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发生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生产车间发生的物料消耗,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2)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将制造费用分别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7)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制造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