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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落魄人值几文?

夜,漆黑如墨。

浓郁的黑云在空中翻滚着,如同张牙舞爪的黑龙翻腾。云中,似有一鼓,在砰砰作响,擂天震地,震荡着华夏十四州。不时的,一道弧形闪电划破天际,撕裂这黑幕,在天地间乍闪,映亮了半边天。

安宁城的北侧,有一处小湖,名为“莲湖”,湖的面积不大,但里面种满了接天的荷叶。每到夏季时分,满湖的荷叶伸叶吐蕊,映日的荷花别样红艳,微风乍过,掀起层层叶浪花香,格外的悠扬。

在莲湖旁,有三间草屋。草屋筑在湖旁,临着莲花,接着绿叶,远离城内的喧嚣,格外的清幽。

此时左侧的草屋内,一青年正在草屋门前,呆呆地看着天上狰狞的黑云、闪电。

“咔!”

一道惊雷乍起,照亮了青年的面容。青年面容清秀,不算英俊无比,但配合着一米八多的身高,却也潇洒。只不过一身粗糙的青色麻衣,却徒增了几分落魄。

惊雷过,瓢泼大雨至。

淅沥的雨水打在青年的脸颊,让呆滞的青年陡然回过神来。

“就是这样的一场大雨,把我带到了这儿。”

“同样的雨,但现实却物是人非了。”

“地球少了一个张宇,而这里,大华国内却多了一个叫张宇的外来户。”

“爸。妈,你们还好吗?儿子想你们了。我的朋友,你们是否也像我思念你们一样思念我?”

“这个孤独的世界,只有我一个人……”

青年喃喃自语,脸上满是落寞。

他本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刚刚参加完全国书法比赛的他正骑车回家,不曾想,被一场雨一道雷,送到了这个不存在于中国历史中的大华国。

刚刚来到这,他茫然不知所措,每日里都像个白痴,和现实的社会格格不入。

渐渐地,他慢慢熟悉了,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开始在这个全新的环境,寻找属于自己的一部分,适应这个世界。

但是,每当大雨瓢泼时,他的心都会荡起风浪,思念另一个世界的亲人、朋友。

“爸妈,儿子不孝,不能陪着你们。但你们放心,儿子会好好活着,活出个样子来,不让你们担心。你们也要好好地,这样,儿子才会放心啊……”

定了定神,张宇叹了一声,随即转身进了草屋,合上门,躺在冷硬的木床上,慢慢地睡去。

第二日天微亮,张宇便自然惊醒。

躺在床上,张宇微微有些愣。

昨日的梦中,他梦到自己回到了地球。今朝醒来,却还是一间寒舍,一身麻衣,身无长物。

叹了一声,张宇起了床,简单整理了一下衣衫,才推门而出。

大雨初晴的早晨,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就连空气中,都有一股爽朗的气息。初生的太阳温润祥和,还没有晌午时分的燥热,给人很舒适的感觉。

来到莲湖旁,张宇捧水洗了把脸,随即顺着门前的青石小道,走进了草屋北侧的小树林。此时小树林中,一妇人,一少年,一个在捡柴,一个在劈柴。

妇人五十多岁,或是四十多岁,繁重的劳作摧残了她的容貌,让岁月的刻痕更加的明显,已经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了。她穿着一件灰色的襦裙,襦裙很破旧了,上面还布满了补丁。

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但身材魁梧,比之张宇还要壮上几分。他提着一把大斧,抬手落手,很麻利的便将大腿粗的木桩劈成好几半。

“丑娘,丑孩,你们起这么早啊!”张宇进了树林,笑着叫道。

听到张宇的声音,叫“丑娘”的妇人这才抬起头,随即满脸慈爱道:“小宇起来了,晚上睡得还好吗?厨房里有热粥,你快去喝点,别凉了,一会你还得去摆摊呢。今早天气凉快,就早起了会,趁着凉快多劈点柴,桂云楼的管事正急着用柴呢!”

“宇哥!”丑孩挠了挠头,叫了一声。

张宇点了点头,随即低下身子,帮妇人捡柴。

丑娘连忙阻止,道:“哎呀,你怎么能干这粗活啊,这若是碰伤了手怎么办?你这可是做文章的手,千万不能受伤。将来还等着高中状元嘞!”说着,忙抢过了张宇手中的木柴。

张宇笑着说道:“丑娘,我又不是皇亲贵族,哪有那么金贵。再说了,干这活又伤不到手啊,丑娘放心就是!”

丑娘这才点了点头,然后撩了撩额前头发,边收拾木柴,边说道:“小宇啊,婶和你商量个事!”

张宇道:“丑娘,你说,只要我能做到,一定去做。”

刚来到这个世界,是丑娘收留了张宇。丑娘和丑孩相依为命,靠着采莲、捕鱼、打柴为生,生活本就穷苦。收留了张宇后,生活更加的贫寒,有时候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但丑娘和丑孩却从没有怨言,还是贴心照顾张宇。此等恩情,张宇铭记五内,自然不会忘记。

丑娘笑了笑,犹豫了一下,道:“婶想求你教丑孩识字。这孩子都十六了,已经成年了,我给他说了好几个婆娘,但人家女方都是以丑孩不识字而拒绝,我就寻思着,如果丑孩能学些字了,是不是能尽快成亲啊!小宇,丑孩脑袋笨,你若是不想教,也没关系!”

丑孩一听,立即放下斧子,叫道:“娘,我不想识字,我想参军!要做大将军!”

“做什么大将军!”丑娘瞪了丑孩一眼,喝道:“你上了战场若遇到了什么危险,让娘怎么活!不行,不准去!”

丑孩气哼哼的嘟着嘴,甩掉斧头便跑开了。

丑娘叫唤了好几声,都没有叫住丑孩。

“哎,这孩子,和他死掉的老爹一样倔!”丑娘坐在木墩上,叹了一声道。

张宇拿起斧头,接着劈柴,并安慰道:“丑娘,你放心,我会教丑孩识字的,然后帮丑孩找到一户漂亮姑娘,丑娘放心吧!”

说完,张宇心中不是滋味。这个时代,不识字的人太多了,穷人家之间的婚事,从不会因为不会识字而被拒绝。但那些人为何会拒绝丑娘的提亲?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没钱!有了钱,别说不识字,就是缺胳膊断腿,也能纳好几房小妾...

但丑娘为人老实,却是看不透这点。

丑娘听到张宇答应了,顿时喜笑颜开,道:“有小宇这话,婶就放心了。小宇啊,你别劈了,婶来就行,你吃点饭还要摆摊呢!”

张宇笑道:“没事丑娘,我不急的!”

――――――――――――

帮丑娘劈完柴,张宇便简单喝了些粥,然后朝安宁城的大街走去。

摸着干瘪的肚子,张宇苦笑摇了摇头。

以前的张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而不知饿的滋味。穿越到这个世界半个月,张宇从来没有吃饱过。早上喝点白粥,晌午啃两个硬邦邦馒头,晚上吃着咸菜和两块玉米饼。没有油水,没有肉味,生活便是如此穷苦。这些时日来,张宇足足瘦了十斤。

张宇能很快接受穿越的现实,其中最大部分原因便是被饿的。温饱思淫.欲,连饭都吃不上,饿着肚子,张宇哪里有心思自怨自艾?

此时的张宇只求赚钱,赚大钱,能好好吃顿肉,能让丑娘和丑孩过上好日子。

但是幻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

张宇只是个在校的大学生,而且还是学得金融管理,他除了老实巴交学习外,既不会武功,又不会什么发明创造,虽然能写得一笔好的瘦金体,但能有什么大用处?

更主要的是,他对这个世界还不了解,还有些不知所措,还没有完全适应下来。所以,就算有着迥于他人的知识见识,也毫无头绪施展,只能空想。

也许,等张宇慢慢适应了这个世界,他才能有所成就吧。

安宁城位于徐州文远郡内,虽然只是小小一县之地,远离金陵首都,但安宁城的繁华却不次于其他大县城。

街道两旁尽是小商小贩,叫嚷着,喝卖着,尽是热闹,有冰糖葫芦晶莹如龙珠相串,西施豆腐雪白如水乳交融,七彩风筝缤纷能漫天飞舞……

两侧的酒楼、店铺林立,熙熙攘攘,百姓往来,川流不息。酒肉飘香勾起客人荡气回肠,绫罗绸缎彰显地位尊贵,药材微煮解天下疑难杂症……

这便是安宁城的繁华,属于这个世界的繁华。

但张宇心里却静得出奇,就像是旁观者。

其实张宇很希望自己能快些融入这个社会,不再是旁观者,而是主演。

……

被丑娘收留后,张宇便一直想着如何赚钱生计,最后张宇想到了自己的一技之长。

张宇从小爱好书法,一手瘦金体手法极其的漂亮,颇有瘦金体的精髓,深得一些书法大家赞赏,不然他也不会凭借十八岁的年纪而参加全国书法大赛。

这个大华国不算太平,皇帝年迈昏庸不好国事,再加上国家重文轻武,使得周边的国家屡屡进犯骚扰。所以每年国家都征兵戍守边关。

青年被征走了,家乡的亲人自是思念,所以便想通过书信表达一下思念之情。所以张宇便支起一个小摊子,一杆毛笔,一块破墨,几张信纸,开始了代写家书的生计。

别看代写书信的活不太赚钱,但竞争力却很大。

那些落魄文人,不耻于出力劳作,又无本事无法登科绩第,便都想通过代写书信赚些钱财养活自己。

竞争力大了,僧多粥少,自然生意也不好。这十几天来,张宇天天守着摊子,也就写了几封家书。

一封家书五文钱,张宇也就赚了二十多文而已。

二十多文,也就是几个包子而已。

够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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