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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试探,约定

郑凛早就看出自己的未婚妻跟一般的女子不一样,不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不会看到她拿着镰刀跟企图侮辱她的歹人对峙的一幕了。

在那样的情形下,恐怕大部分女子不是被吓哭就是毫无反抗之力的任人欺凌,要不然不会给他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后来每次见面他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第一次见面的情形,若非如此他的目光也不会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渐渐地越陷越深最终变成了沉沉的爱意。

既然早已经看透了未婚妻的本质,见识过她的温柔的郑凛就根本不会介意她的凶悍。刚烈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性子,就很能理解她为何会告那些人流氓罪了。

或许在旁人眼里,这番举动十分丢人,在他眼里仅仅只是恶人得到恶报了,他喜欢她不屈服于世俗的模样。

不过,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不希望她这么做,他想要的仅仅是她好好的,报复的事情他来做就好。

男人的理解和维护让桑叶十分受用,知道他是真不介意,那股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担忧彻底消散了。

“对了,关于咱俩的婚事,你心里是怎么想的?”解决了后顾之忧,桑叶总算想起了要“单独”商量的正事。

“像我这样的年纪,成婚早的孩子都十岁了,我自然也想早日成亲,恨不得明天就把你娶回家。”郑凛实话实说,仔细地观察着未婚妻的反应。

“哼,算你有自知之明,终于知道自己老了。”桑叶故作嫌弃的看了男人一眼,忘了自己仅仅比人家小了四岁,也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姑娘了。

“正是老了,所以才迫不及待的想把媳妇儿娶回家。”郑凛很识趣的没有揭穿这个事实,只是看着未婚妻的眼神却有了变化:“不然现在就被嫌老,再耽搁下去就要被你嫌弃无用了。”

听着男人浑厚低沉的声音,桑叶起先没有听明白,等反应过来后,她暗暗唾弃男人变坏了却纠结着不知道该装作不知道还是该豪放的怼回去。

然而不等她纠结清楚,男人就自觉地转移了话题:“你心里是如何想的?如果不想年后就成亲,可以把日子往后推一推,不过最迟也是明年年底。”

说罢,见未婚妻似乎没有注意到前面那番胡话的不妥之处,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刚才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暗道跟猴子他们在一起待久了心思被带歪了,换作以前他绝不会这样开有颜色的腔儿。

这种话在成亲之后就是夫妻情调,现在仅仅是定下了名分,胡乱开口就显得轻浮不尊重她了。尤其是她还经历过那样的事,言语间就更不能冒犯了。

桑叶倒是没有想那么多,见男人主动转移了话题,也乐得松口气,便回道:“咱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准备,开春后我又要忙作坊和鲜花园里的事,要是赶着成亲就太仓促了,倒不如把日子挪到中秋后面,那会儿该忙的都忙完了,又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办喜事也合适。”

制花酱还能有人代替,左右娘和两位嫂嫂都会了,可是鲜花园是关键,家里没有人会侍弄那些娇贵的花植,她要是再撂挑不干这鲜花园就弄不起来了。

“太久了……”渴望早日娶媳妇儿的郑凛,一想到要等将近九个月,成亲的心就更迫切了:“不然就定在明年三月,成亲前的准备你不用管,全部交由我来办,你就一心忙作坊还有鲜花园的事,等到了成亲的日子,你能抽出两天时间跟我成亲就好了。”

桑叶感动的看着自己的未婚夫,觉得一个男人都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不论是心意还是诚意都到了,她要是坚持把时间推到明年中秋后就太过分了,然而她还是摇了摇头:“不行,成亲是大事,全部交给你来办,我什么也不做那不成一生的遗憾了!”

听完未婚妻的话,几日不曾休息好的郑凛觉得自己的头开始疼了,有些艰难的问道:“一定要把日子定在中秋后?坚决不改了?”

桑叶想点头,没法儿做到理直气壮,于是主动握住男人的手,开始说软话:“我很珍惜咱们成亲这件事,要是不能参与整个过程,以后想起来我会遗憾死,你也不想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只记得你一个人忙里忙外,连我的影子也看不到吧?”

原本极不愿意的郑凛一听未婚妻软软的话语,就止不住心软了,再一听这理由就更觉得自己刚才好像在故意为难未婚妻,要剥夺了未婚妻对成亲的期待,不自觉的说道:“那就听你的,婚事定在中秋后。”

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郑凛的脸上罕见的露出懊恼之色,他伸手捏了捏一脸得意的未婚妻的脸,笑的十分无奈:“小狐狸!”

桑叶却被这声“小狐狸”弄的面红耳赤,总觉得这个称呼太过甜腻,让她忍不住想对男人做点什么。

看着未婚妻艳若桃花的脸,不自觉的跟脑海里的一幅小像交叠起来。郑凛微微一怔,状似不经意的问道:“叶儿,之前就听说你是从京城回来的,你原来是在京城哪个府上做事?”

话题转移的太过突兀,桑叶的心里莫名一紧,笑着反问道:“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

郑凛也跟着笑了,只是仔细看就能发现,他的笑容有些勉强:“你是我的未婚妻,很快我们就是真正的夫妻了,就有些想知道你以前的事,如果你不想说可以不说。”

桑叶微微松了口气,脸上的真实灿烂了几分:“没有什么不想说的,就是跟大部分人家的丫头一样,每天眼睛一睁就是伺候主子,我呢,又比大部分丫头幸运一点,入了主子的眼,跟着主子学了不少东西,能识字算账,还学会了制花酱,学会做糕点,就连园艺也偷学了不少……”

越说想到就越多,桑叶的思绪不自觉的飘到了过去,都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的那几年的记忆。不曾想起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如今想起来了心底就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怅惘。

郑凛没有错过未婚妻的异样,顿时胸口仿佛憋闷着什么,迫使他想要竭力挣脱出来。只是他掩饰的好,并没有表现出来让人发觉:“看来你以前的主家待你很好,要是方便你把府邸告诉我,日后有机会进京,我想上门拜访谢谢他们对你的照顾。”

桑叶眉头一跳,越发慎重起来,把之前就准备的说辞说了出来:“我曾经的主家就是京城一个普通的商户,后来被生意场上的人坑了一把,在京城待不下去了,就只好把宅子和几家铺面卖了,把我们这些下人放还回家,然后一家人迁回到了江南老家,你就算找到那户人家,也不是我曾经的主家了。”

郑凛似乎信了,脸上露出几分遗憾来,只是下一句话险些惊的桑叶魂都出来了:“江南那一带我经常去,你把你主家的籍贯和姓氏告诉我,兴许我能找到,想来你心里还念着他们的好,想知道他们过得如何了,到时候我会把他们的现状说给你听。”

在看到上面秘密送来的小像的那一刻,郑凛的心里就住进了一个魔,日日夜夜的折磨着他。他很清楚追根究底得到的结果,不一定是他想要的,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印证自己的猜想。

不论最后印证的结果如何,都不会改变他对她的心意。如果她真是上面要找的人,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替她掩盖身份;如果不是,那么心底的那个魔就彻底不会存在。

被步步“逼问”,桑叶额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她想过找机会如实向男人坦白她不曾成亲的事实,想过“如实”坦白桓儿的身份,但是没想过把曾经的过往抖出来。

她不知道男人如此追问,是心血来潮随口一问,还是察觉到了什么,总之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是三两句谎言就能解决的。再说下去早晚会露底,她不知道谎言被拆穿的后果,是不是她能兜得住的。

桑叶绞尽脑汁的想着该如何回答,才能避免谎言被拆穿后的一切恶果。可是越急越想不出来,她几乎有些绝望了,甚至在心里默默祈祷老天爷看在她没有做过恶事的份儿上,赶紧派个人来解救她。

哪怕以后依然要面对这个问题,至少她有所准备,提前想到了解决之法,不至于像现在这般狼狈。

老天爷似乎听到桑叶的心声,就在她几乎支撑不下去的时候,一个天使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娘,外婆喊你烧饭啦!”

这一刻,桑叶恨不得飞过去,抱住站在门口的天使儿子,给他一个大大的亲吻!

这才是真正的亲儿子啊!

“好,娘马上来,你到这里陪郑叔叔说说话。”桑叶竭力忍住冲过去抱儿子的冲动,冲着儿子招了招手。

桓儿的眼睛亮了亮,当即忽略了娘亲跑到了郑叔叔面前,抬起稚嫩的小脸儿问道:“郑叔叔,小江哥哥说野猪很凶很凶,连埋在地下的大石头都能用鼻子挖出来,这是真的吗?”

郑凛没有立即回答,一双眼睛落在桓儿的小脸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桑叶头皮发麻,用手肘捅了捅郑凛,故作生气的说道:“你看什么呢,才一个月没见,你就忘记桓儿了?”

郑凛还没有回答,桓儿的小脸儿就先垮了下来,有些小可怜的问道:“郑叔叔,你不记得桓儿了吗?”

被喜欢的小孩儿这么问,郑凛当即抛下了心底的怀疑,一把抱起桓儿温柔的说道:“没有,桓儿这么可爱,叔叔怎么会忘记?”

桓儿一听,又变得高兴起来,兴致勃勃的继续问之前的问题:“那郑叔叔你快告诉桓儿,野猪的鼻子是不是很厉害?”

“嗯,野猪的鼻子是很厉害,能把硬实的地面拱一个大坑,它的嘴巴更厉害,能咬碎从地里拱出来的石头……”郑凛耐心的给桓儿普及野猪的厉害之处,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孩子,就随口敷衍。

“哇,好厉害!”桓儿听的惊叹连连,直到这个时候才表现出一个五岁孩童该有的模样:“郑叔叔把那么厉害的野猪打死了,那郑叔叔不是比野猪更厉害?”

“嗯,郑叔叔比野猪更厉害,以后郑叔叔还会教桓儿习武,让桓儿比郑叔叔更厉害,好不好?”郑凛不介意被怀里的孩子拿来跟一头畜生比,还诱导桓儿跟他习武。

“郑叔叔,可以吗,桓儿真的可以跟郑叔叔习武吗?”桓儿不敢置信,他小小的脑袋里只想过以后能跟娘亲在一起就好,他从未想过郑叔叔这么好,会承诺教他习武。

“当然可以!”郑凛毫不犹豫,还伸出了小拇指:“桓儿要是不信,可以跟叔叔拉钩钩,这样叔叔就不能反悔了。”

拉钩钩桓儿跟小哥哥拉过,当即痛快的伸出了自己的小拇指,跟郑叔叔的大小拇指勾在了一起,童稚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是小狗!”

“好,变了是小狗。”看着桓儿的笑脸,郑凛紧紧地勾住了他的小指头,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悄悄地放下了。

桑叶看着容貌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偏偏和谐的像是一对亲父子,心里不无感慨,对于将要袒露的“实情”没有任何压力了。

有于氏和刘氏打下手,桑叶拿出家里现有的食材,做了满满一桌菜。

趁着这个空档,郑凛亲自向四位老人禀明了两人商量的结果,不过他只说婚前有许多事情要准备,年后就办喜事太过匆忙才挪到了中秋节后。

对此,郑家老两口没有意见,桑老实也没有意见,唯一有意见的木氏又说不出反对的话来,也只好顺着两个年轻人的意思,勉强答应了。

十几人的饭菜做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幸得桑叶厨艺好又有人帮忙,最终拾掇出一桌好饭菜。

吃饭时,人太多一张桌子坐不下便分了两桌。两张桌子都摆在堂屋里,倒也热热闹闹,吃的十分满足。

饭后,郑老头和孟氏就告辞离开了,郑凛没有一道走,主动留下来帮忙收拾放在院子里的大野猪。

野猪的个头不小,郑凛和桑家两兄弟合力抬起来过称,竟然有三百七十多斤,要不是血都流光了怕是还要再重一二十斤。

忙活了将近一个时辰,野猪才被收拾干净。三百七十斤的毛重剔除毛发内脏等,含骨头的肉重也有两百六十多斤。

看着院子里五六个堆满野猪肉的大盆子,木氏十分欢喜,对郑凛说道:“这么多好猪肉,全部腌成腊肉太可惜了,待会儿你拿一半儿回去,要是觉着吃不完,送些给亲戚做人情也是好的。”

“不用了婶子,家里之前买了半扇,再拿这些回去就真吃不完了,让人看到也不好看。”郑凛把一整头猪拉过来,就没想过再拉一半回去,更何况他家人少根本吃不了多少。

“可、可家里也要不了这么多啊!”木氏知道准女婿说的在理,这头野猪毕竟是作为年礼送来的,再送一半回去确实不好看,一时间纠结极了。

“娘,您别头疼了,我有法子处理这些猪肉。”桑叶端了一盆热水出来,给郑凛他们清洗油腻腻的手:“这些肉吃不完可以做成肉酥,肉酥还能做菜做点心,又能存放很久,到时就送一些给郑大伯和郑大娘尝鲜。”

肉酥就是肉松,这个时代已经有卖了。肉酥制作起来不难,不过做的好吃却不容易,京城几家卖肉酥的,在桑叶看到味道算不得好,她嘴馋了都是自己亲手做的。

木氏没有吃过肉酥,连听都没有听说过,陡然听见女儿说能做成自己没有见过的吃食,当即说道:“那就做成你说的肉酥,做好了再给亲家送一半去。”

郑凛倒是吃过肉酥,觉得味道十分寻常,甚至还有一股难闻的肉腥味儿。本想说不用这么麻烦,但是看未婚妻兴致勃勃的模样,便没有开口制止,寻思着未婚妻兴许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一时间又变得期待起来。

此时,郑凛不知道,就为着这头野猪,家里已经酿起了一起不小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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