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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打劫 (上)

LONDON,这座位于大不列颠群岛南部,充满现代感却又古老的城市,是连曦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十五岁之前,她都住在这里。

没有纽约的喧闹,也没有巴黎的浪漫,多了些皇家威严,多了些奢华气息,除开那些令人着迷的音乐,那些前沿的流行元素,这座城市所散发的独有气质和内涵,都会不断引导你去思索。

英国有很多迷人的城市,乡村,部落,譬如伯明翰的珠宝文艺;曼彻斯特的音乐足球;格拉斯哥的建筑风情;利兹的购物天堂;牛津剑桥的学术造诣,每一座城市都有着代表着英国标志性的名词。

但是,你只有来到它的首都,你只有来到伦敦,才会真正感受到英国的魅力。

一种安静却不平庸的魅力。

只是无论是什么魅力,现在的午夜伦敦,简直要冷出新高度。

连曦刚走出机场,长长的宽松大衣便被吹离了身体,冷风直往里灌,她的行李不多,一个挎包,一个小巧的行李箱而已。

连曦裹了裹风衣,将长发放了下来,挡住耳朵和脖子,也只能这样保存热量了。

“taxi~!”

“taxi~!”

连曦现在无比羡慕夏洛克和华生,能够在出门的瞬间,拦住一辆出租车,并且能够保证永远不堵车,快速愉悦地到达目的地。

“hey!chinese?”

正当连曦在心中一万次吐槽她的老父给她买的机票时间时,一位年轻的女孩开着一辆老款的黑色方头车停在了她的面前。

一个黄种人女孩,细眉单眼,一头超短发,两颗明亮的耳钻十分醒目,穿着白色吊带和牛仔短裤,朝着她微笑,像是在替这座城市欢迎自己一般。

“yep。”连曦答道。

短发女孩阴阳怪气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十分灿烂地笑了笑,“我也是,我是cambridge的留学生,晚上出来兼职,你要去哪,我送你吧。”

连曦低笑,瞬间就发现了她话中的漏洞。

短发女孩见连曦一副饶有兴味的眼神盯着自己,心下就觉得不舒服,换了一档,准备踩油门离开,却听见车门一声卡擦,被打开,再抬眼,后车座上,连曦早已坐下,一手拿着zippo打火机,一手里夹着一根点燃的雪茄,几秒过后,便是浓烈刺鼻的烟丝燃烧的味道。

那盒雪茄可是她daady的珍藏品,入乡自然是要随俗。

连曦将酒店地址递给她,短发女兴奋一笑,回道,“ok!”

“姐姐是第一次来伦敦?”短发女极力套近乎。

“对。”

“来旅游?”

“对。”

“一个人吗?”

连曦收回望向车窗外的深远目光,将雪茄放在唇边,深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对。”

“是这样。”短发女看起来很是满意。

独自旅游的异国人,大概是最容易下手的。

“姐姐有男友吗?”

“没有。”

“姐姐喜欢足球吗?”

“嗯。”

“我猜姐姐喜欢曼联!我一定猜对了对不对?!”

“嗯。”

“我也喜欢曼联!我太喜欢梅西了!太帅了!”

梅西?连曦差点被一口烟呛到……心中暗自庆幸自己并非曼联球迷,也非巴萨球迷,不然今天怕是要被活活气死了。

“可惜啊!今年的欧洲杯没看见他,只能等四年后了。”短发女遗憾地说道。

……连曦无言以对,只深深吸了口烟。

不过倒不是不可能,英国既然宣布脱欧,欧盟也自然会考虑拉进其他国家来补充补充成员国数量。

譬如可以倒是考虑下阿根廷,虽然南美确实远了点。

“姐姐是摄影师?我想姐姐一定是摄影师”

“对。”虽然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得出来的结论。

“哈哈哈!看我厉害吧!猜对了!”短发骄傲地继续问道,“姐姐喜欢英国流行音乐吗?”

“嗯。”

“那姐姐可一定要去爱丁堡看看,那可是甲壳虫的故乡!”

……。

连曦无言低笑,心中倒也心疼起利物浦来。

所以利物浦到底干了什么,被这么莫名李代桃僵。

她可不喜欢什么流行乐,她喜欢重金属摇滚。

她喜欢那种撕裂的疯狂。

总之,一人前言不搭后语地问着;

一人心不在焉半真半假地答着。

倒也和谐。

刚开始的半小时,短发女心情十分愉悦,一切似乎很正常,并且一直给连曦介绍伦敦,根本没有理会连曦淡漠的反应,然而直到车子越开越偏僻,甚至看不见什么灯光和人留。

连曦再次抽出一根雪茄,幽幽审视着前面开车的人,她本以为她或许是想带着她兜兜路,赚她一点冤枉钱,看来,是自己小看她了。

一个很偏僻的路口。

没有一丝人烟。

几乎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除了一丝微弱的车光,其余的地方像是被泼了油漆一般乌漆麻黑。

短发女孩突然停下车,脸色由刚才的天真无邪,活泼可爱顷刻变得像一个女鬼一样,眼珠突兀上抬,露出大片眼白,朝着后视镜对着后座上的连曦,诡异一笑,平添几分怖意。

“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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