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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散步六

关于行善的思考

世上并没有纯粹的无意识行动,只要我们善于去寻找,都能从内心找出行动原因。昨天,我从新开辟的林荫大道经过,打算沿着让蒂依镇一边的比埃弗尔河去采集植物。将近“地狱门”时,我突然向右转弯,来到野外,从通往枫丹白露的大路,走上位于小河边的高地。这种走法,本身没有什么意义,但我想起绕这么个大弯子,我已经有过多次了,这究竟是什么使然呢?我便从自身寻找原因。结果不禁让我哑然失笑。

夏天,在“地狱门”出口处的一个街角上,每天都有一个女人在那儿摆摊,卖果子、药茶和小面包。她有一个小男孩,长得非常可爱,脚却有点跛。每天撑着拐杖,来来回回,不厌其烦地向行人乞讨。我跟这个小家伙有过一点交情:每次从那里经过,他总不忘跟我打招呼,我也总是给他一点施舍。头几回,我非常乐意看见他,心甘情愿地给他施舍。我也怀着同样的快乐,继续做了一段善事。我这样做的时候,常常带着另一种快乐,就是逗逗他,听听他的童言稚语。我觉得他的话很有意思。渐渐地,这种乐趣成了习惯,后来又不知怎样变成了一种义务。很快我就感到不自在了。尤其是因为得听他讲那些预先准备好的废话,而且他在说话中,常常管我叫卢梭先生。他这么称呼,是想显得跟我很熟,其实我却觉得恰恰相反,他这是告诉我,他并不比教他这样做的人更熟识我。从此我就不太愿意从那儿经过,最后,就无意识地形成习惯,一走近那儿就绕开了。

我对那次绕道的行为进行思考,才发现了这个道理。因为直到那时为止,我尚未清楚地想过这些事情。这个发现使我接二连三想起许多其他事情。我曾长期认为,我对自身行为真正的原始的动机,大部分是清楚的。现在这些事情让我确信,我其实并不像原来认为的那么清楚。我知道,也感觉到,行善是人心所能领略到的最真的幸福。但长久以来,对这种幸福,我是无力享受的。遇到我这种可悲的命运,谁还能指望有选择、有成效地去做一次真正的善事呢?那些支配我命运的人煞费苦心要做的是,给我罩上一个虚假的骗人的外表。我知道,任何一个行善的动机都不过是人家向我抛出的诱饵,以引我入套,使我不得脱身。这点我是清楚的,今后我唯一能做的善事,就是什么都不做,免得在不知不觉中干了坏事。

但我也有过较为快乐的时候,在那时我按照内心意愿行善,有时也使别人的心感到高兴。我有充分的理由向自己证明,每次领略这种快乐,我都觉得它比其他任何快乐更甘甜。这个爱好是强烈的、真实的、纯粹的,我在内心深处从未否认这一点。只是,我自愿做的善事拖着义务的锁链,所以我常常感到它们的压力。这样一来,快乐就消失了。一开始让我着迷的好事情,现在再做,就成了一种叫人无法忍受的束缚。在那几个不长的幸运时期,有很多人跑来求我帮忙,他们的要求,只要我能满足,没有一个遭到拒绝。但是,当我用发自内心的真诚,完成了第一批善事之后,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串束缚人的义务。这是我原来不曾料到的,而且这副枷锁一经背上,就再也无法挣脱。而且,在受惠者眼里,我最初做的好事,只不过是对今后继续做的担保。哪个家伙因为受恩而与我挂上了钩,从此就和我结下了不解之缘。我这自觉自愿的第一件善事,就成了他今后还要享受我其他善事的不成文权利,即使我力不从心也无法摆脱。就这样,本来甘甜的快乐,渐渐变成了沉重负担。

不过,在我尚未出名,还是默默无闻之时,我并不觉得这些锁链十分沉重。可是,一旦因为写作而出了名(这无疑是个严重错误,我吃了这么多苦头也无法弥补),一切受苦的人或自称受苦的人,一切寻找冤大头的冒险家伙,一切假称我影响很大,以此作借口来想方设法控制我的人,就找上门来了。因此,我有理由得到这个认识:一切天生的爱好,包括行善本身,如果轻率地、不加选择地搬移或应用于社会,就肯定会改变性质,当初做这些事情是多么有益,以后就往往变得多么有害。这么多惨痛的经验,渐渐使我改变了初衷,或者更确切地说,最终限定了行善的范围。它们使我学会了在顺从本性行善的时候少几分盲目,多几分理智,因为盲目行善,只可能助长别人的邪恶。

我对这类经验并不懊悔,因为它们是我根据新知识重新认识自我,并对我在各种情况下的行为的真正动机进行反思之后才获得的。我在那些情况下经常产生错觉。我发现,要快乐行事,必须自由自在、不受约束;而要剥夺一件善事的美好滋味,只需让它成为一项义务。从此,履行义务的压力就把最美妙的快乐变成了最沉重的包袱。正如我在《爱弥儿》那本书里所说:如果我生活在土耳其人的国度,当公众舆论呼吁做丈夫的恪尽与身份相应的义务时,我相信我会是一个表现不好的丈夫。

我长期以来对自身德行所持的看法,就由此得到根本改变,因为毫无理由要顺从习性,也不必在习性使然的情况下去享受行善的快乐。相反,应做的事情在于,当义务驱使我们去做它所规定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应该克服自己的习性。这正是我比世上任何人都做得差的事情。我生来敏感,本性善良,心慈手软,动不动就为慷慨之举而冲动。我有人情味,乐善好施,喜欢帮人,也乐意助人,只要让我动心就行。即使我大权在握,也会是最优秀又最宽容的人,我会让报仇的欲念在心头熄灭,因为我只要能够为自己报仇就行,并不在乎是否真正报仇。我可以牺牲个人利益,毫不为难地做到公正不偏,但要我为了公正而损害亲爱之人的利益,我就可能迟疑不决,难以下手。当义务与感情发生冲突的时候,前者一般难以获胜,除非我必须克制感情。在那种时候我往往很强,但办起事来也不能违逆习性。不管什么人,什么义务,或是什么必做的事情在发号施令,只要我的心没动,我的意愿就充耳不闻,我就不会服从命令。我看见有灾祸在威胁我,但我宁愿让其降临,也不愿意为防范它而有所行动。有时做事,我一开始很努力,但很快就厌倦了,就精疲力竭了,无法再坚持下去。一切想象的事情,做起来没有乐趣的,我很快就会丢在一边。更有甚者,违背我的意愿,强制我做什么事情,只要稍稍过分一点,就足以毁灭我的意愿,使它变成厌恶甚至憎恶。别人强求我做好事,我会感到痛苦,别人不强求,我自己主动做好事,也会感到痛苦。不求回报的好事肯定是我乐于为之的。但是,如此受惠人以此作为权利,要求继续受惠,否则以怨相报时,当他规定我永远要向他施惠,因为我首先从中得到了快乐时,痛苦就来了,快乐也就消失了。这时我如果继续施惠,就意味着软弱和耻辱,而不再含有诚意。我不但不能为此而自得,反而因做了违心事而受到良心的谴责。

我知道,在施恩者与受惠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契约,甚至是最神圣的契约。他们之间结成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它比一般的人际关系更加紧密。如果受惠者暗自发誓要感恩图报,施恩者同样会发誓把他刚表示的诚意继续向他表示,只要他受之无愧。而且,只要他还有能力,人家又有此需求,施恩者就会把善事一直做下去。这并不是明文规定的条件,而仅是他们之间刚刚成立的关系的自然结果。人家要求无偿地提供帮助,他不同意,如果是第一次,人家是没有任何权利抱怨的,而如果他原来帮助过人家,现在不肯继续帮助了,那就意味着他会让人家失望,因为他使别人对他的期待落空了。人家会觉得这种拒绝似乎不公,比头一种拒绝更加冷酷。但这种拒绝也不失为一种不受束缚的意愿所起的作用。人心都喜欢不受束缚,要放弃它还真不容易。我还债,是尽我的义务,而我馈赠,则是给自己一份快乐。不过,尽义务的快乐,也是单单由美德习惯所促生的一种快乐,因为,直接来自本性的快乐达不到它这样的高度。

有了那么多不快的经验,我才学会早早预料我的行为会有的后果,也就常常克制自己不做好事。其实那些事我愿意做,也有能力做,但就怕糊里糊涂陷进去,给自己背上包袱。从前我并不总是生出这份恐惧,相反,我年轻时还努力多做好事。同样,我常常觉得,受惠于我的人之所以爱我,主要是出于感激,而不是利益。可自从我开始遭受磨难以来,这方面一如其他方面,情况就变了,变得面目全非。从此,我就生活在与老一代毫无相似之处的新一代人中间了。我对别人的感情经受了一些变化,我发现他们的感情也变了。在如此不同的两代人中间我相继见到了一些同样的人。可以说,他们已经混同为一体了。他们一开始诚实、真率,后来就变成了现在这个德性。他们的经历,其实也是所有人的经历。也仅仅是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时代变了,人也跟着变了。唉,我对人家施以恩惠,人家却对我报以仇恨,对他们,我又怎么可能保持同样的感情?我并不恨他们,因为我恨不起来,但是我忍不住鄙视他们,因为他们该当鄙视,我也忍不住向他们表现我的鄙视。

也许我在不知不觉之间发生了不该有的变化。身陷我这样的厄境,有谁能坚守自身而不改变?二十年的经验让我相信,我天生愉快的心境已被我的命运,被掌握我命运的人改变,变得对我自己和别人都不公正。人家建议我干的好事,我却只看作是对我设下的陷阱,包藏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知道,不管做好事的效果如何,我的诚意都得不到好报。是啊,成效总归是拿不走的,可是内心的愉悦却失去了。一旦少了这点刺激,我就只觉得内心一片悲凉、冰冷。于是我就确信我做的不是真正的益事,而是骗人的勾当。自尊心感到愤怒,理性予以斥责,凡此种种,都让我情绪变了原来是满怀热情,劲头十足,现在却是厌恶、抵触。

有的逆境能够使心灵坚强,精神振作,有的却使心灵沮丧,甚至将之扼杀。而我恰恰成了后者的猎物。本来,只要在我所处的逆境中投下一丁点恶的酵母,它就会极度膨胀,让我变得疯狂,可是它却只让我变得无动于衷,形同乌有。既然对己对人,我都做不了好事,我也就索性不做。既然是为人所逼,我才处于这种状态,那也就怪不得我了。我无可非难地完全凭着本性行事,并从中感受到一丝安怡平和。或许我做得过分了一点,因为我避开一切做事的机会,甚至是只有好事可做的机会。不过,由于我坚信人家不让我看见事情真相,也就不让自己被人支配,根据人家包装的表象去做判断。他们做事的动机,不管如何美化,只要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就可以肯定他们是骗人的。

命运似乎从幼年起就给我设置了第一个陷阱。长期以来,轻信使我是那样容易落入种种别的陷阱。我天生最相信别人。过去的四十年里,这种信任没有一次出过错。自从突然遇到另一类人和事以后,我就陷入了千万个陷阱,而从未察觉出一个。二十年的经验刚刚够我看清自己的命运。一旦确信人家向我信誓旦旦作出的许诺都是谎言和欺骗,我就迅速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因为一旦走出自己的本性,就不再有约束我们的界限了。从此我厌恶人类。我的意愿正中那帮家伙下怀。这就使我更加疏远他们,比他们企求的更远。

不过他们白费心机,因为这种厌恶决不会发展为仇恨。想到他们为了使我就范,竟反过来依仗于我,我就对他们生出一种真正的怜悯。我虽然不幸,但他们也不幸。我每次反躬自省,总觉得他们可怜。这里面也许掺有高傲的成分,因为我觉得自己高出他们太多,也就对他们恨不起来。他们最多让我瞧不起,但绝不至于生出仇恨。总之,我太爱惜自己,也就不可能仇恨任何人。因为仇恨别人就意味着压缩和限制我的人生,而我却巴不得把它扩展到整个宇宙。

对于那些家伙,我宁愿避开,也不愿仇恨。他们的模样刺激我的感官,并进而刺激我的内心,好像有千百双冷酷的目光射过来,叫我十分难受。一旦引起不适的客体消失,难受的感觉就立即停止。我之所以不由自主地注意他们,是由于他们就在我眼前,而不是由于回忆他们。当我见不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对于我就像不曾存在似的。

甚至我只是在个人的私事上,才对他们漠不关心;因为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上,他们还能引起我的兴趣,还能感动我,就像我观看过的某出戏剧中的人物一样。除非我的精神死了,才可能对正义无动于衷。我看到不公和邪恶的场面,仍会义愤填膺,热血沸腾。而不事张扬和卖弄的贞德行为,总是让我快乐得打颤,以致我流下喜悦的眼泪。但是这些场面,我必须亲眼目睹和感同身受才行,因为经历了我那些事情之后,除非完全丧失了理智,我才会按照人家的评价接受任何事物,才会按照别人的标准相信任何事物。

如果人们不知道我的外貌和面容,一如不了解我的内在性格,我在他们中间生活还不会有什么难处。只要我是他们完全陌生的人,我就可能乐于与他们交往。我会无拘无束地凭着禀性行事,只要他们不管我的事,我没准还会喜欢上他们。我会向他们表达普遍的、完全无私的善意。不过我不会与他们结成特殊的依附关系,不会戴上任何义务的枷锁,只会自由自在、自发自愿地做他们受自尊心驱使想做,可又为法规所限很难做到的事情。

如果我像生下来那样,仍是自由、卑微、孤独的,那我就会只拣好事来做,因为我内心从未生出为非作歹的欲念。如果我像天主那样无影无形、无所不能,就会和他一样做好事,像他一样慈善。力量和自由造就杰出人物,懦弱和奴役从来只能造就坏蛋。假如我拥有盖吉兹的神奇戒指,就会用它来摆脱别人的支配,而让他们听从我的主宰。我常常在想入非非中问自己,会怎样使用这枚神奇戒指。因为正是在幻想中,我们才可能有权来试图哄骗自己。如果我满足了自己的所有愿望,事事都能做了,任何人都不可能骗我了,那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愿望呢?只有一个,就是看见所有人都高兴。唯一让我长期放在心上的事情,就是看到大家其乐融融的景象。我经常产生的热切愿望,就是为大家的幸福做点事情。如果我一直公正,从不偏心,一直善良,从不软弱,或许会避免盲目的怀疑和无情的仇恨。因为我看到人们的本来面目,轻易洞悉了他们的心底秘密,就会发现没有几个人可爱得值得我爱,也没有几个人可憎得值得我恨;因为这些人的邪恶本身让我怜悯他们,我确切地知道,他们想害别人,其实害了自己。在快活的时候,我或许会来点孩子气,想造成一些奇迹。但我对自己完全是不偏不倚,只以天生的习性为法则,依据一些严肃的公平条例,我也许会做出种种仁慈而公正的事情。如果我凭自己的能力,成了天主的使者,或其律条的颁布人,或许会做出比圣徒传记载的和圣梅达墓谣传的更明智有益的奇迹。

只是有一点,如果我拥有了走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不被人家看到的本事,没准就会顶不住诱惑,想方设法干一些为非作歹的事情。一旦走上这条危险的道路,最后会落个什么结果,就不得而知了。说我有幸不受诱惑,或者有幸为理智所拦阻,没有往堕落的路上走,其实都是不了解自然,或者我本人。在别的方面我对自己较有把握,唯独在这方面我控制不住自己。诱惑的力量是一个人无法抵挡的,也同样是全人类的弱点所无法抗拒的。人类如果没有弱点,诱惑这种力量就不可能起作用。

认真思考之后,我认为,最好还是趁这枚戒指使我做出蠢事之前就把它扔掉。既然人家执意把我看走样子,既然他们看到我就表现出不公正,那么为了不让他们看见,我就应该躲避才是,应该走得远远的,而不是在他们中间隐藏身子。其实该叫他们在我面前躲避,该叫他们偷偷摸摸地干他们的勾当,别叫我撞见,该叫他们像鼹鼠一样藏进泥洞里。至于我,只要他们看得见我,那就看好了,但他们是不可能看到的。他们看见的不是我,而是他们按自己的心愿为自己创造的让雅克·卢梭,是为了肆意发泄仇恨而创造的让雅克·卢梭。因此,如果我对他们看见我的方式感到不安,那就错了。我与这事毫无关系,因为他们这样看见的并不是我本人。

从所有这些思考中得出的结论,是我从来就不曾真正适合过一个平民社会,因为平民社会里,什么事都离不开束缚、责任和义务。我生性落拓不羁,不可能依附别人。而希望与他人相处的人则不能不约束自己,顺从他人。只要我有行动自由,我就是很好相处的,只会拣好事来做。可是,只要我感到受了强制,不管是命中注定还是人为的,我就变得桀骜不驯,或确切地说,变成转不过弯的犟驴子,这时的我就不好打交道了。如果必须做的事情违背我的意愿,那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做;甚至合乎心愿的事我也不干,因为我身体虚弱。我不让自己做事,因为我的虚弱虽然赞成做事,而我的力气却是反对做事的,我的过错大多是由于不做事,很少是由于做事犯下的。我绝不相信,人只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才叫自由,而不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就不叫自由。我一贯要求的,经常保持的,就是后面这种自由。正是由于这点,我才成了当代人最为愤恨的目标。因为当代人积极好动,野心勃勃,既憎恶别人的自由,又不希望拥有自己的自由。只要有时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或确切地说只要能够控制别人的意愿,他们就会一辈子做自己厌恶的事。对他们来说,只要能坐上发号施令的宝座,什么下作事情都不妨做做。他们的过错不在于把我当做无用之人,而在于把我当做有害之人逐出社会:因为好事我虽然做得不多,这我承认,但坏事却从未想做过,而且我相信,普天之下,坏事比我做得少的人是绝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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