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晓在翠山写生的时候,遇到一个奇怪的人。
说是写生,其实丁晓并非什么艺术家,连美院的学生都不是。她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白领。
可丁晓认为自己是特别的,绝不是这芸芸众生中可有可无的庸俗份子。理由很简单,她不是那些眼前只有柴米油盐、结婚生娃的人,她心中有些不一样的东西。
很小的时候,她就向往“鲜衣怒马、仗剑天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生活,甚至还排练过面对着“受害人”涕泪纵横的感谢时,只轻轻挥手不求回报,就此别过的潇洒表情。
但实际上,她连专业载客十年的公园马都不敢骑,拎菜刀都觉得沉重。至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算了吧,看到网上种种不可思议的残暴事件,她都从心里感激这种事没有发生在自己身边,甚至在晚上回家后还会多锁几道门。
她也曾幻想过自己也许不是什么凡人,是体内隐藏着灵力的仙人。因为惯常存在的“必须度过尘世历练获取提升”的套路,才使得力量和记忆被封印,弱到在人世间低俗日常中也只能跌打滚爬,勉强应对。
当然,这个自我设定比起侠客身份更是飘渺,在她尝试过用意念,也就是潜在的灵力,让喋喋不休的老板闭嘴但一次也没有成功后,她连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梦都少做了很多。
之所以去写生,不过是害怕太平凡、太庸俗。
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她突然开始明白,那些自己看不上的芸芸众生,也曾经在脑海里做着一个或仙或侠的梦,但最后还都是活成了路人的样子。所以,她挤出时间参加了几次绘画速成课,琢磨着自己或许有其他的出路,再不济至少也能成为一个有点艺术气息的妇女,能在人生谢幕前偶尔安慰自己,我毕竟还是有些不同的。
这样说起来,翠山和丁晓蛮配,它是丁晓租住公寓不远处的一座小山,没什么名气。因为有大片的草丛和清秀挺拔的树木,加上十分安静,倒也很适合一个人坐着消磨时间。
丁晓第五次的写生结果依旧是,白纸上面多了一堆谁都看不懂的圈圈点点。她有点忧伤地想,自己可能在绘画上没有什么天赋,下一次是不是要去参加一下钢琴课,没准一个钢琴天才就这样被挖掘出来了。
丁晓想得正出神,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了她,“您,您就是鼎萧吗?”
“我是丁晓。”丁晓下意识地回答,侧过头,发现一个年轻男人站在她身边一米远的位置。
那个男人理着很短的平头,眉目清秀,身姿挺拔,却穿着一身宽大的月色长衫,腰间系一根碧色的带子。
这奇怪的着装和蹩脚的普通话让丁晓皱了皱眉,她故作淡定地问道:“你认识我?”另一只手默默伸进兜里握住了防狼喷雾。
“太好了,找到您了!”这男子表情由犹疑变得欢喜起来,一双黝黑的眸子似乎染上雾气一般湿润,“没想到,您竟然化身为一个女子,难怪那些灵力高深的游仙们也找不到您。”
“我,我化身为一个女子?”当了二十多年女性的丁晓怔住了,她眼中神色变换,过了好一瞬才平息。
精神病人真的很危险,丁晓心中默默想,她迅速瞥了一眼两人身后的小径,握着防狼喷雾缓缓站起身来。
“你说的游仙是那个吗?”丁晓猛地往天空一指,在那男子偏头去看的时候,果断向小径跑去。
“那不是,那是云。”男子回答道。
丁晓根本没看清他的动作,他已经很快堵住了路。
“鼎萧大仙,我知道您一向喜欢自由自在,讨厌束缚,但双百之年又快到了,师父说,只有您才有办法化解,请您一定要跟着我回去。”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鼎萧大仙,难道你要置百姓的性命于不顾吗?”那男子说着,原先还算平和的面色变得焦急激愤,一时不自觉地向丁晓走近了一步。
病的不轻啊,丁晓想,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但是眼下就算是强闯成功,恐怕那男子也会跟着自己回去。与其这样,倒不如先跟他周旋一下,然后再把他领到警察那里去。
“我当然不会。”丁晓抬起脸,十分真挚地说,“但是,我一个人可能拯救不了黎民百姓,我知道有一种职业,非常可敬可爱,我带你去找他们,他们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你同意帮我,不,是同意帮洛泽的百姓们了?”那男子一脸惊喜。
“是的。”丁晓点点头,“那就让我们一起去找……”
“好,我们一起回去。”
丁晓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那男子截断了,她一瞬间感觉身子轻了,仿佛飘在空中一般,眼前却是一片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
这是什么药,这么厉害,她心中暗道糟了,没一会儿就失去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