,在盛世里相惜相爱

雍亲王府还未发丧,李氏的棺匛摆在她院子偏厅,屋内陈设依旧如常,奴婢们一点儿都不敢动。大格格和弘时披麻戴孝哭了一宿,早上才被嬷嬷们劝着用膳歇下。四爷独自进了屋,底下人瞧着脸色皆蹑手蹑脚出去。四下静静的,相比窗外炙火般的太阳,屋里犹显阴暗晦涩。四爷立在花厅与内屋的透雕槅门处,眼光停顿在绯纱帐里。他记得前日离开,她就卧在那帐中,背对着自己,青丝满肩,衣衫半褪,他本想替她拢拢被子。

可是他没有,怕扰了她安眠,他连最后一眼,都只见她的背影。

鼻尖发涩,他跨过门槛入内,寝屋弥散着浓浓的她的味道,因她的名字里有个茉字,故而特别喜爱茉莉花,每年总要采摘许许多多的茉莉做香料和皂子,久而久之,身上便沾了茉莉花的香味。床头案几上搁着数盆盛放的白茉莉,碧绿的叶子里钻出几朵小花,微小脆弱,仿佛风一扑就要凋落。四爷想起李氏的调皮话,道:“爷,你瞧是我好看些,还是茉莉花儿好看些?”那时,她还只十七八岁,娇俏得很,才生了大格格不久。

转过屏风,李氏平素夜里裹身的长披风随意搭在桁架上,桁架底下放着一双素色绣海棠鸟雀的软锻鞋,鞋的后跟被踩在鞋里,仿佛是她才脱下的,丫头们还没来得及收拾。四爷从寝屋转到书房,看见玉石大案上铺着整洁的宣纸,她站在桌后蹙眉,恼道:“这些字太难写了,弘时怎么学得会嘛?”每回他总是板脸,道:“某某家谁谁谁都能写一百多字了...”

想起往日不经意的微末小事,四爷悲绪难忍,胸口如被钝器捅入,痛得呼吸停滞,喉口像是塞了一块热炭,火辣辣的燃烧着。他跌坐凳上,拼命忍住哀戚,待心绪渐渐平静了,起了身,却一眼望见案上笔墨: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最后一句她没写完,铜板大的顿笔落在一个“岁”字上。

是他念给她听的诗。

四爷呢喃:岁岁长相见,岁岁长相见...念了两遍,眼泪终于不可抑制的滚落。他几欲昏倒,站立不定,摇摇晃晃往下跌去,狠狠撞在凳手犄角上,闷声一痛,他啾的一声忍不住恸哭起来。此时日落昏黄,满屋子都是李氏的音容笑语,薄薄的霞光透过精雕细琢的花窗落在四爷身上,只见他背对着夕阳,半靠着凳手,双肩发颤,发出压抑的呜咽声。

雍亲王府的侧福晋病薨,在京城掀起了不大不小的一场风波。丧礼奢华比宫中妃嫔病丧有过之而不及,用的是万年不坏的樯木做棺材,请的是钦天监大臣择日发丧讣闻,停灵七七四十九天,每日都有高僧在府中轮流诵经,超度亡魂。一个侧福晋死了原不该如此奢靡铺张,但李氏乃四爷心之所系,福晋连劝都不敢劝,只能听之任之。

依我的身份,不必亲自去雍亲王府探望,便遣了舒侧福晋和两个婆子去赴丧。舒侧福晋数年没出过贝勒府,能出门走走,极为乐意,遂欢欢喜喜的去了。夜里她回府把所见所闻之事禀告于我,见我面有倦色,不敢多说一句,即福身退下。

用晚点心时,十四同我说起四爷在行宫大恸一事,我心下一惊,不想高深莫测、英明一世的雍正帝竟也有如此脆弱痛哭之时。我叹息道:“有一年四嫂子有孕不便入宫侍奉,四爷带了李氏入永和宫同我准备年夜饭菜,她骄纵高傲,心眼儿倒不坏。”十四饮尽杯中黄酒,笑道:“在你心里,这世上哪有坏人?”我夹了两块凉拌白藕,咔嚓咔嚓吃完,道:“你就挺坏的。”十四眼睛眨了眨,笑道:“是啊,我是坏人,只对你一个人坏!”又沉下脸色,凝视着我道:“我看着四哥坐在地上哭得厉害,想着若是你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办?”

我不再开玩笑,正经道:“放心,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和你白头偕老。”

十四翻了个白眼,道:“难道不是爷保护你?”

我义正言辞道:“自古以来,女人都是自己保护自己,全靠男人是不行的。你看额娘,她统摄后宫的位置,肯定不是皇阿玛给她的,而是她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再看李氏,四爷保护她保护得还不够么?连四嫂子都要让李氏三分,可李氏,终是落水而亡,死得不明不白。”稍顿又道:“我保护好自己,让你不要为我操心,便权当是保护你了。”

十四对我的言论一屑不顾,大男子主义道:“额娘再厉害,若不是皇阿玛有恩旨,她也越不过佟贵妃去。李氏落水,也是因四哥不在府中。”又撩开酒杯,定定望着我,笑道:“若不是爷死命儿顶着,你昏迷那几年,皇阿玛非得让我另娶不可。”

我重重扣下筷子,假意愠怒道:“你还敢说!要不是你,我会昏迷么?”穿回现代的那三年,他不知我是如何的煎熬,差点就冻死在北京大街上了。

我们两个同时想起了爱莲,他以为我还不知道年格格就是爱莲之事。

他倏然失了神采,道:“是我不好。”实话说,在娶了我之后,爱莲没有出现的那两年,十四心里对爱莲是充满愧疚和怜悯的,甚至还有初恋的情怀,对旧情人念念不忘。但我也知道,如果不是他先爱上爱莲,误以为爱莲是我,或许就不会去乾清宫跪一夜求旨。如果他没有求旨,那此时,坐在我面前喝酒的就是十三爷了。

不是十三爷不好,而是,命里注定我与他无缘。

姻缘情事,是乃天意,强求不来,勉强不得。

我倒要谢谢爱莲那一刀,是她自己亲手斩断了与十四最后的牵扯。

十四垂下脸色,闷闷饮酒,我想逗他开心,便笑道:“明儿我们出门约会好不好?”康熙出巡在外,十四政事虽忙,但时间上可自由把握。十四见我兴致颇高,便道:“你想去哪儿玩?”我灵光一闪,道:“明儿你先去办政事,我在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等你。”停了停,看他露出惘然之色,不由气愤道:“你不会不记得了吧?”

十四瞪了瞪我,道:“你管好自己别走错了路!”

成婚近十年,七年之痒安然度过,我对他,他对我,两人之间竟没有相互厌倦,反而日益情深,也属难得。一想到明儿的约会,我不由欢呼雀跃,连走路都像能蹦起来似的,轻盈畅快,完全不知十四的苦恼。

没错,十四确实忘了所谓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了。

因为他那几月的记忆里只有爱莲,而爱莲,他一直在努力的忘记,于是顺便把当时还是背景的我,一并给忘了。翌日他早早起身到了刑部,与九爷吐槽:“女人真是麻烦!”

九爷倒觉得有趣,笑道:“你家媳妇是鬼精灵,这么些年性子没变过。我还记得,我曾答应过她,要教她打火枪呢。她见识也广,连火枪都认识...”九爷夸得没完没了,十四颇为得意,又不觉我麻烦了,笑意盈盈道:“说的也是。”本来他可以顺口问一句九爷第一次见薇薇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不知怎地,又觉得不好,便想着总归在书院里,慢慢寻去便知道了。

首善书院同旧时一模一样,儒生来往不绝,古木撑天,四处萦绕着朗朗诵读之声。十四穿着便袍,阿南和两名护卫跟在十步开外,不远不近。十四一步一步往前走,熟悉的记忆慢慢涌上心间,却多半是爱莲。他记起在亭子里与九爷下棋,爱莲满面飞霞的扑倒在自己怀里,他问她:“完颜海峰是你什么人?”爱莲道:“是我大哥。”

便是从那时起,他以为她是完颜家的嫡女,于是爱上了她。

他明明记得当时爱莲是和薇薇在一起,可他偏偏记不清薇薇当时的脸。

他在书院里绕来绕去,终于忆起被猪肘子砸到脑袋的地方,想着薇薇定是在那儿等着自己,遂不敢迟疑,大步寻去。可到了木楼下,左左右右寻了个遍,竟没得半点踪影。他恍然想起当年被酱肘子砸到的复杂心境,不由畅然一笑。阿南远远看着十四在书院里乱跑乱逛,又自顾自的大笑,实在猜不出是何缘由,好奇不已。

在十四脑中,所有与薇薇相关的记忆一点一点的回来了。

知道她才是真正的完颜小姐的那一刻,掀起红盖头的那一刻,肌肤相亲的那一刻,还有她吃醋泼了自己一身的卤鸭汁,在热河罔顾生命安危冲到皇阿玛面前给自己求情...等等等等,点点滴滴,以前没有上心的事,今儿忽的涌成了一股热流,千军万马似的迎面而来,正中他的心间,使他的心软成了一滩春泥。他沿着宽阔大道往前走,阳光从树间倾泻,在石板路上稀稀疏疏的跳跃起舞,如他的心情一般,感觉那样——情不自禁。

情不自禁奔向她。一刻都等不及。

我深深的记得第一次见到十四的情景。

不是在木楼,不是在亭子,而是在书院人来人往的大道上。我撞进他怀里,他恬不知耻的板着脸冷冷道:“兄台,你踩到我的脚了。”

(“兄...台...”谁是你兄台啊,你全家都兄台好不好!)

我记得那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晨曦特别美,暖暖的映在十四身上,就像镶了一层橙色的光芒。他穿着宝蓝色长袍,前额宽阔,一双鹰眼锐利,鼻梁高翘,嘴唇朱红。我怕被阿玛发现我男扮女装在书院瞎逛,就躲在十四的身后,让他做挡光“门板”。

那时不知姻缘是什么,如今想起来,真是玄妙。

不早不晚,不快不慢,没有多一步,没有少一步,在千千万万的人里,我撞到了他的怀里,我的酱肘子砸到了他的头,我的阿玛是完颜罗察,他的身份是贝勒。只要有一点点的差错一点点的时不对机,我就遇不到他。到底是费尽了多少运气,我们才会穿越了三百年的时光,在盛世里相惜相爱。我安安静静站在绿荫下等他,即便等不到也不要紧,无论发生什么,我与他拥有共同的一个家,在那里,他会永远的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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