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一个人收拾着满屋狼藉,其他人有走的,有留下的,走的人一声不响,留下的人同样一声不响。
嫂子用纸巾轻轻地擦拭着大哥脸上的蛋糕奶油,她的眼睛红红的,眼角还有些泪痕,我知道她是在心疼大哥。
小伍低着头,眼睛不眨一下的盯着地上的玻璃渣,额头依旧怒张的青筋告诉我,他还在愤怒。
大蛇,胖子,小妖,还有我,都一无所错地坐在沙发上,只是时不时地偷看大哥。
大哥脸上的奶油终于擦干净了,所有人在那一瞬间都站了起来,所有人的眼光也都投向了大哥。
“兄弟们,怎么了?怎么都垂头丧气的?”大哥这时却挤出一些笑容,温和地问道。
“大哥,干吧!兄弟们都不想再忍了,那个刀疤李欺人太甚了!”小伍愤怒地吼道。
“干吧!大哥!”现场大部分人都齐声应和。
我没有吱声,只是定定望着那个有些狼狈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是我这辈子认定的大哥。心里已经暗暗地发誓,大哥的话,就是我的意志,患难祸福,生死兄弟。
大哥沉默了,他没有被现场的气氛感染,只是静静地看着自己的这帮兄弟。开始温情的眼神,随着沉默的延续,慢慢变的狰狞,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大哥强大的怒火。
“都******给我闭嘴!你们想干什么,来场群殴吗?然后被公安局一锅端了。再然后看着‘金色年华’关门大吉,你们气就顺了,心里就快活了?”大哥指着我们大声的骂道,“你们这是无知!怎么就忍不下去了,我都忍了这么多年了,不忍能怎么办,跟刀疤李开战吗?我们是他们的对手吗?他们巴不得我们这样,这样他们就能拔了我们这根刺,我们就再也不能在这里立足了。混蛋,幼稚!幼稚!”
“我没读过什么书,没什么文化。能把‘金色年华’弄成今天这副模样,你们以为这很容易吗?我不是为了自己忍气吞声,而是为了咱们的‘金色年华’。现在的‘金色年华’就像一棵小树苗,禁不起大风,我不想它那么早就夭折,求你们给它条生路吧,让它再长大些高些壮些,能经历些风雨。你们能答应吗?”
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大哥这样的失态,这样的愤怒,一个个呆若木鸡,谁也不敢多嘴一句,生怕大哥的怒火将自己吞没。
小伍通红的眼睛里,流露的是失望,愧疚,还是怒火?我不得而知。从那以后,小伍变的更加沉默寡言,更加的易怒。那时候,我才发现,我劝不了他,也帮不了他,自己真的是个失败的朋友,一个没用的朋友。
那个晚上,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回的家,怎样地躺在床上,怎样的久久无眠。
夜半时分,肚子的呼喊让我记起聚会的时候还没吃过东西。起身下床,找来了些饼干,胡乱的吃了起来。坐在桌边,我一边机械地吃着饼干,一边看着馨儿的一些来信,在此时此刻,只有这些信才能平复我的心情。馨儿的信没有长篇阔论,没有大讲道理,没有理想未来,只是些我所怀恋的小镇风情,我所回忆的家长里短,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片段才是我如今最好的慰藉。
看完馨儿的信,我便沉沉地睡去,直到晨曦来临,闹钟响起。
生日宴会的风波之后,一切又归于平静,生活还要继续。
我现在的同桌自然不是小伍了,他叫马来,一个视学习如生命的狂热学习狂人。他的眼镜奇厚,厚到从眼镜里根本看不清他的眼睛。我和他的关系,怎么说呢,不好不坏吧,天阳一中高中部,清华北大,那才是他的目标,朋友,同学,好像不在他的计划内。
一天中,我跟他说的最常说的话是“早啊”,“又在看书啊”,“我先走了”。
在别人眼里,他是个无趣透顶的人,可我没有那么看他,起码他为了自己的梦想正在不懈的努力着,这一点上,他值得尊敬。
班上跟我聊的最多的是一个古怪名字的男生,他坐在我的前排,他叫东方宏。记得第一次班会的时候,班主任王老师点到他名字的时候,全班轰动,这样一个名字,不轰动才不正常。
他好似已经习以为常了,表现的并不在意这些或是善意或是恶意的称呼。但他喜欢别人叫他阿东,我就是第一个这么称呼他的人,这在他看来我是个善意的人,所以他对我就比别人友好了,可以看出他对“东方红”的称谓还是有点介怀的。
阿东是个天才,但我指的显然不是学习,他读书跟我一样是个半吊子。那时候网吧还没有遍地开花,中学生常堕落的地点是游戏厅,也就是街机。阿东的街机技术睥睨全校,至今难寻对手,或许他更应该叫东方不败。拳皇97是那时候最热门的街机游戏,这部街机就是在现在还是有许多追捧者,可见它当时的火爆程度。阿东打拳皇,经常是打爆几条街,没人是他的对手。
阿东和我聊的最多的,就是他的辉煌战绩,颇有些独孤求败的意思。我不懂街机,更不会打拳皇,但我愿意听他说,有时候倾听也是种交友的方式。
还有个聊的来的同学,是坐在最后一排的凌楠,说是最后一排,其实就是坐在我的后头。我的个子还算高,不过相对于凌楠来说,就是个十足的矮子。他很高,我不记得他当时到底多高,不过我记得他最后长得接近两米了,一个恐怖的大个子。
凌楠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中锋,无论什么时候他的身边都会有个篮球,上课时,他的篮球就踩在他的脚下。他的偶像自然是刚刚登录美职篮的中国小巨人姚明了,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像姚明一样登录美职篮。我平时也是个喜欢打篮球的人,在篮球场上奔跑的感觉的确让人很享受。
初中的第一次期中考试在不知不觉中到来,马来如临大敌,在一堆学习资料中苦苦支撑。而我和阿东,凌楠就放松多了,毕竟我们都不是视学习如生命的人,学习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
结束了几日的期中考,凌楠就拉着我们一群人去篮球场。起初,我以为他是想让我们陪他一起打场篮球,正好这几日考试怪累的,我正想发泄一下。没想到那小子拉着我们来,只是让我们给他当助威团的,因为校队和外校有场比赛,这可是他这个主力中锋露脸的好机会。
我们大呼失望,凌楠大义凛然,一副“是哥们就去”的架势,我们只好给他当起来啦啦队。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其中的玄机,负责这次比赛后勤的同学是我们班的团支书文析若,我们班公认的班花,怪不得凌楠那么火急火燎,原来是想在心上人面前表现一下。
在校园的传说中,团支书和班长永远都是一对,可在我们这个班是行不通的,因为班长也是女生,这就让班上很多男生们蠢蠢欲动了。班花谁会不喜欢,那个年纪的情情爱爱单纯的可爱,淡如花香,却隽永一生。
凌楠或许是因为文析若的在场,刚开始的时候显的心不在焉,好几个必进的球都被他扔到了天上,校队的教练在下面气的直跺脚。后来,凌楠在我们刻意的加油声中知耻后勇,打进了几个精彩进球,随后愈战愈勇,最终成了全场最佳。我则一直注意着凌楠的眼神,因为每次进球后,凌楠都会朝文析若的方向看去。自己学校的球队进球,她自然很兴奋,她鼓掌喊加油,在凌楠看来那都是在为他喝彩,所以凌楠想吃了兴奋剂一下,不知疲倦的奔跑,进球。这种疯狂的后果就是在比赛后瘫倒在地上,动都动不了,还是我们这些助威团啦啦队帮他扛走的。
篮球赛结束,安顿好凌楠后,我也准备离开学校回家了。走向校门,是要路过足球场的,足球场上还有许多人在踢球,几十个人围着一个足球胡乱的奔跑。我微微一笑,正准备收回视线的时候,我发现了足球场外的跑道上,一个孤独的身影,在孤独地奔跑。
那个人,就是小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