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娘,不要打,不要打我娘了”小女孩一边拼命地拉扯着五大三粗的丫头们,一边向端坐堂中的夫人哭喊,“求您了,不要打了。”“哼,小贱货。”那妇人却是一副尖酸刻薄的摸样,“掌嘴。”
“娘,为什么二娘对我们这么坏?”彼时刚刚挨打的女子抱着小女孩坐在屋前的石凳上,轻声细语,“囡囡乖,你还太小,不懂这些。”她慈祥的搂住女孩,自顾自的说道,“这世道太乱,我们能住在这有吃有穿的,已经很好了。”
“哦。”女孩似懂非懂,在女子怀中翻了个身,找了个舒适的位置,"娘,囡囡困。”
“嗯,娘抱你去睡觉。”
夜逐渐深了,一轮明月高挂在天空,散发出晕黄的迷离的光辉。我们的主角叶芍,也就是刚才装睡的小女孩,却还没有睡着,也是,习惯了二十一世纪灯红酒路的夜生活的人怎么睡得着呢。黑夜中她的双眼扑闪扑闪的,心底在无语问苍天,为啥要让我在由草根阶级奋斗到年薪二十万的白领之后,重新穿成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小女孩啊。
她所在的叶府是京都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世代以经商为主。她名义上的爹叶万福是个经商怪才,二十岁的时候就把当初小小的城南叶家经营成整个京都都有名望的大户。他今年四十五了,拥有六房妻妾。大夫人育有一子,名叫叶恒,今年十三岁。二夫人至今无所出,但她是礼部侍郎的妹妹,所以一直深受叶老爷喜爱。三夫人四夫人各有一女,大小姐叶蓉今年十三岁,二小姐叶婉今年十一岁。五夫人育有一子,名叫叶铭,才十一岁就已经是天都颇有名气的人物了,他也是子女中最受叶老爷喜爱的一个。而十岁叶芍的母亲就是最后纳进门的六夫人,身份也最是低微,当年柳氏是因在府门口饿晕了才进的府,后来又有了叶芍,才封的六夫人。
她们住的是最偏远的倚梅园,相对叶府其它金碧辉煌的宅院来说,倚梅园的确显得很简陋,可对于生长在寸土寸金的现代叶芍来讲,这样一个附带假山、花园、荷塘的小院已经是超级豪宅了。叶老爷并不宠柳氏,平均两个月过来一次,有时出门谈生意了,半年才来一次。对此柳氏倒是看得很淡,常常念叨着世道不好,有这样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
可能是柳氏的下人出生,也可能是其他夫人暗地里使绊儿,再加上叶老爷的冷落,倚梅园连一个下人也没有,幸好柳氏其他的不争,对她这个女儿倒是百般呵护,总是乖囡乖囡的叫着,从不让她干一点活。这一次柳氏被责罚就是因为她怂恿叶铭上树掏鸟蛋,正好被二夫人看到了,借题发挥而来的。
经由这件事后叶铭倒是对叶芍充满内疚,有一方肯退让迁就,另一方又是前后加起来四十几岁的老人了,两个年龄相近的小孩子便玩得特别好。连带着叶恒也熟识了她。两个大男子主义旺盛的哥哥都很喜欢这个会哭鼻子扮鬼脸,无拘无束,天真可爱的小妹。
叶府的日子很平静也很舒适,叶老爷一天有十四个小时是不在府里的,正妻大夫人则一天到晚在佛堂里礼佛,三夫人四夫人也都是深居简出的,性子也好,看见叶芍还会赏点小东西。五夫人简直把她当成半个女儿,常留她在赏荷园吃饭。也就只有一个肝火旺盛的二夫人时不时找点茬的。叶芍想着回现代的几率渺茫的很,还不如安安心心的,说不定还能在古代闯出一片天呢。
回想看过的穿越小说,那些女主都是怎么来着,先创业吧,成为一个富婆之后再去仗剑天涯,勾引嘎三四个帅哥,幸福人生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现在还小,帅哥还泡不到,但企业管理的博士生可不是唬人的,商业精英白露的名号可是自己实打实拼出来的。那么,Ready,创业去!
确定好人生方向之后,叶芍开始在叶府的围墙处转悠,找个狗洞爬出去呗,总得要熟悉熟悉市场,做做调查什么的,还有本钱也是个大问题。她就这样怀着满腔的斗志花了整整一天半才走完叶府的围墙,最后悲哀地发现没有狗洞,敲了敲酸痛的腿,她简直快哭了。
“昨日整天都没见你这只野猴子,以为是病了,怎么在这傻站着呢。”叶铭今日穿得很精神,月白色的外衫,紫色的发带,紫色的腰带,紫色的靴子,再加上男子十一岁还未长开的精致白晳的小脸。在这耀眼的阳光中,配上他同样耀眼生动的笑脸,一下子刺激到了叶芍那颗想找美男的心。
计上心头,“铭哥哥。”昂起的小脸还带着刚刚氤氲出来的水气,“珠花,我最喜欢的那串珠花,不见了。”
“这样啊。”才十一岁的男孩看到自己小妹一副意欲落泪的样子,立刻挺直腰板拍着胸脯说,“那有什么,二哥改日送你一串全新的。”
“那二哥你现在带我出门好不好,人家想自己挑。”叶芍自然地凑近叶铭,撒娇的一下一下摇着叶铭的衣袖。叶铭毕竟是世家弟子,从小就被管教严格,再加上两位姐姐一见到他总是一副庄重严谨的样子,而叶芍也是最近才玩到一块去的,所以他从未如此亲近过女子。小脸一下子涨的通红,竟说不出半句话来。
叶芍哪管得了那么多,穿来这个破时代已经快一年了,她急切地想看看古代的大街,那繁闹热烈的场面已经占据了她大半的思绪。再加上她在现代就是一个粗神经的女孩子,一天到晚只忙着工作,只想着赚钱。也就没反应过来这么一个在现代看似寻常的举动已经足够撩拨一个男子的心,毕竟这个时代的女子都十分矜持,日常受的教育就是和男生保持距离。像叶芍这样尽显女儿娇态是很少见的,也就格外令人动心。她自然地移动到叶铭的一侧,牵起他的手向府门走去。
纵使心里如小鹿乱撞,手心也隐隐出了汗,但十一岁的男孩毕竟孩子心性,不一会儿就把这份不自在抛在脑后,和叶芍两个人开开心心的逛着大街。
“芍儿,要不要吃糖葫芦。”叶铭得意洋洋的拿着一串糖葫芦在她面前晃啊晃,叶芍心底在喷血,她二十年前就不吃这玩意了,偏偏叶铭又是一脸她肯定会喜欢的样子。这倒也是,养在深闺的女孩子可能从来没接触这类小吃食吧。不想露陷,她勉强装出一副很想要吃的样子,亮晶晶的眼睛使劲盯着那串糖葫芦,却也不肯开口。叶铭见此场景哈哈一笑,立刻将糖葫芦往叶芍手中一塞,便满脸满足的笑了。
咬着那串看似晶莹时则难吃的糖葫芦,眼尖的叶芍看见前面拐角处一个扒手正在偷钱包。一看到那被偷贵公子的脸,哇塞,极品帅哥啊,叶芍花痴的本性一起,差点口水一流,双脚一冲就去要签名了。无奈左手被叶铭不停流汗而又微微兴奋的手紧紧握住,只好装做无辜的拉了拉叶铭的袖子,“哥,那个小哥哥在干嘛啊?”
叶铭顺着叶芍的手指看去,顿时正义感满腔,交代了叶芍留在原地别动,自己快跑几步上前,然后发生了令叶芍流汗的一幕,他整了整衣襟,以一种近乎演讲的方式开口:“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又是在天子脚下,你竟然行盗窃这种卑劣之事。”
叶芍快要昏倒了,等你这么一番长篇大论讲完,人家早就跑路了。其实这倒也是叶芍不了解,她穿来的这个时代,人们都还很淳朴,彼此之间交往也都以君子大义为准则,一般的平民百姓更是淳朴善良,很少会有这类事发生。一般的小偷被这么一吼,一定会羞愧不已乖乖束手就擒的。但是这回似乎碰上了个例外,小家伙东西一到手马上死命狂奔,冷酷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表情。叶铭还在那儿滔滔不绝,倒是那贵公子一脸焦急的样子,显然被偷走了很重要的东西。
好吧,看在帅哥这么着急的份上,拼了。叶芍挪动了几步,表面上看着像是随人流后退,当小家伙跑到这里时,一个巧劲,她死命抱住了他,嘴里装作开心地大喊:“二哥,我抓住他了。”
等到他们把他绑起来的时候,叶芍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因为那小贼长的居然比那贵公子还好看。其实两人长相倒是平分秋色,只不过那贵公子是阴柔娇媚型的,一双丹凤眼生的比女子还要标志,身材纤细,目光柔和,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而那小贼则是叶芍最喜欢的可爱正太型,洗得泛白的衣服和因饥饿而蜡黄的小脸也遮盖不住那份可爱的风华。叶芍想着他要是笑笑她就要尖叫了呢。出府第一天就遇到两个极品帅哥,果然是明智的决定呢,呵呵。